过节了,本来想赶在节前赶回国内,结果一直被拖拉到了节后,不过巴国的古尔邦节也是一种难得的体验,少了些阿拉伯国家的热闹,但比起国内来说,还是很有气氛的。
多说几句关于古尔邦节的介绍吧,“古尔邦”这个词来自波斯语,阿拉伯语叫做“爱都哈”都是宰牲的意思,有人把“古尔邦”这个词生硬的套在阿拉伯语上,翻译成“接近”,这个肯定是错了。古尔邦节的意思就是宰牲节。
关于古尔邦节的来历:
远在公元623年,在穆圣迁徙麦地那的第二年,即把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即安拉启示易卜拉欣圣人(即为西方基督教中的亚伯拉罕圣人)割爱献牲的日子定为宰牲节。这一天是世界穆斯林去麦加朝觐的圣日,在大朝的最后一天,是哈吉举行宰牲献祭功课(定为当然)的日子。据阿文《万圣历史》一书中记载:先知易卜拉欣为表示对真主的忠诚,谨遵真主之命以其子伊斯玛仪献祭。虽然伊卜劣斯再三挑唆,但易圣遵守不违,体现对安拉之“忠”;伊斯玛仪毅然从父,以示对父之“孝”,也就是对真主的顺从。当其子俯首从命时,安拉派天使以羊代之。因此,宰牲的习俗是纪念易卜拉欣圣人而沿袭下来的,并成为伊斯兰教的重要节日之一。我国穆斯林把古尔邦节又称作“忠孝节”“献牲节”“宰牲节”。此日,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在清真寺举行会礼,宰牛羊或骆驼,以表示对节日的庆贺。而宰牲与穆斯林的宗教及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可分为“献祭宰牲”与食用宰牲两类:献祭宰牲(吴都罕叶)也称作“古尔巴尼”,专指为求主喜悦,缅怀先知的事迹。在宰牲节里所进行的宰牲,实质上是一项严肃的宗教功课,对此,经、训与教法都有特别的规定和礼仪。食用宰牲,主要是指穆斯林为满足日常生活食用而进行的宰牲。
从当今的角度来开,也许只有伊斯兰的节日可以免遭商业的毒害,中间不会掺杂任何的利益。可以从社会模型上尝试着达到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平衡。
这里我想说说我自己的观点:
第一:宰牲,在教法上定为“当然”等级,(伊斯兰教法把穆斯林应该做的事情基本上分为“主命”“当然”“圣行”“可嘉”等等)也就是说宰牲不是必须要做的,而且有宰牲责任的人应该是可以自己缴纳天课(可以理解为伊斯兰的税)的人,也就是经济学中所说的完整经纪人。不强求,不添加负担。
第二:宰牲规定:一个人宰牲应宰一只羊,7个人一起宰牲应宰一头牛,15个人应宰一头骆驼。而宰牲所得的肉应平均分为3份,一份分给穷人(有需要的人),一份分给身边的亲戚,一份自己家庭食用。如果全部自己食用,宰牲不成立。这里我想说说我自己的想法:人心中都有欲望,中国最近几年在慈善的路上有着太多的教训,一部分捐钱的人利用慈善做交易,找心理平衡,甚至是为自己之前所做的坏事找心里安慰。一部分管理善款的人监守自盗,中饱私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需要媒体造势,甚至是要在受到诸多质疑之后才能获得帮助。这是制度框架的自身缺陷。大禹治水,可疏不可堵,中国五千年,对外儒释,对内老黄。厚黑学深入人心,正义往往靠的是人心中那偶尔会记起的道德标准。这就是对人心中欲望的“堵”。而帮助别人的同时,会提升自己在后世的品级,获得回赐,这才是“疏”。
第三:宰牲要求:要一刀致命,不能使动物感到痛苦。人是主派到现世的管理者,有管理动物植物和其他自然资源的责任,仁慈则是这种管理的第一先决条件。
今年的宰牲节思考了很多,希望我们都越来越好。困难的时候,也不能忘了更困难的人。这是一种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