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方略》阅读材料
一、著者与内容
孙中山(1866-1925),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孙中山,近代民主革命家,中国国民党创始人,三民主义的倡导者。首举彻底反封建的旗帜,“起共和而终帝制”。1905年成立中国同盟会。1911年辛亥革命后被推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40年,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尊称其为“中华民国国父”。1929年6月1日,根据其生前遗愿,将陵墓永久迁葬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
1918年6月,孙中山依靠军阀导致护法失败,于5月4日愤而辞去大元帅职务。在其后的三年时间里,潜心思考中国革命,读书著作,奋笔不休。《建国方略》主要就在这期间完成。此书由三部份组成:《孙文学说》(心理建设)、《实业计划》(物质建设)、《民权初步》(社会建设)。
《孙文学说》阐述其知难行易学说。在孙中山看来,"知易行难"说是实现他的革命理想的"心理之大敌","破此心理之大敌,而出国人之思想于迷津,庶几吾之《建国方略》,或不致再被国人视为理想空谈也,夫如是,乃能万众一心,急起直追……"。他以饮食、用钱、作文等例证来阐述,进而论证"能知必能行""以行而求知识"、"不知亦能行"、"有志竟成";《实业计划》为国家经济大纲,提出了包括交通、商港、铁路、水力、钢铁、矿业、农业、灌溉、造林、移民方面的十大建设计划。这是孙中山通过实地勘查,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深思熟虑而写成。他主张利用外资兴建北方、东方、南方三大巨港,建立和发展近代工业系统,整治水利,大兴铁路。他的一些主张至今仍能给我们重要启示。《民权初步》要教会国人如何集会,"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孙中山早在1911年9月在美国就关注集会条理以教国人。
民国初年,孙中山先生积极构思国家现代化的总体设想。1917年至1919年,其写成的《孙文学说》、《实业计划》和《民权初步》三篇文章,组成了规划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辉煌巨著——《建国方略》,提出了一套系统建立新型资产阶级民主国家的规划,描绘出一幅完整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蓝图,在中国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占有重要的思想地位。
二、特色与简评
2002年10月,华夏出版社出版了孙中山先生的《建国方略》,这是该书在新中国的第一个单行本。早在1985年,中华书局在《孙中山全集》第六卷中辑录了《建国方略》全文,不过,要在全集繁杂的目录里甚至在第六卷的目录里找到《建国方略》的确切位置,颇不容易。
《建国方略》为人称道和诟病之处同样多,其中,“宪政三段论”和“行易知难”学说为后世学者议论最甚。学者当中,胡适对《建国方略》的批评尤为持重、深刻、尖锐,及至毫不留情面。胡适深谙西方宪政和人权的真谛,又秉承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谏诤理念,他非常喜欢范仲淹《灵乌赋》中的两句名言——“忧于未形,恐于未炽。”“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在《人权论集》序言里,胡适以烧骨成灰亦“位卑未敢忘忧国”的勇气,表达了自己的言论自由观:“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率性而为是胡适的本色,所以,他通过批判《建国方略》所表达的宪政理念,仍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学者和政治家的宪政思维竟然如此不同,恰恰是中国百年宪政的主题。
胡适对中国宪政的贡献,一是揭示了训政的思想基础;二是回答了西方宪政的本质,三是为赴国难而步入政界, “做了过河卒子”,拼命向前保持一个“好人政府”,尽量使中国现代化一些儿、民主一些儿。
《建国方略》由心理建设、物质建设和社会建设三部分构成,其中,作为心理建设的《孙文学说》主旨在于破除“知之非艰,行之维艰”的千年迷信,树立“行之非艰,知之维艰”的新信仰,要害是“知之则更易行”。胡适对此“大旨的赞成”,认为它是有“正当作用”的,并非仅仅有“政党作用”的。
峰回路转,胡适犀利地指出,“行易知难说”根本错误在于把知与行分得太分明,本意教人尊重先知先觉,教人服从领袖,不知不觉地把知和行分成两件事,两种人做的两类事。结果,“行易”之说成了不学无术的军人和政客的护身符。
胡适对《建国方略》的疑问不止于从梁启超到孙中山的二十多年里“民党和非民党都承认开明专制是立宪政治的过渡办法”,而是对学者和政客们不行宪政所持理由强烈地不满,这些理由大抵局限于教育进步、国情和国民素质之类,从而“训练民众行使政权”的“训政”和开明专制不可避免。于是乎,胡适又将笔锋转向文人墨客,他对蒋廷黻的革命与专制的学说,有振聋发聩的诘问:专制是否是建国的必要阶段?中国几千年的专制何以不曾造成民族国家?中国的旧式专制既然没有做到建国的职责,我们今后建国是否还得经过一度的新式专制?
通过对“行易知难”学说与“训政”实践的内在紧密关系的细致勾勒,胡适尖锐地道出了《建国大纲》逻辑缺陷的所在:
民国十三年的孙中山先生已不是十三年以前的中山了。他的建国大纲简直是完全取消他以前所主张的“约法之治”了。……。我们要研究,中山先生为什么要这样延迟宪政时期呢?简单说来,中山先生对于一般民众参政的能力,很有点怀疑。……。我们可以明白中山先生的主张训政,只是因为他根本不信任中国人民参政的能力。
鸦片战争以降,西学虽然能够东渐,但是,宪政的语义在中国本土已经发生了深刻的扭曲。民国早有人士指出,“宪政之概念,在今日立宪国家之法学界,固尽人能得正确之理解,而无待于说明。返观我国,宪政之知识,幼稚极矣。其臆测虚构,牵强附会,以淆乱国人听闻,湮没宪政之真义者,比比然也。”孙中山就认为,中国人长期处于专制之下,奴性深至牢不可破,非有训政时期的去陈出新,不能使其享受民国主人之权利。换言之,人民虽贵为国家主人,其智力水平实等于初生婴儿,革命党作为婴儿之母,负有教育、保养民众的责任,以后再“还政于民”。由是,训政又转向了“以党治国”。
胡适自嘲有一个“狂妄的僻见”: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是一种常识政治,开明专制是精英政治;中山先生不是宪法学者,对于“宪政”的性质颇多误解,根本错误在于误认宪法与训政不能同时并立。针对《孙文学说》的理念及其影响,胡适集中笔力从知行关系视角解读了宪政的真谛。在他看来,“宪政无甚玄秘,只是政治必须依据法律,和政府对于人民应负责任,两个原则而已。”更直白一点,宪政从来就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理想,而是一种可以学到的政治生活习惯。民主宪政不过是建立一种规则来界定政府与人民的政治活动范围,在此范围内,凡有能力的国民都可以参加政治和表达意见,这种共同遵守规则的政治生活就是宪政,宪政简单得如同下棋的人必须遵守“马走日字,象走田字,炮隔子打,卒走一步”的规矩一样。胡适把宪政视为幼稚园的政治,目的在于“打破向来学者把宪政看的太高的错误见解。”
正因为宪政是简单的,它才有集思广益、人人尽“诸葛”的功用。因此,胡适才反对为宪政的实现预设一个“国民素质论”的前提,也由此击碎了“行易知难”学说作为训政理论基础的不可行性和误导性.
胡适还对《建国方略》提出一个新的疑问:到底谁应该接受政治训练?训政之主体和对象是谁?孙中山解释说:“须知共和国皇帝就是人民,以五千年来被压作奴隶,一旦抬他做起皇帝,定然是不会做的。所以我们革命党人应该来教训他,如伊尹训太甲一样。……。中国奴隶制已经行了数千年之久,所以民国虽然有了九年,一般人民还不晓得自己去站那主人的地位。我们现在没有别法,只好用些强迫的手段,迫着他来做主人,叫他练习练习,这就是我用训政的意思。”
胡适则认为,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也需要训练;人民需要“入塾读书”,蒋介石、冯玉祥诸公也需要“入塾读书”;“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法治之下的政治生活。‘先知先觉’的政府诸公必须自己先用宪法来训练自己,裁制自己,然后可以希望训练国民走上共和的大路。不然,则口口声声说‘训政’,而自己所行所为皆不足为训,小民虽愚,岂易欺哉?”换言之,中国的阿斗固然应该被训练,中国的诸葛亮也应该多受一点训练。与此呼应,国民党的权限也要受约法的限制,否则,国民党成了一国之中的特殊阶级,也就没了法治。
宪政的训练方法如何?是胡适的又一个疑问。后世诟病孙中山的专制逸闻颇多,诸如入党效忠宣誓与黄兴的分歧、宋教仁在南京临时国会上横遭一记耳光儿……。孙中山设计“训政”的本意有民主宪政循序渐进之意,但是,当宪政变得遥遥不可期时,胡适不得不再度诘问:“党治的目标是训政,是训练民众作宪政的准备。七八年训政的经验,民众所得训练在哪里?在这个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想想:绝少数的人把持政治的权利是永不会使民众得着现代政治的训练的。最有效的政治训练,是逐渐放开政权,使人民亲身参加政治里得到一点政治训练。说句老实话,学游泳的人必须先下水,学弹琴的人必须先有琴弹。宪政是宪政的最好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