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凤酒终端货架陈列合同
甲方:陕西西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明确彼此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确保产品畅销市场和销售渠道稳定,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定如下合同:
一、各方责任
1、乙方愿意进行西凤系列酒的货架陈列,并按甲方的指导价格进行销售,有义务维护西凤系列酒的品牌形象,并积极配合本次陈列活动。
2、在陈列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从其它渠道进货,并进行陈列销售。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陈列标准进行陈列,货架规格,从上到下四层货架,从左到右的产品排面六盒以上,每个单品一层货架,要求为从上到下陈列,标准如下:
①在乙方入口正面最明显位置的货架上摆放西凤系列酒。
②货架要求:整 体货架全部为西凤系列酒。
③乙方在店内第一推荐品牌为西凤酒。
④乙方按甲方的产品指导价格销售,不得低价销售甲方产品。
二、违约责任
1、在合同约定的陈列期限内,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陈列标准,销售假冒产品,甲方将收回陈列柜。
2、月销量:西凤系列酒拾件。
3、如有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年月日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陕西西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