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不再实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逐步将现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将进入市场主体数据库,作为公开内容供公众查询。今年3月1日起,除特定行业外,全面放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投资者办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注册资本构成比例,股东首期缴付比例。办理公司登记时,也不需提交验资报告。
2014年1月7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台《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出24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
推进“先照后证”制度。投资建设有一定周期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筹建营业执照,缩短建设周期,早日投入生产运营,再申请各类准入证件。加大网上登记力度,2014年底前开通登记申请材料网上自助服务系统。
积极推进登记管辖便利化。今年起,省工商局实行便利市场主体的登记事权管辖,企业可按方便原则自主选择注册登记的工商部门。
问:新的年度报告制度有什么好处?
答:将企业年检制度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由商事主体将登记事项等情况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由商事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符合国际惯例。
商事登记机关将现行的检查权,转变为一项公共服务,即通过公示年报提交信息,以信用监管方式取代行政处罚方式,从而达到提升监管效果的目的。这有利于减少对商事 主体的管理和控制,增加对市场的服务。网上自助年报,便于商事主体申报,提高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的自主性和自觉性。年度报告制度与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相结合,有利于避免商事主体因疏忽大意而陷入不可逆转的退市境地,彰显政府服务功能。
问:商事主体每年的年报时间是什么时间?
答:每年的年报时间跟原来的年检和验照时间相同,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当年设立的商事主体,自下年度起提交年度报告。
问:年度报告以什么形式申请?
答:年报由商事主体在商事登记机关所建立的网上申报平台上自助完成年报备案工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问:年度报告主要报送哪些资料?
答:商事主体应当按时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书,填报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信息。
问:年报的资料是否对公众公示?
答:商事主体的年报信息,商事登记机关将通过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查询。
问:商事登记机关对于年报如何审查?
答:由商事主体对所备案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商事登记机关可以对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进行监管。
问:对于未参加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如何处罚?
答:对未依法参加商事主体年度申报的商事主体,商事登记机关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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