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结束后,高考作文题都会成为人们解读、议论的焦点。然而人们普遍忽视了高考作文题的最大特点——“辩证”扎堆。今年虽然有所收敛,但“科技的利与弊”、“想着拥有还是想着没有”等辩证题目仍然不少。
不但高考作文题简直爱死了辩证,在日常生活中,国人也把“你要辩证的看问题”挂在嘴边。当代思想家顾准曾总结说:“中国人是天生的辩证法家”。
可是顾准又说“辩证法把中国人坑害苦了”。这是咋回事?
一个无敌句式——你要辩证的看问题辩证法几乎成了“智慧”的代名词无论你说啥观点,“辩证的看问题”都能将你轻易击败有个笑话这样说:上课时,我放了一个屁——很普通的屁。既不很臭,当然也绝对香。/可怕的是,教授正在讲辩证法。/“请你自己对这个屁作一下判断,”教授说,“它好还是不好?”/我只得说:“不好。”/“错了,”教授说,“任何事物都由矛盾组成,有它不好的一面,肯定有它好的一面。” 这个笑话看起来很有趣。然而这真的是个笑话吗?君不见:当我们说民主是个好东西时,总有个故作老成的人充满智力优越感的说:你要辩证的看问题,民主不是万能的,民主有民主的缺陷…… 当我们说强拆是个坏东西时,那个“智者”又跑出来说:你要辩证的看问题,强拆有强拆的作用,不强拆怎么发展…… 当我们批评官员的腐败风气时,“智者”又开口了:你要辩证的看问题,官员也很不容易…… 当我们……哦,对了,“你要辩证的看问题”还有个一样无敌的姊妹句式——“你太偏激了”。 校园超级无厘头:课堂和教授博弈 辩证法与放屁上课时,我放了一个屁——很普通的屁。既不很臭,当然也绝对不香。可怕的是,教授正在讲辩证法。“请你自己对这个屁作一下判断,”教授说,“它好还是不好?”我只得说:“不好。” “错了,”教授说,“任何事物都有矛盾组成,有它不好的一面,肯定有它好的一面。”“那么说它好也不对了?”我问。 “当然。”教授说。“它既好又不好。” “错了。你只看到矛盾双方对立斗争的一面,没有看到他们统一的一面。” 我只好认真看待这个严肃的问题,仔细想了想说:“这个屁既好又不好,但不好的一面是主要的,处于主导地位。” “错了。你是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矛盾的双方会相互转换,今天处于主导地位一面,明天一定处于次要地位。” “你是说明天全人类会为了我的这个屁欢呼雀跃吗?” “不尽如此,但不能否认这种发展趋势” 我愣了好大一会儿,只得硬着头皮说:“我的屁既好又不好,既不好又好。今天可能不好,明天一定会好。今天可能很好,明天也许会不好.” 教授听得直摇头,说:“这是彻底的怀疑论,不是辩证法的观点。” 就这样,仅仅因为放了一个屁,我就成了一个怀疑论者。 教授接着讲课:“辩证法的威力不仅在于能够轻而易举地驳斥任何观点,而且他能够轻易地为任何观点找到理论根据。” “可是我的屁就没有任何根据。”我抗议道。 “那是因为你没有找到,其实很简单,它是你肚子里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必然结果。” 我哑口无言。 教授说:“下面我们不谈屁,谈一个更复杂的问题:一个西瓜,一粒芝麻,无论你怎样选择,都有理论基础。” 我赶紧说:“我要捡起西瓜,丢了芝麻。” “很好。”教授说,“你抓住了主要矛盾,也就是说,你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那我就捡起芝麻,丢掉西瓜。” “先有量变,才能达到质变。你解决问题的顺序十分正确。” “我既要西瓜,又要芝麻。” “即抓住主要矛盾,又不放过次要矛盾。你是用全面的眼光看问题” “我既要砸烂西瓜,又要踩碎芝麻。” “很好,你是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新事物就是对旧事物的否定。一切旧的事物必然灭亡。旧事物的灭亡是新事物产生的前提。” “我既要吃掉西瓜,又要砸烂西瓜。既要捡起芝麻,又要踩碎芝麻。可是,只有一个西瓜,一粒芝麻,怎么办?” “你这才算对辩证法入了门,重要的是:矛盾的双方不仅对立,而且有它统一的一面。你吃掉西瓜当然有它合理的一面,但你要砸烂西瓜,也并非不合理。只有将二者统一,才能进入更高层次的斗争。” 我张口结舌,目瞪口呆:“可是,你并没有解决我的问题。” 教授笑着说:“辩证法不解决任何问题,它的用途在于首先把人变成傻瓜——如果还有人不是傻瓜的话。” “你是说‘首先’?”我问。 “是对,然后再从傻瓜飞跃到学者。”教授开始整理讲义,“关于辩证法为什么不解决问题,如何把人变成傻瓜,以及怎样实现从傻瓜到学者的飞跃,这是下一节课的内容。” 教授一蹦一跳,走出教室。 第二堂课: 教授说:“下面我们讲一下辩证法的用途。我们要举一个更加复杂的例子: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 我说:“那一定要用辩证的观点。” “对。我们有许多大牌的辩证法学者,他们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你得出一个结论: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你佩服不佩服?” “是啊。辩证法不是很有用吗?” “以前我也这样认为。直到我见到一只丧家的野狗——它改变了我的看法。” “野狗?”我莫名其妙。 “是的。我家屋后有个垃圾堆,有一天来了一只丧家的野狗。它对其他东西看也不看,‘喀哧’一口,咬住一块骨头。” “这毫不奇怪,所有的狗都会这样。”我说。 “不错。问题是对于狗来说,这块骨头就是‘精华’,垃圾堆里除了骨头以外,还有砖头,铁块,破水桶等等糟粕,他为什么只要骨头这个精华呢?他怎么知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难道它已经充分理解了大牌学者们的论述了吗?” “好像不会。” “肯定不会,所以说大牌学者们通过精确的论述,得到的精妙结论,其实是连一只丧家的野狗早就知道的东西。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为他们喝彩,对他们崇拜呢?” “是啊,为什么?” “唯一的解释就是:辩证法已经成功地把你变成了一个傻瓜。”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以后一定要问:你说的没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谁都知道。问题是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 “对,看他怎么说。” “你难不倒他,他又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你得出一个结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高明不高明?“ “是有道理。” “可是我认为:这不仅是无聊,无用的问题,已经近于无赖了。” “这怎么说?” “难道世界上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吗?那只丧家的野狗,来到垃圾堆前,难道会象亚里斯多德一样,先把各种东西分门别类,搞清其内涵和外延,再通过归纳演绎,最后确定它是吃砖头还是吃骨头吗?这可能吗?” “不可能。那样的话,他连吃砖头都有可能。” “对,孺子可教。没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等于没说。不过辩证法学者倒是喜欢用抽象的方法,分析具体问题。因为辩证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所以如果你看到一只吃砖头的狗,千万不能小视,它可能是一个著名学者。” 教授又收拾好讲义,说:“辩证法的根本在于使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象所有的谎言一样,这话听起来很显真理。下一节课讲辩证法的渊源,以及它和形而上学的关系。” 第三堂课 “迄今为止,人类用三种方法研究这个世界。”教授毫不客气,单刀直入,“第一种是‘屠夫式’,大部分科学家都是这种方式。他们把世界割裂成极小的部分进行分析研究。研究生物的并不研究全部生物,有的只研究动物;研究动物的也不研究全部动物,有的只研究哺乳动物;研究哺乳动物的,有的只研究猴子;研究猴子的有的只研究猴子的尾巴。他们眼中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是极其片面的观点。” “不是辩证法的观点。”我说。 “对,”教授接着说,“不仅如此,他们还尽量割裂研究对象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在尽量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样子。科学家花费大量金钱建造实验室,而不在大街上做实验,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现在有些实验还要搞到太空里去做,连空气引力都要隔绝,可见,为了割裂事物之间的关系,这些科学家是不择手段的。” 我说:“与辩证法的观点相反。” “有说对了,但仍然不止于此,他们还不管一只猴子过去怎样,将来如何,只管拿来一刀宰掉,看看它肚子里都是什么东西。他们用的是彻底的静止观点。” “非常野蛮,而且十分笨拙。” “所以我把它叫做‘屠夫式’。但这是我们一切科学知识的基础和来源。没有这些人,也就没有任何科学。他们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他们的人格,才智和他们使用的方法,都应该得到尊重。” “有谁不尊重他们吗?” “有很多,你可能就是一个。” “此话怎讲?” “他们用的是孤立,静止,片面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个名称,你们中学老师教过你们吗?” “叫形而上学,可那是个贬义词呀?” “是的,就叫形而上学,这就是过去全部的科学家,现在大部分科学家使用的方法。” “那为什么它是一个贬义词呢?” “因为它和辩证法不相容,而且针锋相对。有些人不仅自以为是正确的,而且断定其他人都是错的。奇怪的是,辩证法整天讲什么对立统一,形而上学来和辩证法对立,他却不肯同一,而是对形而上学采取一棍子打死的态度。” “我明白了。” “使用第二种方法的也是科学家,我称之为‘强盗式’,这种科学家更重要。 他们什么也不干,坐等形而上学的科学家研究出比较确切的成果,在此基础上综合升华。千千万万的科学家研究了万万千千的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后,达尔文拿来一综合,就提出了进化论。“ “这活倒很轻松。” “一点也不轻松,而且需要更高的聪明才智和更加宽阔的视野。爱因斯坦是其中最出色的一位。他的视野非常开阔,甚至研究过辩证法。但是他说辩证法对他的研究没有任何帮助。” “辩证法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研究世界的第三种方法就是辩证法的方法,我称之为‘上帝式’的方法。也就是我们下一节课的内容。“ 最后一课 “我被开除了,”教授说,“今天上最后一课。请先提问。” 我说:“有的同学说,你的观点有点偏激。” “他说对了,我不仅偏激,而且有错误。上一节课我就故意设置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但是你们并没有给我提出来。现在我不得不把最重要的东西教给你们:没有谁是全部正确的,最多只是正确了一部分。如果世界是那只大象,我们就是那一群摸象的瞎子。我们想知道大象的样子,但是我们谁也不可能把这只大象摸完。我所有的瞎子加在一起也不可能,如果你的一生只能摸完大象的尾巴,你一定要认真去摸。如果你确信自己完全了解了这支尾巴,你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观点。 不要听见别人说大象像柱子或者象扇子就轻易改变自己的观点。偏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听风就是雨,毫无自己的主见。如果你坚持的错了,没什么大不了,一定有更聪明的瞎子给你指出错误。科学就是这样在成千上万的错误中提取一个真理的学问。但是如果你对了,却没有坚持,世界就失去了一次前进的机会。 “另外你要随时记住:无论你是对是错,你只是了解大象的一小部分。要听听别的瞎子怎么说。不能轻信,也不能不信。你别无选择,只有使用你的理性,它也许有许多不足,但却是你唯一可以信赖的东西。一个人的理性十分有限,许多人的理性却威力巨大。如果你不知道许多人的理性在那里,那么我告诉你——那就是科学。科学也有不足,以后一定要被突破。不过那需要许许多多比爱因斯坦更聪明的人,肯定不是你我。 “理性,批判和宽容,就是我所说的最重要的东西。” 这次我没有提问,也没有其他人提问。 “言归正传,继续谈辩证法。”教授只好自己接着说,“辩证法也是个瞎子,但是他不摸象。” “他不想了解大象吗?”我问。 “他当然想了解大象,但是他认为摸象没有用,或者说作用不大。他认为大象在到处乱跑,还在不断地从小变大,而且与他周围的森林,地球,甚至太阳系,银河系有无限多的联系,用‘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观点徒劳无功,只有使用‘全面,发展,联系’的辩证法观点,才能搞清大象的样子。” “可是他连象都不摸,怎么全面,发展,联系呢?” “我不知道,鬼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所以我把它称为‘上帝式’的方法。辩证法最初在中国流行,伏羲八卦,阴阳五行,孔子的”过犹不及“,老子的”反者道之动“,《易经》”一阴一阳谓之道“,《黄帝内经》”内外调和,邪不能侵“统统都是辩证法。西方只有亚里斯多德提出过辩证法的雏形,既不全面,也不具体。恩格斯说他阐述了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我不知道从何说起。不过这无关紧要,现代意义上的辩证法是从黑格尔开始的,这一点恩格斯和我,以及其他任何人,都不会有任何意见。” “你只说恩格斯,怎么不提马克思?” “马克思和辩证法关系不大。” “辩证唯物主义不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吗?” “我不同意这个观点,马克思早期写过一篇《神圣家族》,痛批黑格尔的”泛逻辑论“,泛逻辑论就包括辩证法。以后也没见他怎样说过辩证法。直到他最晚的哲学著作《资本论第二版跋》中,他才玩笑的说自己卖弄了辩证法。但是辩证法是什么,马克思终其一生,也没有回答过。” “那么辩证法怎样进入马克思主义的呢?” “完全是恩格斯的原因,从《反杜林论》到恩格斯致死不愿发表的《自然辩证法》,辩证法才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所谓灵魂。这一点我和顾准的看法一样,马克思是不会同意‘辩证唯物主义’这个说法的。这完全是后人的需要。不过《反杜林论》是经过马克思同意的,这一点倒是事实。” “辩证法有哪些内容?” “首先是三大规律:第一,质量互变规律,来自黑格尔《逻辑学》第一部”存在论“。第二,矛盾统一规律,来自《逻辑学》第二部”本质论“。第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来自《逻辑学》第三部”理念论“。这都是表面的东西,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神秘外形“。它的根本在于用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它的实质是隐藏其后的两大主义:第一,真理一元论。反对真理的多元论和相对主义。这早已成为历史的垃圾。第二,真理不可分,局部事务的真理都是整体世界的一部分,孤立的研究发现不了这些真理。只有在森林中找树木,不能从树木开始研究森林。这不仅极其荒唐,而且毫不现实。” “为什么不现实?” “有个西方不败教授说得很好:事实充分证明,孤立的,静止的、片面地来研究事物的方法,在人类现有的认识情况下才是最好的方法论,才可能了解事物的本质。因为事物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如果把所有的关联都考虑进去,就等于什么也干不成,就象我们老祖宗一样,只能抱着个”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这个思维懒怠症混日子。等到对事物的各种性状及规律有了较为详细的把握,再把它放到系统中进行非常谨慎的观察和研究。而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是总想一口吃成个大胖子,一开始便从总体上提出本质的观点。这种带有原始思维特征的传统正与辩证法不谋而合,或者说辩证法只是中国古代思想方法的一种现代表述,中国人从来不缺少这种思维方式,需要补课的正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地来研究事物的笨功夫。” “辩证法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你们中学教科书上是怎么讲的?” “好像是对客观世界,人类社会以及思维规律的全面正确的总结。” “这种说法极其荒唐,而且全然不顾任何事实。是彻底的误人子弟。第一,别说黑格尔活着的时候,就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类对客观世界仅仅了解一点,很小的一点。对人类社会只了解半点。对思维规律了解得半点也不到。一只大象我们只是了解了尾巴上的几个关节,腿上的几根毛,加上耳朵上一块皮而已,谈得上什么全面总结,正【】确总结?纯粹是说梦话。 “第二,你们可以看一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469页第十二行到第十四行:”黑格尔的著作中有一个广博的辩证法纲要,虽然它是从一个完全错误的出发点发展起来的。“恩格斯在不止二十个地方说过,这个错误的出发点就是唯心主义。谁都知道,恩格斯所谓的辩证法原版照抄的来自黑格尔的《逻辑学》,如他自己所说,只不过”打碎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外壳,“取了他”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你相信吗?人类从许许多多正确的出发点出发,都要走上弯路。而一个叫黑格尔的帝国教授,却可以从一个错误的出发点出发,”全面地,正确地“总结出客观世界,人类社会以及思维的全部正确规律。这是人说的话吗? “我绝不相信。就是再把我绑到新教徒的火刑柱上,把我烧死以前烤上两个小时,我仍然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我小声说。 “可是相信的人相当多。自从打碎了基督教的枷锁,辩证法是科学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碍。他把现代科学斥责为不入流的形而上学,机械论。使科学在一些地方停滞不前。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前苏联科学院的一个院长,就因为要搞农作物的杂交改良而丢了脑袋。” “那为什么?” “因为杂交改良依据的是孟德尔-摩尔根理论,与辩证法格格不入。” “你很熟悉前苏联吗?” “我最熟悉的是中国,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可是打别人头上的苍蝇更轻松。” 我问:“对于辩证法的进攻,科学是怎么反击的呢?” “西方哲学用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进行了反击。现代科学却默不做声。它只是不断地发展,生产出更多的粮食,钢铁,机器,以及人类除精神需要的一切。当这一切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的时候,辩证法才忽然发现,虽然它在骂别人,丢人的却是他自己。” “辩证法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吗?” “有人说辩证法是一个早产的怪胎,虽然在人类认识的现阶段并不适用,但他整体的观点确实十分诱人。现代科学的整体论,有机论已经初具雏形。不过这不是对辩证法的回归,而是在科学自身的发展中,若隐若现地概括出的一些原则。真理一元论毕竟是难以接受的。科学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发展的可能性,哪怕最微小的希望,也会有人付出百倍的努力。1984年,一大群名气很大的科学大师在美国成立了圣菲研究所(SantaFeInstitute),他们包括众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是许多科学领域的顶尖人物,出钱的大老板也是赫赫有名——金融杀手索罗斯。它们的目标就是研究”一元化理论“的可能性。当然,他们谁也不会相信什么辩证法,那就不要研究“一元化”了。它们是用现代科学的方法探讨控制复杂的适应系统(CAS)的一般性原理。虽然我不相信他们会取得任何结果,但这是人类科学史上最大胆的尝试之一。我预祝他们成功——尽管那样会打破我的一切观念。”” | ||
更厉害的是“辩证的看问题”发展到高级阶段后,你连发表观点的必要都没了 在“方舟子打假唐骏”时,一位叫“李国良”的网友说:“方说非黑即白,看来其完全不懂辩证法。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黑中有白,白中有黑,方却一口咬定他就是白,唐就是黑,连对立统一规律都不懂。” 你看看,遇到更大的“智慧”,你发现其实说什么观点都是多余的,反正“黑中有白,白中有黑”,进一步“善中有恶,恶中有善”,最后“是中有非,非中有是”,所以“是非”并不分明,甚至有人直接说本就无所谓“是非”,你还废什么话。 |
庄子提倡“不谴是非”的逍遥心态 当我们为假丑恶不安时,一“辩证”就释然了 生活中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假丑恶,有些假丑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者我们就参与其中。如果我们批评或抵触假丑恶,可能会对自己不利;而不批评不抵触,自己内心又不安。 这时候,“辩证法”就派上用场了。只要我们改变思维方式,去“全面的”看待假丑恶,那么你会发现假中有真、丑中有美、恶中有善。唐骏是造假,可人家毕竟激励了很多年轻人;贪污让人痛恨,可贪污也是经济的润滑剂;强拆是惨烈,但没有大拆大建哪来让我们骄傲的市容市貌…… 就这么一“辩证”,我们发现不但原来认为的假丑恶没那么糟糕了,甚至面目可爱起来,简直能成为真善美了。张艺谋不就在《英雄》中通过“辩证”的思维把暴君捧为英雄了吗?所以我们还有什么不能心安理得的。 秦晖: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谨以此文敬献于林昭等先驱者一 可能有的朋友看到这篇文章的题目会说:错了!应当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才对。的确,《孟子》原来说的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后人习惯先“达”而后“穷”并改“兼善”为“兼济”,尚不失孟子原义。但我确实认为:一个人如果真心想要“善其身”与“济天下”,那还是改成本文题目所云的“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的好。 思想史上流行的观点认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作为中国文化精髓的“儒道互补”的体现:前半句表达了儒家的理想主义和入世精神,而后半句显示出道家的豁达态度与出世境界。不过,“文本史”的角度讲,这个说法是有明显缺陷的:如上所述,整个这句话原出于《孟子》,本与道家无关。而道家或老或庄,似乎都没有说过“善(无论独善兼善)其身”之类的话。相反,本来意义上的道家是主张“绝仁弃义”解构道德而追求无是非无善恶的“逍遥”境界的,它并不强调个人道德修养。说前半句是儒后半句是道,似难以服人。 但如果把“兼济天下”与“独善其身”的道德含义除去,而只把它们理解为“有为”与“无为”,则这句话(不仅是后半句)又成了纯粹的道家思想。人们常常只把“无为”看成是道家主张,其实至少庄周这个道家宗师也有追“;有为”的一面。在《庄子·外篇·山木》中,庄周曾自比“腾猿”:“其得楠梓豫章也,揽蔓其枝而王长其间,虽羿、蓬蒙不能眄睨也。及其得柘棘枳枸之间也,危行侧视,振动悼栗,此筋骨非有加急而不柔也,处势不便,未足以逞其能也。”猴子抱上了高贵的大树,便得志称雄,“王长其间,虽羿、蓬蒙不能眄睨也”。而一旦掉到了荆棘丛中,就夹起尾巴做孙子,“危行侧视,振动悼栗”了。换句话说,在庄周看来,人当得势时是“有为”的,所谓“无为”,就是“处势不便,未足以逞其能”时的生存方式:“今处昏上乱相之间而欲无惫,奚可得邪?” 众所周知,道家在知与行两方面都倡“无为”。单就“无为”而论“无为”,本无所谓对错。强者对弱者“无为”,可以理解为宽容,弱者对强者“无为”,就沦于苟且了。权力对权利“无为”意味着自由,而权利对权力“无为”则意味着奴役。思想史上有些人(如晚清的谭嗣同称赞庄学对君权的解构)是从前一种意义上论无为的。但在传统中,从后一种意义上实践“无为”的则无疑是主流。问题在于:道家所谓的无为恰恰是一种主要面向弱者的“贵柔”学说,而弱者对强者的“无为”,不正是苟且吗? 苟且而出于无奈,亦不足责。但庄周的苟且却不是自承无奈,而是把它奉为崇高境界。在这种境界中,真伪、有无、是非、善恶都可以不分,或者说都不可分“;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恢诡谲怪,道通为一。”《庄子·内篇·齐物论》中的这段话历来被论者看成是道家思想的精髓。的确,我国传统时代一大弊病是言行不一,儒家的那一套仁义道德只说不做,法家那一套关于“法、术、势”的厚黑学只做不说,所谓“儒表法里”是也。而道家的上述诡辩论则为本来难以兼容“;儒表”与“法里”提供了关键性的粘合剂,为逻辑上磨擦剧烈的王道之表与霸道之里加注了有效的润滑油:法家指鹿为马,儒家曰此非马,则被坑矣;曰此马也,则非矣。而庄子曰:马亦鹿也,鹿亦马也,所谓“万物一齐”也。是故指鹿为鹿者,儒也;而指鹿为马者,尤大儒也。言“大”者何?谓其超越是非之俗见,是为“真人”、“至人”也。故曰:法家儒也,儒家法也。而儒表法里者,其旷世之大儒乎!--庄周的逻辑适足以论证如此“高尚的无耻”! 要之,用“达则有为、穷则无为”的道家观点去解读“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实际上就是说得势了就称王称霸,失势了就奴颜婢膝。这自然是大违孟子本意的。《孟子·尽心上》的原话是: “孟子谓宋句践曰:‘子好游乎?吾语子游。人知之,亦嚣嚣;人不知,亦嚣嚣。’曰:‘何如斯可以嚣嚣矣?’曰:‘尊德乐义,则可以嚣嚣矣。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这显然是表示一种理想主义精神:如果得志,我要造福于天下百姓。即使不得志,我也要洁身自好,绝不与腐败势力同流合污。所谓“独善其身”在这里就是“穷不失义”,而决不是去作“逍遥游”;是“修身见于世”,而决不是“出世”。这后半句并没有道家所提倡的那种难得糊涂、玩世不恭的态度。道家主张“顺其自然”,以“逍遥游”的态度对待世事,“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把一切矛盾都化解为虚无,化解在庄生梦蝶、蝶梦庄生、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玄谈中,这与“独善其身”绝不是一回事。 总之,这句话如果按其原义,它整句反映的是儒家的理想主义;如果抽掉其理想色彩,它整句反映的是道家的犬儒主义。但无论哪种情况,说它前半句是理想主义后半句是犬儒主义(褒义的说法叫“现实主义”),都似难成立。 然而,在专制时代的现实中,这两种意思虽然不是前后两半句之别,却可能成为表里之别:口头上表白的“得志则造福天下百姓。不得志则洁身自好拒腐败”。实际上却往往变成“得势则称王称霸,失势则奴颜婢膝”。口头上的理想主义,行为上的强权主义与犬儒主义。以至于两千多年下来,“独善其身”这个成语的所指已从孟子那里颇有些悲剧色彩的“穷不失义”者,变成了朱自清先生笔下喜剧色彩的“知其不可而不为的、独善其身的聪明人”!可怜据说被“独尊”了两千多年的儒学,在“儒的吏化”与“儒的痞化”两边挤压下,不是“儒表法里”就是“儒表道里”,哪儿还有什幺真儒家? 二 那幺,就其本义而言,“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作为知识分子的理想人格有什幺缺陷呢?它的被扭曲、被“道家化”能够避免吗? 无疑,“济天下”的理想抱负与“善其身”的个人修养都是非常值得追求的。然而“达则兼济”与“穷则独善”确实有问题,其被扭曲亦非偶然。 关键在于“达则兼济天下”这句话很有点“己所欲必施于人”的味道,体现了道德律人的精神,却没有考虑权力有限、权力自律与受律的原则。在这方面,倒是孔夫子早就说过:“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他说的是“克己”而不是克人,诚哉斯言!克己复礼则善,克人复礼则伪,克人纵己而号称复礼,则假恶丑之尤也。效尤而能达,达则“王长其间”,假兼济之名以祸天下,“冒孔之名以败孔之道”,“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绝仁弃义”,法道互补,莫此为甚。是故欲求真仁,必先制能克人之人--此子所不语而匹夫某敢补言之也。 因此对于“能克人之人”来说,他首先应当考虑的是“达则独善其身”。“善其身”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但对“能克人之人”来说“善其身”则是他必须做的。不仅他本人必须做,更重要的是他人与公众也应该以监督权力、制衡权力、约束权力的制度安排来帮助他做到这一点。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包括掌权的“达”者在内的公众人物,其私生活隐秘权是小于一般公民的。像媒体大炒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丑闻”,若是对一般平民那就构成侵犯隐私权,但对于总统,即使传媒夸大其词,你又能怎幺样?为了维护公民权,现代司法制度必须实行“无罪推定”原则,司法当局必须承担有罪举证责任,如不能证明你有罪,那你就被视为无罪。而为了约束权力,对“达”者的舆论监督实际上实行的是“有错推定”原则,“达”者必须承担无错举证责任,如不能证明你无错,那你就被视为有错。这不就是“达则独善其身”吗? 至于“兼济天下”,孟子的原话是“兼善天下”,其中自然包括了“善其身”与“善他人”两个方面。但这里还是孔夫子讲的好:他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没有说“己所欲,必施于人”。当然孔夫子也说过:“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者,要把“己所欲”的理想和治国方案“施于人”以实现“济天下”的抱负,是很自然的。但是立人、达人、施于人乃至济天下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得到被“立”被“达”者的同意,获得“天下”公民的授权。己所欲而人亦欲,固当施之。若己所欲人不欲而强施之,亦如己所不欲而人强施于我,岂我所愿哉?我不愿而施之于人,则置圣道于何地耶!故曰:己所欲、施于人而不能必也,立人达人而不能强也,济天下而必先请于天下也。换言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绝对的,而“己所欲施于人”是相对的;“兼济天下”是有条件的,“独善其身”是无条件的。因此应当提倡“达则独善其身”。 “达则独善其身”就是说大权在握时尤其要注意权力的自律,而不能凭借权力用自己哪怕是真诚的理想去无限制地律人。在这里应当讲究一点强者对弱者的“无为”、权力对权利的“无为”,讲究一点宽容与自由,绝不能借“兼济”之名对“天下”滥用强制,要记住:再高尚的人,其权力也要有制约;再平庸的人,其权利也应受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积极意义上的“无为而无不为”,真正为“天下”百姓带来幸福。 三 至于“穷则独善其身”,其缺陷在于只强调无权者的道德自律,而没有考虑需要争取和维护“无权者的权利”。人们可能认为,这样的权利只关乎个人。在发达的现代公民社会里这样认为或许也无大碍,因为在公民权已经受到保障的条件下,他们有权利关心并参与公共事务,但社会并没有权利要求他们必须“兼济天下”。 但是权利如果尚待争取,那情况就与保住已有权利不至丧失有所不同了。本来,“计划经济”要求深奥的“科学”来为经济过程提供人为的“最优解”,而自由经济只要求不“偷”不“抢”,公平交易自会“顺其自然”;“理想政治”要求人皆为圣贤,而自由政治者只要求人不作奸犯科。总之,“自由”原是个低调的“主义”,它承认人人都有“自私”的权利。然而另一方面,“自由”本身却又是个最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东西。某个人付出艰辛而挣到一笔钱,别人不能分享;经过努力而得到的名声与荣誉,他人不能分沾;甚至经过流血打下的“江山”,别人更不能染指。唯有“自由”这东西,一旦实现便是高度公共化的,某个人付出牺牲争到了自由的制度,则所有的人都在这个制度中“免费享受”了自由;如果这人对此不快并要求自己比别人享有更多的“自由”(或反过来要求别人享有更少的“自由”),那这要求本身便破坏了他所要争到的东西。如果这个人一开始便看到了这一点并要求所有人都像他那样为争取自由而付出代价,那幺他更是一开始便破坏了自由主义--因为这个主义的基础便是尊重个人选择、承认理性自利。于是,自由主义便会陷入西人所言的“搭便车”、我们所谓的“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困境。应当说,在绝大多数场合自由主义所面临的都是这种“行为困境”,而不是什幺“文化困境”。 显然,要跳出这种困境,人们必须面对的不是学理问题,而是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讲,一个人争取他自己的人权时,他也是在争取所有人的权利。换句话说,他这是在“兼济天下”而不仅仅是“独善其身”。但这样做的代价,却是要他自己负的。反过来说,假如别人这幺做了,他就可能无须代价而获得权利。于是面对强权的压迫,人们如果各怀私心而沉默,就无法冲破压抑去实现自由。因此,“消极的”自由必须以积极的态度来争取,低调的制度必须以高调的人格来创立,为了实现一个承认人人都有“自私”权利的社会,必须付出无私的牺牲,为世俗的自由主义而斗争的时代需要一种超越俗世的“殉教”精神。而这,要比学理上的自由主义体系建构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如果无权者即“穷”者中没有人以自我牺牲的精神“兼济天下”,则所有的人都将难以“独善其身”。在许多民族争取自由的历程中都有这幺些人,如甘地、哈维尔、曼德拉等。他们并未在学理上给自由主义带来多少贡献,甚至他们本人的思想还未必说得上是“自由主义的”。然而他们对自由的贡献无与伦比,其原因不在其言而在其行:一是他们面对压迫敢于树立正义之帜,反抗专横而不仅仅“独善其身”,从而跳出了“消极自由”的悖论;二是他们宽容待世,不搞“己所欲必施于人”的道德专制,更不自认为有权享有比别人更多的自由,从而跳出了“积极自由”的陷阱。应当说,一个民族能否取得自由,是取决于它有没有自由理论家,而是取决于它有没有这样的自由实践者。即便我们写不出罗尔斯、哈耶克那种层次的理论巨著,我们也可以实行“拿来主义”;但倘若我们干不了甘地、哈维尔等人所干之事,那是决不会有人代替我们干的。 因此“穷则兼济天下”应当成为理想人格的又一原则。如果说这一原则在自由时代也许并不重要--那时人们更需要的是制约“达则兼济天下”的圣君。但在争取自由的时代,却不能没有“穷则兼济天下”的圣雄。当他们作为无权者即“穷”者时,自然不存在滥用权力的问题。假如他们日后成了“达”者,那就是“达则独善其身”的问题了。能同时实践“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的人,就具备了圣雄的人格。圣雄而达,则高于圣君,因为后者如果“己所欲必施于人”是会异化成暴君的。圣雄而穷,则高于圣隐,因为后者如果只是“知其不可而不为”,则不过犬儒而已。而圣雄者,穷则兼济天下,知其不可而为之,人所不欲之牺牲而施诸己,岂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哉!达则独善其身,己所欲而必请于人然后施之天下,真所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矣。是圣雄人格乃圣贤之最,我中华崇圣礼贤之邦,儒风夙被,人怀仁义道德之心,必不让其专美于印度、西洋与南非也。 四 总而言之,儒家的道德理想,无论是“济天下”还是“善其身”,是可以与现代人权、自由、民主的原则相结合的。也只有与这些原则相结合,“济天下”与“善其身”才能真正实现。而这一结合的基础就是“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如果“穷”者中多一些“兼济天下”的圣雄精神,那就能“以我之大公争得天下人之小私”,而实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圣贤之道。如果对“达”者多一点约束圣君之制使其“独善其身”,那就会消除“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的千年祸患,真正实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因此我们应该让“穷”者多一点权利意识,而“达”者少一点权力迷信。“穷”者要能够“有为而有不为”,“达”者要善于“无为而无不为”。只有这样,我们这个文明古国才能跳出因“达则有为穷则无为”而陷入“法道互补”的怪圈,儒学本身才能摆脱“儒表法里”与“儒表道里”的双重异化、抵抗强权哲学与犬儒哲学的两面夹击,才有可能实“老内圣开出新外王”。中国现代文明的发展才有了一条共同的底线:从这个基础出发,我们才有可能追求儒家圣贤的个人道德完善与天下为公的理想,追求西方自由主义的自由人权法治理念,追求本来意义上社会主义的民主公平与自由人联合体理想--当然,也只有在这样的底线基础上,我们才能进一步来讨论中、西“文化”之异和左、右“主义”之别,并进行能够体现我们个性的“文化”选择与“主义”选择。而不至于在“野蛮”的环境下妄言A“文明”与B“文明”的优劣;在“有主无义”的状态下空谈甲“主义”与乙“主义”之高低。一句话,无论中西“文化”之异还是左右“主义”之别,都必须以基本的人道为基础。在“中西”与“左右”之上,有个更为重要的人道与反人道之别。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我们中国人,应该在人类文明的这个基础上作出自己的贡献。 | ||
所以“辩证法”是犬儒的最爱 所谓儒,就是知识分子;所谓犬儒,就是像狗一样的奴才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本该是道义的坚守者,无奈上面要指鹿为马,知识分子该怎么办?坚持“鹿不是马”,要掉脑袋;而难得糊涂,才能明哲保身。 “辩证法”正是一门“糊涂”学问。被誉为“中国古代辩证法”的老庄哲学,有不少这类说法:“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恢诡谲怪,道通为一。”(见《庄子·内篇·齐物论》) 在庄子看来,马亦鹿也,鹿亦马也,所谓“万物一齐”也。于是知识分子们释然了:你指鹿为马,我难得糊涂,“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 |
这种玄而又玄的“辩证”经得起推敲吗 辩证法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本无害 尽管辩证法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有丰富的内涵,但公认的辩证法的核心就是对立统一论。 教科书上说,对立统一是指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着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事实上,这里的“一切事物”指的是“一切连续性的概念”,比如高度、数量、面积、价值。拿高度来说,包含高和矮两个方面,高矮对立,但没有高就无所谓矮,没有矮就无所谓高,而且随着标准的变化,原来高的以后可能变成矮的,反之亦然,这就叫两个方面的统一性。 如果辩证法仅仅是指上述这样的哲学概念,那么无错,更无害。 资料:对立统一对立统一多样性并存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②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统一是对立面双方的统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统一性之中。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 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③矛盾的统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统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矛盾的统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形成与发展 在哲学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思想。在中国古代,《易经》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提出“反者道之动”这一命题,概括了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后世的哲学家常用分合、两一、参两、相反相成等概念表达事物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的思想。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赫拉克立特提出“相反者相成:对立的统一”,亚里士多德则讨论了一系列范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在近代,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吸取了他的辩证法思想,创立了唯物辩证法,也创立了对立统一规律的科学形态。其后,列宁第一次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对立统一规律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论述,并提出了一系列在具体工作中分析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
但被中国人灵活应用后的“辩证法”成了诡辩术
然而中国人理解的“辩证法”,却是抓住“一切”、“两个方面”、“统一性”等字眼大做文章。
比如“唐骏造假了”,这本来是个事实判断,根本不是个“连续性的概念”,不适用辩证法,更不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再比如“唐骏造假的价值如何”,这是个价值判断,对一件事做价值判断必然可以判断出好和坏两个方面,但“唐骏造假的价值如何”同样不是个“连续性的概念”,也不适用于辩证法。唐骏造假的正面价值——激励了年轻人,和负面价值——损害诚信,二者根本是两回事,不存在什么“统一性”。
但是,中国人的“辩证法”却认为,既然“一切事物”都有“两个方面”,那么“唐骏造假了”肯定也有两个方面,然而这两个方面是什么?你总不能说唐骏既造假也没有造假吧?于是“聪明”的中国人继续挖掘,发现做价值判断总是能找到“两个方面”,于是就以价值判断的多样性来混淆事实判断的单一性,在我们指出唐骏造假这个事实时,在旁边一个劲说“唐骏造假的积极意义”。
好吧,既然你要做价值判断,那我们就来谈谈唐骏造假的负面作用。这时候,“聪明”的中国人又拿出了“统一性”法宝,把两个逻辑上不相干的事情“统一”到一个逻辑下,以“唐骏激励了年轻人”来否定“唐骏损害了诚信”,如此“鸡同鸭讲”(实际上这种“鸡同鸭讲”普遍的出现在中国的各种辩论比赛中,这种比赛的题目设置往往就是要求选手们“鸡同鸭讲”)。
好吧,既然你要讲“统一”,那么我们从整体来看,“唐骏损害了诚信”之恶还是超过了“唐骏激励了年轻人”之善吧?所以唐骏造假的整体价值仍是恶的。这时候“聪明”的中国人又绕了回去——“你不要太偏激了,毕竟人家唐骏激励了年轻人,你自己又有什么贡献……”。
所以中国人的“辩证法”就是种以价值判断混淆事实判断、让逻辑上不相干的价值左右互搏、以局部的价值否定整体的价值的诡辩术。
邓海建:批评艺术不需要捣糨糊式辩证法
邓海建江苏教师24日,江西防总一名官员在接受央视采访介绍汛情时,没有直接回答有关“下游群众安危”的提问,而是大篇幅提及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被认为“官腔浓厚”,央视主播称其被人肉搜索。该官员称有人举牌要其下台。(见今天本报17版)
当主持人与观众都在关注汛情里的群众安危时,连篇累牍的官话不能不令人深感愤懑。于是,“官腔主任”就在此背景下被批评着、甚至被“人肉”着。近日,在江西采访抗洪的央视主播李小萌在微博上讲述了当事人的处境,“有人举牌要其走人、接匿名电话、精神恍惚、不敢回家、妻子哭泣、孩子不能上学。”
中国人讲究中庸之道,于是,舆论风向渐渐转变:当事人的同事说,“他讲的这些材料是当时汇总的一个通稿,不能代表他个人”;地方防总办公室官员说,“当时大堤刚刚决口,没有下面情况的数据,换了谁也答不上来”;央视主播说,“网络的邪恶与正义拷问每一个人,我只问自己,我是平主任的话,不那样回答的可能性有多大?”
舆论开始忏悔:看,老婆孩子多么可怜啊!人家还要过日子,算了,我们都批评错了。“官腔主任”是无辜的,要怪就怪这滔滔洪水吧。道理很简单:一是人家只是说了实话;二是既然照本宣科,错也错在“本”上;三是将心比心,自己也可能如此。
这个逻辑貌似太符合辩证法了,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充满温情。但问题是,对“官腔主任”的民意批判真的错得离谱吗?这让人想起屡见不鲜的“孝子抢劫”的故事:抢劫只为尽孝,有人说这是不得已,有人说要怪体制机制……然而,抢劫之外,是不是还有合法的救济路径可走?抢劫应不应该担负刑责?
同样,对行政作为的反思,需要的是刮骨疗伤的勇气。譬如“官腔主任”事件,只须回答两个问题,便知民意诘责是否合理:一者,除了宣读指示,是不是可以先回答一下灾情;二者,大谈指示,客观上是不是伤了民心、算不算称职的行政作为?
民众不是不讲道理的,不了解情况就如实告知,估计也不会闹出如此大动静。只读指示,是偶然还是惯性使然?“官腔”问题还没有反思出个头绪,眼看就要对这种反思来个“反反思”,这实在很诡异。我相信“官腔主任”是无辜的,也不赞成对其家人等信息“人肉”到底——但是,任何有价值的批评,都不应该是捣糨糊式地辩证迂回,而应该直面是非、明晰因果。
更“高级”的“辩证法”干脆认为不存在是非、善恶,一团糨糊就是最大的“智慧”
更“聪明”的中国人都懒得诡辩了,他们认为既然“两个方面”有“统一性”,可以“相互转化”,那么“两个方面”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亦是我、我亦是你”吗?“两个方面”根本就分不清嘛。明白了“分不清”这个“本质”,才是达到了“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的最高级“智慧”。“聪明难,糊涂更难”啊。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