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让我想要写《广告狂人》的blog的,是第一集里的两个小故事。
百货公司要找他们做广告,广告公司混了几个想法给人家,客户很不喜欢,“这就是你们的水准?!”然后创意就急了,不带这么羞辱我的,愤然离席。
我靠,真牛掰。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就决定把这段写下来,那时候的广告还挺有尊严的,当然那个时候广告人的混事儿,到现在也还是TMD一个操行。
另一个,烟草的客户,面临的问题是不能再在广告里说“低焦油,无害健康”。新的广告提案会上,创意的头头儿狗P也没想出来,危急时刻,年轻的后生拿出一个观点:“开车很危险,每天都有人死于车祸,但人们依然开车。危害无论如何都是存在的,这又何妨?……别怕,继续抽吧!”
客户的老大当时就疯了,“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要告诉大家,抽烟会让你死,而我们陪着你们一起死!”
千钧一发之际,创意的头儿灵光闪现,从烟草的生产工艺出发,找到了“IT`STOASTE”的解决之道。
我们常常面临客户的问题:该做产品广告,还是品牌广告?其实他们心里永远都有相同的答案——别TMD跟我鬼扯什么狗P品牌,把我的货卖出去才是硬道理。
就象所有酒鬼成天嚷嚷着要戒酒一样,客户也永远嚷嚷着“品牌”这件事。但没有一个真正能把酒戒掉一样,也没有一个客户能认真对待“品牌”这件事。就象《广告狂人》里的那家烟草公司一样。
如果是我,我也偏爱“抽烟会让你死,但这又何妨?”的说法,似乎这样的东西更偏向态度,更像是烟民说的话,也就能能赢得他们的心。但我也承认,所有客户最终还是会选择和产品本身有关的策略,就象IT`S TOASTE,最终又回归到产品。
我想说的意思是,到底需不需要品牌广告,这是个问题。所有人都说“需要”,但真的要做了,真的到了真金白银的时候了,所有人就会说“玩儿蛋去”!
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当我们在货架前犹豫着要买哪一盒方便面,哪一桶牛奶,哪一包烟的时候,最先,以及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什么?绝不是品牌,一定是口味口感味道感觉咸甜浓淡一类,看得见摸得着吃得到的东西。品牌, 在这个时候爱莫能助。
这就是我的观点——都别假装专业了,鬼扯什么BRAND,回归到产品本身,踏实做好渠道产品价格,在广告里别扯虚的,还是卖货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