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光复资料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台湾自清朝割让日本后又回归中国领土。“光复”字面上,就是“把失去的收回”的意思。
台湾光复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接收台湾,使台湾自清朝割让日本后又回归中国领土之事。“光复”字面上,就是“把失去的收回”的意思;而基于一些原因,台湾人有的认同,也有的不认同“光复台湾”这种说法,改用“终战”来称呼。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台湾自清朝割让日本后又回归中国领土。“光复”字面上,就是“把失去的收回”的意思
背景
台湾自古就和中国大陆同属中国领土。中国元朝政府在台湾有正式管理。台湾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当时三国吴王孙权派有万多人官兵舰队到达“夷洲”(台湾等地),吴人沈莹的《临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对台湾最早的记述。隋唐时期(公元589—618年)称台湾为“流求”。隋王朝曾三次出师台湾。据史籍记载,610年(隋大业六年)汉族人民开始移居澎湖地区。到宋元时期(公元960—1368年),汉族人民在澎湖地区已有相当数量。 汉人开拓澎湖以后,开始向台湾发展,带去了当时先进的生产技术,公元12世纪中叶,宋朝将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兵戌守。元朝也曾派兵前往台湾。元、明两朝政府在澎湖设巡检司,负责巡逻、查缉罪犯,并兼办盐课。明朝后期开拓的规模越来越大。在战乱和灾荒的年代,明朝政府的福建地方当局和郑芝龙集团曾经有组织地移民台湾。1684年,清政府设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
至1811年,台湾人口已达190万,其中多数是来自福建、广东的移民,移民大量开垦荒地,使台湾成为一个新兴的农业区域,使台湾的经济得到很快地发展。这个时期,台湾与福建、广东的来往比以往更为密切,中华文化更加全面地传入台湾。由于西方列强向中国边疆再次侵逼,中国再次出现了边疆危机。1884—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法军进攻台湾,遭刘铭传率军重创,到1885年6月《中法新约》签定,法军被迫撤出台湾。
中法战争以后,清政府为了加强海防,于1885年将台湾划为单一行省,台湾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首任台湾省巡抚刘铭传积极推行自强新政,清理田赋,增加财政收入,购买轮船,架设电报线,设立邮电总局,建造铁路;购买军舰,增设炮台,设立机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务局,安装新式采煤机器;设立兴市公司,建街造路;创立西学堂、电报学堂,培养建设人才。刘铭传把众多新式事业集中于一省,使台湾成为当时中国的先进省份之一。
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于4月17日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消息传出后,举国同愤,反对割台;台湾全省“哭声震天”,鸣锣罢市。协理台湾军务的清军将领刘永福等率军民反抗日本的侵占,坚持了5个多月的战斗,历经大小百余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由于清政府无力救援,终遭失败。从此,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达50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