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因为金钱还是因为美女而失败?后人回避了李闯王为钱所累的一面,将其失败归结到一个女子的头上。陈圆圆也就像历史上的诸多“红颜祸水”一样,成了替罪羊。造成了这样的错觉:仿佛大顺政权是因李自成、陈圆圆、吴三桂之间的“三角恋爱”而垮台的。
李自成真的因为陈圆圆而失败?■ 洪烛
李自成是撞入北京城的哈雷彗星。北京的建都史在八百年以上——八百年,只出了这么一颗。作为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陕西农民,他偏离了约定俗成的轨道,无法遏制地燃烧起来,并且以气冲牛斗之势,震撼了大明帝国的根基。他最大限度地打破了太阳的威信:把手足无措的皇帝赶下龙椅(最终吊死在后院的一棵树上),简直称得上是奇迹!
据谣传,其父叫李十戈——十杆枪啊,充满杀气的名字;其母石氏,怀孕十三个月,忽梦见一人手持长枪,骑乘骏马,直闯入家门——醒来便产下男婴。因而为其取名为闯(又名自成)。这孩子长大成人,果然造反了,江湖上以李闯王称之。这个“闯”字用得很好,很形象。他风起云涌的一生,仅一个“闯”字就足以概括。
他不仅风风火火地进入了历史,甚至还把勇往直前的身影留在戏剧舞台。民间有一折百演不衰的戏叫《闯王进京》,说的就是这个不平凡的外地人跟北京的关系。老百姓对其勇气大抵是持嘉许态度的。他是名副其实闯进来的。闯王进京,并非为了赶考、旅游、探亲抑或做生意,而是在夺权——要皇帝老儿的命。北京的城门楼子再高,也挡不住觉醒的农奴的铁流。
自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中国的历史便络绎不绝地上演着形形色色的农民起义。梁山好汉的口号很有代表性:“冲进东京府,杀了那鸟皇帝。”可李逵们只是喊喊而已,实际上做不到。真正实现了这一最高理想的,恐怕也只有李白成。他肯定比宋江之流更有闯劲儿。哪来那么大的力气?居然还真把皇帝给拉下马了。
李自成不满足于在中国的西北部横冲直撞,深明“挽弓当挽强,擒贼先擒王”之理,因而稍具规模即乘势将锋芒指向帝都.“今大兵既兴,志在与朱明共争天下,若破北京,则国皆为我有矣。”他东渡黄河,攻克太原,随即直扑有天险之称的长城居庸关。过五关、斩六将,如同迅雷不及掩耳,打进紫禁城,坐上金銮殿。自其由西安出发之日算起,前后仅月余。仅仅用了数十天,即一举完成了别人几辈子也做不了的事情——谁叫他是闯王呢?
李闯王之成功,在于他知道自己要什么(说白了就是一顶皇冠),因而省去诸多繁文缛节,绕开敌人围追堵截的重兵,直奔主题,等于是跟皇帝本人单独决斗了。文弱的崇祯哪里是闯王的对手呢?我联想到图穷匕现的荆轲,曾经把措手不及的秦始皇追得绕着柱子跑了好几圈。可崇祯连绕着景山跑几圈的时间都没有,只好直接找一棵树吊死算了。李自成虽比孤胆英雄荆轲有众多的助手,但他本人堪称伟大的刺客,该出手时就出手——稳、准、狠,没给皇帝留下任何的余地。挥手之间,明史就改写了。
这个头戴白色毡笠、身穿蓝布箭衣的不速之客,这个骑一匹乌驳马的闯入者,使京城的九门乃至诸多关隘(譬如长城)形同虚设。前门楼有悬灯示警、汇报敌情的效用:挂灯一盏,说明兵临城下;二盏,说明正在交战;三盏,说明即将失守。李自成围城仅三天即攻破广安门。崇祯正苦思冥想对策呢,一抬头,看见前门楼上三盏灯全挂出来了,知道全泡汤了。对于亡国之君来说,那夜空中的三盏灯简直像噩梦一样——他不敢怀疑自己是否数错了,只希望惊叫一声就能醒过来。据说他逃离深宫去后花园寻短见时,连鞋子(龙靴)都跑丢了。只穿着沾满泥水的袜子见上帝去了。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八日,已延续两百多年帝祚的大明王朝,算是遇见了“克星”。
我称李自成为掠过北京上空的彗星,还在于他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在紫禁城里仅仅做了四十二天皇帝(俗称“吃了四十二天饺子”),这变幻莫测的金銮殿就又“闹地震”了,将其给掀了下来。唉,屁股还没坐热呢!四月十三日,已披上龙袍的李自成(称大顺皇帝)“御驾亲征”,围攻山海关,欲剿灭明朝的残兵败将。偏偏在一片石决战之时,吴三桂请来关外的清军帮忙,使李自成腹背受敌,兵败如山倒。只好于四月二十六日退回北京。四天后又忍痛割爱,弃京城而回陕西老家。我猜测李自成在走这段回头路时,心情一定很复杂,深深体会到名利富贵如浮云,即使能抓得到,也未必抓得牢。皇宫御苑、权杖玉玺乃至金钱美女,得来全不费工夫,可失去得更快:又统统从指缝里溜走了。终究是一场空啊。
李自成,就这样成了北京的匆匆过客。他沉浸在“皇帝轮流做,今天到我家”的喜悦之中,估计连好多名胜古迹还没来及参观,连风味小吃还没尝遍呢,又沮丧地与这座城市永别了。恐怕连“我还会回来的”之类大话,都不敢讲。有什么办法呢?是命运诱导他打马而来,又正是命运——把他驱逐出去。仿佛注定了:这位草头王与北京城只有四十二天的缘分。不过暂借其一用而已,到期即要归还——简直刻不容缓。
这一退可不要紧,最终连老家都保不住了。李自成在清军的追逐下,放弃西安,经襄阳,入武昌(武昌鱼虽美,也留不住亡命之徒的脚步),直至次年四月,在湖北九宫山“中了埋伏”而被杀。可以说他撤出北京,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这辉煌一时的流星式人物,拖着光线日渐稀薄的尾巴,且战且退,最终默默无闻地熄灭了。
不管怎么说,北京城里的“四十二天饺子”,肯定给这位过客留下一生中最深刻、最豪华的印象。这个世界上,即使有再多一夜暴富的传奇,也比拟不了李自成的感觉。他是凭着一把锄头起家的“暴发户”。
即使仅仅吞咽了四十二天的龙风水饺,也很值!毕竟,他充分地发了光、散了热,照耀了悠悠古都。毕竟,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毕竟,再狂傲的赌徒,不见得比其有更大的野心,结局也不见得比其好到哪里。既然是豪赌,迟早会有输光的一天。李自成,靠孤注一掷而发迹,转眼之间一败涂地——其实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后来参观革命圣地西柏坡,发现1949年的毛泽东最深刻地意识到李自成的局限性。毛泽东在西柏坡指挥打赢了三大战役,胜券在握,准备进入和平解放了的北平。出发之前特意做了一个重要的讲话,大意为“我们不能学李自成”以及“要防止糖衣炮弹”之类的话。在其眼中:闯王进京后的失败,堪称“反面教材”。当代的革命者必须避免重蹈覆辙。毛泽东进入北京城时,比李自成要虔诚多了、谦虚多了。他说:“我们是来赶考的。”正因为如此,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作为先驱者的李自成,考试不及格,早就被淘汰了。根据毛泽东的说法:李闯王是被糖衣炮弹打倒的。糖衣炮弹到底什么样子?我很好奇。不会跟北京的糖葫芦似的吧?它的命中率为何这样高呢?以至见惯了枪林弹雨的共产党人都呼吁对此保持警惕。
看来糖衣炮弹虽像糖葫芦一样可口,却是剧毒的。李自成中了“暗器”,翻身落马。
其实,从来不曾有军火商制造过这样的“秘密武器”。所谓的糖衣炮弹,本身并无杀伤力——是由我们内心的欲望所引爆的。
闯王进京,可以说一开始就坐在一颗巨大的定时炸弹上面(仅仅四十二天就爆炸了。)画栋雕梁、灯红酒绿,再加上衣香鬓影呀什么的,闯王立马就晕了。于是改元大顺,充分体验当皇帝的滋味。至于他手下没见过世面的子弟兵,自恃立下汗马功劳,更是醉卧长安、乐不思蜀。
闯王住进了梦寐以求的紫禁城,首先想到的是好好犒劳自己。凡是皇帝享受过的,都要一一尝试。虽然把数万名太监全部驱逐出宫,却将三千粉黛留作己用。恨不能融化在这温柔富贵乡里。夜夜狂欢,甚至连续数日不曾出宫视朝。他登基后唯一的政绩,就是“追赃助饷”,处决了一大批前朝的贪官污吏,将其私产罚没充公(共获白银七千多万两),然后论功行赏,散发给将士们作工资,皆大欢喜。说白了,他只是在模仿梁山好汉的江湖作风,并未进步到哪里。开国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抓革命、促生产”,而只想到搜刮银饷,确实有负众望。他还下令兴办铸钱局(造币厂)二十四所,发行永昌通宝,希望在全国范围流通——名义上实行“平买平卖”,其实借此清算天下财富。
李自成初举义旗时,为突破敌人围剿,甚至带头杀掉自己的妻妾,以示轻装前进之决心。可自打占据北京城之后,他彻底放弃了游击队员的精神,心甘情愿地为财色二字所束缚。我真怀疑横冲直撞的闯王——最终身不由己地钻进钱眼里了。
清兵压境,李自成不是想到如何屯集粮草弹药,以巩固城防,而是先预备好退路,将追缴来的金银熔铸成饼,约数万枚(每饼价值千金),用一支庞大的骡马车队装载,火速运往陕西老家。至于宫廷里的珠宝器皿,也一律打包托运——吃不了兜着走?闯王的战车,全变成“运钞车”了。将士们人人皆背着沉重的行李(内有分红所得),哪有心思恋战呢?“腰缠既富,人多乡井之思,已无赴敌之气概。”所以虚晃一枪,即大规模地溃退了。大顺军俨然已成“搬家公司”。吴三桂领着清兵沿途追杀,发现道路都被各种辎重与甲仗堵塞住了。只好先扮演清道夫的角色。
李闯王身上的局限性,同样束缚过其他农民起义军领袖。譬如两百多年后,太平天国建都南京(号天京),洪秀全也就深居天王府而不出,为锦衣玉食、如云美女所“催眠”,而醉生梦死。当然,南京最终也成为洪秀全的“滑铁卢”。
我想,是人性中的劣根性,导致李自成,洪秀全等英雄气短的。可见毛泽东所形容的“糖衣炮弹”,确实大大的厉害!不可不防。
后人回避了李闯王为钱所累的一面,将其失败归结到一个女子的头上。陈圆圆也就像历史上的诸多“红颜祸水”一样,成了替罪羊。造成了这样的错觉:仿佛大顺政权是因李自成、陈圆圆、吴三桂之间的“三角恋爱”而垮台的。
铁狮子胡同(今张自忠路)明末有田畹府。田畹是崇祯的老丈人,他的女儿是皇上最宠幸的田贵妃(崇祯死后就草葬在田妃墓中)。而陈圆圆,则是田畹家收养的歌伎。戍边的军阀吴三桂去田府玩,一眼就看上了美若天仙的陈圆圆,厚着脸皮向田畹老头讨要——田畹虽心疼,也只好故作大方地促成这两位年轻人的好事。
李自成打进北京城,将吴三桂的亲属全劫作人质,以勒令其投降。审讯的时候,觉得吴三桂的“小蜜”确实光彩照人,于是充作自己的嫔妃。
屯兵山海关的吴三桂原本已臣服了,在回北京城“报到”的路上,听说爱妾被李闯王占有,忍无可忍,索性投靠关外的清兵——甘当急先锋,与李自成决一死战。此即“三军恸哭皆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之典故。吴、李二人成了不共戴天的政敌兼情敌。
吴三桂围城时,李自成将其父母全绑上城头,企望以此举退兵。吴不屈服,眼睁睁地瞧着父母被斩首。
李自成突围,陈圆圆谎称:“大王若放我,三桂必不追也。”李依从其计。聪明的陈圆圆,就这样回到情人的怀抱。
闯王进京,陈圆圆算是一件特殊的战利品——正是这件战利品,导致他最终兵败,使唾手可得的江山美人全化为泡影。小小的一个女子,居然有这天大的本领?她甚至还改变了一座城市的命运:北京被八旗子弟所占据,成了大清帝国的都城。难怪蔡东藩写《清史演义》时说:“顺治帝之入关,人谓由多尔衮之力,吾不云然。不由多尔衮,将由吴三桂乎?应之日唯唯否否。三桂初心,固未尝欲乞援满洲也,为一爱姬故,迫而出此。然则导清入关者,非陈圆圆而谁?圆圆一女子耳,乃转移国脉如此。夏有妹喜,商有妲己,周有褒姒,圆圆殆其流亚欤?”
假如闯王与陈圆圆擦肩而过,那么吴三桂是否就不会因戴上“绿帽子”而恼羞成怒?不会借刀杀人了?那么,历史是否就要改写了?
其实不然。清军垂涎大明江山已久,取而代之是迟早的事。吴三桂求援,不过给其提供了一个借口而已。因为多尔衮最初听见李闯王逼死明帝的消息,即起趁火打劫之心。八旗兵马早就整装待发。入侵中原,根本不需要什么通行证的。
李自成却未考虑那么多。他在北京城里歌舞升平,忽略了内忧外患。即使没有吴三桂开门迎敌的原因,闯王的江山也不见得坐得牢。他的起义具备破坏性,却缺乏建设性;给风雨飘摇的明王朝“添乱”了,并施予致命一击——却没有收拾残局的本领。从客观的效果上来说,他无意识地推动了清兵入关、执掌天下的步伐。得矣?失矣?
然而吴三桂与陈圆圆的艳情,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或者说,混淆了历史的视野。喧宾夺主的儿女情仇,遮掩了国家兴亡的真实内幕。过多地关注那被夸大了的吴三桂与陈圆圆对改朝换代的影响,必将使吾辈顾不上总结李自成的教训。
方彪先生认为:“一些官兵在繁华的城市里,生活很快的腐化了,使部队失去了战斗力……大顺军在北京虽然只有四十二天,这四十二天使大顺军变了。由一支所向披靡的雄师,变成了一支一蹶不振的弱旅,变得如此之快,如此之惨,也实在令人深思。”李自成作为首领,无疑应承担最大的责任。没必要回避这一点。
还有另一种说法:并非李自成本人占有了陈圆圆,而是其手下的骁将刘宗敏抢了陈圆圆作“压寨夫人”。这是很典型的“为尊者讳”:生怕李自成的高大形象会因好色而大打折扣。这是在把领导者的失误推卸到部将头上——同时也推卸到叛徒(吴三桂)与女人(陈圆圆)的头上。好像李闯王不会犯这类低级错误的,都是别人惹的祸。过于美化李自成,等于在伪造历史。我们需要肯定李自成身上的积极因素,但不能因此而掩饰他消极的一面。
毛泽东是伟大的,他能够正视李自成的缺陷。他进入北平后,接到解放军攻占国民党老巢南京的捷报,特意赋诗:“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而李自成缺乏的,恰恰是这种一鼓作气、扩大战果的雄心。说到底,他不过是楚霸王的翻版。所以他的失败,亦是情理之中的。
如果不能吸取这前车之鉴,就无法超越李自成——以及他身上的局限性。
在居庸关通往北京城的途中,有一尊李自成快马加鞭的纪念塑像(后人竖立的)。他正如探囊取物般直奔紫禁城的金銮殿而去,渴望在古老的龙床上歇歇脚。可是他为什么忽然勒住了马,永远地停留在过程之中——成为一尊令人慨叹不已的雕塑?
每逢看见这尊铜像,我总要恨铁不成钢:李闯王,你为什么偏偏要在冲刺的时候,在关键的时候,勒住了尚有余力的战马?为什么不更上一层楼,一览众山小?或许,不是你勒马,而是你本身被一根看不见的缰绳所勒住了,被小农意识所制约了。这就是历史:差一点点火候都不行!
闯王的灵魂,只好在北京城的外面徘徊。离功德圆满永远保持着一箭之地。在我眼中,这尊塑像的表情是很复杂的。仅仅四十二天,就由志满意得的胜利者沦落为落荒而逃的失败者——这也忒快了吧。留下的是无法弥补的遗憾。
此乃闯王进京的路线。我想,应该在另一条路线(向西安逃亡的路线),为之竖立另一尊塑像。或许更有警戒的意味。应该铭记住闯王的教训。马还是那匹乌驳马,人还是那个人——可人物头上的光环,已经被摘去了。虽然他依旧戴着那顶宽边毡笠。
只用了四十二天,还是几百年?李闯王终于走下了神坛。
传说李自成扬鞭跃马入紫禁城时,曾挽弓搭箭,直指承天门(即西安门):“我若射中天字,必得一统。”不料射偏了一点,箭头插在牌匾的左下方。有人说此乃李闯王不能“一统江山”之预兆。驯羊先生在《北平传说》里提及:“如今那枝箭还插在原处,箭尾的羽毛已是一根不剩,只余铁质的尖杆一枝了。”每逢去故宫博物馆参观,进门时我总要仰头找那块受伤的匾,找那枝生锈的箭。
闯王挽弓如满月之时,肯定充满了射天狼的豪情。可惜,箭射偏了。
这位中国的罗宾汉,箭法其实很一般嘛。看来光有蛮力还不够,光有欲望也不行。
开弓没有回头箭。闯王本人就像那枝飘忽的箭一样,虽然射出去了,却偏离了靶心。毕竟未能彻底地穿透历史。所以,他仅仅是个过客。在偌大的北京城里,只留下了一枝小小的箭镞——作为唯一的礼物与唯一的见证。
闯王进京,想当皇帝是肯定的,想搜罗点粮饷也是可以理解的,错只错在他还想到了衣锦还乡(典型的中国暴发户的理想)——光宗耀祖,并且让街坊四邻羡慕。这一点有史料可查。李自成认为“十个燕京也比不上一个西安”(他把西安立为西京),可见他并不情愿在北京安家落户。北京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中途遇见的最大的一座客栈,饮马、歇脚、饱餐一顿之后,还是要打道回府。当然,最好是把此地的宝贝全搬运回去。所以他特设“比饷镇抚司”,向明王朝的皇亲国戚、遗老遗少追索赃银助饷。所以他稍微受挫即走为上策,押运着几万枚银饼回去“支援家乡建设”。其实,这银饼能当饭吃吗?能比炮弹要好使吗——能吓退敌人的追击吗?此非帝王之胸襟。或许能称职地担任银行行长,却无治理国家之魄力。
说到底,李自成并没有把北京当作家之所在、国之根本乃至生命之所系。只懂得攻取,不懂得捍卫。很缺乏责任感的。难怪这座城市会成为他的滑铁卢呢。难怪他的光荣与梦想,像彗星一样短暂易逝呢。
李自成过于看重银两,却忽略了长城。一点没把山海关外的边患当回事。其实,长城的城砖比他孜孜以求的那些珠宝玉器重要得多。一旦大墙崩溃,则玉碎宫倾,玉石俱焚。长城的缺口,靠储满国库的金砖银饼是堵不住的。
这么想一想,李自成在我眼中就没什么了不起的了。简直像街头一个烙大饼的伙夫——不过烙的是银饼而已。甚至还不如一个瓦匠。瓦匠至少还知道如何把长城修补修补呢。
长城决堤,涌进来的滚滚洪流,一下子就把草头王李自成冲走了,冲往历史的下游。数万枚苦心烙制的银饼,沿途抛置,成了这位传奇人物的殉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