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情追踪 迷情追缉令

            燃情追踪

          文 凌霜降

1

房间里是着她喜欢的野生蔷薇香味,阳光透过象牙白的纱窗落在客厅的纯白长毛地毯上,有些不真实的梦幻。这是那个男人送给她的位于本城最高贵地段的套房。

我把包放下,打开,包里面百我的工具箱。厨房,卧室,卫生间,客厅与阳台。我很专业。我任何角落都不会放过。

我已经等不及了。她这一次显然有意要定居下来么?房间里是她喜欢的颜色和气味。那个男人对她而言已经有些太过老了。但这恰恰正是他有钱送她房子的原因。

这一次,她会怎么做呢?像以前一样,把房子卖掉,然后拿着钱远走高飞?她真是一个能折腾的女人,这两年,她几乎走遍了所有的大城市。她至少拥有十个身份证。

没错。你们猜对了。这个喜欢野蔷薇香味的女人,她是个骗子。

我呢,我是一个私人侦探。这个职业并不多见。我是其中最专业的一个。我正在追踪着我的猎物――将住进这个美丽的房间的一个美女骗子。

2

这一天,他们在新天地庆祝她的生日。

她每遇见一个男人的时候,似乎总是在过生日。于是,男人们总会为她庆祝。她会收到烛光晚餐和礼物。然后,她会跟男人回家,或者去开房。那些男人的下场,通常很惨。身体会受伤。被割几刀或者被烟头烧伤。这些男人,无一例外被骗了钱,或者更贵重的东西。钻石或者金子。

晚七点,她哭了。她说:从来没有人帮我庆祝过生日。因为我在养父母家长大,我是捡来的孩子,没有人知道我的生日在哪一天。其实,今天也不是我的生日。对不起,我骗了你。

这一句话,她至少对不同的男人说过一百次。每一次,都是这样楚楚可怜,每一次,却都赚得了男人们同样的怜悯。

但她说的,的确是事实。我曾经去查过,她的养父母对她并不好。甚至,只让她上到小学就退学了。很小的时候,她就总是被打骂,甚至没有饭吃。她十四岁的时候,就逃走了。

她十四岁前的名字,叫做刘芳。她逃出来后,用过无数个名字。她太聪明了。为了生存,她偷过东西。她学会了电脑,学会了用钱买假装身份证假文凭。她最擅长的,便是戴假发。她戴不同的假发,就会是不同的女人,不同的却漂亮的妩媚的动人的女人。一个女人可以凭发型的改变而完全改变自己的形象。因为她的多变,我坚信这一点。

今天的她,叫做薇安。她称那个男人为林得。林得是本城数一数二的富商。她真有本事,这样的男人她都勾搭得上。

我听到林得伸头过来吻她的细微声响,他沉默着拍她的后背。像一个父亲一样拥抱她。

我想,她是真的哭泣了。

我的窃听器,装在那条她最喜欢的项琏里,我听得很清楚。尽管我知道她的哭泣有很多的虚假,可我仍被她的声音微微地抽痛了心。

据说,爱情就是当你爱上妖精的时候,连她去杀人,你都会觉得是美妙的。

3

在他们驱车回来的路上,麦警官给我打了电话:我可以等,但你的女儿可不一定能等。

麦警官要我一周之内给他提供确切的资料与证据,他非得逮捕她不可。不但为了升职上位,还因为,他的枪在她手里。麦警官其实并不知道她到底骗了多少男人,但麦警官被她骗走了一把枪。麦警官如果找不到这把枪,麻烦就大了。而如果她用这把枪杀人,麦警官的麻烦就更是大得不得了了。

我是声誉很好的私人侦探。因此麦警官答应我,如果我能帮助他抓住到她,我便能得到我想要的东西。麦警官争取到了我女儿的案子。他说他会一直帮我拖着不办,直到我帮他抓到她找回枪为止。

我的女儿,她十六岁。我的工作总飘移不定,她从小便不喜欢我,大一些时,爱跑出去偷窃,这一次,还打断了别人的腿。她做的事情,足够被抓起来了。而我希望她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姑娘。

4

挂了电话,电脑显示屏上的图像里,已经出现了她和他。她进了浴室。我于是也脱掉鞋子走进浴室,我很幸运,他们隔壁这套房前天刚刚装修好,需通风透气,主人尚未搬入,刚巧收留了我这个不速之客。上午我仔细地观察过,房子的结构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她现在,正在我的一墙之隔处洗澡。我躺浴缸里,闭上眼睛,把装修后的异味想像成她浴液的香味。上午我闻过那种味道,是野生蔷薇香味。这种香味让我有些止不住的兴奋。我想像她躺在浴缸里的样子,她必定是慵懒的,娇媚的,她的腿很长,白皙而润滑,她的胸也非常美。她闭着眼睛,眼睫毛长而翘翘的,每一根都似是勾引男人的符号。那些眼睫毛是真的。我有一张她的近距离照片,她似笑非笑,眼神似受伤的猎豹,那样神秘,那样性感。

光是想像她,我已经止不住地热血沸腾。我从浴室走出来,坐回电脑前,她刚刚从浴缸里走出来。浴室里有水气,画面并不清晰,可她仍美得惊人。

我当然,是能看见这一切的。我早上在他们的房间里装了微型监控设备。不用怀疑,这两年来,我都是这样过来的。我甚至已经控制不住自己,我想知道她的一切。所有的一切。我给她设置了一个被偷的陷井。可不知不觉,我也落入了这个陷井里。为何。为我对她的着迷。

5

宝贝。你这样年轻,可我已经老去。冲洗完毕的老男人林得从后面抱她。看得出来他是注重保养的,但他的肌肉已经松松地往下垂,脱掉衣服的他,简直已经是一个不能看的老男人。刚才,他在浴室里,吞了一颗蓝色的小药丸。很多老男人都利用那种药丸才能和年轻漂亮的女人上床。我想,她不会呆在他身边很久的。她很快会骗一些他的钱,然后把这套房子卖掉,然后再次开始逃跑。

她回应他的吻。林得很熟练,他的手指是有魔力的,我想他能勾出女人身体最深处的渴望,那是一种让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在呐喊吻我吧的欲望。他老了。他老到会把每一次做爱都当成了最后一次,他很有耐心,把女人当成一颗美味的冰淇琳球,一点一点地噬食入腹,然后被炽热消融,然后,天堂般消失。

我的身体,炽热无比。我的心,因妒忌而狂怒。我跑到浴室,打开凉水淋自己。我要冷静下来,否则我会因为妒忌而把我最后一台电脑砸碎。

6

林得很爱她。他给她房子,车子。当然,还有钻石,一件又一件的钻石。她都淡淡地接过,然后吻他。他给她信用卡。她去购物,照样也是买钻石。她对他说:我是不介意别人说我是暴发户的。他笑。他说她很真实,很可爱。

她正努力地花他的钱,他却觉得她可爱。林得这个陷入她的圈套的老男人,像一栋被火烧到的老房子一样,似乎要不把自己烧干净势不罢休。

我打电话警告他:你这个笨蛋。小心她骗走你的钱又杀了你。你知道为她着迷的男人都死了多少个吗?

他问:你是谁?

他一连问了好几次你是谁。我只好挂了电话。我要防止他追踪我。

我以为他至少会受我的警告的影响而对她有所戒备。但不,在我打电话给他的那个晚上,他竟然用一枚巨大的猫眼宝石戒指向她求婚!我认得出那枚戒指,那是林得的家传宝物!

他在大厦的顶层放了无数的烟火,又在楼下的公园点了无数的烛光。他说:过去的二十五年,我不能每一年都陪你度过,但从现在开始,我希望到我死之前,一直都陪伴着你,给你我所有的爱。

老男人的誓言说得那样假,可她竟然感动得哭泣。她竟答应了他的求婚!

我从冰冷的地板上一跃而起,他疯了。他竟然要娶她。他竟然要娶一个年轻漂亮的骗子!她也疯了。她只是一个骗子,现在竟然要嫁人!

不,我不能让她嫁给林得。

7

林得求婚后的第三日,我才决定动手。

她试了他为她买的婚纱,美若天仙。想拥有她的欲望在我的血液里狂奔。我不可以再等下去。

林得的车虽然在停车场,但有司机看着,我得骗走司机才可以下手。

三个小时后,我从大厦的停车场回到了楼上。或者我应该庆幸的,一切顺利,连屋子的主人都不常来看他们的新房是否已经被人占据借用。

打开电脑,他们在客厅里。林得坐在沙发上,把她揽进怀里,极尽疼爱的样子。他们没有说话。好似在享受难得的幸福时光。

我搞不清楚她到底为什么要嫁给这个老男人。这是一项冒险。这只是增加了她被那些她骗过的男人发现的机率!她为什么要冒这样的险?为这样一个连做爱都需要蓝色小药丸帮助的老男人吗?

8

林得死的时候,是早上十点半。在去公司的路上,车在转弯时失去控制撞向护栏掉进河里。司机与林得当场死亡。

这时候,她刚刚起床,正在打扮打算出门。她和林得约好,中午一起午餐。她哼着歌,很快乐的样子。事实上,我跟踪她两年了,我从未见过她这样快乐的样子。

我是否,毁灭了她的快乐?

十一点,她出门了。开着林得送她的车。我打了一辆出租,跟着她。她恰巧,经过了车祸现场。看到要得的车湿淋淋地从河里捞出来的时候,她还在车里。她约摸是认出了车牌号,她下了车,飞快地跑过去。

她哭着喊林得的名字,声音像被人撕裂了一般凄惨。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失控的样子。我的心被她的伤心揪着,狠不得跑过去,拥她入怀,给她全世界的安稳。

可我不能。我只是一个跟踪着她的小人。之后的一周里,我一直跟着她,她几乎足不出户,精神恍惚。

林得似没有其它亲属,她以林得未过门的遗孀的身份操办丧礼,每日全身素黑,面容也是不着妆容的,可仍清丽动人。

她做得很好。她骗了那样多的男人,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女人。有林家的远房亲属借了吊丧之名来发难。她抹干眼泪,拿出律师的文书,出示众人。于是再无人敢说二话。

我高看了林得,少看了她。林得未与她正式结婚,却已经在法律上承认了她。她想要的,原来不仅仅只是房子车子钻石而已。

我心爱的姑娘,她是多么的聪明多么的可怕多么的令人爱恋。

9

眼看着一个孤身在世间各色男人间游走的女骗子,一夜间成了名流遗孀,我就似做了一场梦一般。有一个著名的女人曾经这样说过:女人在十四岁之前,最好拥有一对好的父母。十四岁到四十岁,要拥有美貌。而四十岁以后,应该有足够的现金。

她没有好的父母,但她有足够的美貌,所以现在,她提前,拥有了足够的现金。

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宝贝。我应该怎么做,祝贺她?还是,带着麦警官去找她?

我打开了我的手提电话,麦警官的电话几乎是马上就打了进来:你在哪?她在S城!我确定!那个婊子竟然成了富商遗孀!我马上过去,你给我紧盯着她!侦探先生,你要想想你的女儿,入狱会毁掉她的一生!

麦警官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我打开电脑,切入监视画面。她竟然有客人!

是一个男人,一个年轻的强壮的男人。

情况有些不妙,那个男人,把她推倒在地,他还用脚踢她!

我把画面切近,我看到了那个男人的脸。是他!

我合上电脑,飞奔下楼,穿过街道,再冲进电梯,我到达十楼,需要十分钟左右。上帝保佑她可以撑过十分钟,那个年轻强壮的男人,她在一年前用眉刀刺伤了他,并且拿走了他的财物。那个男人,有性虐嗜好!

既然麦警官都可以从报纸电视上认出她,我怎么可能企望别的那些被她骗过的男人认不出她?!

10

我十分庆幸我懂得怎样打开陌生的门,我在她窒息前用花瓶敲晕了那个正双手紧紧扣住她的喉咙的男人,然后拉起惊魂未定的她往楼下跑。

进了电梯的时候,她已经冷静下来,我有些结巴:对,对不起,我,我只是听到房间里的响动很大,我是隔壁的装修工人。

她问我:“有烟吗?”

我掏出烟给她,我有些紧张。这是我第一次跟她说话。我今年三十八岁了,我是一个见过很多人很多事的私人侦探。我不应当这样紧张的。

可一个偷偷地爱恋着天使的男人在第一次与天使面对面的时候,怎会不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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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门打开时,我终于冷静下来,她却忽然问:我见过你?她问这句话的时候,美丽的眼睛充满猜度地看着我,似乎在回想,她曾在什么地方见过我。她今天没的戴假发,她的头发漆黑而柔顺地紧紧贴着头皮,这样的头发紧紧地扎起来后,戴任何假发都很方便,而且就像真的一样。

我也曾经骗过你?她又问,以戏谑的毫不在乎的语气。我摇摇头:“也许在电梯里遇见过,我住在帮人装修的房子里。”

她哦了一声,抽着烟,样子很性感地问我:我们去哪?

11

她在浴室里洗澡的时候,我站在窗前,不断地抽烟。

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不断地炽热,这些炽热不知来自于我的内心还是来自我脑子的那些记忆画面。这是我这样久以来,第一次在她洗澡时我没有在电脑里看她。习惯使我的脑子不由自主地想起我所见过她的最激烈的那次与男人的欢爱。那是三个月前,在另一个城市里一间酒店房,她和那个男人炽热而狂烈的叫喊如犹在耳。

她那天的打扮非常的妖,妖媚的眼线,妖媚的红唇,妖媚的的喘息,妖媚的叫床声。她妖媚到任何男人都会受不了。

当她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我身体的激动显而易见。她微微地笑,有些对男人了然于心的嘲弄,也有些凄凉。她松开了手里的浴巾,窗外的阳光透过厚重的窗帘落到她赤裸的身体上,就似涂了一层淡淡的圣光,她非常美。她的身上,仍有刚才被那个男人毒打的伤痕。但这并不影响她的美,反而让她变得神秘而性感。

我走过去,以我全身的所有的自制力,弯腰捡起地上的浴巾,围在她的身上:“好好保护自己。好好生活。”

她看着我,好一会儿,眼神忽然有一种无与伦比的震惊,她说:“我一定见过你!三年前,在公园里,那个摄影师!是不是你?”

我没有回答她。我推倒她,夺门而逃。我狂奔着,远离了我的猎物,诀别了我的爱情。

她没有追出来。

12

我想,她的生活里,从此后,便再也不会有我。

离开她的第二日,我毁了电脑,带着麦警官的枪,去警局自首。麦警官那支枪,她只带了一个月,就被我拿走了。我用那支枪,枪杀了两个偷偷用手机拍下她的照片准备报警的男人。我是猎人,可是我爱上了我的猎物。我不能杀死她,所以,只好自己牺牲。

入狱的第二年,麦警官来看过我。他说:我的女儿在少管所表现不错。他还说:现在我也不能确定那个富商遗孀是不是那个骗子了。他娘的她现在成了知名慈善家了。

每天出来放风的时候,我都会抬头看天空,天空大多是很晴朗的,很蓝很蓝。偶有白云,纯洁如初。

我第一次跟踪她那天,是一个春日,空气非常纯净。在公园里,我拍了一张她的相片,她问我是谁,我说我是一个摄影师,看到她非常美丽,就拍了一张。她允许我带走了照片。

从此,我爱上了那张照片,也爱上了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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