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当阿历克斯遇到艾玛》,一部关于爱情的电影。
不是什么新片,故事相当的老套!但我坚持看完了!
讲述的是一个落魄的作家和一个速录员的爱情故事:作家阿历克斯是一个不务正业而又颇有才华的年轻人,透支着生活,颓废的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当他把所有的希望寄托于赌场时,上帝抛弃了他。倒霉的家伙不得不面对着“高利贷绅士”的催款,当身体被倒挂在窗户外面,阿历克斯得到了“绅士”的忠告:一个月之内还清十万美金!颓废的作家不得不又开始写作来换取稿酬保命。于是故事开始了,速录员艾玛的出现,经历了一系列曲折,两个人终于走到了一起!就像所有童话的结局一样: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阿历克斯对艾玛说:我知道我的爱人就在我的附近,我却不知道她是谁。我就像奔跑的兔子,永远无法抓到眼前的胡萝卜。美式的幽默我不是很懂,但我想我能体会他的迷茫和彷徨。
当艾玛询问阿历克斯是否是一个好男人时,颓废且邋遢的阿历克斯竟说自己是一个温柔的男人,他需要的只是命中的另一半来发现他的好。我相信他说的是内心深处的真话!
阿历克斯笔下尼曼的爱情徘徊于波琳娜和美琳娜之间。现实中的阿历克斯何尝不是如此?
一边是火焰般的爱情!
一边是白水般的爱情!
向左?向右?这也许就是亘古不变的谜题。
真正吸引我的不是爱情故事!而是阿历克斯作为一个作家写作的魅力。一直觉得作家是一个很神秘的职业,我不喜欢现代小说,但又不得不承认有一些文笔还是相当的不错。我却很好奇他们是怎么写出来作品?创作的过程很让我困惑?透过影片我才知道,作品的出世也是如此的趣味,充满了换了和智慧。也许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曲折,作者的娓娓道来,优美的文字编滑落纸上。感觉自己在决定着别人的命运是一很有奇妙的事情。看到书中人物如同自己的孩子,一点点长大,一点点丰满起来,由远及近,由模糊渐渐变得清晰,他们的成长倾注作者的心血和苦辣酸甜。慢慢的我们甚至无法辨别是作者还是人物!
突然很想写小说!
我们每个人都活在自己写的小说中!作者和人物都是我们自己,把他写好!因为这本书我们无法预测结局,因为很多时候我们无法重新开始,把握我们所能把握的一切!把自己结局写好。
写书的过程有时要比阅读作品本身更有意思!
用耳朵倾听有时比用眼睛看更能达到美的意境!
天堂在左,极乐在右。取孰舍孰?
或许这就是隐藏在每一个人心中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