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优缺点
在分封制时期权力相对分散,诸侯国的存在对帝权产生了制约,作为帝王的行为受到监督,死后以谥法来盖棺论定。对于各国君主也是如此,要求其行为附和王道,先公后私,对公室负责任。由此形成了上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政治体系。各诸侯国内亦是如此,公卿们监督与制约君主,臣工们监督与制约公卿,乡绅们监督与制约臣工,百姓们监督与制约乡绅。天子以采风形式访查民情,不称职的诸侯会受到惩处,择贤而立。家与国乃是一体,君主与公卿、大小臣工们最初是同祖同宗,同一氏族,部族壮大之后才有了更多的氏族。因为国属于家国,屈原的爱国与爱家是分不开的,屈原与楚王是同宗兄弟,有骨血关系。
权力分散状态下各国实行自治,齐国以盐海之利迅速富庶起来。其他诸侯国也是同样,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贤良人才受到各国的普遍欢迎,对壮大本国有利。分封制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力,迫使各国的君主择贤而立,公卿之家的继承人也是择贤而立。分封制时期人们只有乡土观念而没有国家概念,臣工们的封邑即为封国,国有大小,而且经常发生变动,国是不确定的。在封国之内臣工们就是君主,公田上的收入归其支配。爱国是一种个人行为与私家行为,与百姓毫不相干。百姓是有迁徙的自由的,可以去任何一国进行生产与生活。
在分封制状态之下,人们有自由的选择,对于君主没有什么社会责任。抗敌守土是为了保家卫国,而非效忠于君主。农耕社会是聚族而居的,人口流动性很少,社会比较稳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很容易做到的。乡约民俗比帝则更加具有约束力,有恒产则有恒心,很少有人愿意离开乡土,除非为环境所迫。王道思想是社会的主导思想,处于正统地位。欺凌弱小是可耻的行为。乡社是民间地方自治组织,扶贫济困是他们的责任。乡校是人们议事议政的公共场所,也是进行教育的所在。按礼仪;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礼崩乐坏之后,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春秋时期的所有战争均为不义之战,所以各国君主进行言论管制与文化管制。郑国的子产不毁乡校,是个例外。
实行郡县制之后,有利于天下大一统。贯彻实施秦法彻底改变了数千年的生产与生活秩序,一切权力归中央政府。由于权力高度集中,建立了庞大的官僚体系,法律条文细密,百姓动辄犯法,天下不足二千万人口刑徒多达百万,一个县令就刑民无数,文化管制与言论管制达到了道路以目的境地,说句错话就是灭族之祸。皇帝旨意朝下夕动,无人敢于违抗,公子扶苏接旨后马上自杀。大一统的郡县制有利于上层统治,对于百姓是个枷锁。高度集中的权力失去了监督与制约,握有权力者为所欲为,指鹿为马,秦法可以任意加以解说,事实上是以权代法。当百姓养鸡十只以上,养猪三头以上就成了犯法时,那个法已经变成了恶法。上层权贵们肆意榨取民脂民膏,奢侈腐化,道德沦丧,要求百姓成为顺民已经不再可能了。
分封制维持了四五百年,郡县制维持四五十年就出现大面积官场腐败,而且愈演愈烈。秦汉以来官僚政体的腐败性已经昭然若揭,魏晋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中央威权一旦失去马上陷入军阀混战状态,比列国纷争更为惨烈,更加血腥。军民百姓十死八九,人相食普遍存在,人性为兽性所取代。在极权统治下,只有官欺民,没有民欺官的,所以社会矛盾激化均为官逼民反,这是由社会体制所决定的。人们怀念王道乐土,对霸道统治畏之如虎。大一统的郡县制事实上从未制约过战乱的发生,而是使得战乱更无秩序,更无规律,晋末的政权换的如同走马灯,有的只存在几十日,几百日,几年,十几年,五胡十六国内国中有国,派中有派,都想争夺中央权力。郡县制对于社会发展而言是个倒退,是私有制的进步,公有制的倒退。华夏社会是一步步倒退的,清末之后倒退到跟着洋屁股后面亦步亦趋,顺风接屁,拾人粪渣,邯郸学步之后只好摸着石头过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