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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在位执政十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但最后还是死于自己的法。
商鞅以重法著称,主张君主应该“垂(依靠、通过)法而治”,“法任(推行,公开、遵守、)而国治矣”。还提出了“法、信、权”三位一体的法治方法论。即“国家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法度制定的制定、公开与守法);二曰信:“任(推行)法去私(个人干涉)”、“信赏必罚”(赏罚严明);三曰权(君权为基础)。法者,君臣之所以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以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慎到(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战国时期赵国人,原来学习道家思想,是从道家中分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
慎到认为,君主如果要实行法治,就必须重视权势,势是前提,法是手段,这样才能令行禁止。权势有两种情况,一是权力机关(私有组织,权力机关即所有者,随意性比较强)赋予,一般按组织结构层层授权;一是强势者(组织),通过强权或不法手段所获得的非法律给与的影响力,这点应该不再慎到的思想范围内。
慎到主张因循自然,清静而治,因应阶段实际情况,有所选择(根据实际制定法规)的推行(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法律的推行是一个顺序渐进的过程,脱离现有的资源和能力,片面强调法规的先进性是不适宜的)
申不害,亦称申子,战国时期郑国京县(今河南荥阳,属郑州)人,生卒年约为公元前385--公元前337年,是著名的思想家和改革家,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以“术”著称于世。他在韩为相15年,使韩国走向国富兵强。
申不害的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的影响,认为自然运行是有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要求对待一切事情应以“静”(现实是客观存在的,不要过于拘泥其对错,“贵静”的表现就是“无为”)为原则,以“因”(因应、对策机变,“贵因”指“随事而定之”)为方法,并把这种“静因无为”的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
他主张君主“术治”。 他的术分两类,一类是控制术,提倡“正名(等级、分工)责实(职权和责任)”,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还有如君主以静治动的,无为而治的,这些属于领导艺术,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君主不动声色地靠诡秘的手段来考核监督臣下是否称职和忠于自己,让臣下无从猜测国君的意图,这样,君主就可以做到“独视”、“独听”、“独断”,操纵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