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陈 小蒙
《看历史》2010年12刊/文┃陈占彪
陈小蒙等人是一些什么样的人物?今天我们只能从当年对此案的讨论的文章中,隐隐看到陈小蒙等人一鳞半爪。在1986年《民主与法制》第三期里,曾刊出一篇文章,对此案及陈小蒙进行详细描述。
据当年阅读过这篇文章的一位北京读者所说,这篇文章并“没有把他写成一个青面獠牙的魔头,而是如实地勾勒出陈小蒙从人到兽的深渊之路,剖析了这个‘假面人’面具后的复杂的社会、心理诸因素。”
◎ “觉得自己以前三十多年白活了”
陈小蒙,1986年伏法时值36岁,算来该是1950年出生的。六十年代,其父陈其五受张春桥这帮人的迫害后,小蒙作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先被下放到北大荒,后到送往老家安徽。在安徽农村的时候,由于“受到了玩弄女性的丑恶思想的影响”,他就“把手伸向无知的幼女”,然而,他对此深为后悔,并“下决心永不再犯”。
后来他和一个漂亮的姑娘恋爱过,不幸的是,女友提出中断恋爱关系,后来他说“后悔当初没有占有女友,纯洁反而吃亏了”。1979年,陈小蒙作为29岁的大龄小伙与另一姑娘结婚,随后有了儿子。1980年后,老爸的“党籍恢复了”,苦日子熬到头了,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后来,重遇旧日恋人,陈曾一度执意和妻子离婚,恋人复离去,于是他思想空虚,感情痛苦。
1981年初,还在读大学的陈小蒙结识了胡立教的儿子胡晓阳,胡晓阳告诉他:“女人就是供男人玩的,像身上穿的衬衫,穿一件,脱一件。除了自己老婆不能贡献出来外,其他女的都一样,都是一件衬衫。”
陈小蒙有如醍醐灌顶,进而自惭形秽,原来自己是“土包子”一个呢,进而觉得自己白活了三十年,“他对生活的理解比我实惠,甚至比我深刻。……我很羡慕他的经历,觉得自己以前三十多年太傻了,活得太清高,太没味了,算是白活了。他已经享受了现代人的生活,我也要过这种生活。”
◎ 既“斯文”,又“流氓”
虽说陈小蒙因强奸案而被正法,震动一时,但在生活工作中,陈小蒙却是“鞭挞丑恶,弘扬正义,以笔为剑,为民鼓呼”的记者。
陈小蒙在《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作记者,《民主与法制》虽是薄刊一本,1986年的发行量竟高达二百万份,“零售经常脱销,一般在上市供应三天内就已售完”,各地读者有的“要求增加零售量”,有的要求“多印一些”。
陈小蒙在《在“导演”招牌的背后》一文中,还写了上海电影制片厂一个“资格颇老”的黄“副导演”以“物色演员”为幌子,诱骗想当演员的女孩到他旅馆“试戏”,以满足其淫欲的故事。
陈小蒙这样写道:
在黄某看来,想当演员的女孩子,按照他的“逻辑”——既希望“得到”,就应该“失去”;想当明星,就该“为艺术献身”。
然而,能允许这种十足的“恶棍逻辑”在我们社会主义祖国的土地上畅行无阻、为所欲为吗?
他的这些作品叙述流畅,立场鲜明,且正鞭笞了他自己所持之信念。在被抓之前,陈小蒙还被提拔为记者部负责人。
生活中的陈小蒙也挺注意自己形象,举止斯文、一派谦谦君子的绅士风度。“他分配到《民主与法制》编辑部当记者后,连蓄了年余的‘现代派长发’也‘主动’剪去了,平日举止斯文,连一句不文雅的笑话都不说,见了一些年长的记者总是一口一句老师,对同龄人谦逊平易,勤快地采写过不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