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虽然是国内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但是国家政府通过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政策法规的制定,更为我国艺术品市场营造了适宜发展的外部环境,体现了积极而有小的推动作用。2011年时我国艺术品市场的政府政策和行业规范进一步健全的关键一年。特别是201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正式出台,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以此为中心,国务院、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相关部委相继踹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为艺术品市场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我国艺术品市场自身体质建设方面,2011年在文化部、商务部、文物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引导关注下,国家文物局和我国拍卖行业协会,分别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个渠道,积极推动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规范化,使得我国艺术品市场在有序健康发展道路上更进一步。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质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1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质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分析显示:在发展过程中,须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要贴近民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特别要注意金融市场支持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出台。其中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门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2011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开始清理整顿包括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大宗商品中的远期交易等内容的交易所。2011年以来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发展的文化产权交易所也是清理整顿的内容之一,其中艺术品拆分成“权益份额”的交易模式的调整和修改也是在必行。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
2011年12月,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旨在规范各地文交所的经营行为,并通过对文交所审批设立程序的强调而提高了准入的门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2011年9月,最高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明确了“统一管理”、“统一委托”、“统一进场交易”的司法委托拍卖“三统一”原则,并规定涉及国有资产、证券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分别通过国有产权交易、证券交易所实施,这使得短时间内拍卖企业在司法委托拍卖中作用的发挥充满不确定性,在客观上形成对司法委托拍卖的割据局面。以司法委托拍卖为主要业务来源的部分拍卖企业将可能因此面临重要的生存考验。
《文化部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文化部引发了《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1)55号],从大力加强艺术品市场建设,依法规范艺术品市场交易秩序、切实执行艺术品市场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艺术品市场立法进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并要求各地积极支持画廊业发展,深化艺术品市场诚信制度建设,开展诚信画廊评选活动,推动艺术品市场行业协会建设,引导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年12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1)27号],决定自2012年起,将油画、粉画及其他手绘画原件;雕版画、印制画、石引画的原本;各种材料值得雕塑品原件的进口关税税率由12%降至6%(暂行1年)。这一政策调整,将对推动我国艺术品市场的活跃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同时对北京市建设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发挥首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拍卖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1年12月,商务部提出《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拍卖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480号],明确了拍卖行业的发展目标,将重点放在完善拍卖业法规和制度体系、培育专业化市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宣传工作方面。提出将支持北京等有基础和条件的地区重点发展文物艺术品拍卖,逐步形成世界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将向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
《全国文物拍卖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2011年2月,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全国文物拍卖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确定了文物拍卖标的审核重点,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等九类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或应严格审核;强调要认真研究治理文物拍卖企业“知假拍假”问题;指出要加强对文物网络交易活动监管,对现有涉及文物经营的网站进行评估,逐渐建立网络文物经营准入和网络交易文物审核的制度。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
2011年6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公约重点对违规收费、知假拍假、虚假宣传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与自律。近60家主要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承诺遵守,这些企业业务量覆盖当前文物艺术品市场90%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