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文章不应该攻击影子敌人 霍顿对孙杨的言论攻击

言论文章不应该攻击影子敌人

八月八日环球时报发表《舆论至上幻觉诱导去报社自杀》分析昨天在中国青年报门前发生的又一起自杀事件。文章给出的结论是这些自杀的人是认为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能够引起舆论足够的重视,所以才去了这样的行为。从7月26日同样类似的七人在中青报大门外自杀到8月7日又有七人在同一地点采用同样的手段自杀,不能不说环球时报的分析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种分析只是一种可能性,只是一种逻辑推测,拿逻辑推测当作认定的事实,而下结论,不是严肃的报纸媒体应该做的事。

这篇文章以这种逻辑的推测,把舆论与法律对立起来。文章说:一些舆论场的活跃人士宣扬互联网舆论就是“民意”,并以中国法制不健全为由,主张无限扩大舆论在社会治理中的权威,他们有时甚至把网上舆论推高到法律之上。文章接着说,一些基层上访人士跑到报社门口喝药“自杀”,说明舆论权力的膨胀确实带来了一些幻觉。这两年似有了点“舆论治国”或者“互联网治国”的倾向,仿佛谁获得互联网舆论的支持,谁就能戏剧性地实现自己的诉求。

言论文章不应该攻击影子敌人 霍顿对孙杨的言论攻击

客观的说,环球时报的分析和推测不无道理,的确有舆论绑架法律的例子。但就自杀这件事情而言,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应该调查事实的真像。如果这些人确有冤屈,属于政府政策的问题,政府应该为他们伸张正义;属于政府做了错事,政府应该改正错误还他们以公道;如果他们的问题应该诉诸法律,那么应该调查清楚他们为什么没有诉诸法律,而采取了如此极端的手段。如果,调查能够确认他们的自杀行为是有人背后操纵,则应该把背后操纵的人绳之以法。总而言之,在事实尚不清楚的情况下,根据逻辑推断下结论,是不严肃的。

另外,舆论的归舆论,法律的归法律。舆论可能确实能够起到对一些事件的炒作作用,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如果舆论对法律造成的压力,或者法律屈服于舆论,那是执法者的问题,而不是舆论的问题。执法者应该秉承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判决,而不应该屈服于舆论的压力。

环球时报在这件事上,无线夸大了舆论的作用,设置了一个舆论假想敌,对这个假想敌开炮。这样的做法为媒体开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先河,也创造了一个类似文革扣帽子式的文风,无中生有的制造敌人,然后向影子敌人贴标签,发动攻击。这样做的结果是破坏了平心静气讲道理的舆论氛围,制造了社会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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