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世界华人地区中第一个实现多党制和领导人直选的地区,也可以说是世界华人的骄傲。那么,台湾选举都有哪些特点,跟其它民主国家比有何优劣?我们不妨借现在中国大陆正在进行人大政协会议之机,将这“他山之石”看个究竟。
从历史上看,台湾选举历史远可以追溯到1935年(昭和十年)日治时期举行的州、市、街、庄议员选举,当时官派及民派议员各一半的两次协议员选举。在二十世纪初之前,欧美日各国的选举皆非普选,三一法依据当时国际上的民主选举惯例,选举人设有性别与财产的限制,此条件对当时的台湾略为严苛(年满25岁男性,年纳税额五元以上,400万台湾民众里面,合乎资格公民者仅为28000人)但仍为台湾首次选举。日治时期的台湾选举共于1935年与1939年举行两次,之后因为二战爆发不再举行。1945年,台湾进入中华民国时代,隔年,台湾的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举行各乡镇市市民代表普选。而约有240万宣誓公民参与选举。之后该市民代表也间接选举选出各县县参议员,而县参议员则选出名额为30名的台湾参议员(参选人高达1180人)。而台湾目前的选举制度与架构则来自中华民国宪法,其中第二章“人民之权利义务”第17条载明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及复决之权。此外,该法并在国民大会、立法、监察、地方制度、省县及选举等相关章节,提供台湾选举的母法根源。1991年4月起,台湾历经7次修宪,修宪后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成为台湾选举的另一法理基础。此外,台湾于2003年底成为东亚第一个立法保障公民投票权的国家,依公民投票法进行的公民投票亦属广义选举与直接民权之一环。直接民选的总统与国会与公投是中华民国台湾主权独立自主、政治自由民主、社会开放进步、政府依法行政、全民监督政府施政与公仆表现的重要象征与方式。
就选举法律依据而言,台湾选举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三:一是台湾“宪法”,二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三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根据台湾“宪法”规定,选举对象包括:总统;副总统;“中央”公职人员:“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监察院委员”;地方公职人员:省(市)议会议员,县(市)议会议员,乡镇(市)民代表会代表,县(市)长,乡镇长,村、里长。唯一不经过选举产生的是省府首脑。在选举原则方面,台湾选举制度可以说全盘接受了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原则: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选举。具体说来。就是:只要年满20岁,在选举区内居住年限满6个月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但被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消者除外;任何人不享有特权,一次选举中一人一票;公职人员一般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1996年实现了直选“总统”。至于秘密原则,则是指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为使这个原则得以实现,投票所在地有相应的技术保障和人员监督。为了让大众对候选人员有清楚认识,台湾选举还大力提倡竞选活动,法律规定,选举程序中包括竞选活动,竞选活动是选举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没有竞选活动的选举都被视为愚民行动,因为选民不能是盲目投票的,而应该是投下有价值的、负责的一票。但对竞选活动也必须加以规范。
跟国际上其它民主国家比较,台湾选举制度在参照西方民主国家基本原则的同时,也根据台湾的特点作出了一些有特色的规定。大致说来,台湾选举制度参照的是法国的“总统制”,产生办法是简单多数选举制。日本、韩国等只实施地域代表制。而台湾在原则上采取地域代表制,兼采职业代表制。1991年12月“国代”换届选举,又首次兼采政党比例代表制。台湾现行选举监察体系也是独特的。西方国家的选举监察多由警察负责。台湾则规定由各党派及社会贤达推荐人员组成监察小组。原因是,台湾警察头目一般都有政党党员身份,容易产生瓜葛。台湾还有一个特殊规定是其它国家和地区所没有的,就是禁止在校生肆业参加竞选。意在让学生专心向学习。
今年,是台湾大选年。11月,台湾将举行包括县市长在内的“七合一”地方选举,换言之,除了台湾地区领导人与“立委”不用选举,地方公职人员将全部改选,被称为台湾选举史上规模最大、参选人数最多的地方选举——也就是说,今年将有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长、县市议员、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村里长等七项地方公职人员合并选举产生(这就是所谓“七合一”选举),这是岛内首次将所有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合并举行。那么,到底要选出多少的地方公职人员呢?根据台湾“中选会”预估,6个直辖市、加16个县市,总共要选出11076名地方公职人员。其中,全台人口占第一的新北市,共要选出1099名。包括市长1人、市议员66人、里长1032人;最少的是离岛连江县,“只”选出58人。
这次选举意义不容小觑:首先,此次选举与与民众利益切实相关。像是“里长妈”与“村长伯”,家里有任何的疑难杂症,第一个想到能帮我们的公职人员,就是里长或村长,里长和村长跟民众的关系就像是“厝边隔壁”,这次全台共要选出7853个里长及村长。市议员、县议员、乡镇长及代表,也跟选民互动频繁。路灯要修、水沟堵塞、小孩学区或教育等,他们都是小市民的“代言人”,也经常主动帮民众解决问题。至于县市首长,也不再像以前,“选上就看不到人”,或高高在上。现在的县市长都设有首长信箱、市民热线,就像全年不打烊的便利商店“店长”,服务全年无休,让人民成为名副其实的“头家”。其次,这次选举因为牵涉面广,其对两年后的“总统”大选无疑有风向标作用。此次选举的焦点集中在“六都选举”,即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的市长选举,两党在六都的成败将决定后年“总统”选举在这六个举足轻重地区的得票情况,因而各政党强力动员、候选人更是拚战厮杀,选战规模与激烈程度仅次于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因此被视为2016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哨战。目前,国民党在六都中掌握了四都的政权,民进党只占两席。坊间普遍认为,国民党可以保住台北市、新北市和桃园市,但有丢掉台中市的危险,而民进党相信能继续在高雄市和台南市执政。
台湾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蒋经国晚年启动民主进程,到现在已经走过跌宕起伏的二十年。由于台湾是华人社会唯一一个效仿西方建立的民主社会, 是已有五千年文化积演和几千年传统的中华民族首次。其经验、教训弥足珍贵,对大陆更有非常难得的参考意义。而民主最集中的体现方式,就是选举。台湾民主选举实践成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以和平的方式从一个威权的政体演化为民主政体。特别是2000年第一次和平的政权轮替,震撼华人世界。这种成功的和平演进模式,在全球都是相当少见的。从而避免了暴力形式的制度更替成本,充分显示了华人的智慧。其次,在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也由于政治纷争、社会问题导致的大规模冲突和抗议,但总体上没有出现新兴民主国家常有的军事政变和暴民现象,依然控制在法律的框架之内。第三,虽然民粹与台独借民主登上历史的舞台,形成社会的对立与对抗,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其他新兴民主国家曾出现的国家分裂的现象。第四,历经四次领导人直选,选民迅速成熟,民主的运转形式趋于稳定和完善,特别是2008年第二次政党轮替,把一个过去威权的政党重新送上执政地位,意义非凡。这一点可以从美国总统布什“誉之为亚洲民主的灯塔”的贺电可见一斑。此外,台湾的新闻自由指数高居全球第三十二位,甚至超过美国,居亚洲第一。至少从台湾的经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仅仅是为民主而民主,华人社会不仅可以和平的得到民主,也能适应民主的运作形式。
当然,大陆在人口数量统治疆域经济条件与文化程度等等方面,都跟台湾有不少差别,但我们更应当看到两地毕竟同文同种,又都经历过一段漫长的威权时代,因而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台湾行,大陆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