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风险管理 外企外汇风险管理

外汇风险管理

一、外汇风险管理的战略

外汇风险管理的战略是指国际经济交易主体对外汇风险所持的态度,包括要不要防范外汇风险,应防范到什么程度等。根据对外汇风险的不同态度,企业或外汇银行可以有以下几种战略可供选择。

(一)完全不防范的战略

完全不防范的风险即对外汇风险不采取任何措施,当汇率朝有利方向变动时则坐收其利,汇率朗不利方向变动时则甘愿蒙受损失,这是一种消极的战略。企业或银行通常在以下情况采取此战略:

1、典型的固定汇率条件下,或虽然处于浮动汇率条件下,但市场不存在交易限制,市场机制能顺利发挥作用;市场容易达到均衡状态,汇率波动的规律性较明显,且波动幅度不大。

2、外汇业务量小,或采取防范外汇风险的费用比可能遭受的外汇风险的损失大。

3、出于投机心理,当预测汇率将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波动时采用此战略。

在现行的浮动汇率条件下,对外汇风险采取完全不防范战略的企业或外汇银行是不多见的,因为在现实经济环境中,不仅存在金融、外汇方面的管制,而且汇率容易受经济、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的影响而发生剧烈波动,外汇市场的均衡状态几乎不可能实现。

(二)完全防范的战略

完全防范的战略即对外汇风险采取严格防范措施,想使不确定因素一点都不留下。这种战略能有效防范外汇风险,但不是最经济的战略,因为在防范风险时,不仅要花费高成本,费时费力,而且也不能获得投机收益。

(三)部分防范的战略

部分防范风险即对所面临的外汇风险一部分采取防范措施,其他部分则予以放置的战略。采用此战略的关键是要决定:全部受险部分中,哪些需要采取防范措施,哪些不需要采取风范措施,需要采取防范措施的受险部分占全部受险部分的比重多大?显然,首先要考虑的是防范外汇风险的成本,尤其是防范外汇风险的成本与不采取防范措施时可能蒙受的损失之间的比较;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防范风险的难易程度,对汇率走势预测的准确程度似及经营者的经营作风等。根据经营者的经营作风,该战略又有两种类型:

1、进攻型。采取此种类型的企业或银行,在高风险高收益和低风险低收益的选择中,选择的是高风险高收益。这些经营者除了对某些受险部分采取措施以防范外汇风险外.当预测汇率可能朝自己有利的方向波动时,不仅不会平衡头寸,甚至还会有意识地使某些币种处于“超买”或“超卖”的地位,以坐收汇率变动之利。因此这种类型的战略可能使经营者获得较高的风险收益,也可能使经营者蒙受较大的风险损失,有较强的投机性质。

2、防守型。采取此种类型的企业或银行,在高风险高收益和低风险低收益的选择中,选择的是低风险低收益。这些交易者尽可能地对受险部分采取防范风险的措施,然没有多少风险收益,但也没有什么风险损失,以稳健经营为原则。

二、企业外汇风险管理方法

(一)贸易策略法

贸易策略法是指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通过和贸易对手的协商与合作所采取的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此方法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币种选择法

币种选择法是指企业通过选择进出口贸易中的计价结算货 币的种类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1)选择本国货币计价结算。选择本币计价结算,实际上是将外汇风险构成因素中的外币因素去掉了,不管汇率如何变动,出口商将来以本币收进的货款以及进口商将来以本币支付的货款,都是确切的,不存在任何不确定因素。因此;采用此方法,无论是对本国的出口商还是对本国的进口商都可以完全防范外汇风险。此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效果明显,但它受本国货币的国际地位和贸易双方的交易习惯的制约,而且本国的贸易商还必须在商品的价格与信用期限方面做出某些让步,因为采用此方法实际上是将外汇风险完全转嫁给了贸易对手,本国的贸易商为此需要付出一笔费用,这笔费用相当于本国的贸易商为转嫁外汇风险所支付的保险费。

(2)出口时选用硬币计价结算,进口时选用软币计价结算。所谓硬币(HardMoney)是指汇率稳定且具有升值趋势的货币;软币(SoftMoney)是指汇率不稳定且具有贬值趋势的货币。出口商在以硬币作为计价结算的货币时,由于硬币不断升值,将来当出口商收到贷款时,就可以将这笔货款兑换回更多数额的本国货币;同样,进口商在以软币作为计价结算的货币时;由于软币不断贬值,将来当进口商支付货款时,就可以用更少的本国货币兑换到这笔货款。此方法的实质在于希望将汇率变动所带来的好处留给自己,而将汇率变动所带来的损失推给对方。采用此方法时,一方面要受到贸易双方交易习惯的制约,另一方面由于各种货币的“硬”或“软”并不是绝对的;其硬软局面往往会出现逆转。因此,此方法并不能够保证进出口商能完全避免外汇风险。

(3)选用“一篮子”货币计价结算。所谓“一篮子”货币是指由多种货币分别按一定的比重所构成的一组货币。由于“一篮子”货币中既有硬币也有软币,硬币升值所带来的收益或损失,与软币贬值所带来的损失或收益大致相抵,因此“一篮子”货币的币值比较稳定。对于贸易双方来说,采用此方法都不失为一种防范外汇风险的有效方法,但此方法在“一篮子”货币的组成以及货款的结算方面,较为复杂。

2、货币保值法

货币保值法是指企业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通过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1)黄金保值条款。即在贸易合同中,规定黄金为保值货币,签订合同时,按当时计价结算货币的含金量,将货款折算成一定数量的黄金,到货款结算时,再按此时的含金量,将黄金折回成计价结算货币进行结算。

例如,某笔货款为100万美元,签订合同时1美元的含金量为l克纯金,则100万美元折算成黄金为100万克纯金,到货款结算时1美元的含金量为0.95克纯金,则100万克纯金折算成美元为105.26万美元,故进口商应支付货款105.26万美元,即由于美元贬值,进口商在结算时所支付的105.26万美元,只相当于签订合同时的100万美元。黄金保值条款通行于固定汇率时期,现今由于黄金非货币化,以及黄金价格的不稳定,此方法已不再采用。

(2)硬币保值条款。即在贸易合同中,规定某种软币为计价结算货币,某种硬币为保值货币,签订合同时,按当时软币与硬币的汇率,将货款折算成一定数量的硬币,到货款结算时,再按此时的汇率,将硬币折回成软币来结算。

此方法一般同时规定软币与硬币之间汇率波动的幅度,在规定的波动幅度范围之内,货款不作调整;超过规定的波动幅度范围,货款则要作相应的调整。例如,某笔货款为1000万日元,以日元支付,以美元保值,并规定若美元与日元的汇率上下波动达到5%时,则要相应调整货款。假设签订合同时$1=¥100,货款支付日的汇率为$1=¥110,美元升值10%,超过5%,则货款应调整为1100万日元,即1000/100*110=1100。若货款支付日的汇率仅为$1=¥103,美元升值只有3%,没有达到5%,则货款不作调整,仍为1000万日元。

(3)“一篮子”货币保值条款。即在贸易合同中,规定某种货币为计价结算货币,并以“一篮子”货币为保值货币。具体做法是:签订合同时,按当时的汇率将货款分别折算成各保值货币,货款支付日,再按此时的汇率将各保值货币折回成计价结算货币来结算。

例如,某笔贷款为500万美元,贸易合同中规定用美元、日元、英镑和德国马克组成“一篮子”货币来对货款进行保值,其中,美元占30%,日元占30%,英镑占20%,德国马克占20%。假设签订合同时的汇率为$1=¥120,$1=£0.6667,$1=DM1.6485,则500万美元折算成保值货币为,美元:500万*30%*1=150万;日元:500万*30%*120=18000万;英镑:500万*20%*0.6667=66.67万;德国马克:500万*20%*1.6485=164.85万。又设货款支付日的汇率为$1=¥130,$1=£0.7,$1=DM1.5,则各保值货币分别折回成美元为,美元:150万/1=150万美元;日元:18000万/130=138.46万美元;英镑:66.67万/0.7=95.24万美元;德国马克:164.85万/1.5=109.9万美元,合计:150万+138.46万+95.24万+109.9万=493.6万美元。即货款支付日进口商应向出口商支付货款493.6万美元。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选用“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等“一篮子”货币作为保值货币。在期限长、金额大的进出口贸易中,以“一篮子”货保值的方式来避免外汇风险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3、价格调整法

价格调整法是指当出口用软币计价结算。进口用硬币计价结算时,企业通过调整商品的价格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由于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用硬币计价结算,进口用软币计价结算”的原则往往受交易意图、市场需求、商品质量、价格条件等因素的制约而不能如愿以偿,有时出口不得不用软币成交,进口不得不用硬币成交,这就加大了外汇风险,这时可采用调整价格的方法来抵消一部分风险。

(1)加价保值。为出口商所用,实际上是出口商将用软币计价结算所带来的汇价损失摊入出口商品的价格之中,以防范外汇风险。加价的幅度相当于软币的预期贬值幅度。加价后的单价=原单价*(1+货币的预期贬值率)

(2)压价保值。为进口商所用,实际上是进口商将用硬币计价结算所带来的汇价损失从出口商品的价格之中剔除,以防范外汇风险。压价的幅度相当于硬币的预期升值幅度。

压价后的单价=原单价*(1-货币的预期升值率)

4、期限调整法

期限调整法是指进出口商根据对计价结算货币汇率走势的预测,将贸易合同中所规定的货款收付日期提前或延期,以防范外汇风险成获取汇率变动的收益的方法。按照“出口用硬币计价结算,进口用软币计价结算”的原则,当预测计价结算货币将升值时,出口商应争取对方的同意,延期收进外汇,以获得所收进的外汇能够兑换更多的本币的好处;而进口商则应争取对方的统一,提前支付外汇,以避免日后需要用更多的本币才能够兑换到同样数量的外汇。当预测计价结算货币将贬值时,出口商应争取对方的同意,提前收进外汇,以避免今后所收到的外汇兑换到的本币数额减少;而进口商则应争取对方的同意,延期支付外汇,以便于今后能够用更少的本币就可以兑换到同样数量的外汇。

严格地说,期限调整法中只有提前结清外汇才能彻底消除外汇风险,因为提前结清外汇使得受险部分提前消失,外汇风险也就随之不存在了;而延期结清外汇却延长了受险部分的持有时间,外汇风险依然存在。在延期结清外汇期间,一旦企业预测的结果与汇率的实际变动情况正好相反,则必然遭受损失,故延期结清外汇具有投机的性质。

5、对销贸易法

对销贸易法是指进出口商利用易货贸易、配对、签订清算协定和转手贸易等进出口相结合的方式,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1)易货贸易。即贸易双方直接、同步地进行等值的货物交换,交易时双方均无须收付外汇,同时都把互换商品的单价事先确定,故不存在外汇风险,但交易双方都存在各自商品涨价或对方商品跌价的风险。

(2)配对。即进出口商在一笔交易发生时或发生之后,再进行一笔与该笔交易在币种、金额、货款收付日期完全相同,但资金流向正好相反的交易,使两笔交易所面临的外汇风险相互抵消的方法。

例如,某公司进口了一批价值10万美元的货物,6个月后付款,为防范外汇风险,4个月后该公司又出口了一批价值10万美元的货物,2个月后收款。由于该公司在同一日收付的同种外汇的金额相等。不必进行外汇与本币之间的兑换,因而没有外汇风险。

由于许多货币的汇率与其他货币紧密相连,因此采用此方法时,在某种情况下并不需要进出口以同一种货币来进行。如欧洲联盟成员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是基本固定的,当我国的某企业将以德国马克支付一笔货款时,只要该企业能同时又取得金额大致相当的荷兰盾应收款,就可基本上将外汇风险抵消掉,因为如果德国马克升值,荷兰盾也会升值,且升值的幅度基本一致,该企业在购买德国马克时的风险损失,将由出售荷兰盾时的风险收益来弥补。

采用此方法的优点是可以节省防范外汇风险的成本费用,缺点是收汇和付汇的币种、时间以及金额上难以配合妥当。

(3)签订清算协定。即双方约定在一定时期内,所有的经济往来都用同一种货币计价,每笔交易的金额先在指定银行的清算账户上记载,到规定的期限再清算贸易净差的方法。

清算协定由两国政府间签订,两国的进出口商通过指定银行分别向本国的中央银行办理结算,最后由两国的中央银行集中两国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直接加以抵消,完成结算工作。由于双方交易额的大部分都可相互冲抵,且不需要进行实际的支付,因而没有外汇风险。

此方法的缺点,一是采用这种方式交易的双方经济往来关系要求相当频繁,否则难以达成清算协定;二是即使有了协定,有一定的信用额度,但实际交易往往容易突破这个额度,这样一来,贸易出超方就等于给对方提供了无息贷款,而为了平衡贸易,入超方所提供的商品并非都是对方所需要的。

(4)转手贸易。是在签订清算协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贸易方式,即三方或多方协商,按同一货币计价来交换一定数量的商品,且利用彼此间的清算账户进行清算。转手贸易能够有效地解决在清算协定贸易下,由于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对方不满意,而产生的对方贸易出超问题。假设A国与B国之间有清算账户,当A国向B国出口后,B国没有合适的商品向A国出口,于是,A国的账户出现了盈余,而此时c既需要向A国出口商品,又需要从B国进口商品。A国提出没有现汇从c国进口,但可用其对B国的清算盈余来支付。于是C国利用A国的清算盈余向A国出口商品,同时也利用清算账户从B国进口商品。由于各方都不需要进行实际的货款支付,因而转手贸易也没有外汇风险。

6、国内转嫁法

进出口商除了可以向国际贸易伙伴转嫁外汇风险外,也可以向国内的交易对象转嫁外汇风险。进出口商向国内交易对象转嫁外汇风险的方法即为国内转嫁法。

外贸企业进口原材料卖给国内制造商,以及在向国内制造商购买出口商品时,可以和制造商签订以外币计价结算的合同,这实际上等同于国内制造商直接从事进出口业务,外贸企业的外汇风险即由制造商承担;进口商对于因外汇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也可通过提高国内售价的方式。转嫁给国内的用户和消费者。

此方法的采用往往取决于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国内制造商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对进口原材料的急需程度,以及制造商所生产的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另一方面是国内的市场条件是否允许制造商和进口商,将风险损失通过涨价的方式再转嫁给国内的用户和消费者。

(二)金融市场交易法

金融市场交易法是指进出口商利用金融市场,尤其是利用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交易,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1、即期外汇交易法。即期外汇交易法是指进出口商通过与外汇银行之间签订即期外汇交易合同的方式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例如,我国某进口公司要在两天内支付10万美元的货款,为防范外汇风险,此公司可与中国银行签订购买10万美元的即期外汇交易合同。假设即期汇率为$1=RMB¥8.2550/90,则此公司在成交后的第二天就可用82.59万元人民币购入10万美元支付给国外的出口商。由于即期外汇交易会同中锁定了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因而就消除了两天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可能波动的风险。

出口商利用即期外汇交易防范外汇风险的原理与进口商相同。

2、远期外汇交易法。远期外汇交易法是指进出口商通过与外汇银行之间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的方式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例如,我国某出口公司将在1个月后收到1000万日元的货款,为防范外汇风险,此公司可与中国银行签订出售1000万日元的远期外汇交易合同。假设1个月的远期汇率为¥100=RMB¥6.3465/95,则此公司在1个月后就可用国外进口商支付的1000万日元兑换到63.465万元人民币。由于远期外汇交易合同中锁定了日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因而就消除了1个月内日元对人民币汇率可能波动的风险。

进口商利用远期外汇交易防范外汇风险的原理与出口商相同。

3、互换交易法。互换交易法是指进出口商通过与外汇银行之间签订互换交易合同的方式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例如,我国某公司将在1个月后收到100万港币的货款,1个月后又有100万港币的支出。为防范外汇风险,该公司现将这两笔币种相同、金额相等,但期限不同、资金流向相反的业务结合起来,与外汇银行签订一个互换交易合同。在卖掉1个月远期的港币100万元的同时,又买进3个月远期的港币100万元。假设1个月的远期汇率为HK$1=RMB¥1.0645/65,3个月的远期汇率为Hk$1=RMB¥1.0610/40,则此公司不仅防范了外汇风险,而且还获得了469.9元人民币的互换收益(100万*1.0645/1.0640-100万=469.9)。

4、外汇期货交易法。外汇期货交易法是指进出口商通过签订外汇期货交易合同的方式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例如,1月10日,美国某出口商预计3月5日将收到一笔50万德国马克的货款,设1月10日的汇率为DM1=$30.5,该商人为防范外汇风险,立即在外汇期货市场卖出3月份到期(交割日为3月20日)的德国马克合约4张(每张合约12.5万德国马克,4张合约共50万德国马克),成交价为DM1=$0.495。到3月5日,当收到50万德国马克的货款时,由于期货合约未到交割日,该商人只好一方面卖出50万德国马克的现汇,另一方面又买进3月份到期的德国马克合约4张,以冲抵原来卖出的德国马克合约。假设此时卖出德国马克的现汇价为DM1=¥0.45,德国马克期货合约的成交价为DM1=$0.449,则该商人由于出售50万德国马克的现汇,获得0.45*50万=22.5万美元,而由于对冲德国马克合约,该商人又获得收益(0.495-0.449)*50万=2.3万美元。两项合计,该商人在3月5日出售50万德国马克时,共获得22.5万+2.3万=24.8万美元。

从上例可知,根据1月10日的即期汇率,此商人出售50万德国马克本可以获得0.5*50万=25万美元,由于德国马克贬值,到3月5日,50万德国马克就只能兑换0.45*50万=22.5万美元了,这与1月10日相比少了25万-22.5万=2.5万美元;与此同时,此商人的期货交易却获得了盈利,即此商人1月10日以DM1=$0.495的价格卖出的4张德国马克合约,又在3月5日以DM1=$0.449的低价补进后冲抵了,并从中获得了(0.495-0.449)*50万=2.3万美元的盈利。由于现汇交易中2.5万美元的损失,被期货交易中的2.3万美元的盈利基本上弥补了,于是达到了保值的目的。

进口商利用外汇期货交易合同防范外汇风险的原理与出口商相同。

5、外汇期权交易法。外汇期权交易法是指进出口商通过签订外汇期权交易合同的方式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例如,美国某进口商3个月后将支付10万英镑的货款,为防范外汇风险,该商人立即在外汇期权市场买进英镑的欧式期权合约8张(每张合约1.25万英镑,8张合约共10万英镑),期权费为每英镑4美分,共0.4万美元,协议价格为&1=$1.6。货款支付日的市场汇率变动和该进口商的选择为:

①当市场汇率低于1.64时,则该进口商情愿不履行合约,因为如果履约,购买10万英镑需要16万美元,再加上先期支付的0.4万美元的期权费,共计16.4万美元,比在外汇市场上购买英镑现汇的成本高。

②当市场汇率等于1.64时,则该进口商履约和不履约都一样,按期权合约购买10万英镑,在现汇市场购买10万英镑的成本都是16.4万美元。

③当市场汇率高于1.64时,则该进口商应该履行合约,因为履约成本只有16.4万美元,比在外汇市场上购买英镑现汇的成本低。

所以,当该进口商购买了8张英镑的期权合约后,他3个月后兑换10万英镑的总成本,肯定不超过16.4万美元,这就达到了防范外汇风险的目的。

出口商利用外汇期权交易合同防范外汇风险的原理与进口商相同。

6、利用对外贸易短期信贷法。对外贸易短期信贷是指基于国际贸易而开展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信贷。对外贸易短期信贷的主要形式有:

(1)借款。出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后,即从外汇银行借入一笔与其远期外汇收入币种相同、金额相同、期限相同的款项,并将该款项在即期外汇市场兑换成本币,当借款到期时,再以当日所收到的出口创汇偿还所借外汇。

例如,我国某企业6个月后将有一笔10万美元的收入,为防范外汇风险,该企业可从外汇银行借款10万美元,期限6个月,然后将借得的10万美元在外汇市场进行即期交易,兑换成人民币,假设当时的汇率为$1=RMB¥8.2550/90,则该企业可获得人民币82.55万元,6个月后,企业再以收到的10万美元的货款,偿还其从外汇银行所借的贷款。

此方法消除外汇风险的原理在于,出口商将本应在将来收到货款时才进行的外汇兑换成本币的交易,提前到现在就进行,将外汇风险构成中的时间要素剔除掉,使外汇风险得以消除。

(2)远期外汇票据贴现。出口商在向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而拥有远期外汇票据时,出口商将持有的远期外汇票据到银行贴现,提前取得外汇并将外汇在即期外汇市场出售,取得本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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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付代理(Factoring)业务。简称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以延期付款的形式出售商品,在货物装运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保理机构,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

远期外汇票据贴现和保理业务防范外汇风险的原理与借款法相同,方法也相似,只是出口商的外汇的来源不同。借款法中的外汇来源于外汇银行的贷款,远期外汇票据贴现中的外汇来源于外汇票据贴现,而保理业务中的外汇则来源于将远期汇票卖断给保理商。

7、利用出口信贷法。出口信贷是指一国为了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设备的出口,以对本国的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的方法,由本国银行向本国的出口商或外国的进口商(或其往来银行)提供低利率贷款的融资方法。出口信贷的主要形式有:

(1)卖方信贷(Supplier'sCredit)。是指出口信贷中,出口商(卖方)以延期付款的方式出售设备,而出口方银行则以优惠利率向出口商提供信贷。如果设备以出口商所在国的货币计价结算,出口方银行也以本币向出口商提供贷款,则出口商没有任何的外汇风险;如果设备以出口商所在国以外的货币计价结算,出口方银行也以同种外币提供贷款,则卖方信贷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与借款法一样。

(2)买方信贷(Buyer'sCredit)。是指出口信贷中,进口商(买方)以支付现汇的方式向出口商购买设备,而出口方银行则以优惠利率向进口商或进口商的往来银行提供信贷。由于进口商获得买方信贷后,即以支付现款的方式购买设备,因此不管该设备以何种货币计价结算,出口商都没有外汇风险。

(3)福费廷(Forfaiting)。又称包买票据或买单信贷,是指出口商将经过进口商承兑的,并由进口商的往来银行担保的,期限在半年以上的远期票据,无追索权地向进口商所在地的包买商(通常为银行或银行的附属机构)进行贴现,提前取得现款的融资方式。

福费廷业务与一般的远期外汇票据贴现业务相似,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对出口商无追索权,而后者却有追索权。因此,出口商利用福费廷业务防范外汇风险的原理与利用远期外汇票据贴现业务一样。

8、投资法。投资法是指进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后,按合同中所规定的币种、金额,将本币资金在即期外汇市场上兑换成外汇,再将这笔外汇在货币市场进行投资(如银行定期存款,购买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等),投资到期日安排在货款支付日,然后以投资到期的外汇款项支付贸易贷款。

例如,我国某企业3个月后将有一笔10万元港币的货款需要支付,为防范外汇风险,该企业即可在现汇市场以人民币购买10万元港币,假设当时的汇率为HK$1=RMB¥1.0645/65,即该企业用10.665万元人民币。购得了10万元港币的现汇,但由于付款日是在3个月后,所以该企业即可将这10万元港币在货币市场投资3个月,3个月后该企业再以投资到期的10万元港币支付贷款。

一般来说,企业用于购买现汇的本币资金应为闲置资金,但企业通常没有一笔这样的资金,这就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

如上例中,该企业即可先借入10.665万元人民币,期限3个月,并以此购买10万元港币的现汇,再将10万元港币投资3个月,3个月后投资到期、支付货款,并偿还其从银行的贷款。该方法将借款(Borrow)、现汇交易(Spot)、投资(Invest)三种方法综合起来运用,简称BSI法。

投资法消除外汇风险的原理与借款法相同,也是将本应在将来支付货款时才进行的本币兑换成外币的交易,提前到现在就进行,剔除外汇风险构成中的时间要素,使外汇风险得以消除。

9、货币互换(CurrencySwap)法。货币互换是指交易双方通过互相交换币种不同,但期限相同,金额相当的两种货币,以降低筹资成本和防范外汇风险的创新金融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实际上是以两种货币之间的交换和换回取代外汇交易中的两种货币之间的买进和卖出,从而达到防范外汇风险的目的。

10、投保汇率变动险法。汇率变动险是一国官方保险机构开办的,为本国企业防范外汇风险提供服务的一种险种。具体做法是,企业作为投保人,定期向承保机构缴纳规定的保险费,承保机构则承担全部或部分的外汇风险,即企业在投保期间所出现的外汇风险损失由承保机构给予合理的赔偿,但若有外汇风险收益,也由承保机构享有。目前,许多国家如美国、日本、法国、英国等,为鼓励本国产品的出口,都开办了汇率风险的保险业务。

(三)企业内部管理法

1、建立再结算中心

此方法适用于有大量的进出口业务和国际借贷业务的跨国公司。具体作法是:在跨国公司的内部建立一个再结算中心,将跨国公司的每一个子公司中以外币计价的交易都集中到再结算中心,由该中心予以冲销,并对冲销后依然存在的受险部分再采取防范外汇风险的措施。

跨国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可分为两大类,一是跨国公司内部各于公司之间的交易,二是对跨国公司以外第三方的交易。对于第一类交易,出口品直接由出口方提供给进口方,但有关的款项收付则须通过再结算中心来进行,即先由出口方以出口方所在地的货币向再结算中心开出账单和汇票,然后由再结算中心以进口方所在地的货币向进口方再开票。这样,无论是出口方还是进口方都没有任何的外汇风险,所有的外汇风险都由再结算中心承担。对于第二类交易,当跨国公司向第三方出口时,先由出口方以出口方所在地的货币向再结算中心开票,然后由再结算中心按贸易合同中双方商定的计价结算货币向进口方再开票;当跨国公司从第三方进口时,先由出口方以贸易合同中所规定的计价结算货币向再结算中心开票,然后由再结算中心以进口方所在地的货币向进口方再开票。这样,跨国公司无论是出口方还是进口方都没有任何的外汇风险,所有的外汇风险也都由再结算中心承担。

再结算中心对所承担的外汇风险,首先可充分利用其独特的地位进行多边冲抵,然后还可通过各种方法来集中控制跨国公司的内部资金流动以防范外汇风险.最后还可根据跨国公司防范外汇风险的基本战略,对依然存在的外汇净头寸做出有关抛补的决策。跨国公司通过建立再结算中心,既可防范外汇风险,又大大降低了防范外汇风险的成本。

2、资产负债

调整资产负债是一种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调整,以防范折算风险的方法。

企业要对其资产负债进行调整,首先应对资产负债进行定性分析,确定调整的重点。在企业的资产负债中,有些是难以调整的或根本就不能调整的。从资产负债的期限来看,由于长期资产、长期负债的流动性差,企业在短期内无法使之迅速增加或减少,因而企业难以对其进行调整,而短期资产、短期负债的流动性强,企业在短期内容易对其进行调整;但在短期资产、短期负债中,如应付税金等资产负债,企业不能按照自身的愿望进行调整。而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资产负债,企业则可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调整。因此企业对资产负债进行调整的重点是短期资产中的应收账款、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和短期投资等,以及短期负债中的应付账款、短期贷款、应付利息和短期票据等。

其次是对资产负债进行定量分析,即对资产负债进行具体金额的调整。企业对可调整且容易调整的资产负债,通过调整后尽量缩小各种外币的受险资产与受险负债之间的差额,直至差额为零;或者当某种货币将升值时,就增加该种货币的资产,减少该种货币的负债,而当某种货币将贬值时,就减少该种货币的资产,增加该种货币的负债。

由此可知,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的工作相当复杂和繁琐,尤其是要使企业所有的同一外币的资产与负债在金额上都完全均衡,几乎不可能实现。不仅如此,企业折算风险的防范可能还会与其交易风险的防范发生冲突,这就进一步加大了企业防范外汇风险的难度。例如,对于跨国公司来说,防范折算风险最容易的方法,是其所有的海外分支机构在进行日常核算时,均使用母公司所在国的货币,以避免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出现折算风险。但由于各海外分支机构日常使用最多的功能货币是其所在地(即东道国)的货币,当各海外分支机构使用母公司所在国的货币作为核算货币时,便不可避免地会随时面临交易风险;同样,如果各海外分支机构使用其东道国的货币进行核算,这虽然避免了交易风险,但肯定会面临折算风险。

3、行多样化管理

这是一种通过使企业的经营多样化和财务多样化而防范经济风险的方法。

由于经济风险是由意料之外的汇率变动给企业带来的一种长期存在的综合性外汇风险,而意料之外的汇率变动又是企业在经营决策时所无法准确预测的,因此防范经济风险的有效方法是企业实行多样化管理。多样化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只篮子里”,即通过分散风险,并使风险损失与风险收益相互冲抵,从而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企业实行多样化管理主要表现在经营多样化和财务多样化两个方面。

(1)多样化。主要是指企业将其经营活动分散于多个行业,或将其原材料采购地、产品生产地和销售地按比较利益原理在世界范围内予以分布和配置。企业实行经营多样化之后,一旦汇率出现意料之外的变动,一方面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损失基本上能够披风险收益弥补,使经济风险得以自动防范;另一方面,企业还可主动采取措施,迅速调整其经营策略,如根据汇率的实际变动情况,增加或减少某地或某行业等的原材料采购量、产品生产量或销售量,使经济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2)财务多样化。是指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以多种货币进行筹资和投资。当某种货币升值时,企业以该种货币筹资的成本增加,但以该种货币投资的收益也相应增加,经济风险就被自动冲抵了;同时企业也可根据汇率的实际变动情况,相应地调整各种外币的资产与负债,以降低风险。

三、外汇银行外汇风险管理方法

(一)外汇银行的外汇头寸管理

1、外汇头寸的概念

外汇头寸(Foreign ExchangePosition)是指银行的外汇持有额,表示一种资金状况、银行在外汇业务中随着各种外汇大量的买进卖出或收入付出,在银行的外汇账户上就必然表现为某种外汇多了,另一种外汇少了;或者某种外汇今天多了,而明天又少了等等,这就是外汇头寸的变化。外汇头寸的变化有多头、空头和平衡头寸三种情况。

多头和空头统称为“敞口头寸”(open Position)或头寸暴露(PositionExposure)。敞口头寸是银行的受险部分,因此银行在多头和空头时都面临外汇风险,即当银行处于多头地位时,面临该种货币汇率下跌的风险,而当银行处【】于空头地位时,则面临该种货币汇率上升的风险,只有当银行处于平衡头寸地位时,才没有外汇风险。银行为了防范外汇风险,就要主动扎平各种外汇的头寸,即抛出多头,补进空头,使敞口头寸重新平衡;或者增加硬币的净持有额,减少软币的净持有额。

银行的外汇头寸以及对外汇头寸的调整状况,都通过“外汇头寸表”来体现。外汇头寸表是反映银行外汇头寸及其变动情况的报表。

2、外汇头寸的额度管理

(1)头寸限定法。即银行通过制定外汇交易头寸的限额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

银行制定交易头寸的限额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第一,本银行在外汇市场中所处的地位,即本银行在外汇市场中是市场领导者,还是市场活跃者,或者是一般参与者;第二,本银行的最高领导层对外汇业务收益的期望值,以及对外汇风险的容忍程度;第三,本银行外汇交易人员的整体素质;第四,交易货币的种类。

一般来说,银行在外汇市场中的地位越重要,最高领导层对外汇业务收益的期望值越大,对外汇风险的容忍程度越高,外汇交易人员的整体素质越好,货币的交易越频繁,交易的币种越多,制定的限额就可以越大。

交易头寸的限额可按以下几方面来制定:

①按外汇交易的种类制定。针对不同的外汇交易种类分别制定不同的交易限额,一般应制定:即期外汇交易头寸限额,远期外汇交易头寸限额,互换外汇交易头寸限额等。

②外汇交易的币种制定。根据交易的币种分别制定各种外汇的敞口头寸,同时还可按照货币的软硬程度调整限额。

③按外汇交易人员的等级和素质制定。外汇交易人员一般可分为:资金部经理、首席交易员、高级交易员、交易员、助理交易员和见习交易员等,外汇交易人员的等级越高,在外汇交易中的表现越好,头寸的限额就越多,敞口头寸平仓补仓的时间也越长。

在外汇市场,外汇交易头寸限额一般由外汇交易人员掌握,以美元来表示。例如,首席交易员的头寸限额为1000万美元,这就意味着首席交易员在不断从事外汇的买进卖出时,只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敞口头寸不超过1000万美元,他就没有超越规定的权限;否则,他就违反了头寸限额规定,应该受到处罚。

(2)亏损控制法。即银行通过对外汇交易制定止损点限额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止损点限额(Cut—LossLimit)是银行对由于外汇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的最大容忍程度。当市场汇率向不利的方向变动时,一旦亏损达到止损点限额,交易人员就应不问情由,一律斩仓,以避免发生更大的亏损。

止损点限额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外汇资金部的止损点限额,这适合于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和互换外汇交易等业务,止损点限额既可以按敞口头寸的百分比计算,也可以按每天或每月外汇交易的损失不超过一定金额来确定;二是外汇交易人员的止损点限额,通常按亏损额占交易额的百分比来计算,例如规定每笔交易的亏损额不超过该笔交易额的1%等。显然,百分比越大,表示容忍亏损的额度越大。当然,不同的外汇交易人员,止损点的限额也不同。

3、外汇头寸的调整方法

银行防范外汇风险的重要措施就是调整外汇的敞口头寸,或者尽量缩小敞口头寸,或者使敞口头寸的情形与外汇汇率的走势相一致。银行调整外汇头寸一般是通过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来实现的。银行在同业交易中报送价格的原则是,当本银行需要买进某种外汇时,就应该提高这种货币的买入价,使其略高于外汇市场的平均水平;当本银行需要卖出某种外汇时,就应该降低这种货币的卖出价,使其略低于外汇市场的平均水平。这样才能促成其他银行尽快与本银行成交,以达到本银行调整外汇头寸的目的。

(1)单一货币头寸的调整。即银行只存在某一种货币的敞口头寸,防范外汇风险时只需对这一种货币的头寸进行调整。

①即期头寸的调整。例如,某银行某日的买卖情况为:买进美元1000万,价格为$1=RMB¥8.25,付出8250万元人民币;卖出美元800万,价格为$1=RMB¥8.27,收进6616万元人民币,结果是该银行持有美元多头200万。为防范外汇风险,该银行就要设法抛出这200万美元,使其美元的头寸干衡,从而获得利润。

②即期头寸与远期头寸的综合调整。在上例中,银行的外汇买卖和头寸的调整都是即期的,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实际上,银行在进行大量的即期外汇买卖的同时,也有大量的远期外汇买卖。这样,银行不仅在即期交易中会出现敞口头寸,而且在远期交易中也会出现敞口头寸,这就要求银行将即期头寸和远期头寸结合起来进行调整。

例如,某银行某日的外汇交易情况为:即期交易买进1000万美元,卖出800万美元,多头200万美元;远期交易买进100万美元,卖出400万美元,空头300万美元。该银行的综合头寸为空头100万美元。

对上述头寸综合调整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将即期头寸和远期头寸同时进行抛补,使两者的头寸都为零,即卖出即期外汇200万美元,同时买进远期外汇300万美元。该方法虽然可使外汇风险完全得以消除,但在实际的外汇业务中,如此严密的操作既无必要,也难以实现,因为远期交易中外汇的买进、卖出,以及远期空头的补进,这三项交易要做到交割日期完全一致,几乎不可能。第二,只抛补综合头寸,使综合头寸为零。此方法又有两种具体措施:一是买进即期外汇100万美元,使即期交易的多头增加为300万美元,与远期交易的空头300万美元相匹配,综合头寸为零;二是卖出远期外汇100万美元,使远期交易的空头减少为200万美元,与即期交易的多头200万美元相匹配,综合头寸为零。由于综合头寸为零,该银行的外汇风险大大降低。

③不同交割日的远期头寸的综合调整。由于各个远期交易的交割日不尽相同,因此银行在实际的外汇交易中,也必然会产生不同交割日的远期头寸。为防范外汇风险,银行对不同交割日的远期头寸也应结合起来进行调整。

例如,某银行某年1月1日的外汇交易情况为:第一笔远期交易买进100万美元,该年的3月31日交割,第二笔远期交易卖出100万美元,该年的5月31日交割。

此例中虽然银行的综合头寸为零,但由于两笔远期交易的交割日不同,银行依然面临外汇风险,即3月31日交割的美元面临美元贬值的风险。而5月31日交割的美元则面临美元升值的风险。为此,银行可通过互换交易来防范外汇风险,即1月1日银行卖出100万美元,交割日定为该年的3月31日,同时又买进100万美元,交割日定为该年的5月31日。通过该笔远期对远期的互换交易,银行实际上将3月31日买进的100万美元,推迟到5月31日才持有,而此时这100万美元又正好与该银行所卖出的100万美元相抵,外汇风险得以完全避免。

当然,此例带有某种特殊性,即银行在1月1日所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中,买进的美元与卖出的美元在金额上刚好相等,只是交割日不同,事实上可能并非如此巧合。如果银行在不同交割日的远期外汇交易中,买进的某种货币的金额与卖出的该种货币的金额不相等,为了防范外汇风险,银行既可以通过互换交易防范部分风险,也可以通过以后的外汇交易来加以平移,或两种方法同时并用。

现假设该银行1月1日买进远期美元300万,该年的3月31日交割;卖出远期美元400万,该年的5月31日交割,此时银行可在1月1日,先进行一笔远期对远期的互换交易,卖出远期美元300万,3月31日交割,同时买进远期美元300万,5月31日交割;到1月2日或以后合适的时间,再补进远期美元100万,5月31日交割。

(2)多种货币头寸的调整。即银行同时存在多种货币的敞口头寸,防范外汇风险时需要对这些头寸结合起来进行调整。由于银行在每天所进行的外汇交易中所使用的货币是多种多样的,因此,敞口头寸也就会出现在各种币种上。银行对多种货币头寸的调整可通过以下方法来进行:

①分别调整各种货币的头寸。一般通过具有敞口头寸的货币与美元之间的交易来转换。例如,某银行同时存在英镑的多头和德国马克的空头,在调整头寸时,该银行首先要将英镑的多头转换为美元,同时以美元补进德国马克的空头,也就是将英镑和德国马克的敞口头寸转换为美元的敞口头寸;然后,再通过美元与本币之间的交易最终消除美元的敞口头寸。

在应用此方法时,非美元货币的敞口头寸一般不宜相互之间直接抛补,也不宜将非美元货币的敞口头寸通过与本银行所在国的货币之间的交易直接抛补。如英镑多头,德国马克空头时,不宜直接将英镑转换为德国马克,也不宜将英镑直接转换为本银行所在国的货币,同时又以本银行所在国的货币补进德国马克。这是因为外汇市场上非美元之间的交易较为稀少,通过非美元货币之间的交易来防范外汇风险,既降低了速度,又增加了成本。

②调整综合头寸。即允许各种货币的头寸同时并存,只将综合头寸调整为零,使来自各种货币的风险相互抵消。例如,当某银行持有瑞士法郎空头时,该银行并不补进瑞士法郎,而是买进金额相当的德国马克,当汇率发生变动时,用德国马克多头的收益或损失,抵补瑞士法郎空头的损失或收益。

采用此方法防范外汇风险的前提,是预测德国马克的汇率与瑞士法郎的汇率将呈同方向变动。如果现实汇率的变化与预测的结果相反,则银行不仅没有防范外汇风险,而且还会遭受双重损失。只有当具有敞口头寸的货币的种类越多时,此方法防范外汇风险的效果越好。采用此方法防范外汇风险,往往也是银行资金结构安排的需要。

③预防性头寸的调整。所谓预防性头寸是指银行在预测汇率的变动趋势之后,积极制造出来的用以预防外汇风险的头寸。

银行防范外汇风险时,除了尽量缩小敞口头寸直至为零外,还可采取相反的做法,即积极地制造敞口头寸。当预测某种货币将升值时,就大量买进该种货币,以增加该种货币的长余头寸;当预测某种货币将贬值时,就大量卖出该种货币,以增加该种货币的短缺头寸。通过调整预防性头寸来防范外汇风险的方法,带有明显的投机性。

(二)外汇银行的外汇资产负债管理

外汇银行的外汇风险,一方面来源于银行的自营外汇交易和代客外汇交易,另一方面来源于银行经营的外汇存贷款业务和投资业务。对于前一种外汇风险,可以通过对外汇头寸进行管理来防范,对于后一种外汇风险,则需通过对外汇的资产负债进行管理来防范。外汇资产负债管理,就是通过对外汇资产负债在币种、期限、利率、金额等方面进行调整,以防范外汇风险。

外汇资产负债管理的内容主要有:

1、调整资产负债的币种。实行分散筹资和投资,筹得何种货币,就贷出何种货币;贷款到期收回什么货币,筹资到期就付出什么货币,尽量保证在借贷和收付货币时,不需通过外汇交易来调换币种。

2、调整资产负债的期限。在同一种货币的资产负债中,力争将来任一时点上到期的资产,都能抵付到期的负债,而且尽量做到吸收多长期限的存款,就发放多长期限的贷款。不出现超借、超贷的现象。当出现将短期负债长期运用时,就要适当增加长期负债,减少长期资产;当出现长期负债短期运用时,一般不能盲目增加长期资产,而应适当调整负债的结构,有意识地增加短期负债。

3、调整存款贷款的利率。由于利率的高低影响利息的高低,而以外币收付的利息又是外汇风险的受险部分,因此调整存贷款的利率,也与外汇风险的防范相关联。调整利率的方法主要是,压低以硬币所吸收的外汇存款的利率,提高以软币所发放的外汇贷款的利率。

4、调整存款贷款的金额。这包括:(1)同一种货币中,利率相匹配且期限一致的存款和贷款,在金额上要使之相等;(2)市场利率上升时,要争取浮动利率的贷款额大于浮动利率的存款额,或者使固定利率的贷款额小于固定利率的存款额;而在市场利率下降时,则要争取使浮动利率的贷款额小于浮动利率的存款额,或者使固定利率的贷款额大于固定利率的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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