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计算机研究与发展”主编的公开信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增刊

给“计算机研究与发展”主编的公开信

本来这件事不想公开,但他们告诉我,已经告到我单位来,那就不能怪我啦,公开吧!

该期刊采取的是这样的方式:对于投稿者,他们认为有点名气的,或者有关系的,他们就认真对待,否则,假装说送专家审稿,将作者的稿件压几个月,然后水平极低劣的的个别编辑部人员胡乱几句评语否定,然后说退稿。其目的就是为了蒙骗那几百块钱的审稿费。

这是国内计算机最权威的期刊,连这样的期刊都这样干,那还有什么指望?

有趣的是,他们的主编也就是这样的德行和水平,我以为这样期刊的主编应该是很智慧的,一看就明白,没想到他竟然依然坚持那个弱智评语是对的。并且对我实行威胁,说什么要告到我单位来,要我道歉。我绝对不可能道歉!!!你告到法院去我都不怕!

下面是“专家”对我的定理一的否定,他用的是举反例的方式来否定,下面是她两次举的反例:

发来的说明收到,作者的说明不正确即:

"对后面的数要么乘以3要么除以2,与前面同步进行,当i这一边达到

了小于i时,显然此时后面的数也会达到比它的最初值小"结论不对,下面举个反例:

给“计算机研究与发展”主编的公开信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增刊

设A=21, A1=21*3+1=64,A2=64/2=32,A3=32/2=16,得A3

B=7,B1=7*3+1=22,B2=22/2=11, B3=11*3+1=34,得B

故作者的论断不成立.

下面是我针对他反例的解释:

尊敬的编辑部老师:

我还是先把审稿专家这个意见问题解决吧,论文我暂时不修改,等把这个问题解决以后,论文我再根据你们的意思全面修改一次。

下面是审稿专家的反例,用来否定我的定理和证明:

发来的说明收到,作者的说明不正确即:

"对后面的数要么乘以3要么除以2,与前面同步进行,当i这一边达到

了小于i时,显然此时后面的数也会达到比它的最初值小"结论不对,下面举个反例:

设A=21, A1=21*3+1=64,A2=64/2=32,A3=32/2=16,得A3

B=7,B1=7*3+1=22,B2=22/2=11, B3=11*3+1=34,得B

故作者的论断不成立.

这个反例与我的定理是两码事,可能是因为我的定理和证明没有说仔细。

下面是我的定理和证明(原文)

定理1:若存在某个自然数N,对于所有小于2N的自然数,它们的停止时间偶变换均不超过N,则对于任意大于2N的自然数,其停止时间偶变换也不会超过N。也就是说,若我们能找到这样的N,则意味着证明了3x+1猜想。

证明:偶自然数就不用证明了,所有大于2N的奇自然数,均可表达为:i+k02N+k12N+1+……,其中i为小于2N的奇自然数,k0,k1……要么为0,要么为1。对该数进行变换,注意我们仅对i进行3x+1或除以2的变换,而对后面的数要么乘以3要么除以2,与前面同步进行,当i这一边达到了小于i时,显然此时后面的数也会达到比它的最初值小,从而整个数都比它的最初值小。由于i的停止时间偶变换不超过N,故整个数的停止时间偶变换亦不超过N。而当停止时间偶变换不超过N时,停止时间也会不超过一个常数。从而,所有自然数的停止时间不超过一个常数,按归纳法,3x+1猜想成立。证毕。

为了怕读者不是这个专业和方向,不容易懂,下面我再仔细解释一下:

我的定理是这个意思:比如对某个自然数99,假使所有小于2的99次方的数,它们停止时间偶变换的次数都不大于99,则所有大于2的99次方的数,其停止时间偶变换的次数也不超过99.

因为,所有大于2的99次方的奇自然数可以表示为:i+k0299+k1299+1+……,其中i为小于299的奇自然数,k0,k1……要么为0,要么为1。这个应该不难理解。例如,9是大于2的3次方的奇自然数,9=1+2^3.而103也是大于2的3次方 的奇自然数,103=7+2^5+2^6,等等。

现在我们对i进行3x+1变换,也就是若是奇数,乘以3然后再加1,偶数就除以2,同时对后面的数k0299+k1299+1+……同步变换,若前面的i乘以3,然后加1,后面的数仅仅乘以3(请注意后面的数不加1,得到的结果比加1要小),若前面的数除以2,后面的也除以2,请注意后面的数是2的99次方的倍数,而整个变换中前面的数除以2的次数又不大于99,故后面的数每次都够整除。这样,当前面的数变的比i小时,后面的数也肯定比k0299+k1299+1+……小。也就是整个数i+k0299+k1299+1+……进行同样的变换时,同样的步骤得到的比原数小。

我是将i与k0299+k1299+1+……进行比较,请注意后面的数总是可以够2整除,因为它开始够299整除,这个与7和21的变换进行比较是两码事。我的比较,前后两数乘以3的次数是一样的,除以2的次数也是一样的,请注意若是7,和21,两者乘以3或除以2的次数是不一样的。

这里关键是:

所有大于2N的奇自然数,均可表达为:i+k02N+k12N+1+……,其中i为小于2N的奇自然数,k0,k1……要么为0,要么为1。对整个这个数进行3x+1变换,相当于对i进行3x+1变换,同时对i后面的那一部分进行同步乘以3或除以2的计算,当前面的变得比i小时,后面的也肯定比最初的小,从而整个数都比最初的小。必须注意前提是前面i进行偶变换的次数不超过N,故后面的那一部分每次除以2都够整除。当前面的i变小时,假设前面乘3的次数是x,除以2的次数是y,则2^y肯定大于3^x,因为后面的也是乘3的次数是x,除以2的次数是y,故后面的也会变小。

我举这样一个例子:99=3+2^5+2^6

3*3+1=10,10/2=5,5*3+1=16,16/2=8,8/2=4,4/2=2,2<3.

(2^5+2^6)*3,(2^5+2^6)*3/2=(2^4+2^5)*3, (2^4+ 2^5)*3*3=(2^4+2^5)*9,(2^4+2^5)*9/2=(2^3+2^4)*9, (2^3+2^4)*9/2=(2^2+2^3)*9,(2^2+2^3)*9/2=(2+2^2)*9.

好:(2+2^2)*9<2^5+2^6,注意两者乘以3的次数是一样的,除以2的次数也一样。

麻烦编辑部老师能及时回复结果。

敬上

我反复解释他的反例与我的定理风马牛不相及,他又发来下面的反例:

1.证明中将对(a+b)进行3x+1运算,化成对a进行3x+1运算与对b进行同步的乘3除2运算之和.

这种分解是不正确的,这两种运算结果是不等价的.下面举一个反例:

将7分解为3+4,

对7 进行3x+1运算得:7,22,11,34,17,52,26,13,40,20,10,…

对3分别进行进行3 x+1运算和对4进行”乘3除2运算(同步)“再取和得(到第5步后结果就不一样了)

3: 10, 5,16, 8, 4,…. (进行3x+1运算)

+ 4: 12, 6,18, 9, 4.5…..( 乘3 除2 运算)

7:22,11,34,17,8.5

故基于这种错误分解之上的证明是不正确的.

下面是他们的主编最后的审理意见:

您好!

编辑部会同主编复议了“解决3X+1问题方案研究”(编号20120509-0367)一文的处理。

依据审稿人意见,本文作者主要工作体现在“定理1”,而定理1的证明有误。

下面是我之前给他们主编的邮件:

主编先生您好:

这是一份申诉信,本来找您申诉不一定合适,因为一是您行政上可能不管编辑部,而是你们属于一家,但先不妨给你一封吧,希你能告知我你们的监管部门怎么联系?

我的申诉是:计算机研究与发展期刊的编辑部主任侯丽珊,为了蒙骗投稿作者的审稿费,在稿件根本没有送专家审理的情况下,托压别人的稿件几个月,然后由她本人那个极低劣的头脑、智商和知识水平,非常荒谬地作一完全错误的评语,然后退稿。骗钱倒是小事,关键是不能一稿多投,她白白耽误了别人的时间,作为中国高档次的期刊,这样干性质非常恶劣!

她犯了两个错误,一是蒙骗到我头上来了,偏偏我又是一个较真的人,二是她对她自己的头脑水平完全没数,竟然给出了具体的评语,非常荒谬,从而将她假冒专家的形象暴露无疑。绝大部分人吃了点亏也就算了,也就是200块钱,时间耽搁了只好重新再投其他期刊吧。偏偏我这个人没有那种虚伪的风度,我痛恨中国科技界的这种蝇营狗苟!

我这次有两个层面的要求:

高层面的要求是(从略)

低层面的要求是:退回我的审稿费,并给予正式道歉!

目前我主要是低层面的要求,高层面的以后有空了再说,我并不在乎被你们发论文,得罪了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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