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中,填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时,有时侯要考虑计提的坏账准备,有时侯又不考虑呢?这个应该怎么区分?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在建工程领用产品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 额)-本期增加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赊销业务的营业收入以及增值税)+本期减少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或-)特殊调整项目
这里详细讲一下有关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的调整情况。
注意:这里要区分题目已知的是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上的项目金额,还是已知的是应收账款科目的余额,两种情况下的调整是不一样的。
(1)如果已知的是应收账款的项目余额,也即资产负债表中的金额。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金额是减去了坏账准备的,所以此时特别要调整的是要减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加上本期冲回前期多提的坏账准备。
因为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也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增加,相应的它是应收账款的抵减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会减少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而这个减少并不是收到了应收款,这笔现金没有收到,所以应该在最后特别调整减去这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同理如果是冲回前期多提的坏账准备,借:坏账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会减少,相应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会增加,与前面相反,它会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而实际上这笔分录与现金并没有什么关系,是不会减少这笔现金金额的,所以应该调整增加这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而此时收回的坏账是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
同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此时虽然应收账款科目是不受影响,但是坏账准备的贷方金额增加了,它会减少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期末金额,此时前面加上“应收账款的期初数-期末数”这个金额就会增加,相当于是已经增加了这笔收回的坏账收到的现金金额,所以不用再调整加上了。
(2)如果给出的是应收账款科目的余额,这个科目余额是没有减去坏账准备的金额,那么在这里要加上本期发生的坏账回收,减去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
因为本期发生的坏账回收是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
同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这样一借一贷实际上并不影响应收账款的金额,也就是说在前面加上应收账款的期初数-期末数时体现不出来,因此这里要特别加上。
同理如果本期实际发生坏账,那么应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此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会减少,那末前面调整的“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时,相当于会增加这笔金额,而这笔金额实际上并没有收到现金,冲销的是坏账准备,所以这里要特别减去。此时与计提的坏账准备等并没有什么关系。
总结一下:
(1)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的调整处理:如果题目用的应收账款是报表数字,则计提的坏账准备应作减项处理;如果题目用的应收账款是账户(科目余额表)数字,则不作处理。
(2)当期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调整处理:如果题目给定的应收账款是报表数字,则不作处理;如果题目给定的是账户(科目余额表)数字时,则作减项处理。
(3)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准备的调整处理:如果题目给定的应收账款是报表数字,则不作调整;如果题目给定的应收账款是账户余额(科目余额表)数字时,则调增,则作加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