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内民主建设现状、存在问题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下,全党上下倍加重视党内民主建设。
1.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认识进一步的深化。许多领导、专家学者纷纷撰文,从党的事业发展、国情需要、人民民主、执政需求、社会需求等多角度来阐述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它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
2.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进一步的探索。党的十六大指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思路是: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以此为指导,党内民主建设从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决策机制、监督制度,以及在市、县扩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点四个方面积极推进,采取的措施有:制定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了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继续改进党代会制度,扩大了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已提出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等等。从而促进了党内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民主范围不断拓宽,民主渠道不断疏通,民主制度不断建立,党内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
在看到党内民主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否认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仍不到位。当前一些党员尤其是一部分领导干部对党内民主建设的认识还很模糊,很不到位。有的认为党内民主会引发党内无休止的争论,不利于高效决策和指挥,还会影响到党的团结统一;有的认为发扬党内民主会影响到党的领导机关的权威和领导者个人的威信;有的对党内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的关系认识不清,口头上强调民主,做法上强调集中;等等。
2.在实践中民主不够。主要表现在:(1)民主不充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执政能力不足或匮乏,家长制、一言堂、重大决策和政策提法由个别领导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依然存在;(2)民主不平等,部分党委委员常受受庸俗关系、好人主义等因素的困扰,人云亦云,随声附和,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往往流于形式,知情权、参与权等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3)民主素质不高,部分党员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尊重、不珍重,常出现一方面大叫大嚷民主权利,一方面又将民主权利当作儿戏的现象;(4)民主不广泛,党务公开不够,部分决策往往只重视征求高级领导干部、知名专家学者、民主党派和社会强势群体代表人物的意见,而大多数普通干部、工农群众和弱势群体中的党员则很少有向上级和高层领导直接反映情况和表达意见要求的机会;(5)民主渠道不畅,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缺少充分表达意愿和行使权利的有效路径和形式,或者中转环节过多、烦琐、时效差,表达时常受阻。(6)民主制度不全,更没有形成党内民主运行的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
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指导方向和主要任务
所谓党内民主,简而言之,党内民主就是党内权力属于全体党员,党内事务以及党对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按照最大多数党员的意志来决定和进行,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鉴于党内民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针对当前党内民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应该朝着公开化、平等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目前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教育宣传,强化民主意识。尤其要进一步提高地方和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人的民主意识。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内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再教育再学习,克服以往党的教育中强调履行义务多,要求行使权力少,考察党员和干部倾重听令守纪而忽略民主意识和素质等现象,引导广大党员认清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掌握有关原理、章法和知识,激活投身党内民主建设的热情,学会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要注重抓好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民主作用和方法的养成,善于运用民主机制搞好党的活动,在党内民主建设中起示范和辐射作用;要大力营造利于畅所欲言、议论风生的民主氛围,提高接受批评意见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健康积极的党内生活中提高民主意识和素质能力;要注重引导党员加强党性党风修养,以坚强的党性观念和良好的思想作风保证党内民主健康发展。
2.维护党章权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对党员权利做了八条规定,其内容大体上为三个方面。一是对党的政策制定的参与权,包括参加有关会议,研究讨论党的政策的制定,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二是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对违法乱纪和不称职干部的监督权、罢免权与撤换权。三是对有关问题的申诉权、控告权、作证权与辩护权。发展党内民主,就要以保障党员这八项权利为重点。具体来讲,要实行党务公开,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引入竞争机制,保障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等权利;要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压制党内民主的行为,健全信访制度,确保党员的申诉权等权利;要教育督促党员始终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3.坚持与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要防止家长制、“一言堂”、个人专断,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制定党委工作规则,明确党委的职责,明确党委集体与领导者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责任的划分、明确党委的办事程序,按照集体领导的原则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秩序;建立党委议事规则,对党委就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时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做出明确规定,营造出一种民主气氛,使与会者真正做到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取得讨论的实效,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完善党委表决制度,实行一人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纠正个人拍板决定重大问题的现象。
4.拓宽党内民主渠道,调动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的表达,必须通过一定的民主渠道,没有相应的渠道沟通而空谈发扬民主,只能是上下两张皮。因此,应该疏通民主渠道,排除影响发扬民主的障碍;广开民主渠道,探索发扬民主的新途径;简化民主渠道,减少发扬民主的中转环节;规范民主渠道,把握好扩大民主的导向和程度。
5.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党内民主长效机制。当前应着力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使党内选举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在完善党内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具体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采取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扩大党员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同时,还应加强对党内民主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这些制度落到实处,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程,构建起党内民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