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彻落实《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设全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4]60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路
按照“电商换市”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本着“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总体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公共服务和特色服务融合互动、丰富内容和提升品牌同步推进,建设台州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争取到2017年,建成市级(市辖区)和6个县、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80个电子商务服务联络点,基本形成主体多元、服务规范、高效有序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为全市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低成本的电子商务服务。2014度年,台州市级(市辖区)、天台县、三门县、仙居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报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同意(浙商务联发[2014]106号文件公示),务必要抓紧落实好建设方案。
二、 重点内容
根据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要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市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及在乡镇、园区和专业市场设立电子商务服务联络点,天台、三门、仙居服务联络点争取达到10个以上,市本级(市辖区)争取达到20个以上,服务中心建成以后,直接对接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全省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由商务部门牵头,整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和行业协会资源,让我市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上能找到所需要的电子商务服务相关业务。公共服务中心要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门人员任职,负责综合平台上的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和辖区内企业的业务需求对接,提供电子商务培训、咨询等服务。
电子商务服务联络点建设,由各市县服务中心牵头,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等设立专业性电子商务服务联络点,为当地提供专业化电子商务业务咨询和联络等服务。联络点建设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并鼓励其采取市场化动作方式,为当地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相关的增值服务
三、 组织实施
按照全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统一部署,我市(市辖区)、天台、三门、仙居三个县率先试点,各承办企业(或单位)要抓紧调查研究,按照原先制定的建设方案,把当地最优秀的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吸收到公共服务中心上来。从今年10月开始,市辖区、天台、三门、仙居三个县要起动首批相关企业入驻服务中心并提供服务,11月底前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服务联络点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为年底前迎接省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列入全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地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电子商务联络点(各10个以上)建设纳入明年试点。
四、 相关政策
对市县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给予相应财政支持。省里已明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资金配套和相关政策扶持。对于列入服务中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产业基地(园区)、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主体可优先享受当地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可优先申报上级有关政策性扶持项目,可优先评选有关示范性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