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尤为扎眼的纰漏是,有两本著作被张冠李戴。
●福柯:《权利的眼睛:福柯访谈录》。这里的“权利”应该是“权力”。
●既然编者有意让《书架》成为“当代目录学案”,那么这种不甚求精、不够严肃认真的态度显然是不可取的,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也是无法估量的。
《元培书架——北京大学新生书目初集》,朱青生、彭俊军、吴兴宁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一版,15.00元
叶心
由古及今,“书目”这种形式对于刚刚走进学术殿堂的学子来说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向导,《元培书架》作为北京大学新生的书目(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能够出版进入公众的视野自然是一件好事。不过,粗粗翻阅之后,笔者却发现《书架》存在一些问题,虽然是瑕疵,却也让人不吐不快。
《书架》大致分为两大部分:前半部分是北京大学元培计划“学生学习指导委员会”的导师和北京大学的一些资深教授开出的推荐书目,并附有选者推荐的理由。既然“每种图书都是相关专家切实根据自己的读书体验和教学经验提出的”,那么笔者就不便置喙了。问题出在后半部分,即所谓“哈佛书单”。
“哈佛书单”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何谓“哈佛书单”?因为笔者手头有《哈佛书架》(海南出版社,2003年;其前身是1985年3位哈佛大学的研究生编辑的一本小册子《哈佛未来读书指南》,收入100位哈佛教授推荐的书目)可对照,所以知道《书架》的“哈佛书单”不是哈佛大学教授推荐的书目。朱青生先生在“序”中的解释则有些语焉不详:似乎,书单中收入的那些思想家和学者来源于哈佛杜维明教授的“文明对话”名单。而且,按照朱先生自己曾经参与最初的三次对话(2003-2004年)的说法,这里的“对话”应该就是面对面的对谈。我们通检这份名单会发现,虽然其中不乏哈佛大学的毕业生和教授,但与哈佛无甚渊源的也不在少数(只要看看书中提供的简介就可以知道):比如法国的那些著名思想家们,比如施特劳斯、哈耶克、哈贝马斯以及在法西斯监狱中辞世的葛兰西,等等。至于像威廉·詹姆斯(1910年去世)、涂尔干(1917年去世)、韦伯(1920年去世)这些更早去世的思想家何以出现在这个对话名单上就更不得而知了。所以,笔者推定,“哈佛书单”中入选思想家和学者的名单或许另有来源,而以“哈佛”冠名则让人费解,且有误导之嫌。
其次,“哈佛书单”对这些思想家和学者的著作选用、编排不合理。我们可以看到,这里既有他们的个人专著、与他人合著的作品(包括对话I访谈录、演讲集,主编参编作品;有的注明了是合著,有的却没有)、他人编选的文集,也有他们参与撰写极少数章节的文集(比如,德里达名下的“费孝通、德里达等著”的《中国文化与全球化》、哈耶克名下的《资本主义与历史学家》、哈耶克与诺奇克名下都出现的《知识分子为什么反对市场》,至于加尔布雷思名下的《100位哈佛大学教授推荐的最有影响的书》更让人莫名其妙)。
有的思想家名下还罗列了国内外学者撰写的相关学术思想传记或者研究专著(有的却没有列出),但又没有与他们的原著分开或加以说明。有些思想家著作的中译本未全面列出(比如,詹姆斯·布坎南的不少著作的中译本都没有列出),对译本没有做适当筛选(比如,有的罗列了不容易找到的民国时代的译本),又没有合理的顺序(既不是按照原著出版的年代也不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有的是同一著作同一译本(或者重印,或者先后由不同出版社比如海峡两岸不同出版社出版)却分别列出或者间隔列出,有的是同一著作的不同译本间隔列出,又不作任何说明,往往让人以为是两本书。这些问题以韦伯著作的中译本编排最为典型(第206-212页)。
再次,由于编写者可能缺乏相应的学术背景,又没有找专家审定,所以对部分思想家的简介不太准确或全面,而且有的介绍不厌其烦,有的则三言两语,而大名鼎鼎的福柯、哈耶克则根本没有简介。
这里尤为扎眼的纰漏是,有两本著作被张冠李戴:一是年轻的政治学者丹尼尔·贝尔(DanielA.Bell,1964年出生,中文名贝淡宁,现任教于清华大学哲学系)的《社群主义及其批评者》被归到老牌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DanielBell,1919年-)的名下(第123页)。二是著名历史学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Anderson)论述民族主义的名著《想象的共同体》被归到著名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Benedict)的名下(第126页),这里的“本尼迪克特”一作男子名,一作姓氏,不容混淆。
版本信息错误举隅
最后,我们不妨再不完全地列举一下“哈佛书单”中部分著作中译本版本信息的错误:
福柯:《权利的眼睛:福柯访谈录》(第145页)。这里的“权利”应该是“权力”,尽管只是一字之差,但这两者是有很大偏差的(尤其在福柯那里)。
弗里德曼:《货币安定计划》(第146页)。这里同一译本出现两个版本信息,即1969年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以及同年北京的中华书局。按照常理判断,一向以出版文史类著作著称的中华书局似乎不可能在“文革”的动乱时期与台湾同时出版一位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著作。查中国国家图书馆只有台湾银行的版本,而无中华书局版本;又查台湾的“国家图书馆”联合目录以及相关资料,笔者初步断定:应该是台湾银行发行,中华书局经售;这里的中华书局是指台湾的中华书局,而非北京的中华书局。
葛兰西:《葛兰西狱前著作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第154页)。事实上,这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剑桥政治思想史原著系列”(影印本)中的一种,而非该书的中译本。
哈贝马斯:《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问题》(第157页)。这是哈氏原著的标题Legitimationsproblemeim Spёtkapitalismus(Frankfurt amMain,1973年)的译名,而它的中译本就是第156页提到的《合法化危机》以及155页提到的另外一个中译本《合法性危机》。也就是说,编者把同一本书当作两本书了。
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161页)。这里李盛平等人的译本两次出现,并且出版信息都是:京华出版社,2000。事实上,这个译本最常见的版本信息应该是华夏出版社1988年“二十世纪文库”的版本,而虽然该译本先后被其他两个出版社重印(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书架》没有提到;京华出版社,2000),但业界人士都知道,它们都是书商未遵守规范的情况下操作的,不能作为权威的版本。
亨廷顿:《失衡的承诺》、《美国政治:失衡的承诺》(第162页)。所附英文原名、出版信息(东方出版社,2005)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译者,前者为周端,后者为田士章,一眼就能看出,二者分明就是一本书。一查原书,原来周端是译者,田士章是责任编辑,估计是图书馆电子检索信息出了错。
马里坦:《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第177页)。这个书目信息非常古怪,因为马里坦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似乎与《法典》挨不上边。在国家图书馆检索系统一查,不难发现端倪。原来,书商曾经以“旷世名典·法律卷”(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的名义胡乱地将《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与马里坦(旦)的《人民和国家》汇编在一起,所以检索“马里旦”会出现《法典》的信息。由于编者缺乏专业知识或者未作认真核查,所以也就一并收入了。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正义论》(第191页)。罗尔斯的这两本大作的中译本信息都被弄得面目全非:前者两次出现,并且英文标题居然成了“Criticism&Defence”,中文标题成了“政治自由主义:批评与辩护”,译者都是万俊人等,出版社分别是广东人民出版社和译林出版社。专业人士都知道,《政治自由主义》没有任何副标题,至于《政治自由主义:批评与辩护》,则是万俊人教授另外编的一个关于《政治自由主义》的译文集,与《政治自由主义》自然不是一回事,而且,万俊人教授是《政治自由主义》的唯一译者。到目前为止,《正义论》最权威的中译本仍然是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的译本,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1997年重印,2001年重印页码有调整)。但《书架》提供的版本信息却是“何包钢等译,京华出版社,2000”和“何包钢等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88,1999”。两个出版社都避开第一译者何怀宏教授,而把现在海外任教的何包钢教授放在第一译者的位置,据我了解,那是书商的“小动作”(京华出版社所谓“汉译西方思想名著文库”、中国社会出版社所谓“旷世名典”)。
此外,《书架》中多次提到一些著作的中译本是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把出版地都写成“伦敦”,这也是不准确的,因为这些中文译著通常都由香港的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牛津大学出版社在世界各地设有分支)。
如果笔者没有猜错的话,“哈佛书单”中的一些错误主要是由于图书馆电子检索造成的,因为电子检索只能依据一些参数,所以出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但关键是,按照正常的做法,整理好的这些书目版本信息应该交由专家进行审定,并作调整和修改。笔者相信,上述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以及简单的错误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虽说这些细节方面的失误还不至于给学生带来实质性的误导,但既然编者有意让《书架》成为“当代目录学案”,那么这种不甚求精、不够严肃认真的态度显然是不可取的,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也是无法估量的。
(刊于《中华读书报》2007年7月18日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