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过书
尊敬的法官叔叔、阿姨们:
我是被告人XX,男,生于1995年5月28日,土家族,中专在校学生,家住重庆市秀山县石耶镇平邑村。因涉嫌抢劫罪被民警叔叔逮捕逮捕,现羁押于巴南区看守所。
回顾自己的犯罪经历,我悔恨不已,我本出生于一个比较幸福美满的家庭,父母勤劳善良,远赴浙江打工,为防止我沾染不良习气专程把我从家乡秀山接到他们打工的浙江省永康市就读初中。然而在我初中毕业后就我升学去向父母们意见与我发生严重分歧,我本已考取了浙江永康市一所普通高中,本想象和其他人一样念完高中再根据自己的志向和爱好报考自己所向往的大学和专业,而父母却坚持要我按照他们的安排到重庆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就读,正处于生长叛逆期的我错误地认为父母是为了减轻经济负担,把我当做他们的包袱,根本不顾及我的志向和理想。加之,我就读的职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社会风气、校风与我理想中的校园生活相差甚远。为了报复父母的固执,我自暴自弃、不求上进。可远在浙江打工的父母根本无暇顾及我的学习情况,更顾不上关心我的操行,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弃儿,在无人照顾、无人过问的情况下,为了引起父母的关注而且缺乏基本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的我,选择了用堕落来引发父母的注意力,导致我一步步的滑向犯罪的深渊。从2011年8月到10月,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先后实施抢劫四次、盗窃三次(一次未遂)。一次次作案后侥幸逃脱,让我产生了畸形的得意感并且一时满足了我的报复欲,但是与此同时我内心深处的负罪感也在不停地增长。这种负罪感如梦魇一般地纠缠着我,压迫得我已近疯狂。为了减轻自己的内心深处的负罪感,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我终于在2011年12月25日鼓起勇气拨通了公安机关的值班电话,向巴南区公安局分局花溪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地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所有的犯罪行为。
法官叔叔、阿姨们,我知道自己罪行深重,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下定决心,投案自首是为了赎救自己罪恶的灵魂,是为了通过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赎罪,更是为了脱胎换骨,悔过自新重新做人而为自己确立新的人生起点。我将以殷城的态度接受法律给我的惩罚,在此,请允许我借此机会向我索犯案件的所有被害人、自社会公众、向生我养我的父母致以真诚的道歉,同时,也恳求法官叔叔、阿姨们充分考虑我犯罪时向未成年,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正确的是非判断能力,作案后能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控我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的所有犯罪事实等情节,请依法给予我减轻处罚。我将以悔过赎罪的认真态度接受法庭给予我的任何处罚,并以悔过自新,脱胎换骨的决心投入以后的教育改造,用辛勤的汗水洗涤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争取早日重返社会,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