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民代理帮客户填申请表并用电子邮件将客户申请表发往电子信箱。
2.客户与移民代理签代理协议。
3.移民代理收客户定金(旅游签证和永久居民身份证定金,定金的50%),并将定金按要求电汇至指定银行:
4.申请者提供相关文件:
5.移民代理或客户通过DHL或FEDEX快递公司将所有文件寄往哥斯达黎加公司,:
6.一旦受到所寄所有文件以及哥斯达黎加移民局可能要求的其他文件,直接送至移民局审核办理,并为客户向移民局提供邀请函和经济担保证明。
7.签证是旅游签证,有效期30天,也可以延长至60天。
8.哥斯达黎加移民局向OTS发布签证批准文件,客户见到哥斯达黎加移民局批准签证的文件扫描件后(还未拿到签证),需支付签证费用的另一半。
9.永鑫移民客户护照原件等文件返回给客户。
10.客户将返回的护照原件等文件递交哥斯达黎加驻北京大使馆。在北京的客户可以自己亲自前往哥斯达黎加驻北京大使馆递交文件。北京以外的客户,无需前往北京大使馆,仅需要在本地公证处办理一份文件与护照相符的公证,寄往哥斯达黎加驻北京大使馆,即可取得有效签证。
11.哥斯达黎加驻北京大使馆通知客户去北京取签证的护照。
12.客户前往哥斯达黎加的具体时间,需提前7个工作日。
13.所有申请者准备赴哥斯达黎加旅游行程(包括订机票,安排住宿等),永鑫移民安排免费接机和有偿住宿及观光服务。
14.申请者旅游前往哥斯达黎加,在永鑫移民帮助下与移民官见面。
15.在哥斯达黎加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证,支付永久居民身份证服务费余额。
16.返回中国或留哥斯达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