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九套广播体操推广交流比赛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比赛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活动的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增强人民健康意识,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健身锻炼,展示人民群众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面貌。展示多元的健身文化形式,弘扬传统的文化精神,提供科学的健身指导依据,全方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比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
三、成套动作时间
成套动作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的时间执行。
四、参赛人员
1、每队参赛人数为24人,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参赛人员应为所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男队员不少于10人。
4、40岁(截至2013年1月13日)以上人员不少于50%。
5、如有特殊情况更换参赛人员时,需持有效证明,在比赛开始前,经组委会同意方可更换。
五、比赛方式
比赛采取一轮制进行。一轮比赛的出场顺序由组委会指定人员抽签决定。根据抽签结果确定出场顺序,各参赛队按照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六、比赛服饰
各参赛队伍要求服装统一,着运动服,使之便于运动;可以佩戴表现饰物,饰物的材质、形状必须是安全的,饰物不能散落;发型要整洁,化妆要适度,精神饱满。
七、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木质地板的平整地面。场地四周设标志线清楚地标出比赛区域,线宽均为5厘米,标志线属于比赛场地的一部分。
八、计分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规定动作满分为100分。裁判委员会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5名。每位裁判员的评分最小单位精确到个位,参赛队的得分和最后得分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裁判员根据参赛队比赛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判。比赛中,裁判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剩分数的平均分为得分,再减去裁判长减分为参赛队该轮比赛的最后得分。分数高者,名次列前;若最后得分相等,则名次并列。
Ø比赛最后得分 = 平均分 - 裁判长减分
第二章规定动作评分
第九套广播体操规定动作的评分因素包括动作完成、精神面貌、进退场情况。
一、动作完成(80分)
(一)动作完成规则
包括预备节、第八节整理运动各5分,其它七节动作各10分,共计80分。
1、准确度:动作技术规范、动作路线清晰、动作方向明确。
2、幅度:始终保持正确的身体姿势、大幅度舒展的完成动作。
3、力度:动作要轻松而不懈怠、有力度而不僵硬。
4、一致性:所有参赛者以均衡一致的动作准确度、动作幅度、动作力度及精神面貌完成动作。
(二)动作错误的类型
1、动作姿势错误:指完成动作时未能始终保持正确的身体姿态。
2、动作部位错误:指完成动作时技术规范性及运动部位的准确性欠缺。
3、动作方向错误:指完成动作时未能达到规定方向、方位要求。
4、动作路线错误:指完成动作时未能清晰并正确地展示出动作的开始、动作的过程及动作的结束;动作的轨迹不准确。
5、动作节奏错误:指完成动作时未能正确的控制肌肉的用力与放松;完成动作时动作与音乐或口令未能地配合。
6、漏做动作:指完成动作时漏做一节或部分节拍。
7、附加动作:指完成动作时出现的多余动作。
(三)动作错误的扣分标准
1、小错误(扣至1分):指与正确动作、姿势和节拍等有微小的偏差或动作错误角度与方向小于15°;
2、中错误(扣至2分):指与正确动作、姿势和节拍等有明显的偏差或动作错误角度与方向在15°--30°之间;
3、大错误(扣至3分):指动作严重偏离正确的姿势和节拍或动作错误角度与方向在30°--45°之间;
4、失误(扣5分):指没有清晰的身体位置、失去平衡(如跌倒等);
5、漏做动作:每漏做一节或部分节拍,扣去漏做部分的全部分值;
6、附加动作:在同节操中出现附加动作,扣1—3分(1/3以下人数扣1分,1/3以上至2/3扣2分,2/3以上扣3分)。
动作完成减分标准参照表:
错误程度 | 减分程度 | 减分内容 |
小错误 | 减1分 | 与正确动作、姿势和节拍有微小偏差。 |
中错误 | 减2分 | 与正确动作、姿势和节拍有明显偏差。 |
大错误 | 减3分 | 与正确动作、姿势和节拍有严重偏差。 |
失误 | 减5分 | 失去平衡(跌倒)。 |
其它 | 减3-5分 | 每漏做或附加部分动作。 |
减该节分值 | 每漏做一节动作或部分节拍。 | |
减2分 | 动作不整齐。 |
二、精神面貌(10分)
精神面貌是指队员至始至终表现出充沛的精力,充满自信,以自身的活力和激情完成动作并感染观众。(包括服装适合运动、颜色搭配协调)
30%以下的人欠缺上述精神面貌减1分,30%-50%之间减2分,50%以上减4分。
精分面貌减分标准参照表:
错误 | 少数30% | 多数30%-50% | 大多数50%以上 |
精神面貌欠缺 | 扣至1分 | 扣至2分 | 扣至4分 |
三、进退场(10分)
1、进、退场队形的编排与设计的合理性及完成的一致性;
2、指挥员的口令清晰、声音宏亮、节奏准确。
30%以下的人动作不齐减1分,30%-50%之间减2分,50%以上减4分。
队列及队形变化整齐性扣分等级标准参照表
错误 | 少数30% | 多数30%-50% | 大多数50%以上 |
队列、队形 变化不齐 | 扣至1分 | 扣至2分 | 扣至4分 |
四、裁判长减分
裁判长对比赛过程进行监控,并对出现的以下情况给予减分:
1、裁判长示意后30秒内未出场,减2分;60秒内未出场,减5分;超过90秒未出场视为弃权,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人数多于或少于规定人数,减2分/人。
3、着装不符合规定,减2分。
4、比赛过程装束掉落,减2分。
第三章特殊情况处理
参赛者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做动作并向裁判长反映,在问题解决后重做,成套动作结束后提出的要求将不被接受。
一、播放错音乐。
二、因设备等问题而出现的干扰。
三、参赛者责任外的情况而引起的比赛中断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