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复兴散文选一 肖复兴散文读后感

肖复兴散文选(一)





【作家简介】肖复兴,1947年生,原籍河北沧州人,早年母亲病逝。1966年高中毕业于北京汇文中学;1968年到北大荒插队;1982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当过大中小学教师,曾任《小说选刊》副主编,任《人民文学》杂志社副主编,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网》专栏作家、专家。1978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我们曾经相爱》《早恋》《青春梦幻曲》,中短篇小说集《四月的归来》《北大荒奇遇》,报告文学集《国际大师和他的妻子》《多梦时节——肖复兴报告文学集》等,近著有《肖复兴自选集》3卷,《肖复兴散文》艺术卷、情感卷等。报告文学《海河边的一间小屋》《生当作人杰》分别获全国第二、三届优秀报告文学奖,多次获全国及北京、上海地区优秀文学奖。他是中国八十年代以来创作较为活跃,收获颇为丰厚的作家之一,是新时期最早进行体育题材创作并卓有成绩的作家之一,他30年坚持体育文学的创作直至今日。



世上有一部永远写不完的书,那便是母亲……

那一年,我的生母突然去世.我不到八岁,弟弟才三岁多一点儿,我俩朝爸爸哭着闹着要妈妈。爸爸办完丧事,自己回了一趟老家。他回来的时候,给我们带回来了她,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姑娘。爸爸指着她,对我和弟弟说:“来,叫妈妈!”弟弟吓得躲在我身后,我噘着小嘴,任爸爸怎么说就是不吭声。“不叫就不叫吧!”她说着,伸出手要摸摸我的头,我扭着脖子闪开.说就是不让她摸。

望着这陌生的娘儿俩,我首先想起了那无数人唱过的凄凉小调:“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有娘呀……”我不知道那时是一种什么心绪,总是忐忑不安地偷偷看她和她的女儿。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从来不喊她妈妈,学校开家长会,我硬是把她堵在门口,对同学说:“这不是我妈。”有一天,我把妈妈生前的照片翻出来挂在家里最醒目的地方。以此向后娘示威,怪了,她不但不生气,而且常常踩着凳子上去擦照片上的灰尘。有一次,她正擦着,我突然向她大声喊着:“你别碰我的妈妈。”好几次夜里,我听见爸爸在和她商量:“把照片取下来吧!”而她总是说:“不碍事儿。挂着吧!”头一次我对她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好感,但我还是不愿叫她妈妈。

孩子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大人的心操不完。我们大院有块平坦、宽敞的水泥空场。那是我们孩子的乐园。我们没事便到那儿踢球、跳皮筋,或者漫无目的地疯跑:一天上午,我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自行车撞倒.重重地摔在水泥地上,立刻晕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里了.大夫告诉我:“多亏了你妈呀!她一直背着你跑来的,生怕你留下后遗症,长大了可得好好孝顺她呀……”

她站在一边不说话,看我醒过来便伏下身摸摸我的后脑勺,又摸摸我的肚子。我不知怎么搞的,第一次在她面前流泪了。

“还疼”她立刻紧张地问我。

我摇摇头,眼泪却止不住。

“不疼就好,没事就好!”

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从医院到家的路很长,还要穿过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我一直伏在她的背上。我知道刚才她就是这样背着我,跑了这么长的路往医院赶的。以后的许多天里,她不管见爸爸还是见邻居,总是一个劲埋怨自己:“都赖我,没看好孩子!千万别落下病根呀……”好像一切过错不在那硬邦邦的水泥地,不在我那样调皮,而全在于她。一直到我活蹦乱跳一点儿没事了,她才舒了一口气。

没过几年,三年自然灾害就来了,只是为了省出家里一口人吃饭,她把自己的亲生闺女,那个老实、听话。像她一样善良的小姐姐嫁到了内蒙古。那年小姐姐才18岁,我记得特别清楚,那一天,天气很冷,爸爸看小姐姐穿得太单薄了,就把家里惟一一件粗线毛大衣给小姐姐穿上,她看见了,一把给扯了下来:“别,还是留给她弟弟吧,啊!车站上,她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在火车开动的时候,向女儿挥了挥手。寒风中,我看见她那像枯枝一样的手臂在抖动,回来的路上她一边走一边叨叨:“好啊,好啊。闺女大了.早点寻个家好啊,好!”我实在是不知道人生的滋味儿,不知道她一路上叨叨的这几句话是在安抚她自己那流血的心。她也是母亲,她送走自己的亲生闺女,为的是两个并非亲生的孩子,世上竟有这样的后母?望着她那日趋隆起的背影,我的眼泪一个劲往外涌。“妈妈!”我第一次这样称呼了她,她站住了,回过头来,愣愣地看着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又叫了一声“妈妈”,她竟“呜”的一声哭了,哭得像个孩子。多少年的酸甜苦辣,多少年的委屈,全都在这一声“妈妈”中融解了。

母亲啊,您对孩子的要求就是这么少……

这一年,爸爸因病去世了,妈妈先是帮人家看孩子,以后又在家里弹棉花,攫线头,她就是用弹棉花攫线头挣来的钱供我和弟弟上学。望着妈妈每天满身、满脸、满头的棉花毛毛,我常想亲娘又怎么样?!从那以后的许多年里,我们家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清苦。但是,有妈妈在,我们仍然觉得很甜美,无论多晚回家,那小屋里的灯总是亮的,橘黄色的灯光里是妈妈跳动的心脏。只要妈妈在,那小屋便充满温暖,充满了爱。

我总觉得妈妈的心脏会永远地跳动着,却从来没想到,我们刚大学毕业的时候,妈妈却突然地倒下了,而且再也没有起来。妈妈,请您在天之灵能原谅我们,原谅我们儿时的不懂事,而我永远也不能原谅自己。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什么都可以忘记,却永远不能忘记您给予我们的一切……世上有一部永远写不完的书,那便是母亲。

窗前的母亲

在家里,母亲最爱呆的地方就是窗前。

自从搬进楼房,母亲就很少下楼,我们都嘱咐她,她自己也格外注意:楼层高、楼梯陡,自己老了,如果磕着碰着就会给孩子添麻烦。每天,我们在家的时候,她和我们一起忙乎着做家务,手脚不拾闲儿;我们一上班,孩子一上学,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时,大部分时间,她就呆在窗前。

那时,母亲的房间,一张床紧靠着窗子,那扇朝南的窗子很大,几乎占了一面墙,母亲坐在床上,靠着被子,窗前的一切就一览无余。阳光总是那样的灿烂,透过窗子照得母亲全身暖洋洋的,母亲就像向日葵似的特别爱追着太阳烤,让身子有暖烘烘的感觉。有时候,不知不觉她就依在被子上睡着了。一个盹打过来,睁开眼睛,她会接着望窗外。

窗外有一条还没有完全修好的马路,马路的对面是一片工地,恐龙似的脚手架簇拥着正在盖起的楼房,切割着那片湛蓝湛蓝的天空,遮挡了远处的视线。由于马路没有完全修好,来往的车辆不多,人也很少,窗前大部分时间是安静的,只有太阳在悄悄地移动,从窗子的这边移到另一边,然后移到窗后面,留给母亲一片阴凉。

我们回家,只要走到楼前,抬头望一下那扇窗子,就能看见母亲的身影。窗子开着的时候,母亲花白的头发会迎风摆动,窗框就像恰到好处的画框。等我们爬上楼梯,还没掏出门钥匙,门已经开了,母亲站在门口。不用说,我们从楼下看见母亲时,母亲也看见我们了。那时候,我们出门永远不怕忘记带房门钥匙,有母亲在窗前守候着,门后面总会有一张温暖的脸庞。有时我们晚上很晚才回家,楼下已经黑乎乎一片了,窗前的母亲也能看见我们。其实,母亲早就老眼昏花,不过是凭感觉而已,可她的感觉从来都十拿九稳,她总是那样及时地出现在家门的后面,替我们早早地打开门。

母亲最大的乐趣,是对我们讲她这一天在窗前看见的新闻。她会告诉我们:今天马路上开过来的汽车比往常多了几辆;今天对面的路边卸下好多的沙子;今天咱们这边的马路边栽了小树苗;今天她的小孙子放学和同学一前一后追赶着,像一阵风似的;今天还有几只麻雀落在咱家的窗台上……都是些平淡无奇的小事,但她有枣一棍子、没枣一棒子地讲起来时津津有味。

母亲不爱看电视,总说她看不懂那玩意儿,但她看得懂窗前这一切,这一切都像是放电影似的,演着重复的和不重复的琐琐碎碎的故事,沟通着她和外界的联系,也沟通着她和我们的联系。有时候,望着窗前的一切,她会生出一些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联想,大多是些陈年往事,不是过去住平房时的陈芝麻烂谷子,就是沉淀在农村老家时她年轻的回忆。听母亲讲述那些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的事情,让我感到岁月的流逝、人生的沧桑就是这样在她的眼睛里和窗前闪现着。有时候,我偶尔会想,要是把母亲的这些都写下来,那才是真正的意识流呢。

母亲在这座新楼里一共住了五年。母亲去世以后,好长一段时间,我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而每一次回家走到楼下的时候,我也总是习惯地望望楼上的那扇窗,可那空荡荡的窗像是没有画幅的镜框,像是没有了牙齿的瘪嘴。这时,我才明白那五年里窗前母亲的身影对我们是多么的珍贵而温馨,才明白窗前有母亲的回忆,也有我们的回忆。

当然,更明白了:只要母亲在,家里的窗前就会有母亲的身影。那是每个家庭里无声却最动人的一幅画。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是它里面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将这两片像船一样而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的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具有了这一朝阳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给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子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莱。每年夏天,母亲经常都会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莱。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是因为再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这样的莱,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她依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清明忆父

好多童年的事情,过去了那么多年,却依然恍若眼前,连一些细枝末节,都记得特别清楚。记得父亲为我买的第一支笛子,是1角2分钱;买的第一本《少年文艺》,是1角7分钱;买的第一把京胡,是2元2角钱……那时候,家里生活不富裕,一家五口全靠父亲微薄的薪水维持,为了给我买这些东西,父亲掏出这些钱来,是咬着牙的。因为那时买一斤棒子面才几分钱,花这么多钱买这些东西,特别是花两块多钱买一把京胡,显得有些奢侈。

读初二的那一年,我爱上了读书,特别是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千家诗》之后,我对古诗更是着迷。那时候,我家住在前门,离大栅栏不远,大栅栏路北有一家挺大的新华书店,我常常在放学之后到那里看书。多次翻看后,从那书架上琳琅满目的唐诗宋词里,我看中其中四本,最为心仪,总是爱不释手,拿起来,又放下,恋恋不舍。一本是复旦大学中文系编选的《李白诗选》,一本是冯至编选的《杜甫诗选》,一本是游国恩编选的《陆游诗选》,一本是胡云翼编选的《宋词选》。

每一次,翻完这四本书后,总要忍不住看看书后面的定价,《李白诗选》定价是1元5分,《杜甫诗选》定价是7角5分,《陆游诗选》定价是8角,《宋词选》定价是1元3角。四本书加起来,总共要小5元钱呢。那时候的5元钱,正好是我上学在学校里一个月午饭的饭费。每一次看完书后面的定价,心里都隐隐地叹口气,这么多钱,和父亲要,父亲不会答应的。所以,每次翻完书,心里都对自己说,算了,不买了,到学校借吧。可是,每次到新华书店里来,总忍不住还要踮着脚尖,把这四本书从架上拿下来,总忍不住翻完书后还要看看后面的定价,似乎希望这一次看到的定价,会比上一次看到的要便宜了似的。

那时候,姐姐为了帮助父亲分担家庭的负担,不到18岁就去了包头,到正在新建的京包铁路线上工作,从她的工资里拿出大部分,开始每月给家里寄20元钱。那一天放学之后,母亲刚刚从邮局里取回姐姐寄来的20元钱,我清清楚楚地看见母亲把那4张5元钱的票子放进了我家放“金银细软”的小箱子里。母亲出去之后,我立刻打开小箱子,从那4张票子里抽出一张,揣进衣兜,飞也似的跑出家门,跑到大栅栏,跑进新华书店,不由分说地,几乎是比售货员还要业务熟练地从书架上抽出那四本书,交到柜台上,然后从衣兜里掏出那张5元钱的票子,骄傲地买下了那四本书。终于,李白、杜甫和陆游,还有宋代那么多有名的词人,都属于我了,可以天天陪伴我一起吟风弄月、说山论河了。

回到家,我放下那四本书,非常高兴,就跑出去到胡同里和小伙伴们玩了。黄昏的时候,看见刚下班的父亲一脸铁青地向我走来,然后把我领回家,回到家,把我摁在床板上,用鞋底子打了我屁股一顿。我没有反抗,没有哭,什么话也没有说,因为我一眼看到床头上放着那四本书,知道父亲一定知道了小箱子里少了一张5元钱的票子是干什么去了。我知道,是我错了,我不该心血来潮私自拿钱去买书,

5元钱对于一个贫寒的家的日子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

挨完打后,我没有吃饭,拿着那四本书,跑回大栅栏的新华书店,好说歹说,求人家退了书。我把拿回来的钱放在父亲的面前,父亲抬头看了我一眼,什么话也没有说。

第二天晚上,父亲回来晚了,天完全黑了下来。母亲已经把饭菜盛好,放在桌子上,我们一家正等他吃饭。父亲坐在饭桌前,没有先端饭碗,而是从他的破提包里拿出了几本书,我一眼看见,就是那四本书,《李白诗选》、《杜甫诗选》、《陆游诗选》和《宋词选》。父亲对我说:“爱看书是好事,我不是不让你买书,是不让你私自拿家里的钱。”

将近50年的光阴过去了,我还记得父亲讲过的这句话和讲这句话的样子。那四本书,跟随我从北京到北大荒,又从北大荒到北京,几经颠簸,几经搬家,一直都还在我的身旁。大栅栏里的那家新华书店,奇迹般的也还在那里。一切都好像还和童年时一样,只是父亲已经去世38年了。

沉埋的历史

读何兆武先生的《上学记》,得知一则旧闻:一个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毕业而后参加空军的年轻人,叫沈崇海,1937年8.13对日作战时,他驾驶的飞机被日军击中,他便驾着飞机直冲下去,撞沉一艘日本旗舰,视死而归,殉国时年仅27岁。这艘日本旗舰的名字叫做“出云”号。

引起我感慨的是,在北京东三环路靠近长虹桥的一家日本料理餐馆的名字,也叫做“出云”。

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巧合。“出云”,是一个很日本化的名字。重名的现象,在历史与现实中,在各个国家,都会经常发生。我只是想,这家日本料理餐馆,如果知道这则1937年的旧闻,面对这段沉埋73年的历史,还会把自己餐馆的名字叫做“出云”吗?

如果历史不被遗忘,历史便会永远活着,如一株树,即使沉埋得时间再久,树会变成煤层,也是能够燃烧的,起码可以灼烫我们麻木的神经。同样的“出云”,时间的淘洗,从旗舰变为了餐馆,并不就是战争与和平的象征写意,它只证明了世事沧桑的时过境迁之中,人们眼里看到的东西已经大不一样。当年鲜血淌满的地方,如今盛开鲜花,对应物发生了变化,“出云”的意思乃至意义发生了变化,便不再是大惊小怪的事情了。

学会感恩

西方有一个感恩节。那一天,要吃火鸡、南瓜馅饼和红莓果酱。那一天,无论天南地北,再远的孩子,也要赶回家。总有一种遗憾,我们国家的节日很多,惟独缺少一个感恩节。我们可以东施效颦吃火鸡、南瓜馅饼和红莓果酱,我们也可以千里万里赶回家,但那一切并不是为了感恩,团聚的热闹总是多于感恩。

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自己;没有亲情友情和爱情,世界就会是一片孤独和黑暗。这些都是浅显的道理,没有人会不懂,但是,我们常常缺少一种感恩的思想和心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小时候背诵的诗句,讲的就是要感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衔环结草,以报恩德,中国绵延多少年的古老成语,告诉我们的也是要感恩。但是,这样的古训并没有渗进我们的血液,有时候,我们常常忘记了,无论生活还是生命,都需要感恩。

蜜蜂从花丛中采完蜜,还知道嗡嗡地唱着道谢;树叶被清风吹得凉爽,还知道飒飒地响着道谢。但是,我们还不如蜜蜂和树叶,有时候,我们往往容易忘记了需要感恩。

没错,感恩的敌人,是忘恩负义。但是,真正忘恩负义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的人们常常对别人给予自己的帮助和情谊、恩惠和德泽,以为是理所然,便容易忽略或忘记,有意无意地站在了感恩的对立面。难道不是吗?我们父母给予我们的爱,常常是细小琐碎却无微不至,不仅常常被我们觉得就应该是这样,而且还觉得他们人老话多,树老根多,嫌烦呢。而我们自己呢,哪怕是同学或是情人的生日,都不会错过他们的PARTY,偏偏记不清父母的生日,就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懂得感恩的人,往往是有谦虚之德的人,是有敬畏之心的人。对待比自己弱小的人,知道要躬身弯腰,便是属于前者;感受上苍懂得要抬头仰视,便是属于后者。因此,哪怕是比自己再弱小的人给予自己的哪怕是一点一滴的帮助,这样的人也是不敢轻视,不能忘记的。跪拜在教堂里的那些人,仰望着从教堂彩色的玻璃窗中洒进的阳光,是怀着感恩之情的,纵使我并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我总是被那种神情所感动。

恨多于爱的人,一般容易缺乏感恩之情。心里被怨恨涨满的人,便容易像是被雨水淹没的田园,很难再吸收进新的水分,便很难再长出感恩的花朵或禾苗。

不懂得忏悔的人,一般也容易缺乏感恩之情。道理很简单,这样的人,往往惟我独尊,一切都是他对,他从来都没有错,对于别人给予他的帮助,特别是指出他的错误弥补他闪失的帮助,他怎么会在意呢?不仅不会在意,而且还可能会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多余是当面让他下不来台呢。这样的人,心如冰硬板结的水泥地板,水是打不湿的,便也就难以再松软得能够钻出惊蛰的小虫来,鸣叫出哪怕再微弱的感恩之声来。

财富过大并钻进钱眼里出不来,和权力过重并沉溺权力欲出不来的人,一般更容易缺乏感恩之情。因为这样的人会觉得他们是施恩于别人的主儿,大腹便便,习惯于昂着头走路,已经很难再弯下腰、蹲下身来,更难于鞠躬或磕头感恩于人了。

虽说大恩不言谢,但是,感恩一定不要仅发于心而止于口,对你需要感谢的人,一定要把感恩之意说出来,把感恩之情表达出来。美国曾经有这样一则传说,一个村子里,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吃饭,母亲端上来的却是一盆稻草。全家都很奇怪,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母亲说:“我给你们做了一辈子的饭,你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感谢的话,称赞一下饭菜好吃,这和吃稻草有什么区别!”连世上最不求回报的母亲都渴望听到哪怕一点感谢的回声,那么我们对待别人给予的帮助和恩情,就更需要把感恩的话说出来。那不仅是为了表示感谢,就更是一种内心的交流,在这样的交流中,我们会感到世界因这样的息息相通而变得格外美好。

我在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湖南两姊妹在小时候一次落水,被一个好心人救起,那人没有留下姓名就走了。两姊妹和她们的父母觉得,生命是人家救的,却连一声感谢的话都没有对人家说,发誓一定要找到这个恩人。他们整整找了20年,两姊妹的父亲去世了,她们和母亲接着千方百计地寻找,终于找到这个恩人,为的就是感恩。两姊妹跪拜在地上向恩人感恩的时候,她们两人和那位恩人以及过路的人们都禁不住落下了眼泪。这事让我很难忘怀,两姊妹漫长20年的行动告诉我,到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对有恩于你的人表示感恩。而感恩的那一瞬间,世界变得是多么的温馨美好。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几年前的一件事情。那天,我在崇文门地铁站等候地铁,一个也就四五岁的小男孩,从站台的另一边跑了过来。因为是冬天,羽绒服把小男孩撑得圆嘟嘟的,像个小皮球滚动了过来。他问我到雍和宫坐地铁哪边近,我告诉他就在他的那边。他高兴地又跑了回去,我看见那边他的妈妈在等他。等了半天,地铁也没有来,我走了,准备上去打个“的”。我已经快走到楼梯最上面的出口处了,听见小男孩在后面“叔叔,叔叔”的叫我。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便站在那里等他,看着他一脑门子热汗珠儿地跑到我的面前,我问他有事吗,他气喘吁吁地说:“我刚才忘了跟您说声谢谢了。妈妈问我说谢谢了吗。我说忘了,妈妈让我追你。”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孩子和那位母亲,他们让我永远不要忘记学会感恩。对世界上不管什么人给予自己的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帮助和关怀,也不要忘记了感恩。

生命平衡的力量

  不知道你相信不相信,无论什么样的生命,在短促或漫长的人生中都需要平衡,并且都会在最终得到平衡的。白雪公主自然有其漂亮面庞的如意,却也有后母的嫉妒、派人的追杀,以及毒梳子和毒苹果危险等等的不如意;灰姑娘自然有其悲惨的种种命运,却也有其终成正果的美好回报。眼睛瞎了,意大利的安德烈·切波里却成为了著名的盲人歌唱家。个子高的,如姚明,自然成就了他的事业,他可以到美国的NBA去打篮球;个子矮的,就一定不如个子高的吗?如拿破仑,按现在的标准大概得是“二级残废”了,但却不妨碍他成为盖世的英雄。

这就像伊索寓言里所讲的:高高的长颈鹿吃得着高高树枝头上的叶子,却没办法走进矮小的门;矮矮的山羊吃不着高高树枝头上的叶子,却轻而易举地走进了矮小的门。懂得了这一点,我们不必去顾此失彼,我们不必去刻意追求某一点,从而在这样生命的平衡中,让我们的心态更加从容,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平和,让我们的人生更加是一幅舒展的画卷。

那年我去土耳其,遇见当今被称之为土耳其首富的萨班哲先生。说萨班哲先生是土耳其的首富,并不虚传,并不夸张,在大街上所有跑的丰田汽车,都是他家的生产,凡是有蓝底白字SA字母牌子的地方,都是他家的产业,凡是标有蓝底白字SA字母商标的东西,都是他家的产品。在土耳其,SA的标志,触目皆是;萨班哲的名字,家喻户晓。

如此富有的人,却也有命运不济的地方,他的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都是残疾弱智。命运,就是和他这样开着残酷的玩笑。他却以为这其实就是生命给予他的一种平衡,而不去怨天尤人。他的想法,和我们古人的想法很有些相似之处: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好事古难全。想到这一点,他的心也就自然平衡了。他想开了,惩罚也可以变成回报,两者之间沟通需要的就是生命的平衡力量。他便将他那么富裕的钱,不是仅仅留给两个孩子,而是在伊斯坦布尔修建了一座残疾人的公园,公园里所有的器械都是为残疾人专门设计的,就连游乐场上的摇椅,都有供残疾人不用离开轮椅而自动坐上坐下的自动装置。他希望以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来平衡更多残疾人不如意的生活,从而使自己不如意的生活达到新的平衡。

那天,我们去参观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萨班哲博物馆。博物馆建在博斯普鲁斯海峡的岸边,非常漂亮。这里原来是他的私人住宅,捐献出来改建成了博物馆。在这座博物馆里,最有趣的是一间陈列室里,挂的全部都是萨班哲先生的漫画,是萨班哲先生请来土耳其的漫画家们,让他们怎么丑怎么画,越丑越好,画成了这样满满一屋子的漫画。有时候,他到这里来看一屋子包围着他的、画着他的那一幅幅丑态百出的漫画,他很开心,他在这里找到了在外面被人或鲜花或镜头所簇拥着、恭维着所没有的平衡。萨班哲洞悉世事沧桑,彻悟到了人生三味。他实在是一个智慧的老头,懂得平衡的真谛。

我们能够拥有他这样洒脱而潇洒的心态吗?我们能够拥有他这样宠辱不惊的自我平衡的力量吗?如果我们也一样拥有,我们的人生就会过得充实而愉快,而不会因为一时的得意而忘乎所以,因一时的失意而绝望到底。生命平衡的力量,其实就是我们平常生活的定力,是我们琐碎人生的定海神针。

我第一次吃荔枝,是28岁的时候。那是十几年前,我刚从北大荒回到北京,家中只有孤零零的老母。站在荔枝摊前,脚挪不动步。那时,北京很少见到这种南国水果,时令一过,不消几日,再想买就买不到了。想想活到28岁,居然没有尝过荔枝的滋味,再想想母亲快70岁的人了,也从来没有吃过荔枝呢!虽然一斤要好几元,挺贵的,咬咬牙,还是掏出钱买上一斤。那时,我刚在郊区谋上中学老师的职,衣袋里正有当月42元半的工资,硬邦邦的,鼓起几分胆气。我想让母亲尝尝鲜,她一定会高兴的。

回到家,还没容我从书包里掏出荔枝,母亲先端出一盘沙果。这是一种比海棠大不了多少的小果子,居然每个都长着疤,有的还烂了皮,只是让母亲—一剜去了疤,洗得干干净净。每个沙果都显得晶光透亮,沾着晶莹的水珠,果皮上红的纹络显得格外清晰。不知老人家洗了几遍才洗成这般模样。我知道这一定是母亲买的处理水果,每斤顶多5分或者l角。居家过日子,老人就这样一辈子过来了。不知怎么搞的,我一时竟不敢掏出荔枝,生怕母亲骂我大手大脚,毕竟这是那一年里我买的最昂贵的东西了。

我拿了一个沙果塞进嘴里,连声说真好吃,又明知故问多少钱一斤,然后不住口说真便宜——其实,母亲知道那是我在安慰她而已,但这样的把戏每次依然让她高兴。趁着她高兴的劲儿,我掏出荔枝:“妈!今儿我给您也买了好东西。”母亲一见荔枝,脸立刻沉了下来:“你财主了怎么着?这么贵的东西,你……”我打断母亲的话:“这么贵的东西,不兴咱们尝尝鲜!”母亲扑哧一声笑了,筋脉突兀的手不停地抚摸着荔枝,然后用小拇指甲盖划破荔枝皮,小心翼翼地剥开皮又不让皮掉下,手心托着荔枝,像是托着一只刚刚啄破蛋壳的小鸡,那样爱怜地望着舍不得吞下,嘴里不住地对我说:“你说它是怎么长的?怎么红皮里就长着这么白的肉?”毕竟是第一次吃,毕竟是好吃!母亲竟像孩子一样高兴。

那一晚,正巧有位老师带着几个学生突然到我家做客,望着桌上这两盘水果有些奇怪。也是,一盘沙果伤痕累累,一盘荔枝玲珑剔透,对比过于鲜明。说实话,自尊心与虚荣心齐头并进,我觉得自己仿佛是那盘丑小鸭般的沙果,真恨不得变戏法一样把它一下子变走。母亲端上茶来,笑吟吟顺手把沙果端走,那般不经意,然后回过头对客人说:“快尝尝荔枝吧!”说得那般自然、妥帖。

母亲很喜欢吃荔枝,但是她舍不得吃,每次都把大个的荔枝给我吃。以后每年的夏天,不管荔枝多贵,我总要买上一两斤,让母亲尝尝鲜。荔枝成了我家一年一度的保留节目,一直延续到三年前母亲去世。

母亲去世前是夏天,正赶上荔枝刚上市。我买了好多新鲜的荔枝,皮薄核小,鲜红的皮一剥掉,白中泛青的肉蒙着一层细细的水珠,仿佛跑了多远的路,累得张着一张张汗津津的小脸。是啊,它们整整跑了一年的长路,才又和我们阔别重逢。我感到慰藉的是,母亲临终前一天还吃到了水灵灵的荔枝,我一直认为是天命,是母亲善良忠厚一生的报偿。如果荔枝晚几天上市,我迟几天才买,那该是何等的遗憾,会让我产生多少无法弥补的痛楚。

其实,我错了。自从家里添了小孙子,母亲便把原来给儿子的爱分给孙子一部分。我忽略了身旁小馋猫的存在,他再不用熬到28岁才能尝到荔枝,他还不懂得什么叫珍贵,什么叫舍不得,只知道想吃便张开嘴巴。母亲去世很久,我才知道母亲临终前一直舍不得吃一颗荔枝,都给了她心爱的太馋嘴的小孙子吃了。

而今,荔枝依旧年年红。

吃东西有学问

  “不时不食”,是一句老话,讲的是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民俗传统:吃东西要应时令、按季节,到什么时候吃什么东西。最早说这句话的,是开业于明天顺二年(1458年)老北京最老的一家叫聚庆斋的糕点铺的掌柜的。那时,聚庆斋恪守这样“不时不食”的规矩卖糕点,老百姓也照这样的讲究吃食物。

  这样说是没有错的,一招一式不能乱。比如,元旦要吃驴肉,谓之“嚼鬼”;立春要吃萝卜,谓之“咬春”;三月要到天坛城根儿采龙须菜吃,图的是沾沾仙气儿;四月要吃京西的大樱桃,谓之“尝一岁百果之先”;五月不仅要吃粽子,还要吃新玉米,叫做“珍珠笋”。中秋节不仅要吃月饼,还要吃河里肥蟹和湖中莲藕;重阳节吃花糕,过去的竹枝词里说“中秋才过近重阳,又见花糕到处忙”,那是一种双层三层乃至更多层的点心,中间夹着枣栗等果仁,意思是“层层登高步步高升”;到了春节,团圆的饺子之外,荔枝干、龙眼干、栗子、红枣、柿饼等杂伴儿,是不能够不吃的,意思是“百事大吉”……一个民族所有心里的祈祷与祝福,都蕴涵在那随节气变化而变化的吃食之中了。

  再说吃之中的点心,在我们的传统中更是什么时令吃什么,不能乱了套的。比如正月要吃元宵,二月要吃太阳糕,三月开春要吃榆钱糕,四月要吃藤萝糕和玫瑰饼,五月要吃五毒饼,六月入夏要吃绿豆糕、山楂糕、豌豆黄,七月要吃茯苓夹饼,八月要吃月饼,九月十月要吃麒麟酥、蜜麻花,腊月要喝腊八粥,要准备过年吃的“年年高升”的年糕和为先人和佛祖供奉的蜜供……

  这可不是穷讲究,不是物质不丰富时节品种的单调。那确实是讲究,每一种食物里都可以讲出一个动人的故事和传说,是和季节联系在一起的风俗与民风,是漫长农业时代的一种文化的积淀,透着现在越发缺少的和泥土和自然相近的亲切感觉;更是我们民族渗透进肠胃和血液里的隐性密码,表达着我们的先辈对于大地的朴素的敬重情感,依此维系着代代相传的胃的感觉和心的依托。无论我们走到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这样的饮食习惯和传统,便让我们可以找到我们自己的亲人和伙伴,找到我们民族根性的东西,让我们即使天各一方,彼此语言不同,却因此而紧密地守候在一起。春季里,花繁事盛,尽遇知味之士;冬季里,白雪红炉,畅饮怀乡之情。

  如今,物质的发展,科技的发达,我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手到擒来,随心所欲,反季节的食物更是随处可见,吃得是越发的花样翻新。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讲究一些我们民族“不时不食”的传统,不应该乱了方寸,将那几百年乃至上千年老茧一样磨出来的讲究和风俗一起渐渐失落。特别是在我们每一个传统节日到来的时候,我们阖家团聚的时候,更应该讲究这样“不时不食”的传统,让我们的下一代知道这个传统,由此唤回我们民族绵长久远的回忆,让我们离乡土和大自然越来越近,让我们心的距离越来越近,让我们民族的情感越来越浓。即使远隔千山万水,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民族情感的认同,来自于对民族文化的认同。“不时不食”,看似简单,却是联系着我们每个华夏子孙日常生活的文化根系,由此生长的大树才会随时令不同而丰富多彩,四季缤纷。

梦想与理想

动物是不会做梦的。梦,是人类与动物重要的区别标志之一。

人类拥有梦,便拥有了和现实相对应的东西。梦,拓宽了人的生命空间。梦想,要比现实更为美好而令人向往。

但是,梦想并不是理想。

梦想,比理想更接近生命;

理想,比梦想更接近精神。

梦想,来自生命的实际体验;

理想,来自精神的遥远呼唤。

把要把澡堂子里的搓脚石,当成盆景里的上水石;

不要把蜘蛛织的尘网,当成能够捕鱼的渔网;

不要把蒲公英的种子,当成漫天飞舞的小鸟;

不要把天边的云锦,当成可以剪裁的衣料。

也许,这一切只可称之为幻想。幻想和梦想有时很接近,它们几乎同样接近于生活中的现实,正如人们所说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幻想和梦想是邻居,但它们与理想还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

珍惜第一次

人生有许多第一次:第一次学说话、第一次学走路、第一次挨揍、第一次乘飞机……第一次之所以难忘,是因为它较以后的重复是新鲜的,犹如刚刚烘烤出炉的面包带着香味。

对于孩子,更是如此。因此,让孩子抓住他人生第一次的体验来写作文,一般都会写得具体、生动。因为这毕竟是他自己经历的,而且由于是第一次便越发触动心扉。想想我们成人自己,不这样吗?即使过去了很多岁月,但人生许多第一次的情景能够忘怀吗?我让肖铁常常进行这样“第一次”的训练。这样的训练,使他感到有的可写,觉得不难。

肖铁刚上四年级时,奶奶突然去世了。家里少了老人,我和他妈妈又上班,肖铁再放学回家不会有奶奶开门,他只好像许多双职工的孩子一样,脖子上挂一把钥匙。不过,他和别的孩子一样,因为奶奶刚刚去世,那钥匙便和他对奶奶的感情交织在一起。我对他说:“你这篇作文能写好,因为它不是单纯写钥匙,而是写你的感情!”

他写得不错,不仅写出了感情,而且写出挂钥匙之后微妙的心理变化。我指着作文中写心理变化的部分对他说:“这段写的最好!”为什么?真切。它不靠作文入门之类的书照葫芦画瓢,不是瞎编,而是真实的体验和感受。

别让孩子轻易放过人生难得的第一次。

[附]第一次挂钥匙

今天,我第一次挂钥匙。以前我是不会的,可奶奶去世了,不会给我开门了。奶奶临终前看到我学会了骑车,奶奶很高兴,我也很高兴。我的衣服脏了,奶奶给我洗干净;中午,家里没人,奶奶会给我做好饭菜;我做错了事,爸爸气得要打我的时候,奶奶会替我说情;每天放学回家一敲门,奶奶就会开门露出笑脸……可是,现在永远、永远不会了。我得自己在脖子上挂钥匙了。

昨晚,我怕不会开门锁,偷偷拿钥匙练了一遍,发现门挺好开,心里才踏实了。今天上课时我总想:回到家干什么呢?有人来了怎么办呢?我自己怎么热饭呢?……

中午放学回家,我用手一直捂着钥匙,心咚咚跳,一直跑上楼,到了家门口,我敏捷地打开了门,长长松了一口气。

当青春苏醒时

当意识到异性美的时候,孩子便得到了新生。这是青春苏醒的标志。

它像雪花落地一样无可逆转,像春草萌芽一样自然而然。

要让孩子懂得,有这种模糊、似是而非的感情,并不是错误,不是不正常的。相反,要是没有这种感情,倒是不正常的了。

同时,更要让孩子懂得,认识到这种感情的朦胧、似是而非,认识到这种感情的清纯、不稳定,会更好地把握住自己,处理好同异性的交往,度过青春期。

其实,与其说孩子们是在恋爱,不如说他们是在做着有关爱的梦。

他们的一只眼睛看着现实,一只眼睛在做着各式各样的梦。

无梦的天空,是一片黑暗。我们不应让天空黑暗,而应让天空缀满灿烂的星辰。

孩子们常常看到美好的一面,却忽视了它如雨后的彩虹稍纵即逝。

师长恰恰相反:常常看到它不稳定的一面,而忽视了它如雨后彩虹的绚丽。

有些事情,只能留在记忆里,对谁也别讲,一讲出来,就破了。

青春的情感,有时最需要这样处理和对待。留一些空白,就留出了更多的想象天地。

人就是这样奇怪,对有的人无话可讲,对有的人却无话不说。当异性之间无话不说,说得像坐着过山车一样不住地往下滑,很难让自己停在半空中的时候,往往是感情悄悄萌发的时候。

少年男女在一起时的沉默,有时候更令人陶醉。

话语成了多余的时候,恰恰是感情涨涌的时候。

有时候,大人眼里的一件小事,在少年男女眼里却是一件惊天动地或默默无声却心绪翻腾的大事。

他们到底还是孩子,在他们人生第一次体味这种感情的时候,容易想入非非,容易将自己、对方,连同周围的一切诗化、戏剧化、成人化。

女孩子身边喜欢有个男孩子相伴,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为了自己的保障;男孩子身边喜欢有个女孩子相伴,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显示自己的价值。

浅薄的女孩子,似火炬冰激凌的外壳,对爱情的需求无非是甜言蜜语加点心、咖啡、首饰、服装、化妆品……

冰激凌吃光了,外壳也就空了。

浅薄的男孩子,比浅薄的女孩子还要不可救药。他们对爱情的态度只会动手:爱,要动手;不爱,一下子变成恨,还要动手。而且,都是指向对方的身体。

成熟一些的男孩子和女孩子,知道爱对他们来说,来路还长,可供他们选择的还多。

刚刚咬到一口甘蔗,不见得就是最甜的地方;刚刚钓上一条鱼,不见得就是整个大海。

有时候,友谊对他们来说更重要也更适合。

爱,已经被流行歌曲唱得太滥。其实,爱这个词不要轻易说出口,可能一说出口,就会像鸟儿一样立刻飞走了。

有些话,还是珍藏在心里的好。

少年男女之间的感情交往,爱不是唯一的,更不是重要的,而且不是最终的目的和结果。

重要的是把这种交往当成探索人生、认识生活的一把钥匙和一面镜子。

重要的是让友谊留下美好的回忆,这比让爱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更有价值,也更长久。

飘逝的含蓄

情感的表达方式,过去和现在,人与人,是极其不同的。

  1859年,勃拉姆斯写下了他的A大调第二号《小夜曲》。勃拉姆斯一生中只写了两首《小夜曲》,他当然会珍惜这第二号《小夜曲》。这一年的9月13日,他将这首《小夜曲》的第二、第三乐章寄给了舒曼的夫人克拉拉。这一天,是克拉拉40岁的生日。这一年,是舒曼逝世后的第三年。这一年勃拉姆斯26岁。

  这几个数字,对于我们理解勃拉姆斯这首《小夜曲》很重要,是一种由数学方法而组成的音乐背景。因为我们知道,舒曼是勃拉姆斯的老师,勃拉姆斯在他20岁那年第一次进舒曼家,第一眼看到克拉拉的时候就一见钟情爱上了克拉拉。舒曼的去世,应该为他们之间的爱情拉开大幕,但羞怯的勃拉姆斯一直到克拉拉去世也未向克拉拉开口吐露这份感情。在克拉拉去世的第二年,勃拉姆斯也与世长辞。勃拉姆斯和克拉拉之间长达43年的生死恋,被传为一段佳话。当然,勃拉姆斯虽始终没有向克拉拉开口,敏感的克拉拉是心知肚明的,只是她也不挑破这层窗户纸罢了。

  有了这样的背景,勃拉姆斯这首《小夜曲》寄到了克拉拉的手中,即使什么话不用说,其意义也是十分明了的,克拉拉是最能感知的。我们要注意的是他们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我们是如何的不同。克拉拉收到这份生日礼物,给勃拉姆斯写了一封回信,在信中只这样说那《小夜曲》美得:“就像我正在看着一朵美丽的花朵中的根根花蕊。”说得是那样就事论事,那样平静而冷静,而将自己内心的感情掩藏在那根根花蕊的下面,水波不兴。好像她是一位评论家,而不是勃拉姆斯心目中景仰的爱人。

  如果我们也收到这样一份生日礼物后回信的话,大概不会这样只是简单地写乐曲本身,起码会写得感情淋漓尽致些,大段的抒情独白是要有的,甚至会将那份爱和思念的酸词写得肉麻乃至惊心动魄。这一点,绝非对现代的人夸张的贬斥,我们仅看如今送玫瑰要送999朵之多,就足以看出现代人表达感情是不怕铺排奢靡的,更不会吝啬直白的抒情了。

  也许,这样的情感表达方式,才是属于勃拉姆斯,才符合勃拉姆斯和克拉拉43年那种始终含而不露的感情。勃拉姆斯既不在他的音乐中宣泄自己的感情,更不在他的生活中走漏一点风声(他曾经给克拉拉写过许多封情书,但一封也没有寄出,在他临终前全部烧毁了)。他小心翼翼地捧着这份感情如同捧着一只羽翼未丰的小鸟,生怕被风雨伤害。他的音乐总是这样充满内敛的精神,从不像瓦格纳那样张扬,也不像肖邦那样愿意陷入小猫小狗或细小雨滴之类琐碎情感的卿卿我我之中。

  有时,我会想,也许勃拉姆斯在写这首《小夜曲》时,根本就没有像我们现在人想得那样多,那样复杂,他只是像创作其他曲子一样,并没有因为要献给克拉拉便如同加馅蛋糕一样而特别加入个人的感情。他就是要克拉拉对他的作品提提意见,就像学生给老师交作业一样。但这可能吗?我马上否定了自己的这一想法,艺术首先就是感情,怎么可能将感情从艺术中剔除干净呢?德沃夏克在他的《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的第二乐章中加入自己年轻时的梦中情人的私密性的东西——他的妻妹最爱听的一支曲子的旋律,即使最为汉子的贝多芬都会在不少曲子里加进对自己爱过的女人的怀念,勃拉姆斯怎么可能把自己的感情像洗衣服似的将水珠拧得那样干干净净?

  有时,我也会想起在克拉拉去世之前,勃拉姆斯曾经将专门谱写的乐曲献给她,取名叫作《四首严肃的歌曲》。都到自己心目中的恋人快要死去的那样时刻了,还不着急,还要严肃,真是太勃拉姆斯了,实在让我们现代人有些看不懂了。我们现在露水姻缘或杯水风波的感情不是太多了吗?我们在经过了禁欲的时代之后一下子膨胀为纵欲而崇尚肉欲不是已经见多不怪了吗?在拿着三陪嫖娼的票据报销这样名目张胆而毫不脸红的世风之下,我们现代人在席梦思上抒情,当然比在艺术中抒情更在行些。

  但是,这就是勃拉姆斯,当时克拉拉收到勃拉姆斯寄给她的《小夜曲》,她听懂了,并感动了。我想我们古人所说的相濡以沫,心感身知,大概就是这样吧?我们现在看不懂他们,不仅仅因为和他们隔开了年代的遥远距离。

  勃拉姆斯和克拉拉这种情感表达方式,是含蓄的,是克制的,是以牺牲而获得,是以失去暂时而赢得永恒。我们越来越不懂得什么叫作含蓄,而崇尚薛蟠一样的直白和粗鄙;我们越来越不相信永恒的存在,而在乎一时的占有;我们更愿意让爱是短平快瞬间发射出去的飞毛腿导弹落地开花,哪能容忍43年的消耗?

  勃拉姆斯和克拉拉的情感表达方式是冰山式的,他们说出来做出来的,只是显露出水面之上的冰山一角。勃拉姆斯寄给克拉拉《小夜曲》作为生日礼物,并不要在乐曲中赤裸裸地表白;克拉拉接到乐曲听完之后同样也不赤裸裸表露,而只是说美丽得如同花朵中的根根花蕊。其实,他们谁都知道自己说出的第一句话时,对方要回答的第二句话是什么;他们谁都知道彼此说出的话的下面被水面掩盖的冰山是什么。他们永远生活在潜台词中,会让我们觉得他们很累,替他们着急。但这潜台词是一种心心相印的默契。因此,他们坚守得住43年漫长的岁月,战胜得了生与死。他们从不那样直接与直白,总是那样含蓄、庄重,因为他们的自信和慰藉在于他们彼此的心里清楚地知道对方的一切,就像情人节里各自买的礼物打开一看,永远是相同的。

 含蓄,是那样古典,又是那样遥远,它像飘逝的云离我们越来越远。真想抓住云的这一端,让它走得慢点,再慢点。

读书的缘分

30年前,我买的第一本书是雨果的《九三年》,定价1元1角5分。是在北京王府井的新华书店排长队买到的。那个百废待兴新时代的壮观,让书成为了劫后复出的主角。

30年来,确实如韩愈说“未尝无一日去书不观”,却属于狗熊掰棒子,读一本丢一本。只能随便挑几本能够立刻奔到眼前的书来说说。蓦上心头的和不期而遇的书,应该都有缘分。

《郭小川1957年日记》(河南人民出版社)记录了1957年,36岁的郭小川奉命调到中国作协当秘书长。他面临的是为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写结论和反右斗争。他被推到前台,游走上下几方势力之间,左右腾挪,心力交瘁。不少文坛德高望重的风光人物,均在他的日记里走马灯一般亮相,演出属于那个时代的闹剧。让我多少有些吃惊的是,日记里记录下不少他晚上看戏看电影或拿着稿费或利息下馆子的事。这种多少的风花雪月,和那个年代有些不协调。他还写下了那么多的作品。在他的日记里有这样的统计,这一年里,他写了几万字的文章和六千行的诗,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里的诗人中的绝无仅有。他的几部至关重要日后遭到批判的作品《白雪的颂歌》、《深深的山谷》、《一个和八个》,都是在这一年写出的。这些诗作所表现的内容和所流露的情绪,和1957年的现实格格不入。郭小川在那个动荡年代里的心境和行为以及文本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反映了一个知识分子曲折而复杂乃至痛苦的心路历程,值得玩味。

如今文化研究已经成为显学的一种。我要说的是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教授约翰·费克斯1989年所著的《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他一反自上个世纪40年代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工业批量生产的商业文化、流行文化、庸俗文化社会批判的理论,以平民为视角和立场,以符号学为研究方式,从购物商城、游乐场、连锁店、汽车、摇滚、酒吧、球场、电视肥皂剧,到麦当娜现象、猫王故居、节食减肥……无一不包,将当代工业社会所制造所表现出种种的大众文化现象,给予了全新、通俗、有趣的诠释。

他所面对的这一切,也是我们所熟悉并且逃离不开的大众文化的包围圈。对比法兰克福学派,费克斯的观点和论述,更能够让我接受。尤其是他从文化工业制造出的文本库存和文化资源来分析,指出大众文化永居弱势的权力游戏的作用,以大众文本对抗霸权文本,以大众快感获得自身意义,毕竟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平等民主的气息,和对大众文化现象一些新的方式和角度的解读。

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包括纸面媒体、电视和网络在内的大众传媒和文化市场的相互作用,实际已经在不自觉地以费克斯的观点一起参与了对中国文化格局的改写。新的文化消费心理和市场需求,也在不动声色中介入了艺术原本不可一世的世袭领地,迫使经典的版图向时尚和市场进行重新勘测和调整,甚至割地或开放港口。这种“大众文化的互文性”,正在发生的意义,便也呈现在了正在发生的游戏的娱乐之中,让人看到大众文化自身丰富性和复杂性。

当代小说方面,我特别要提到《朗读者》(本哈德·施林克著钱定平译译林出版社)和《我父亲的光荣》(马塞尔·帕尼奥尔著 周国强译安徽文艺出版社)。

《朗读者》触动的是法西斯罪恶的过去,让人思考如何面对战后成长起来的德国第二代第三代人。故事讲述了15岁的米夏和36岁的汉娜一次街头偶遇和接下来无法控制的肉体接触,女人对自身文盲和集中营看守历史的双重隐瞒,性爱之前男孩对女人的高声朗读,不仅变成了小说的标题,也变成了一种隐喻。然后,汉娜突然不辞而别,小说的第一章到此戛然而止。直到多年以后米夏成为法学大学生时才又看到了她:在法庭上,她出现了,站在历史黑暗的另一边,承担着战后人们对罪恶的指责。

同情节紧凑而貌似情爱流行的第一章写法不同的这一章,对于我们中国的读者是陌生的,却是这部小说最精彩的部分。我们的小说不少已如一张油饼,被电视剧和时尚的双面煎烤得过分光滑油亮,香酥可口了。但是,在这部小说中,到了这里,作者不仅将汉娜、同时也将米夏置于审判席上,如同书中米夏自己说的“全都捆绑在一起出庭”。在彻底小资化了的文化背景中,《朗读者》这部书对于我们有着无法回避的相关性:在和历史调过情以后,就可以心安理得了吗?几代人之间的欲说又止、躲躲藏藏后面是什么?

法国人写的小说在平易之中见功夫,靠的不是离奇情节的外功,而是气定神闲的内功,这样的内功是对生活、情感和艺术炉火纯青的渗透和把握。属于慢火炖鱼,而不是我们这里见惯的炫技派的爆炒或油腻腻的滑溜。

《我父亲的光荣》作者是法兰西文学院的院士,这部作品被推举为1945年至1980年法国最优秀的30本小说之一。读这样的一部小说,可以让我们明白法国人喜欢什么样的小说,从而能够看出他们和我们的文学阅读兴趣与价值取向的异同。

我看过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法国人对于它的喜欢,也许让我们觉得法国人的幼稚和简单,我们会觉得充其量是部儿童小说。但是,它纯净明亮的小说颜色,同样明朗美丽的普罗旺斯的山间气息,是法国人的一种生活,也是艺术的向往。追求纯净与追逐繁华,是法国葡萄酒和我们的二锅头的区别,便在小说的写作和阅读中首先拉开了距离。

聪明只是一张漂亮的糖纸

小铁上初二的时候,有一天下午我和他妈妈出门。问他去不去,他摇摇头,一个人闷在家里,晚上,我们回到家,他问我:你发现咱家有什么变化吗?我望了望四周,一切如故,没发现什么变化,他不甘心,继续问我:你再仔细看看。我还是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倒是他妈妈眼尖,洗脸时一下子看见脸盆和脸盆旁边的水管上贴着小纸条,上面写着脸盆和水管的英文名称。

我这才发现屋子里几乎所有的地方,柜子、书桌、房门、厨房、暖气、音响、书架……上面都贴着小纸条,纸条上面都用英文写着它们的名称,每一张小纸条剪得大小都一样,都是手指一般窄长形的,不仔细看还真不容易看到他很得意地望着我笑。不用说,这是他一下午忙碌的结果。我表扬了他。那一年,他对外语突然有了兴趣。他就是这样开始外语学习的。他所付出的努力一般是在家里,是默默的。他贴满在家里的小纸条,仿佛是安徒生童话中神奇的手指。他抚摸着那些东西,使得那些东西花开般地有了生命,和他对话,彼此鼓励,让枯燥而艰苦的学习有了兴趣和色彩,有了学下去、学到底的诱惑力。

从小到大,总是有人夸奖小铁聪明。读中学时,他的老师当着班上的同学表扬他,说:只要肖铁想学好哪一门功课,他总是能把它学好。大学期间,同学们也都认为他很聪明,都说他总是很轻松地就把学习学好了。我应该庆幸的是,小铁一直很清醒。每当别人夸他聪明时,他从来只是笑笑,没有骄傲而忘乎所以。他知道要论聪明,比他聪明的同学有的是,比如当时他最佩服的同学男的任飞、女的刘斯庸,后来都考上了清华大学。他所要做的就是认真,而且重复,把要学的东西弄得牢靠扎实。

当别人夸奖小铁聪明时,我当然很高兴,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但是我很清楚,孩子是以他的刻苦取得他应有的成绩的。

有一次,和另外一所学校的同学开座谈会,有个同学问他为什么能取得那么好的成绩?他回答说:没有别的好办法,就是得学、得背。比如历史,高考前老师带领大家复习之前,我已经把书从头到尾背了三遍了,而且要注意背那些图边上和注解的小字,要背得仔细,才能万无一失。

那天座谈,我坐在他身边,听到他的话,我很高兴,比他取得好成绩还要高兴,也许,只有我知道他是如何刻苦的。小学毕业时我整理他书桌的抽屉,光从四年级到六年级三年的作文练习的草稿,就装满了一抽屉,每一篇都改过不止一遍。小学毕业准备考中学,他把所有要背的准确答案都录在录音机里,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时把录音机打开,一遍又一遍的听,哪怕是睡觉前那一点时间也绝不浪费。而光他抄写别人文章的本子,所做笔记的本子,不知该有多少,虽然许多本子都只记了半本就扔下换了新本子,尽管我批评他太浪费了,他还是愿意一个本子一个内容,频繁地跳跃着他的新内容。

有时候,他很贪玩,读中学时最迷恋的是NBA,哪怕考试再忙,电视只要有NBA的比赛,他是必看不误,你怎么说,他也是雷打不动。为此,我和他发生过冲突,你想想,都快要考试了,他一个大活人还在整晚整晚看电视,做家长的心里能不慌?做家长的都希望孩子是个听话的小羊羔,到了晚上都要赶进圈时去学习,不要受外面的种种诱惑,外面净是大灰狼,冲突到了极点,弄得他哭着对我说:我什么时候因为看NBA把功课耽误了?我现在看电视耽误的时间,我会安排时间补回来。

现在,我相信他了,他读大学期间,时间更紧张了,偶尔回家一趟,或是陪他妈妈逛商店,或是陪我聊聊天,其实都是很耽误他的时间的,我知道我们大人的时间显是越来越慵散了,但孩子正是忙的时候,而且,我发现我变得爱唠叨了,也许好不容易看到孩子回家一趟,总想和他多说说话,便缺少节制。而他变得懂事了许多,从来没有不耐烦过,总是放下手中的书本,听我没完没了地说。听我说完之后,他会对他妈妈开句玩笑:妈,你看我爸又耽误了我的时间,我得晚几个小时了。

有一次,他让我帮助我买盏应急灯。说晚上过11点,宿舍就熄灯了。我劝他少熬夜。他说同学都这样,每个人的床上都有一盏应急灯。应急灯要是妨碍同学了,他会骑上车跑出校园,到学校旁边的24小时永和豆浆店,买点吃的,就开始温书,一坐就是一个通宵或半夜。

虽然,我不赞成他熬夜,但我赞成他刻苦、努力。在智商方面,孩子之间的差别不是很大,关键在于每个人付出的努力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要知道,聪明只是一张漂亮的糖纸,外表可能闪闪发光挺好看,但包裹在里面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这重要的东西就是刻苦。

大三的一天晚上,小铁来电话告诉我和他妈妈:英语六级成绩出来了,我得了89.5分。他知道做家长的就是一根筋只认成绩,他很遗憾地说:就差半分。要不就九十分了。这个成绩是他们系里的第一。他的英语四级考试也是全系第一,得了92分。

我忽然想起初二时他贴满在家里几乎每一个地方的那些小纸条。

大四的那一年,他考了托福和GRE,成绩分别是647和2390分,考得都不错。都说分数是学生的命根,其实分更是家长的命根,做家长的只有看着分才踏实,我也一样,未能免俗。

我再一次想起初二时他贴满家里几乎每一个地方的那些小纸条。

前两年搬家的时候,我发现厨房、房门、厕所……好多地方居然还保留着那些小纸条,只是颜色已经变得发黄,但蓝色圆珠笔写的英文字迹依然清晰,好像岁月在它们的上面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十年过去了。孩子如今已经在美国读书。他的房间空荡荡的,却总能发现他的茶杯或玩具的背后贴着当年他写着英文的小纸条。就让这些小纸条一直保留着吧,保留着那一份回忆和感情。

男女诗篇

一事当前,尤其是困难或恼怒的事———

  女人容易皱眉头;男人容易动拳头。

  女人首先想的是没法办;男人则想的是怎么办。

  男人爱用脑子干事,就像电脑遥控朝着既定的目标;女人爱用感情处事,就像海葵伸出众多触须盲目无着。

  女人是感性的;男人是理性的。

感性的,可以激情如火,火却可以漫天燃烧,也可以熄灭如灰;理性的,则是恒定的天空,无论日月星辰如何起落,霜晴雨雪如何变幻,天空总是横贯在头顶不变的。

  认识这个世界,男人靠的是头脑;女人靠的是血液;投入这个世界,男人用的是思考;女人用的是生命。

  和这个世界相联系,男人凭的是意志;女人凭的是感觉。

  情到深处,女人一般爱对男人说:“我是你的!”而男人一般爱对女人说:“你是我的!”

  对于爱,男人憧憬于征服;女人满足于献身。

  走进公园的一角,女人就会赞叹地说:“啊,这公园真美!”走出公园之后,男人却会不以为然地说:“还有比这更美的公园呢!”

  对于生活,女人着眼于眼前;而男人则着眼于未来。

  崇拜力量和美,是现今男人和女人身上共存的人类一种原始宗教形态。

  只不过,男人和女人已经没有了这种宗教意识。

  男人只有在女人身上找到对美的崇拜;女人只有在男人身上找到对力量的崇拜。

  女人可能接近美;男人可能接近力量;但男人和女人都不是各自的宗教的殿堂,便不可能再接近宗教。

  男人的心,可能是风雪中的平原,坦荡无垠,能够承受住风雪的吹打;女人的心,可能是雪原上高耸的山峰,不仅能够承受住风雪的吹打,而且能够达到接近太阳和月亮的路。

  这就是为什么女人拥有着哺育人类的高耸乳房,而男人的胸脯只能是平坦坦的原因。

女人如水;男人如石。

  水,可以千曲百折,千姿百态;石,却是始终如一,巍然屹立。

  水,可以围绕着石流转回旋;山,却不会如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男人在女人的怀抱中能够长大;女人在男人怀抱中可以缩小。

  常在女人面前故作刚强的男人,很可能真正到了需要他刚强的时候阳萎;常在男人面前故作天真的女人,很可能天真只是一道面具,真正的天真早已沦丧。

  女人以自己的生命和感情唤醒男人;男人以自己的生命和感情唤醒世界。

  虚荣和愿望常常是姐妹;自卑和自尊常常是兄弟。

  女人的虚荣,常常是愿望的贫穷和愿望的渴求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男人的自卑,常常是披在心底对自尊向往的一件外衣。

  回家爱把拳头打向孩子的男人,一般在外面都是软弱的。他把在外面的屈辱,撒向了比自己软弱的孩子。

  常说男人的占有欲望最强,其实是错误的。

  女人的占有欲望才最强。曾有人进行过这样的观察:当女人看到一朵漂亮的鲜花,她第一想把花摘下,第二想把花戴在自己的身上或头上。

  而对于美,男人更在于欣赏和震惊,不在于非得占有。

  常看到书和杂志爱以女人做封面。

  其实,女人一般只是一本书的插图;男人才是书的内容;而封面是归属于时代的。

  把男人当做自己手中的拐杖的女人,拐杖在女人的梦中能够长成一棵开花的树;把女人当做自己手中拐杖的男人,拐杖很可能有一天会成为惩罚自己的棍棒。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谁也不要幻想或自以为是想象自己是一把万能钥匙,能够所向无敌打开世上所有的锁。

  一把钥匙只能开一把锁。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能够打开对方这一把锁,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女人生来就是要找依靠的。尤其是当一个自以为原来很坚强的女人发觉自己很软弱的时候,更需要一个男人支持,便像一株小草需要一座大山支撑一样。

  女人最易受时代和时尚裹携,常常表现的形式有两种:一是服装,一是婚姻。

  服装,追逐时尚的时髦;婚姻,紧跟时代的潮流。

  男人往往把感情当做生活的一部分,拿得起,放得下;女人往往把感情视作生命的全部,拿是拿得起,放却放不下。

  有时,女人的心是无底洞,欲壑难平。

  有时,女人其实需要得很少,就像金笔尖上那一点点金,即可写出淋漓酣畅的文章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一个男子汉的呜咽,便在关键时刻能如一把刀子,割动再硬女人的心。

  女人有泪经常弹。一个女人的眼泪,便如秋天树上的落叶一样再多也不值钱。

  不善言词,并不是什么缺点;花言巧语,并不是什么优点;

  人类发明并创造了语言,发挥了一些什么,也遮掩了一些什么;在表达感情、阐述思想、倾吐内心方面,语言并不是一切;真诚朴素,永远是语言的内核,或者说是比语言更为重要的灵魂。

  满树缤纷的花朵,可以令人眼花缭乱,有时往往却不抵欧.亨利的那最后一片叶子更让人心动而难忘。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如此。男人和女人之间,美好而难忘的境界,有时候更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沉默的男人,是一座大山,他让女人感到力量和安全感,而向大山走近。

  夸夸其谈的男人,是一个喷泉,他让女人感到湿润之后,又怕被喷出的水花淋湿,而渐渐离开喷泉。

  古典的爱情,时下让许多人贻笑大方。像梁祝一样,听听音乐可以;像罗米欧与朱丽叶一样,看看电影可以;无论男女,傻兮兮真的把那一份爱当成命一样重要而共赴生死的,越来越少。

  爱,已经下凡到人间,从沐浴在王母娘娘的瑶池下到了公共澡堂子。

  男人像是三角板,女人像是圆规。

  无论一个家庭,还是一个集体,要想画出理想的图纸来,需要三角板和圆规的配合。

  有了男人的三角板,女人才可以外圆内方;有了女人的圆规,男人才可以内圆外方。

  一般而言,男人和男人之间,可以把友谊维持持久,尽管平常很淡,淡如清水,并不浓烈。女人和女人之间,这样持久的友谊很难。她们很容易好起来像是一个人,坏起来却可以立刻形同仇人。

  所以,世界上,最伟大的友谊可以存在于男人之间,却很难在女人之间找到。

  女人靠乳房可以哺育孩子,也可以哺育整个男人;男人只可以靠自己的阳具和拳头征服女人和孩子,却没有哺育的功能。

  男人可以把女人拉到自己的身边缩短距离,却和孩子有一种天然的距离。

  当女人只是一个女人的时候,心可能窄得难容一滴水流过;当女人只有做为母性的时候,心才可以宽得跑得下汽车,起飞得了飞机。

  做为女人,可能是渺小的;做为女性,则是伟大的。

  女人的年龄和姿色是花,容易凋零。

  女人的化妆和服装是糖纸,只为包装。

  女人的学问不是花,不是糖纸,可以让女人拥有一辈子保持不会人老珠黄的魅力。

  气质,是学问外在的表现形式;宽厚的心地,是学问培育出的内核。

  年轻的女人爱幻想;不年轻的女人没幻想;

  爱幻想的女人,现实中常碰壁;没幻想的女人,现实中没色彩;

  年轻的女人,最躁动;年老的女人,最孤独;中年的女人最苦。

  年轻的女人,不用化妆就是一种美;年老的女人,满脸皱纹就是一本书;中年的女人,不化妆不美,化了妆也不见得就美。中年的女人上有老,下有小,一根扁担挑两头。

  中年的女人青春已逝,常回忆和感慨过去的美好时光。过去年轻时流泪会有无数男人伸手去接泪水;如今泪流满面,男人们包括自己的老公不管或顾不得管了。

  生活的艰苦,咬咬牙,能忍;感情上的冷落,最难忍受;它让她们陡然觉得青春的一去不复返而生命价值的贬值。

  中年的女人,是夏日里的最后一朵玫瑰,是最后的机会。

  有人看见了,把你采走了;没人看见,任你开去,不过多久,你就枯萎、败去,孤零零落下,纵使普希金把你捡去,也只能把你夹在书本里,不过让他吟咏几句小诗而已……

  珍重这最后的机会。

  年轻的女人最容易得意地挥霍自己的青春。以为青春就是一张最大面值的钞票,可以畅行无阻;以为生命就是一场永远演下去的晚会。

  当青春透支的时候,已经是无可挽回的,晚会已经快要落幕了,手里的钞票没有了,只剩下一张节目单。

  年轻的女人属于春;年老的女人属于冬;中年的女人属于秋。

  冬天已是花叶的枯萎飘零;春天只是花开的一时烂漫;而秋天是果实的季节。

  男人上街,爱瞟女人的脸蛋、胸脯和屁股。

  女人不上街,爱用皮尺量自己的三围;女人上街,爱用眼睛测别人的三围。

  男人的目光爱关注异性;女人的目光爱关注同性。

  女人的一半是特区,等待开发;女人的一半是禁区,需要保密。

  一般女人爱把自己、爱情、孩子,三点连成一线,圈成一圆,永不疲倦、永无止境地循环往返地走着。走得高兴了,会觉得如太阳、如月亮一样的圆;走得不高兴了,会如阿Q一样诅咒圆为什么总也画不圆?

  女人赢得爱情时,是女人的觉醒;女人拥有孩子时,是女人的成熟。

  女人失去爱情时,女人失去生活的一半;女人失去孩子时,女人失去生活的全部。

  女人可以分成这样几种类型———

  贤惠却软弱的母亲型;才气但不美的才女型;不美却能诱惑男人的娼妇型;美丽而高雅的维纳斯型;美丽却不高雅反倒疯狂报复狠毒的美狄亚型。

  当然,有人会身兼几型,但毕竟以一种为主。

  最难以忍受的女人,是这样如下几种:内心一无所有却装饰得灿若星花;人老珠黄却矫情装扮得情窦初开;刚刚青春少女非要浓装艳抹成久经沧海的小妇人;和麦克白夫人一样能够从正吃奶的婴儿矫嫩的口中毫不留情地拔出奶头而将婴儿摔得脑浆迸裂的穿裙子的撒旦。

  女人天生是诗人,因为爱想象;孩子天生是画家,因为很天真;

  老人天生是哲学家,因为爱唠叨。

  只有男人什么也不是,因为男人太注意实际。

  男人越来越雌化。“床头跪”“妻管严”,这些新名词是这种形象生动鲜明的注脚。

  男人越来越会耍嘴皮子。蹩脚的相声、小品,才大行其道。

  男人越来越没有血性。路遇小偷、强盗、刺客,敢于张飞怒喝当阳桥挺身拔刀相助的人越来越少。

  男人越来越没有了信仰。疯狂痴迷足球,并不是信仰,正如足球虽然和太阳一样的圆,却不是太阳一样。闹事的球迷越多,说明信仰的脆弱和单薄。

  性,常常是男人的一种消费品。

  一般而言,女人更重情;男人更重欲。

  男人的欲,往往可以立等可取;女人的情,却需要酵母发酵,有待时间的过渡。

  好的男人,是女人的一面镜子,能够照着镜子让女人重新认识自己;好的女人,是男人的一位雕塑师,能够把男人重新塑造成一个新人。

  好的男人,是棵擎天的大树,能够为女人结满果实,能够为家庭洒满绿荫;好的女人,是支美妙的旋律,能够为男人安慰心灵,能够为家庭布满欢乐。

  好的男人,是家里的一道门,能够带着全家人从他的这道门里走出,走向一片新天地;好的女人,是家里的一扇窗,能够带来星光月色和鸟语花香,从她的这扇窗里映照给全家人。

  好的男人,是山涧一条溪水,即使不是一条汹涌澎湃的大河,总是汩汩地向前流着,浸湿着哪怕小却是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土地;好的女人,是天上一颗星星,即使不是一轮清辉明媚的月亮,总是闪闪地照亮着,哪怕是在月缺云多的时候,也能照亮着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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