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学伟
提要:“关系”已成为解释中国社会运作的一个重要概念,然而为什么中国人如此注重关系的建立,却研究得不够深入。本文为此提出一个“日常权威”的概念。通过对这个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人如此热衷于讲“人情”与“面子”是因为他们能将其作为一种交往工具,以此来获得他们的日常权威。显然,日常权威具有一种嵌入式的特点,它表达了任何一个想拥有权威或资源的个体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先需要将自己嵌入一种特定个人关系网络中,借此才可能拿到本来不属于他的权威。日常权威的运作使得角色与地位、规范与制度变得形同虚设,而唯有关系的连接才有意义。①
关键词: 日常权威 关系
作者翟学伟,男,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南京 210093)
以往关于中国社会运作的研究,基本上在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这两个概念之间徘徊。② 80年代后,学者又开始向“关系”或“关系主义”概念上靠拢。③然而,与上面两个概念不同的是,中国社会所谓的“关系”是一个很难界定的概念,它既不表示社会学中的角色之间的互动、表演、期待和规范,也不表示社会心理学中沟通、认知、友谊或社会影响等,否则就很难理解为什么是中国人讲关系,而其他社会人不讲关系。显然“关系”是一种对人的特定联接方式的表达,它往往同“人情”和“面子”等混合使用,或需要通过对人情面子的研究来理解关系的含义。的确,近年来,华人社会科学家和西方中国问题研究者们已对这些概念的独特性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④然而,以往的关系研究理路似乎只告诉我们,“人情”和“面子”是中国人关系上的一个特征,这个特征反映了中国人对血缘(亲属) 、地缘(老乡)、裙带(任人唯亲) 和礼尚往来等的重视,也反映了儒家对中国人社会生活的重要影响云云。⑤而我的问题是,即使我们说中国人喜欢讲“人情”和“面子”这一判断比较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判断而言更为准确,那么为什么中国人一定要搞关系,讲人情?反过来说,失掉“人情”和“面子”,中国人又会怎么样?对于这一问题,目前的答案主要有两个,一是认为中国文化追求和谐,所以在社会层面上就喜欢搞关系;如果中国人不讲人情和面子,结果很容易导致人际关系的不和谐。①二是认为关系在中国是社会交换的资源之一,有了这个资源,中国人就可以借此获得其他资源。②我以为,前一种观点是一种用哲学和文化思想来解释社会现象的观点,不属于社会学式的研究,即使是,也把中国人讲关系看得太理想化了;而第二种观点太受西方社会交换理论和布迪厄社会资本概念的影响,没有看到中国人关系的更为本质的内容。
在这篇论文中,我认为,关系或人情和面子等是一些用来表示中国人的一种互动构成方式和特点的概念,它们在社会运作上具有更多的工具性(实际性、互惠性、获益性)成分,也就是说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什么东西服务的。本文的目的就是找出这种东西是什么。在我看来,只有我们认清了这一点,才能理解“关系”在中国社会为什么会有如此的重要性。
一、一个概念的提出及其探讨
我们首先要确定的是,中国人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追求什么呢? 为了简明扼要起见,我这里借用一下林语堂的说法, 即是所谓的“阳性三位一体:官、绅、富”。③也就是说,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有三样东西是人们最想得到的:做官、有势、有钱。既然它们是三位一体的,我想可以包容这三者的一个概念就是权力或权威。由于权威比权力的使用范围要广泛,我下面主要用权威概念来表达其中的含义。在西方,权力和权威是社会学和政治学理论中讨论的核心问题,通常比较经典的理论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世界文明的比较中提出来的。④受韦伯的影响,比较正统的社会学认为,权力问题是关于一个体(群体) 对他人的支配力和控制力的问题,它往往体现了社会交换中的不平等关系,⑤ 可以通过武力、威胁、控制资源等手段获得,而权威则是探讨权力的合法性基础,韦伯将其分为传统型、卡里司玛型和法理型三种。
权力和权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含义如何,首先要通过对“权”的解读来加以理解。最早的“权”字在中国不是指对于某人的命令或法理规章教条的执行,而是指他权衡、权度时务所做的应变处理能力。⑥这里需要仔细体会的含义是,中国人用权,不意味着要按章办事。如果按章办事,那么章程有权威,但办事者没有权衡余地,而不按章办事,章程没有了权威,但办事的人有了富有弹性的权力。显然,如果一个体要想突显他的权力和权威,他最好在他占据一种特定位置上来权衡和活化他那并无明确限度的权力,并由此而产生他个人的威力。比如在中国,当一个人开始做官时,他并没有什么西方式的合法性,他是否能获得权威就在于他用权的技巧和心机,即所谓的权谋和权术。因此作为这层意义上的权,即使是科层制中的权力和权威,也不必讨论什么法理的含义,而需要更多关注的是权宜之计。西方人在探讨权力和权威时喜欢讨论限度或边界的问题,这是法理权威的理路,而中国人讨论一个人的权力和权威喜欢谈他对各人或各级的平衡和谋划能力,这是做人艺术的理路。由此我们又可以看到,西方人对于权力和权威的理解,偏重于对掌权者同制度之间关系的研究,而中国人对权力或权威的理解,如果不套用西方的权力研究框架的话,正好是对一个人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研究。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中国社会和科层组织中的权威含义同韦伯的法理权威意思最远,同传统权威、卡里斯玛权威含义最近,尤其是后者。而且也的确有学者在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帝王时套用了韦伯的卡里斯玛权威:
......在中国,大一统的国家是由“滚雪球”的方式长期推广而演化成的,历史的连续性显得特别突出。因此原始的“卡里斯玛崇拜”就融入新的政治体制里,成为维系“君主”绝对权威的光环。试看两千年帝制史,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国家的命运总是希望系于一天才人物,儒者称“天纵英明”的“明君”,老百姓称之为“救民于水火之中”的“好皇帝”。每当社会震荡,必有“真命天子”将出的期盼,祈求能有一位非凡人物,凭借其特殊的人格或精神魅力,汪洋恣肆而又任性地调度历史舞台,重整纲纪,带领社会走出峡谷,再开“新天”。这就使我们有理由坚持,“卡里斯玛崇拜”,或者叫做“天才史观”,是帝制时代政制的一个核心特征。①
其实韦伯自己在研究中国文明的进程时也认为中国的帝王身上具有卡里斯玛的特征, ②因为这种权威同法理权威的区别正是它们的权限在于个人的权衡与能力而非制度的限定。美国学者丹尼斯·朗(Dennis H. Wrong)在对权威形式的概括中,通过上面这种转化的可能,用个人权威概念涵盖了韦伯的传统权威与卡里斯玛权威。他借用比尔施太特(RobertBierstedt ) 的观点认为:
......比尔施太特在这里揭示了在许多社会学概念中固有的问题:在社会学上被看作由广义规范所制度化或控制的互动和“仅仅”是社会心理学的或个人之间的互动这两个概念之间划了一条明确的界线。虽然他们并不专门讨论权力和权威的关系,塔尔科特、帕森斯、爱德华·希尔斯和罗伯特·尼斯比特已经扩大了韦伯关于魅力的概念,把它看做不仅是个人属性而且也是地位或角色、组织和机构的属性。实际上,他们把魅力等同于杜克海姆的神圣概念。然而这样一来就使魅力的合法性或有魅力的权威与韦伯的传统权威概念之间的细微差别也不存在了。③
当我们将韦伯的传统权威、卡里斯玛权威用西方社会学家的思路逐渐归结到个人权威时,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是,中国社会中的权威除了在个人权限的泛化上同个人权威较为相似之外,其根本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关于这一点,我们首先需要讨论角色、地位与权威的关系问题。在韦伯看来为了实现社会的统治(权威)结构,社会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一个统治者或一群统治者; (2) 一个被统治者或一群被统治者等。④韦伯的这种假定不但将后来社会学家的视野限制在权威者的地位和角色研究的范围内,而且也把研究中国权威的学者引向了“长老权威”、⑤“民间权威”⑥或“乡土权威”⑦ 上去,其共同特点也都是在寻找中国社会上的这部分统治者是谁,他们的地位和角色如何,如家长(长辈)、族长、头人和乡绅等。殊不知,个人权威的灵活性使中国社会还形成一种只能通过关系的运作才能看到的权威。为了证明这一点,我根据中国人生活的家庭结构运作方式和权威的计策性首先假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权威者,同时也是服从者,这将引申出中国传统社会的秩序与西方社会的根本区别;其次,这一区别是,这种究竟谁服从谁的关系是被嵌入日常关系网络当中的,这种日常关系网络不仅表示家人、亲属和邻里等非制度性的生活关系,而且也表示工作和行政上的制度关系,其共同的运作规则主要受中国传统信仰体系和家庭等级结构的指导;最后,判定一个体是权威者还是服从者并非由这个人的角色或相应的伦理规范来决定,而是由该个体所处的特定的位置及其个人关系脉络来决定。
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权威,我称之为“日常权威”。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日常权威再有自己的特殊含义,但作为权威中的一种,它还是有一般权威共有的特点。它不同于西方的各种权威概念的地方在于,其指向不把权威者本人的地位特征及其合法性作为研究的重点,而是关注当任何一种形式的权威者参与到关系网络的建构后,它是如何实现人人都有权威的潜在可能性的。由此可见,日常权威是一个具有渗透性特征的概念,它不表示一种特定的空间,也不表示社会中的某些人,某一种社会等级,而是表示社会关系网络的连接和运作状态。最终为人情和面子的运作提供解释。
二、两个故事及其分析
为了更好地理解日常权威概念的含义,我先从中国近代史上挑选两个事例来加以说明。首先说的是晚清慈禧皇后手下的太监总管安德海的故事:
满清的律法有一条是太监不许擅自离北京城。违命者处斩。当时的总管太监安德海知道这一点,朝廷里其他的太监也都知道这一点。
可是安德海从咸丰死后,就觉得宫廷里的生活很腻烦,很想出去看看外地风光。于是他跑到慈禧跟前奏请道:“奴才有病,请太后赐假一个月。”
......
最后慈禧说:“安德海,只有这么一个办法,你请两个月病假。要是你去的地方,有地方官要跟你为难,要执行国法的话,我就立刻招你来京审讯。我看只能这么办。你知道我也不能藐视国法。”
安德海知道这就是变相的允准,所以立刻启程到苏州去了。
他先拜望本省提督。提督一见他,知道国家律法太监不准出京,不免疑惑不解,总管太监擅自离京城原是以身试法。但是外省官员都知道安德海在朝内的势力炙手可燃。当然谁也不敢惹他。苏州提督怕总管太监就好似他怕慈禧一样。
安德海说:“本人奉太后懿旨在此调查丝业情况,以及贵督治下的民风,希望贵督在各事上与本人合作。”
提督知道安德海是个铁面无情,而且滥用大权的人。他以接待皇亲国戚的礼节来迎奉安德海,使安德海不禁软得骨头都酥了。
......
安德海在苏州真实作威作福到了极点。金钱、动产、美女、妇人都随他予取予求。有时候他不高兴选择,还要叫人送到他府上去。
苏州提督虽然心里怕事,然而他已不能不注意到人民的窃窃怨言。他们都是倚赖提督,自然他对于民众疾苦也不能完全置之不理。这就非想办法不可了。不过他又知道,要绳安德海于法不是一件易事。他绝不能奏闻慈禧太后,因为他相信安德海出京一定是得到了慈禧的默许的。
所以,提督再三思维之后,打定了一个主意。他秘密派人到北京去访查为何安德海胆敢违犯满清国法私自出京。使者访问回来之后,报告了一番奇异的故事。他将宫廷里大臣互相磨擦,东西二宫互不相容的事实都一一说了。他又说,慈安与慈禧一同垂帘听政,然而自咸丰归天以来,慈安没有下过一道旨意,都是慈禧独断独行,用同治的嘴巴说话。使者又报告说安德海在朝的势力极大,所说的话没有人敢不听。他以为,安德海是慈禧宠幸的宦官。慈安有妒生恨,所以两宫之间,仇恨极深。
据说有一次早朝,廷臣在议重要政事的时候,慈安在仪注方面做了一件错事,而安德海竟当面狂笑起来!由此可见慈安不见得对安德海有什么好感了。
这么一来,既然名义上慈安与慈禧的权柄是一样大,而慈安又恨安德海,那么根除安德海的计策应由慈安太后下手才对。
刚巧苏州提督在朝里有一个朋友。这就是咸丰皇帝的亲兄弟恭王。恭王对慈禧十二分的忠心,可是他对于安德海于咸丰死后之掌握大权一事,也极不满意。他知道东宫与西宫的仇恨,不过他以为事不干己,所以从不过问,只对两宫都表示同等忠诚,结果两宫太后都听从他的话。
恭王接到了苏州提督的一道密折。
故事结局是,恭王巧妙地说动慈安,慈安下密旨给苏州提督将安德海就地正法。等慈禧得知情况再下旨将安德海押解回京,安德海身首异处已经40个小时了。①
如果要问究竟安德海是什么角色而有那么大的权力和权威,那答案肯定会让提问的人失望,因为他们的角色只是太监,说得再高一点,他担任的是太监总管,也就是太监群体里面职务最高的人,这种角色除了在宫里的作用是服侍皇上及其家属的人之外,他们在社会上是地位极低的人。但理解了日常权威的概念,我们就会知道这种回答没有答到点子上,因为他们实际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又因为这一特殊的中间人地位,他们也可以成为玩弄(包括蒙骗、奉承、谗言等)最高统治者的人,并由此而让自己成为垂帘听政者的垂帘听政的人。这种形式的权威我们在过去的权威类型及其分析中是很难想象的。安德海想出宫去过一过苏州的“人间天堂”的生活。按照法律,苏州的提督本来是可以治他的罪的,但他不敢,而且还极力迎合他的趣味,为什么呢?因为所有官场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叫安德海,惹他就等于惹老佛爷,这还不够吗? 后来他怎么又吃了豹子胆敢处决安德海呢?因为他借到了一个通过精心布置好的权威,终于给了安德海一个永远的下马威。
我们再举孔祥熙的二女儿孔令俊(后改名孔令伟)为事例。孔祥熙在民国时期曾担任过中央行政院院长、中央财政部部长、中国银行总裁等职,但这仅是就孔祥熙的社会权势和地位而言的,更重要的是孔祥熙的夫人是宋蔼龄。宋蔼龄是孙中山的夫人宋美龄和蒋介石的夫人宋美龄的姐姐,即所谓的宋氏三姐妹中的老大。据史料记载,蒋、宋、孔三大家族内部发生摩擦,闹得不可开交时,只有这位大姐宋蔼龄可以出面仲裁。她平时深居简出,不像宋美龄那样爱出风头,可她的势力有时亦可直接影响国家大事,连蒋介石也要礼让几分。她是唯一不用什么“总裁”、“委员长”等头衔称呼蒋介石的人,喊他“介兄”。有这样的靠山,孔令俊孔二小姐做出了很多无法无天的事,甚至随便打人杀人、欺负警察,别人根本奈何不了她,甚至蒋介石也拿她没办法。①
我在前面的定义中曾表明,日常权威不是一个用来表示一类人的地位、角色和人格特征的概念,而是一个渗透性含义很强的概念。所谓渗透性是表示日常权威并不确定于某一方面或在某一领域内运行,而是附着在由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威运行的地方运行。由于它的无孔不入,造成其他形式的权威随之发生了变形,导致其本身特征的丧失,进而接下来的权威运作基本上只能沿着日常权威自身的运作轨迹开始运作。孔二小姐及其家人的事例为此观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说明,比如孔二小姐胆敢跑到蒋介石的办公室,拿走军政部长何应钦给蒋介石送去一份关于查处第九战区一个军长违纪问题的报告,而蒋介石知道了也没有办法。②这些事情的发生,是因为孔二小姐是受过训练的特工队员吗?肯定不是,是因为他有个特别的爸爸。有了这层关系,也就没有什么法理权威可言了。
不错,就孔二小姐而言,她是有一种很男性化的个性特征,而且显得横行霸道,无法无天。但假如她仅作为一个个体具有这样的性格特征的话,我们能产生联想的只是电影中那些逃避警察的追杀,做事不计后果,胆大妄为,最后被缉拿归案的凶手。但这是以个人主义为价值取向的社会所创作出来的并实际完全可能如此的作品。孔二小姐不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可是不生活在这样社会里的其他具有男性性格的女性能否这样胡作非为呢?还是不能。孔二小姐靠她的性格想在社会上畅通无阻,恐怕连一个小小的警察都抵挡不了,她能如此这般是因为她在中国社会能受到一种由日常权威编织而成的网络的保护,也就是说,她并非因为性格上的原因只顾一时痛快而做事不计后果,而是她知道这个后果不会发生在她这样的人身上;她随便打人杀人,也不必逃避警察的追杀,因为她知道警察不会追杀她,即使追上了还要向她道歉,声称自己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她,并给她添了麻烦。有了这样的可预计的后果,她即使是一个天生胆小的人,也会逐渐变成一个无所顾忌、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如果我们要问:警察没有权威吗?孔二小姐不就是一个小姐或是什么祥广晋联合管理处的负责人吗? 这样的身份和职业怎么会有权威,怎么会让警察害怕呢?如果我们懂得经典的西方社会学的权威研究,我们也许还会很专业地问道,孔二小姐这么霸道,她是有传统权威、卡里司玛权威还是法理权威呢?这样一些问法都是一种西式的问法,在这里是没有答案的,因为在给出的任何答案里,没有一个答案能提供充分的理由让孔二小姐逍遥法外。如果我们把问题改成一种日常权威框架式的问法,如孔二小姐是什么人家的女儿?有什么来头? 有谁给她撑腰? 这就有明确答案了,而且这个社会里的人认为有充分的理由让她逍遥法外。
请注意,虽然我提供的事例只有两个,好像还都与统治者有关,进而很容易误导日常权威的运作范围和限度,但这两个故事在中国社会都是可以举一反三的,也就是说,我们在诸多社会生活领域和事件中都可以看到其中的相似性。
三、社会学的分析
通过上面我们对中国社会中的权威现象的举例和分析,我们终于感受到在中国社会关系的运作中的确存在着一种在现有的西方社会学(包括政治学)理论中以及以往无论在中国社会学研究还是中国社会史研究中都没有提出的一种现象——日常权威。日常权威是我为此现象提出的一个学术概念,它用来指称那些我们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不认为他们有权威,而他们却能靠其关系网支配他人的人。中国人对这一现象的不同说辞和比喻表达了中国人的复杂心态,比如“靠山”、“撑腰”、“后台”、“关系”、“保护伞”、“大树底下好乘凉”、“狐假虎威”、“狗仗人势”、“仗势欺人”、“打狗还得看主人”等。因为靠上的人的心态是喜悦的,而靠不上的人的心情是沮丧且要发泄或大肆谴责的。但沮丧不是痛恨,只要人们一旦靠上去了,就会觉得这一关系的确令人兴奋不已,并将为此终生受益。
日常权威中的“日常”按照社会学的理解应该表示社会互动的意思。在哲学上也表示同每一个人都有联系的以及带有实践性的意味。这些含义似乎在告诉我们,日常权威中的“日常”一方面表示通过人与人的交往,尤其是人的面对面的交往所结成的关系网络的实践活动;另一方面表示这种权威不涉及部分人,而是因关系联结涉及每一个人的可能性。那么是什么社会机制可以提供这种形式的权威呢?
我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以家族生活为基础,而儒家思想为家族生活提供了一套以情为中心的规范体系和运作制度(早期为宗法制后来为宗族制)。这一套运行的机制最根本点就在于对代与代之间的辈分顺序的安排与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辈份制看起来是一种等级制,从结构上讲,在这种制度下,晚辈总要有一段时间要受到长辈的压制、训斥和教导;但从过程上讲,晚辈不可能总是晚辈,他或她也有成为长辈的时候。如果他或她急于“反了”,不但成不了长辈,反而要么永远离开这个生活群体,要么忍受家法的严惩。于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晚辈学会了忍耐、等待,但在其忍受过程的预期中,他或她也知道,他或她不久成为长辈之后,也就意味着他们也有其自己的晚辈供自己压制、训斥和教导。于是递进式的台阶形成了,每一个人都有“总有一天会熬出头”的权威期待,并由此扩展到社会上“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企盼,也有了“皇帝轮流做”的观念。这便是我假定中国社会人人都有权威的第一个理论依据,并是从社会结构的角度上来看的。如果从个人行动策略的角度来看,晚辈有时候并不总是忍受权威的压迫或企盼自己权威的最终到来。在不能翻天和反了的情况下,他或她这时最有用的法宝就是设法让比责罚他或她的长辈更高的长辈来代其出气。进而导致下次遇到同类的情况发生时,其长辈下手前感到心有余悸。于是借权的问题出现了,所谓一个人如果能借到更大的权威而让自己逃过长辈的惩处,我们就称此人“有了后台”,“有了靠山”、“有了保护伞”、“有了关系”或“有了给他撑腰了的人”。这便是中国社会中的行动主体同其社会结构之间的一种实践关系,我称之为“权宜”和“变通”。我在另外一项研究中曾给权宜下的定义是:
一个真实社会的建构(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是一个自主的行动者与社会规范结构相权宜的产物,也就是说,当社会个体无形或被迫接受社会先于自己的那些社会角色和社会位置,而个体在其规范的制约下又打算有自己意图要表现时,他会采取一种同社会结构相变通或相权衡的行为方式来行动。这时的社会个体关注的问题是他如何能将自己主观意图或计策同外在规范调适起来,即既能在行动的边界上不违反形式上的合理性,但又能实现自己主观策略性的介入,结果可以造成形式上的名实相符和实际上的名实分离。①
既然权威者和没有权威者在个人关系上的连接可以让人超越制度规范,使别人(或其他权威者)无法用自己的权威来处罚没权威者,那么一个没有权威的人就会想方设法通过关系的建立来获得他的权威。这一方法是什么呢?就是中国人所讲的人情与面子。我在这里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地方是,中国人在日常的互动中会用辈分、名分、排行、资格、地位等排出个人的社会地位高低,这一点在西方的社会学理论中可以有相似的理论和概念上的表述。但根据我的另一项研究,“脸面”不表示上面的含义,而是指一个人为自己,也是为其社会圈(social circle )争的良好形象和心理地位,②因此个体在其社会圈里争得的脸面成败或程度所发生的个人地位的变化,不是指此人的身份或辈份的变化,而是此人的身价变化。显然身价是人们对某一个体所做出的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它的发生基础是情感、道德和伦理,而非客观的社会位置。也许该个体的辈分、排行、资格并不如社会圈里的其他人高,但整个社会圈的提高是靠他的身价来带动的。虽然他本人在圈里的社会地位也不会因为身价的提高而提高,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在整个圈里的另一种意义上的地位是提高了,因为别人开始沾他的光,对他另眼相看,也开始给他面子了。这个地位不能表达成角色的改变,因为他的角色没有改变。比如儒家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一个人的妻子生了儿子,她的角色还是妻子,但她在家中的身价就会提高。这时我们也不能说她的角色改变来自于她不但是妻子,而且是母亲,因为如果她生下一个女儿而成为母亲的话,反而有被家人或社会圈里的人鄙视的可能。同理,项羽当年征战沙场且节节胜利,他回不回家都是大王,不可能因为回不回家这件事而发生地位的改变,但他想回家的目的也就在于让家乡人知道他现在是如何了得,而家乡人也会为此而欢呼雀跃、奔走相告,且在无形中已沾了他的光。③以上这些事例都是通过价值判断获得的,而中国人也的确喜欢讲价值胜于讲事实。在这些事例中,我们看到,价值判断及其程度往往是同喜欢、感激、恩情、信任、回报等中国人的人情含义联系在一起的。回推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拥有这些殊荣呢?我们不能说一定是社会地位高的人,只能说对个人关系之间的荣誉感、自豪感以及恩惠、恩情等产生重要作用的人。慈禧如此放纵安德海同他平时里对慈禧的忠诚、奉承和施恩等有关,而孔二小姐任性胡来,无法无天且不谈她的家族背景,就凭她在与宋美龄同行的路上救过她的命,就足以让宋做她的保护伞了。在中国,众所周知,重要的人未必是社会地位高的人,而是那些所有可以为他们在生活和价值判断上提供物质和精神援助的或给他们带来恩惠的人。由于这些人的关系结成方式总是以私交、人情或差序格局式的自我为出发点的,因此我将这种意义上的地位提升或下降称之为个人地位的获得,也就是说在中国社会,因为人情、面子、报答、道德等方面而获得的地位提升,不表现在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上,而是在他的施报、荣耀、声誉、名气、事迹甚至授人以柄等方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上面的论述中,我们似乎感到一个人只有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具有了不可否认的“脸面”时,人们才会去承认他。其实不然。由于这个社会假定了人人都有出头之日,而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还没有出头的情况就下援助了某人的话,那么这里面潜在的恩情最大,所得到的回报也最丰厚,故中国人在策略上也可能先搞好私交,等待以后他人飞黄腾达时的报答,当然这种感情投资的失败也总是不可避免的。
单纯地讨论人情与面子,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中国人在社会互动中的连接方式及其特点,而并没有涉及日常权威形成的问题。如果将人情和面子同前面小结的权威联系起来,我们可以认为,人情和面子是一个权威者乐于或被迫介入关系网络的理由。假如一个无论什么类型的权威者没有同另一个人有人情上的联系,他会把他的权力和权威借给他吗?显然不会,因为这时他是奉公守法的。但有了人情上的往来,情况就不同了,终于人情和面子将权威从一个人手中传到了另一个人手中。而这个通过个人地位拿到权威的人,其手上的权威已不能是原先的权威了,我们就叫它日常权威,也叫它嵌入式的权威。
为了更好地理解日常权威的嵌入性,我先设A、B和C代表三个个体。在这三者的关系中,按照日常权威的前提假定,我们要分析的关键地方是,什么样的条件有可能使A、B 和C 都具有权威?假如在A、B 和C中A 有资格或地位优势可以命令B 和C ,那么A 有权威,但他们的关系中没有日常权威;假如A 是个权威者,B 和C没有权威,但B 同A 有特定的关系,C 同A没有特定的关系,结果C 为此既听命于A ,也得听命于B 。这时我们说,C 听命于A,显而易见的是各种形式的权威关系,但不是日常权威,而C 听命于B 就属于日常权威的运作了。关于为什么C 要听命于B,我们从B的地位、角色、职务或个人品质等方面都是找不到其服从的理由的,我们能提供的理由只能是因为B 和A有特殊的关系。可见日常权威从它的发生上看,应该存在着一个权威的源头A 的介入,但它的内涵不在于关注A的身份、地位或资源等,而是探讨一个本没有权威的B 为什么同A 保持了特定的关系后,就也有了支配C 的权威。但上面提到既然A、B 、C都可能具有权威,那么如何来表现C 也可能获得的权威呢? 没有其他办法,C 也就会如法炮制,同B 一样,与A建立特定的关系。这时,虽然A 同样支配B 和C ,但这里的支配含义不同于一开始,而是渗入了人情与面子。假如B希望自己有更大的日常权威,那么他或者会加强同A 的关系,或者会同一个比A 的权威更大的人D 建立特定的关系。由于作为权威源头D的出现,尽管A 有权威,但他不但减弱了自己对B 支配力,甚至会巴结B 。而B在很多情况下则可以支配A 和C。同理,为了得到日常权威,A或C 也都有可能寻求和D 的连接,或者去结识其他的权威源头,这样,E、F等人又可能介入进来,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社会网络,更何况上这里还没有考虑D、E、F 等之间有什么特定的关系。见图:
图1:权威的支配形式图2:日常权威的支配形式
(符号说明: —→表示权威的支配; ┄→表示日常权威的支配; ←→表示人情关系)
以上这两幅图是我从上面的文字表述中抽取出来的两种典型权威来表现日常权威是如何形成的。图1是一个没有日常权威进入时的权威支配形式,这时A用它的五种中的某一种权威来支配B和C ;但D 的介入以及与B 的特定关系建立后,B 虽然仍没有其他形式的权威,但在日常权威上具有了支配A 和C 的可能。
现在我们把焦点拉回到B 身上,试问:在A、B 和C的三者关系中,从我们给出的条件里B 有正式的权威吗?答案当然是没有,但我们在上面的论证中又表明了B 有支配C ,甚至A 的可能,为什么呢? 因为B得到了日常权威,而他的权威性只有嵌入在一种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说B所获得的权威基本上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也没有特定的角色、地位、身份、人品等上面的优先性,更没有一整套制度体系为此作保证,它完全是特定关系连接的产物。
结论:建构一种日常权威分析框架的尝试
至此,我现在把日常权威的分析框架整理为以下几个主要的观点:
一、日常权威不是研究一个被社会确定的权威者本身,如家长型、魅力型、法理性或民间的、乡土的权威是如何产生的,也不研究其合法性在哪里,而是将其重点放在特定的或层叠的关系网络如何可能使本不具备权威特征的人拥有他本不该有的权威上。这里的本不该的意思是,依照我们对以往权威研究成果的理解,在一种比较固定的社会结构中,我们或许可以通过辈份、地位、角色、资源拥有及官僚制度知道谁是权威者,谁是服从者。但中国社会有一种运行机制可以让这些本不该成为权威的人成为一种社会互动中的权威。
二、这里所说的社会互动需要具备的最重要条件是: (1) 整个社会生活以家庭或家族生活为中心,并以此为其复制和扩展的依据; (2)辈分秩序是家庭秩序中最主要的秩序,个人的威严与屈尊也因此而同在; (3)一套同此秩序相配套的伦理规范; (4)发展出一套相应的日常措辞。在这些条件下,我假定:所有的人都有可能成为社会生活中的权威者。
三、日常权威的形成来自于任何一种被人确定或认可的权威介入到了某一关系网络中,由此造成于此权威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可以假托其相关者的权威而建立起自己的权威。这里面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这种关系不存在于两个人的社会互动中,而存在于三个人以上的关系中;二是这种意义上的权威是嵌入式的,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权威介入者退出该关系网络,日常权威也就因此而消失。
四、因为有权威者的介入和对关系网络中某个体的支持,因此关系网中的个体的身份、辈分、地位、角色等开始式微,而真正重要的是私人建立的关系状况如何。
五、个人关系状况如何不在于理,而在于情。由于理与情时常表现于社会与个人之间的紧张性,处理起来必然牵涉到个人关系策略和社会结构之间的权宜关系,因此合情合理或情理交融是人们期待的选择。通常情况是个人关系状态由个人地位(人情和面子)的运作来决定。
六、由于社会是家庭和家族的扩大和延伸,因此生活中发生的日常权威的运作具有渗透各种领域的特征。由于这一特征的影响,其他形式的权威者之权威性会因此而发生改变。
认识了日常权威的同关系与权威的关系后,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日常权威的概念所能带给我们的对中国社会权威运作的理解是,有一种权威在根本上是在社会关系网络中因权威的介入而获得的,而非在社会地位和角色或法理上获得的,说它仍然是权威,是因为它的确具备通常权威者行使权威时的某些特征,说它不像通常的权威,是因为我们从具有这种能耐的人的身份、地位、角色等方面看不到其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在哪里。由此可见,日常权威力图展现的是中国人在多重关系网络中的一种相对(关系优先的)位置而可能获得的权威。有了这样一种权威,就等于有了该个体所追求的一切,而权威的介入者也可以在人情面子的运作中等着他的那份回报。如果我们将一个人可能连接的关系网络切断,而只考虑他或她的角色,尤其是两种角色之间的对应和互动关系,我们无论如何也看不到该个体的日常权威在哪里,但仍能据此认为这个人的实际地位和身份中有没有他的家长权威、卡里司玛权威或合法理权威,或者是民间权威、乡土权威、领导权威。这就是日常权威同以往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关于权威概念的研究的不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