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我国农业遭受绿色壁垒的状况
加入WTO以来,中国农产品出口遭退运停运受阻清况十分严重,进口国要求停运退运的理由都是因为环保等绿色壁垒的有关条款。而且要求退运停运的国家多是欧美等发达国家或新兴工业化国家,均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高端市场。
从受阻的产品来看,受影响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从水产品、畜产品、禽肉等动物源性农产品,到茶叶、花生、蔬菜、水果等植物产品、加工产品,均面临绿色壁垒的限制,而且国外绿色壁垒所包含的产品范围在不断扩大。从对我国实施绿色壁垒的贸易伙伴国来看,主要是欧盟(冻虾,水产品氯霉素超标,茶叶农药残留,禽肉中含有动物疫病和农药、兽药残留,果汁乙烯利问题为由)、美国(对禽肉、水产品、蜂蜜实施较为严格的进口限制措施)、日本(蔬菜、蜂蜜农药残留,贝类产品含有贝类霉素为由)。
从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经济损失来看,2002年初开始,欧盟对我国出口茶叶实行新的农残检测标准,农残检测种类由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而日本对从我国进口的茶叶则采用“水溶法”农残检测,检测项目更达77项之多。占我国茶叶出口量一半左右的浙江省因“绿色壁垒”的缘故逐步失去欧盟和日本市场。2002年日本不断对蔬菜等中国农产品加强检验检疫,造成了中国农产品对日本出口的大幅下降。根据中国海关的统计数字显示,2002年前7个月,中国对日本出口的活鳗同比下降了23%,冻鸡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冷藏的蔬菜分别下降了21%至29%,而鸭肉2001年出口了4668吨,2002年该数字为零。最典型的是,2002年初退回天津海关的蜂蜜,理由是欧盟检出中国的蜂蜜达不到“10万吨中不能有1克氯霉素”的要求,随后,日本、加拿大、国等也加强了对来自中国大陆的蜂蜜检验。在1997年至2002年的5年间,我国出口商品因遭遇“绿色壁垒”而受阻的商品值达400亿美元,与其他工业产品相比,农产品大多是食品,国际市场的环保要求就更严格,但从现状看,农产品恰恰是我国目前环保最薄弱的商品。如今许多业产品都无法完全做到把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都置于“绿色”监控之下,让环保意识更为淡薄的农村做到无疑难上加难。
从总体而言,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远大于正面效应。这些方面造成发达国家尤其是美、日、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农产品的禁止进口、退货和索赔的案例非常之多。具体说来这些国家和地区环保法规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2.1 严格的卫生检疫制度
欧盟已决定从1996年8月1日起禁止我国冻鸡进入欧盟市场。1998年9月,欧盟兽医专家考察团来华考察后,在对我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和有关加工厂考察的报告中认为,我国的防疫检疫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不符合欧盟要求,可能继续禁止我国向欧盟出口禽肉。欧盟分别于1996年和1997年宣布,因中国的贝类产品达不到其卫生检疫标准而禁止进口。
从2001年开始,欧盟对我国出口茶叶开始执行更为严格的农残检测标准,农残检测种类山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检测项目增加到134个,而且个别农药残留量指标比2000年以前提高了200倍,当即将37%的中国茶叶挤出欧洲市场。使得茶叶出口在欧盟严重受阻并正逐步失去欧盟这个传统市场。仅2002年头三个季度,我国对欧盟出口量和出口额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9.16%和34.35%,分别为10175吨和1829万美元[①]。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等儿个茶叶出口人省,茶叶出口分别都遭遇了大幅下降。日本1999年1月16日出台的最新的《家畜传染病预防实施细则》中规定中国等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要经过指定设备加热消毒处理的才可进口,这无疑会增加我国猪牛羊肉的出口成本。日本的《植物检疫法实施规则》使我国的大部分蔬菜和瓜果类产品遭到禁止。
2002年9月7日,日本开始实施新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根据该法案的有关规定,如果发现有残留农药超标问题,可以预先禁l巨该食品的进口,这意味着中国对日出口蔬菜在屡屡受阻之后,面临着一个更为严格的贸易壁垒。2002年以来,日本不断对蔬菜等中国农产品加强检验检疫,造成了中国农产品对日本出口的大幅下降。根据中国海关的统计数字显示,2002年前7个月,中国对日本出口的活鳗同比下降了23%,冻鸡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分别下降了20%和29%,而鸭肉2001年出口了4668吨,2002年该数字为零[②]。
以上这些我国农产品出口受挫的例子,都体现出了“绿色卫生检疫制度”这一绿色壁垒的强大贸易保护作用。
3.2.2 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往往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有些不仅有加工工艺、加工设备方面的规定,而且还有加工周围环境条件方面的规定。如美国从1997年12月18日起,要求在食品加工中引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Hazard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③]以加强对食品出口商的监督。这一规定实质上是对生产过程和方法的要求,而不是直接对最终产品,不尽合理,会在一段时期内对我国的食品出口带来一定的困难。再如,德国在进口肉类食品时,不仅要求检验其中的药物残留,还要求检验出口厂家的环境卫生条件,并制定了相当严格的标准,使我国农产品加工食品向德国的出口受阻。
3.2.3农药及有毒物质残留量
现行的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环保法规都对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标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分门别类制定了不同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的各种农药最高残留量,而我国的农业因为生态环境恶化,病虫害频繁,农药的使用十分普遍。而且我国农村使用的许多农药毒性较大、不易分解,在农产品中的残留严重,并且部分农药品种在发达国家己被禁止使用,所以造成我国许多出口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包括一些传统出口产品如茶叶等的农残过高,造成的禁止进口和退货、索赔等的案例己发生过多起,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例如,日本对进口大米的检测项目从42项增加到102项,对克球粉残留超过0.01ppm的冻鸡拒绝进口,使我国一些商品因未达到要求而遭退货。再如,2002年上半年日本客商对新疆出口的番茄制品提出了116项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要求,并要求新疆各出口番茄制品生产厂提供番茄制品生产厂提供番茄原料3年内农药使用情况和周围种植其他农作物的农药作用情况调查表。
3.2.4 对动植物病虫害的规定
有的国家不仅规定对患有病虫害的农产品禁止进口,己进口的应就地销毁,而且还规定禁止从发生病虫害的国家或地区进口有关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而不论该国或该地区进口的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是否己患上病虫害。我国因为地域广阔、气候多样,加上农业病虫害治理方面较为落后,所以频频碰壁国外环保法规中的有关条款,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例如,日本根据《植物检疫法实施规则》,禁止进口我国大部分水果,包括柑橘、批把、桃子、木瓜、龙眼、梨、葡萄、苹果、西瓜等。部分生鲜蔬菜如黄瓜、西红柿也遭禁止。根据1999年1月16日出台的最新的《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实施细则》,禁止进口我国的牛、羊、猪等偶蹄类动物的冷冻肉。
3.2.5 绿色环境标志和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和绿色包装制度等使我国商品出口难度和成本增加,导致我国外贸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下降。据估计,发达国家广泛使用绿色标志至少影响我国40亿美元的出口[④]。根据绿色包装制度要求,包装必须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使用后利于回收再利用或易于自然分解。而我国出口产品在包装技术、包装形式及包装材料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要求及标准存在相当的差距,很多产品在出口时因包装问题而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如1998年9月n日美国农业部长签署了新法令,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垫材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疫机关出具的证书,证明木质包装经过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处理,或者出日商出其无木质包装的证明,违规货物将整批禁止入境。随后,加拿大、英国也迅速对我国木质包装进行限制。这些规定无疑会增加我外贸商品的出口成木,使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进一步降低。
3.2.6 保护动植物物种
发达国家在遵守有关的国际公约的基础,还制定了广泛的保护名单,保护措施更严格、更多样,一些濒危动植物的贸易被完全禁止,而且有时还会影响到一些其他的相关贸易。例如,1995年,美国FDA(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宣布对中国的虾类制品实行“自动扣留”,其原因为我国的渔船上没有装有海龟逃生装置,危害了海龟的生息。这使我国冻龙虾出口额由1995年的1203.9万美元减少到1997年的23.8万美元,冻鳌虾同期由23.8万美元减少到2.4万美元。
总之,国际上绿色壁垒的兴起与发展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冲击还是比较大的,因为毕竟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加工方法、包装贮运、组成成分及性能存在诸多方面的不利于环保的因素。
第4章 我国应对绿色壁垒的对策建议
鉴于绿色壁垒给我国的出口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严重阻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进一步增长,本章提出了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三个层面的应对策略。
4.1 政府的应对策略
4.1.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可持续发展强调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人类对于自然的态度,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必须注重对环境资源的保护。
我们必须建立正确的资源、环境价值观念,切实贯彻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制定的政策方针:“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修改和完善我国有关环境与资源的法律,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4.1.2 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高我国出口产品质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出口贸易虽然发展迅速,但主要是靠低质低价、扩大出口数量取得的。这种“以量取胜、以价取胜”的外贸增长方式,不仅易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进一步加剧国内经济增长与资源短缺的矛盾,还容易使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为降低生产成本、抢占市场而转嫁社会成本,想方设法减少治污成本,从而不利于环境保护。为此,有必要一方面加强我国在质量控制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另一方面,通过加快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提高产品质量中的关键作用,开拓一条“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以质取胜的道路,最终突破国外的绿色壁垒。
4.1.3加快绿色保障制度建设,强化国民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
从根本上讲,只有绿色产品才有可能超越“绿色壁垒”。为此,我国应加快产品质量标准方面的建设步伐,建立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并加强产品质量方面的监管力度,让出口产品先过国内的“质量关”,保障出口产品的“绿色”。
除了设立一定的质量法规进行规范外,我们还应强化国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只有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上来了,才能抵制那些对环境有害的产品,从而从需求这个源头上让这些产品彻底退出市场,为超越绿色壁垒准备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有必要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工作和绿色消费方面的引导工作。
4.1.4 建立绿色壁垒的预警机制
政府应尽快建立公开的绿色壁垒信息查阅室,加强对国外环保认证标准的研究,收集国外现有的绿色壁垒措施,并对国际上的环保信息、指标体系、检验程序和检测方法等进行动态跟踪,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地方外贸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让企业及时做好防范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突破国外的绿色壁垒。
4.1.5.加强认证机构建设,提高认证工作的权威性
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ISO14000认证机构建设,提高认证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认证主体的服务功能。可由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对国内的各认证机构进行审查,对合格者予以登记,不合格者则取消其经营资格。规范国内的认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有关规定开展认证。此外,还需提高认证工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国内认证机构应多加强与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争取与国外权威机构建立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实现国际互认,为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4.1.6 大力开发和引进绿色产品
以环境和资源保护为核心的绿色产业正推动着绿色产品的开发与绿色市场的形成。据预测,绿色产品在未来的10年内将主导世界主要工业市场。开发绿色产品应重点抓好四个环节:1).进行绿色设计。注重设计易于回收、节能、耐用、无污染或低污染、不影响健康的产品;2).实施绿色生产。按照生态工业模式,实现“清洁生产”,尽量避免使用有害原料,减少生产过程的能源和材料浪费,减少废弃物;3).铸造绿色品牌。企业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要取得国际环境标志,创造绿色品牌;4).实行绿色包装。企业要按照进口国的要求,采取使用后利于回收再利用或易于自然分解的绿色包装。
4.1.7 鼓励技术创新,扶持绿色产业
政府与企业应形成共识,采取有力手段,增加科技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开发和生产优质的绿色产品,以冲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扩大在国际市场的贸易空间。另外,国家还应对具有发展潜力的绿色产业加以扶持,从财政、金融、税收和投资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逐步建立我国的绿色激励制度。为此,财政部门应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放;金融部门对绿色产业给予信贷倾斜,促进低耗、少污染产品的出口,并积极引进先进的绿色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税收部门对绿色产品生产企业给予税收方面的支持,降低或减免其税赋;此外,政府还应广开渠道,支持绿色产业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引导社会闲散资金流向绿色产业。
4.1.8 制订多元化战略,积极开发新市场
出口地过度集中在绿色壁垒森严的发达国家,严重阻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绿色壁垒中那些复杂、苛刻的标准,对于我国的大部分出口企业来说,即使在技术、设备升级方面有充足的资金保证,也非短期内可以达到的。为此,我们应采取市场多元化战略,多管齐下,一方面苦练内功,发展绿色产业,提高出口产品的环保水平,从而巩固向发达国家的出口,更为重要的是另一方面:大力拓展发展中国家的新市场,推进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关系。这是实施市场多元化的重点。我国向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占其进口总额的比重不到1%,进口更少,许多市场有待开拓。如果我们对这些国家出口占其进口的比重提高一至二个百分点,加在一起就是百十亿美元,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我国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有几个有利条件:第一,不少发展中国家有比较丰富的自然资源,与我国在经济上有一定的互补性第二,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说,我国在居民消费水平和对商品的各种需求上与其它发展中国家比较接近,扩大出口的潜力是很大的;第三,长期以来,我国同许多发展中国家有着良好的政治关系,进一步发展同这些国家的经贸关系是有条件的。为此,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积极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
4.1.9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无论是技术标准还是环境标准,其实质都是一种游戏规则。在全球经济的舞台上,谁掌握了国际标准的制定权,谁的技术就成为国际标准,谁就掌握了国际市场的主动权。因此,一直以来,发达国家都在争先恐后地加大力度进行标准化战略研究,试图在国际标准竞争中牢牢掌握主动。受资金和人才资源的限制,过去我国极少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参与率只有8‰。为此,我们应打破一直以来游离于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之外、被动接受国际标准的状态,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争取国际市场主动权,为我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另外,通过直接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还可以及时了解国际上相关产业发展的最新动向,有利于将我国标准纳入国际标准。
4.2我国行业协会应对绿色壁垒的策略建议
在对外经贸活动中,行业协会有着政府和单个企业所无法代替的优势。众所周知,WTO只对各成员国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法规进行审议,也就是说,WTO约束的是政府行为,而对行业协会之类的非政府组织的行为无权干涉。在WTO体制中,很多国内产业保护和扶持方面的职能若继续由政府来执行,势必被视为违反非歧视原则而受到他国的报复或WTO组织的制裁,改由行业协会来执行便不存在这种问题。另外,无论企业多大,单个企业总难免势单力薄,在信息收集、专业人才及应对国外贸易壁垒方面总处于不利地位。而行业协会则不存在这些问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我国行业协会的建设,并从如下几个方面充分发挥国内行业协会在跨越国外绿色壁垒方面的积极作用:
4.2.1 制定行业标准和法规,提高整个行业的标准化水平
目前我国的标准化水平不高,且参差不齐,很多企业采用的标准达不到国际水平,其直接结果是产品质量普遍不高,易遭受国外绿色壁垒的限制。为此,各行业协会应尽可能地统一行业标准,根据各行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将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以普遍提高我国产业的标准化水平,最终达到提升产品质量、超越绿色壁垒之目标。此外,在鼓励国内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的同时,对于我国具有传统优势、技术领先的行业,行业协会还应组织制定我国的技术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进行推广,争取使之成为新的国际标准。
4.2.2 为企业及时提供国外绿色标准和法规方面的动态信息
要超越绿色壁垒,企业必须及时掌握国外有关标准和法规方面的动态信息。目前我国的跨国公司不多,要完成这种信息收集工作不是件容易的事。为此,各行业协会应充分利用自己社会联系广、信息渠道多样的优势,密切联系各种驻外商务机构,及时跟踪和了解各主要贸易伙伴绿色标准和法规方面的最新发展情况,并通过信息咨询中心、行业报告、刊物等形式将信息传递给各企业。在此基础上,各行业协会还应不断修订和更新自己的行业标准,使之与国际水平保持一致。38
4.2.3 组织和指导企业积极应对绿色壁垒摩擦和纠纷
加入WTO后,我国的出口产品因享有更多的优惠条件,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比以前更强的竞争力。随着我国出口数量的增加,遭遇的绿色壁垒也越来越多。面对森严壁垒,单个企业的对抗力度远远不够,企业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由于政府不可能一一介入这种争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行业协会的作用至关重要。行业协会应组织人员搜集整理各类企业应对绿色壁垒的成功和失败个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通过网络与国内企业共享,让他们事先对绿色壁垒应对方法和注意事项有所了解,防患于未然。另外,当有国内企业遭遇国外绿色壁垒争端时,行业协会应组织力量积极应对,在本行业采取一致行动,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规则和WTO争端解决机制,抗议不合理的绿色壁垒措施,做企业的坚强后盾。
4.2.4 建立行业协会预警机制
各行业协会应充分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密切关注国际绿色标准和法规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分析和正确预测其对我国企业和出口产品的影响,指导本行业企业按最新标准组织生产,从而建立一套有效的绿色壁垒行业协会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国外的绿色壁垒。另外,行业协会还要密切留意外国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有关情况,当国外产品大量涌进我国市场、冲击我国相关产业时,协会就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相关政府部门,以便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
4.3 企业的应对策略和措施
4.3.1 加强环保意识
WTO已明确将可持续发展确定为其宗旨和基本原则之一。作为WTO正式的一员,我们必须遵守这一规则。在今后的国际领域,任何与此规则背道而驰的行为注定是要失败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者环保观念的增强,任何污染环境、危及人类健康的产品和服务都是没有市场的。为此,我们的企业首先应牢牢树立起环保观念,勿冒天下之大不韪,才有可能在国际贸易中获益。
4.3.2 推行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在产品的设计、选材、生产、包装和运输等各个环节都考虑对环境的污染问题。与过去的“先发展,后治理”的经济发展方式相比,清洁生产强调从源头开始预防污染,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对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有着更为积极的作用。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既可保证产品的“绿色”,又能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可喜的是,国内有些企业已开始重视清洁生产的问题。如创维公司为跨越欧盟的“绿色壁垒”:WEEE和ROHS两环保指令,于2005年7月23日在深圳召集500多家国内供应商签订“绿色供应链协定”,其目的是要争取供应商的精诚合作和支持,在整供应链上逐步推行零铅工程,使其产品逐步走向“绿色制造”,以达到欧洲环保指令的要求。零铅工程符合消费者越来越强烈的环保和健康观念,对于创维彩电未来出口欧洲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创维公司现在销售的彩电开始使用这项技术,而且在别的材料替代技术方面也取得了成果。此外,创维公司的内销产品也将逐步采用新的环保标准,研制和生产“健康电视”,为国内的消费者和环境提供绿色保护。为此,在这次的会议上,创维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创维合格供应商资格准入条件协定、绿色供应链部品质量保证协定、供应链关键件和安全件季度沟通会协定、技术创新与交流协定等一系列协定,确保各供应商提供的部件过“环保”关,为创维电视跨越欧盟绿色壁垒打下坚实的基础。创维公司在不断提升自身的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同时,积极谋求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绿色伙伴关系,不失为一种跨越欧盟绿色壁垒的好方法。
4.3.3 熟悉国际规则和目标市场国的环保标准
中国产品遭绿色贸易壁垒,这同中国企业不熟悉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和国外的环保规则是分不开的。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有很多企业对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尤其是WTO规则还不是很了解,碰到国外的绿色壁垒时只能吃哑巴亏。在这方面,我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经历可供借鉴。刚开始时,我国企业由于不懂规则,在遭遇国外反倾销时没有应诉,将辛苦打下的江山拱手让出,而尝到甜头的对方并不就此善罢干休,而是变本加厉地挥舞他们的“反倾销”大棒,从一个行业到另一个行业,不断地侵蚀我们的国外市场。后来,我国企业慢慢熟悉了其中的游戏规则,并开始积极应对,既有效维护了我们的正当利益,又让对方在反倾销的问题上有所收敛。为此,我国企业有必要加强国际市场游戏规则学习,另外还需研究各国的环境保护规则,做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4.3.4 积极进行绿色认证
1995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始实施《国际环境检查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欧盟也启动了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对于没有达标的产品,一律不予市场准入。ISO14000标准体系可帮助企业在产品设计、原料准备、生产、包装、运输、消费及至废弃物处理等各环节中控制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目前最具权威性、影响最大的环保标准,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承认和接受,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所必需的“通行证”。因此,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而言,打破绿色壁垒最直接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是积极申请ISO14000及各国的环境标志认证,获取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4.3.5 积极发展绿色包装
近年来,发达国家不断推出各种环保法律和指令,对进口产品包装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为此,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积极发展绿色包装,以突破国外在包装方面的绿色贸易壁垒:
第一,强化出口产品的绿色包装意识
在“绿色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出口企业应有绿色营销的观念,对绿色包装在国际市场上的作用应有充分的认识:绿色包装不仅可降低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从而降低生产成本,而且可以提高企业形象,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从而最终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第二,积极开发绿色包装材料
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均以法规形式对进口商品的包装材料进行限制或进行强制性监督和管理,如:美国海关禁止进口商品使用稻草作包装材料,否则将被强行烧毁,新西兰规定进口商品不得用稻草、干草、麦草作包装材料,德国禁止以木板箱作为进口商品的包装,等等。为此,我们在出口商品的包装选材方面应特别加以注意:一是避免使用含有毒性的材料。包装容器或标签上所使用的颜料、染料、油漆等应采用不含重金属的原料,接合材料所用粘剂,应不含任何有毒成份,且易于分解;二是尽可能使用循环再生材料,包括再生纸,以废纸回收后制成的再生纸箱、模制纸浆、峰浆纸板和纸管等;三是积极开发植物包装材料。植物基本上可以延续不息地重产繁殖,而且大量使用植物一般不会对环境、生态平衡和资源的维护造成危害,受到国际包装市场青睐;四是尽可能选用单一包装材料,这样不必使用特殊工具即可将材料解体,避免使用粘合方法而导致回收、分离的困难。
结 论
综上所述,随着全球关税水平的大幅降低和传统非关税壁垒日渐受到WTO规则的约束,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使用更具隐蔽性的绿色壁垒作为保护本国产品免受外国产品冲击的手段,他们利用自身在环保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环境标准方面的市场准入门槛,以阻挡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为此,我国应高度重视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和企业经济效益所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并跨越绿色壁垒。我们应认识到,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技术水平方面的差距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消除,绿色壁垒作为一种新的贸易保护形式,在国际贸易领域必将长期存在,因此,我们不能操之过急,而应分行业、分步骤地从政府制定和完善我国的绿色标准和法规开始,逐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开发和引进绿色产品,提高我国产业和出口产品的绿色水平,以质取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功能,建立行业协会预警机制,统一行业标准并尽可能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各行业的标准化水平;同时,我国企业则应加强自身的环保意识,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包装,熟悉各国环保标准,并积极申请各种绿色认证。只有通过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协同努力,才能最终打破绿色壁垒,为我国出口贸易的进一步增长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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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首先,感谢指导老师尹显萍教授,在百忙中对我论文进行的精心指导及修改,她深厚的学术功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宽厚的人格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使我终身受益。
其次,感谢学校图书馆以及学院资料室的相关老师,在我搜集论文资料的过程中提供了相当大的帮助和支持,搜集到许多有用的文献资料。
再次,感谢负责双学位班事务的齐绍洲老师、班长田威同学以及国贸双学位班的其他同学,在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向我提供了信息的便利。
最后,感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两年年来对我的教育与帮助,老师们渊博的学识、无私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深深地感染着我,激励着我不断前进。在以后的道路中,我将时刻谨记各位的教导,勇攀高峰!
[①] www.yahoo.com.cn转载自中新社,2002年12月27日
[②] 中国青年报,2002年9月23日
[③]IACCP是指以预防为主的食品生产的安全与质量控制的方法管理体系。其基本原则是:l、评估形响产品质量与安全卫生的风险,分析其潜在危害(HA);2、鉴别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点并按己分析出的危害确定关键控制点(CCP);3、确定与各关键控制点相适应的临界值;4、确立各关键控制点的监控程序和频度以确保符合临界值;5、确定经监控认为关键控制点失控时,应采取的纠偏措施;6、确定验证HACCP休系的正常有效的运行程序;7、建立全部的程序文件和与_L述原则及其应用相适应的准确有效的记录。
[④]姜曙光.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及其对策研究[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