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代官员降职与削职的若干称呼
党明放
降:即降职或降爵。如《北史·景穆十二王传上》:“日夜纵酒,后例降为公。”《宋史·刘越传》:“迁左司谏,坐言宫禁事不实,降尚书祠部员外郎。”
贬:即贬低职务。如韩愈《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旧唐书·刘禹锡传》:“贬连州刺史。”
谪:只既贬职又遭流放。如元稹《闻乐天授江州司马》:“残灯光焰影幢幢,此夕闻均谪九江。”范仲淹《登岳阳楼》:“滕子京谪守巴陵郡。”百姓流放亦称“谪”,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谪实之初县。”
削:即削去。如《明史·魏忠贤传》:“许显纯具爰,词连赵南星、杨涟等二十余人,削籍、遣戌有差。”
黜:即削职。但用于官职者不多,多用于取消王位或继承人的地位。如《国语·晋语一》:“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论语·微子》:“柳下惠为士师,三黜。”
褫:即褫夺。如《清史·赛尚阿传》:“褫职逮京治罪。”在古代科举中,已取得功名者若治罪,必先革除其功名,亦称之为褫,如《聊斋志异·红玉》:“生既褫革,屡受梏惨。”
另外,在官吏退休制度中,有项“勒令致仕”,其实也是一种处分,即削职为民,如《明史·徐阶传》:“帝勒嵩致仕。”
201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