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饮食必有“讼”,有“讼”必有“师”
“讼师”这个群体、这类人、这个职业,是我国历史上古老的职业职业。不过,从历朝历代的正史上,却很难找到这个职业、这个群体之中出类拔萃,或者杰出的优秀人物的记载,于是,人们对我国古代讼师的认识,几乎无不来源于历代相传的民间传说、逸闻趣事、野史笔记等,因此,无数的人们,都把调词架讼、舞刀弄墨、颠倒是非、巧舌如簧等贬义词语修饰在讼师的身上,同时,又把匡扶正义、救民水火、扶危济困、扶弱抑强等褒义的词语修饰在讼师们的身上,由此可见,在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里,讼师这个群体,在人们的心目里,是个亦正亦邪的职业,是个黑白兼具的行业,正可谓唇枪舌剑,信口雌黄,说是道非,颠三倒四之三教九流之属也。
因为这个职业具有的“嘴是两扇皮,咋说咋有理”的特点,因为被认为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讼师,春秋战国时期私造《竹刑》的郑国大夫邓析的影响,于是人们便把讼师职业当做了一个“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可以“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的职业,而且,这个职业特点,有足以造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结果,可以造成“一支笔,一条舌,能抵三千毛瑟枪”的神奇效果,杀人无形,救人无影,因此,不由得不让人们对这个讼师群体产生敬畏。因此,人们把这个职业视为“刀笔吏”。
不过,以笔为刀,以舌为剑,已有正邪之分,善恶之别,正如清朝赵秋帆在《刀笔菁华》中说:
“刀笔二字,非恶名也。以直为直,大足以救人,以曲为直,始足以杀人。是在人心术耳。苟心术不正,而济之以才,流为刀笔之吏,淆是非,混黑白,致法庭无真是非,而吏治遂不可收拾。当逊清之季,工于刀笔者,在在有人。然其中不乏一二杰出之士,守正不阿,洁身白好,以三寸毛锥之子,鸣不平于人间,故未可一笔抹杀也。”
在下杠子爷现在“殚精竭虑”撰写、向各位朋友奉献、请各位朋友展颜一笑的《我本英雄》(讼师长篇小说),说的就是我国讼师群体之中那些“其中不乏一二杰出之士,守正不阿,洁身白好,以三寸毛锥之子,鸣不平于人间,故未可一笔抹杀”,以“刀笔吏”名目混迹江湖、除暴安良、匡扶正义的仁人志士、英雄豪杰!不过,在叙述这些个英雄豪杰可歌可泣的以诉讼求正义、以口舌斩邪恶的传奇故事之前,容杠子爷继续白话、八卦一下讼师这个群体的由来、渊源。
其实,许多人可能不知道,讼师这个职业应该是人类历史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职业之一,杠子爷的观点可以我国最古老的儒家典籍《周易》为证。
《周易》是我国古代儒家的“六经”《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乐经》之首,并被玄学、道教奉为“三玄”《老子》、《庄子》、《周易》之一,属于我们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经典的八八六十四卦至今还没有被世人识透其中玄机,但是,其中的一些经文,却还是把我国古代的先人智慧、古代文化传给了我们后人,其中,包含我国讼师的一些渊源、来历。
在《周易》“十翼”之“六”《序卦》中,说这样排列《周易》六十四卦的次序的: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
望文生义,顾名思义,“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因此,按照《礼记·礼运》所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论断,人类社会自从有人类、有男女之后,就有了“讼”事,不过,这个“讼”事,应该与当今之诉讼不同对此,清人崔述的解释是:“自有生民以来莫不有讼也。讼也者,事势所必趋也,人情之所断不能免也。故《传》曰‘饮食必有讼’……”,而,商鞅在《开塞篇》这样说道:“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另外,对于“讼”的起源,韩非子也有着这样的说法:“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是以人民众而财货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
《说文解字》的解释“讼,争也。”可见,“饮食必有讼”的“讼”,起源在于争夺,就是争讼、争斗的意思,以上各位先贤、明哲的独特见识、别样见解,多角度阐释了《讼》的来源、涵义。
以上,杠子爷“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已经不少,不过,杠子爷认为,这些“圣贤之道”、“子曰诗云”,在本质上来说,与稗官野史、渔樵闲话其实并无二致,因此,杠子爷在讲述几个流传至今的我国古代讼师玩弄辞藻、颠倒是非,抑或扶弱抑强、匡扶正义的或者写状子、或者打官司的故事,以表明杠子爷的《我本英雄》乃是一篇让人消闲、给人怀古、催人念今的长篇小说。
杠子爷讲述的两则古代讼师故事,一则就是《吕氏春秋·离谓》中记载我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古代讼师的鼻祖邓析的一则为双方“当事人”出谋划策、左右逢源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
“洧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故事的意思就是说:
有一年,洧河发大水,郑国有一个富人被大水冲走,淹死了。有人在河中打捞起了富人的尸体,富人的家人知道这个消息后,就去找打捞人赎买尸体,但是,想不到打捞人开出的赎金价码很高。于是,富人的家属就来找邓析,请他出主意,怎样把钱花的少一点赎回尸体。邓析盘算了一下这个事情,不慌不忙的对富人的家属说:
“你安心回家去吧,打捞尸体的人只能将尸体卖给你的,别人由谁去赎买你丈夫的尸体呢?”
这样,富人的家属一听,觉得有道理,于是便不着急赎买尸体了,便回家了。
富人的家属不着急赎买尸体,打捞人却着急了,时间一长,尸体腐烂,自己还得搭上钱去埋掉尸体,多不划算呀?于是,打捞人也去请邓析出主意。这时,邓析也是不慌不忙的对打捞人说:
“你放心,富人的老婆除了向你赎买尸体,她还能够到别处赎买尸体吗?”
这样,打捞人一听,确实有道理,也是心满意足的回家了,等待着富人的老婆去赎买丈夫的尸体。
其实,尽管当时郑国的宰相子产抨击邓析“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不过,我们从这个记载于战国末年(公元前239年前后)秦国丞相吕不韦主编的传世巨著《吕氏春秋》的故事来看,邓析对买卖尸体的双方“当事人”所分别出的主意,无疑包含着诡辩的逻辑,但是,在这件事情中,邓析只是一个中立者,因此,他没有义务和责任一定要站在某一方的立场上为特定的一方说话,所以,就事说事,邓析没有理由偏袒任何一方。因此,双方“当事人”在向邓析咨询解决“纠纷”的方案时,邓析只能为各自一方谋划有利于其自身权益的招数。
下面,杠子爷讲述的第二则关于讼师奇谋妙计、画龙点睛之笔的故事,记载于清末民初徐珂编纂的《清稗类钞》。在这里,杠子爷之所以选择这则故事,主要在于说明,在我们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尽管历代朝廷、官府不遗余力的打压讼师,但是,并不妨碍许多官府官吏借助讼师的智慧帮助自己解脱困境、化险为夷。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知县某需次浙江,受知于巡抚而积忤于将军,将军思以中伤之,则非其属,屡讽于巡抚,辄左袒。某年元旦,行朝贺礼归,将军即具章劾知县朝贺失仪,当大不敬,以为巡抚且负失察之咎,不敢回护矣。事闻,朝旨果以让巡抚,巡抚愤懑而无可奈何。其从者偶语于酒肆中,为某讼师所闻,即大言曰:“了此,八字足矣。”从者惊询之,则曰:“何易言耶!予我三千金我即传汝。”从者阴以白巡抚,巡抚喜,诺之。讼师曰:“试于奏牍中加‘参列前班,不遑后顾’八字,则巡抚无事矣。”巡抚思之良然,遂入奏牍,而朝旨果又转诘将军。盖巡抚、将军朝贺皆前列,不能顾及末吏,若将军亲见此令失仪,则将军亦自失仪矣,将军遂以此失职,而巡抚与知县皆无事。”
故事的意思就是说:
某人在浙江某地补缺担任知县,当地巡抚对他很器重,但是,却多次得罪了将军,于是,将军就想对他恶语中伤,但是,因为知县不属于军队管束,于是,将军就多次对巡抚说知县的坏话,想让巡抚惩罚知县,但是,巡抚却屡屡袒护着这个知县,为知县说好话。
这一年元旦,知县、巡抚、将军等在朝廷上行使贺礼结束之后,将军立即写就弹劾知县在朝廷上失礼的奏章,应当追究大不敬的罪责,同时,因为巡抚没有查看到知县失礼的错误,应当承担失察之责。将军认为,这个事情,巡抚可不敢袒护知县了。
将军的奏章上报朝廷之后,朝廷果然责怪巡抚,为此,巡抚非常生气但是也无可奈何。有一天,巡抚的随从在一家酒店喝酒,偶然谈起这件事,让某个讼师听到了,这个讼师就对巡抚的随从说大话:“这件事儿,想了结非常简单。只需要八个字就可以了。”巡抚的随从很惊异,就向讼师询问八个字是什么意思。这时,这个讼师就卖关子,说道:“哪能这么容易就说呢?给我三千两银子我就告诉你。”于是,巡抚的随从就回去偷偷地告诉了巡抚,巡抚很高兴,于是答应给与这个讼师三千两银子。这样,讼师便让巡抚在上报朝廷的奏章之中加上“参列前班,不遑后顾”这八个字就可以摆脱非难了。巡抚听到这八个字后,考虑了很长时间,认为讼师说的很有道理,就把这八个字写在奏章里了。果然,朝廷看到巡抚的辩解奏章之后,便又下旨转而责怪将军。
原来,在朝廷上朝贺行礼的时候,巡抚、将军都站在前面,巡抚无法看到后面的知县是否失礼,非常正常,但是,作为将军站在前面,却能够看到站在后面的知县在朝廷上失礼,那么,将军自己肯定也是失礼了。于是,将军最后就是因为向朝廷弹劾知县这件事,竟然证实自己在如此重要的朝贺时违背礼仪,结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以至于最终被朝廷撤职,但是,巡抚和知县却都安然无恙、
杠子爷认为,这个讼师的故事,一则说明讼师是个智慧的职业,二则说明讼师的智慧可以让人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具有广泛的社会价值,三则说明讼师的出谋划策具有经济价值,可以换成银子,四则说明不管吏民,在遇到困惑、迷惑、疑惑的非常阶段,都需要讼师的点拨……,可见,尽管我国的历朝历代都在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稳定愚民政策,因而打压讼师这个职业,但是,生活在现实之中的人们,无不需要讼师的存在。
《三国演义》说得好,“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杠子爷认为,历史的长河不仅淘尽了英雄,而且,也淘尽了历朝历代或者默默无闻,或者名骚一时,或者名不见经传却流传于民间,或者名垂青史而为后人褒贬的讼师,不一而足,正可谓“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记得司马迁在《史记》中还为一些豪杰壮士撰写了《游侠列传》以传其美名豪举,杠子爷尽管与史家无关,纯粹属于草根百姓,但是,为了“……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拨乱世反之正……。”【见司马迁《太史公自序》】,为了记载、传扬我国历史上“夹着尾巴生存”却为国、为民推动着社会法治进步、维护民生生活的讼师的或正或邪的职业生活,杠子爷特披沙拣金,“历考前史,征诸直词”,从历代“守正不阿,洁身白好,以三寸毛锥之子,鸣不平于人间”的杰出之士中,搜集出明朝嘉靖年间,山东青州府地带的民间讼师杨过为弱民匡扶正义,为书生救赎爱情,为黎民惩治贪官,为国家铲除倭寇等等的打官司的传奇故事,为我国古代的讼师传扬一曲英雄颂歌,以供杠子爷的朋友们怀古以抚今,消闲以度日.
正如《西江月》所谓:
世事有非有是,难分谁弱谁强。任凭口舌争长短,利害何从相让!
滚滚红尘如水,今天昨日一晃!讼师灿烂若星光,照耀人间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