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故事高手、《百花悬念故事》主编吴军晖老师谈悬念故事的意外 百花悬念故事在线阅读

著名故事高手兼《百花悬念故事》主编吴军晖老师谈悬念故事的意外性

悬念故事的意外性

整理如下——

枯木老妖:今天说一下故事的意外性。故事是高于生活的

我们如果把生活当成故事去写,很难写出来好故事。故事必须有意外,让读者想不到的意外

下面还是讲故事,讲一个我的拙作

《战猴》

◆文/枯木老妖

1863年,太平天国干王洪仁囊恢Р慷颖磺灞Ы耍焕г诨罩莞浇囊蛔缴稀5怯捎谡庾降厥葡站,易守难攻,虽然清兵发动过数次进攻,仍无法攻破。

这是一个比较传统的故事写作方式。第一段讲故事的背景

负责这次围剿任务的是清军正五品守备程维顺。正在程维顺为战事发愁的时候,兵营里来了一位其貌不扬的养猴人。养猴人叫吴义。吴义说,他愿助清军一臂之力。

这是一个小悬念,以前讲过的悬念。养猴子的人如何破敌呢?

原来,这吴义驯养了百十只强壮的猴子。可别小瞧了这些猴子,那些猴子被吴义驯养得灵活勇猛,能打善斗。在猴子的前臂上捆绑上锋利的刀片,那些猴子就变成了血腥杀手——“战猴”。

这就是意外——会打仗的猴子!这样读者的兴趣就容易被勾引起来。

如果是来了一个大侠,就老套了。如果皇帝派来的援军,也没有什么悬念了。

当天夜里,那群“战猴”便在吴义的指挥下,攀山越岭,直奔山上而去。

山上的太平军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山里的猴子会成为可怕的杀手。顿时,山上的惨叫声不绝于耳。程维顺趁机带领清兵一拥而上,到了天亮的时候,山上的太平军或死或伤或投降。这一仗,程维顺大获全胜。

这就是意外的结果,猴子成了特种部队!

咸丰皇帝闻听程维顺靠猴子打败了“长毛”惊讶万分,随即召见了程维顺和吴义,并观看了“战猴”的表演。咸丰皇帝看得高兴,一时兴起,随口说出一句圣旨“程维顺、吴义战功显赫,特恩准:兵刃毒药不死,水火凌迟不死。”说白了,就是以后程维顺、吴义如果犯下死罪,不能用兵器砍死,不能让服毒而死,不能用火烧水淹死,还不能用绳子吊死。

这里又为下面的故事做了铺垫——

随后,程维顺被封为正四品都司,吴义更是一步登天,从一个平头老百姓一下子成为从四品二等护卫,官职仅在程维顺之下。

这个程维顺是一个心胸狭小、心狠手辣的人。他见到一个养猴人,一夜之间就成为从四品武官,很生气。同时,程维顺也担心这个吴义哪一天会替代了自己的位置。

这天晚上,程维顺把吴义请到帐篷里喝酒。程维顺告诉吴义,今天晚上要让他看一场好戏。说罢,程维顺命令兵勇在帐篷外点起篝火,架起油锅。一群持刀枪的兵勇排列好队伍站在两旁。

养猴人一夜之间就成为从四品武官这也是意外!

那么程维顺点起篝火,架起油锅又是要干什么?——这是我们以前所讲过的悬念

吴义还以为程维顺是想处死一些太平军俘虏,也没有太在意。不曾想,被兵勇用铁笼子抬出来的却是吴义那些立下赫赫战功的猴子。

这就是意外,是故事里面人物的意外,也是读者的意外!

绝不能让故事一帆风顺,那就太平了。没人喜欢看平淡的故事

吴义一看不妙,正要起身,就被卫兵拿下,按倒在地上。

那些猴子或是被直接扔进油锅,或是被架在大火上烧烤,或是被乱箭穿心,惨叫声不断,死相更是惨不忍睹。

程维顺宣布,现查明吴义乃“长毛”的奸细。

听到程维顺的话,吴义顿时气得胸口发闷。再看看帐篷外那些跟随自己多年,立下战功却惨死的猴子,他忍不住一口鲜血从嘴里喷出来。随后,吴义被以奸细罪,打入大牢,一个月以后不明不白的死在大牢里。

功臣成了奸细,猴子们也都死了。下面的故事还怎么讲?

都是意料之外的

让读者想看下去,就必须制造悬念和意外

程维顺向咸丰皇帝上奏章说,奸细吴义灭“长毛”是假,用苦肉计打入清军内部,想趁机搞破坏是真。咸丰不明真相,再说吴义已经死了,还指望程维顺带兵打仗,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第一部分就结束了。

怎么报仇呢?吴义已经死,猴子也都死了。

故事就在于要柳暗花明——

转眼十年过去了,6岁的同治皇帝登基。这个时候的程维顺已经是官至正二品总兵。

这天,是程维顺的五十岁寿辰,恰好这一天程维顺迎娶他的第十九房姨太太。总兵府上下张灯结彩,双喜临门。

晚上,送走了道喜的客人,一身酒气的程维顺摇摇晃晃走进新房。

等程维顺揭开新娘的红盖头一看,所有的酒气都被吓跑了。原来,红盖头下面坐着的竟然是一只小猴子。

意外么?——娶回来个猴子

那小猴子见到程维顺也不害怕,从床上一跃而起,朝着程维顺的脸上就扑过去。小猴子在程维顺的脸上左右开弓,打了两个大耳光子,没有等程维顺反应过来就一跃上了窗户,三蹦两跳不见了踪影。

程维顺大呼“来人!”他的贴身卫官寇夏天,闻讯带人冲进房中。见到程维顺脸上的巴掌印,寇夏天还以为是十九姨太不顺从。那曾想,程维顺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老十九,变成猴子跑了。”

寇夏天最终还是从床下面找到了被捆绑的结结实实的十九姨太。那十九姨太说,刚才洞房里来了一个一人来高的大猴子,那个猴子浑身是伤疤,力大无比。十九姨太就是被那猴子捆绑起来,塞进床下面的。

意外不能胡编,要能自圆其说。

程维顺的头上开始大颗大颗的冒冷汗,他万万没有想到,当年被他血洗的“战猴”竟然还有幸存下来的。更让他恐惧的是,那只幸存下来的“战猴”居然混进了总兵府,要为主人和死去的“战猴”们复仇。

程维顺马上下令,总兵府上下严加戒备。尤其要注意树梢上和房顶上,发现黑影,乱箭射杀,先杀后奏。

这里就有了新的意外——当年被他血洗的“战猴”竟然还有幸存下来的。

那么这一只活下来的猴子要干什么?

转眼就到春节,这天程维顺叫来了戏班子,在总兵府里唱戏助兴。

正当戏演到高潮的时候,突然一只穿着戏装的小猴子从后台跑出来。那猴子也怪,一上戏台就翘起屁股拉屎,把下面的人看得哈哈大笑。

程维顺正要发火,小猴子却抓起自己的粪便投向看台。猴子屎不偏不正的糊在程维顺脸上。待寇夏天赶来,命护卫搭弓射箭的时候,小猴子早跳上树梢逃跑了。

新的意外发生了——小猴又出来捣乱。

恼羞成怒的程维顺气火攻心,从此一病不起。城里所有的郎中都找遍了,可是程维顺的病长短就是治不好。

病了,还治不好,这可怎么办?必须有新的情节来解决。如果故事到此结束,情节就太简单了。

可以让程维顺气死拉倒

后来,程维顺请来了京城名医有小华佗之称的庄飞弘。庄飞弘果然是名不虚传,他给程维顺把过脉,问过病因后,微微一笑说:“总兵大人只管放心,大人患的是心病,只要大人肯花银子,我保证大人药到病除。”

身为总兵的程维顺有的是银子,他马上让人带庄飞弘去账房取银子。

七天之后,庄飞弘带着两辆大马车来到总兵府。两个蒙着黑布的大铁笼子被众人从马车上面搬下来,抬进总兵府的院子里。

悬念产生了——黑布蒙着的是什么?

庄飞弘让人把程维顺从房间里面搀扶出来,坐在院子里的太师椅上。大家都不知道庄飞弘这是玩得什么把戏。

庄飞弘让人揭下其中一个大铁笼子上的黑布,顿时程维顺的脸都被气白了。原来,那只大铁笼子里面关着的竟然全部都是猴子。

“你知道,老夫最恨的就是猴子……你竟然拿着老夫给你的银子去买猴子……”程维顺气得说不成话。

“总兵大人先别着急。”庄飞弘不紧不慢的说。

这就是意外——程维顺最恨猴子,偏偏又送来一笼子猴子!庄飞弘想找死吗?

这样报仇也是可以的,只是情节太简单,读者看着不过瘾

庄飞弘又让人揭下另外一个大铁笼子上的黑布。那笼子里面卧着一只黄牛般大小的斑斓猛虎。

新的意外!

庄飞弘想要如何治病?没有见过这样治病的啊?

故事必须让读者琢磨不透——

猴子们看到了大老虎,吓得在笼子里面团缩在一起“吱哇”乱叫。那只大老虎起身大吼一声,再看那个笼子里的猴子,有的竟然吓得屎尿直流。

程维顺看着哈哈大笑,再厉害的猴子见到老虎,也就如同老鼠见到猫。

庄飞弘又凑到程维顺耳旁说了两句话,程维顺点头称好。庄飞弘命人将猴子一只接着一只的扔进老虎笼子里,那些猴子顿时间被大老虎撕咬的七零八碎,血肉横飞。

当天晚上,程维顺就命人将老虎笼子抬到自己睡觉的院子里。而程维顺那天晚上又是吃肉又是喝酒,那病也不治而愈。

程维顺重金犒赏了庄飞弘,让他回京城去了。

故事到此又是一部分

庄飞弘抱着程维顺赏赐给他的金银珠宝,美滋滋的坐在马车里。

一只一人来高的大猴子突然从路边的草丛里窜出来,那只猴子纵身一跳上了马车。仅仅几分钟时间,那只大猴子就掂着庄飞弘的人头,从马车上跳下来。

新的意外——果然有一人高的大猴子!能割下人头的必然是战猴了

程维顺还没有起床,寇夏天就慌慌张张的前来报告。说是,庄飞弘的人头被悬挂在总兵府的院子里,而放在程维顺门前的那只大老虎,也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程维顺大吃一惊,慌忙从床上爬起来。程维顺发现庄飞弘的血脖子上面还带有几根猴毛,而那个老虎更是惨,死后两只眼睛被挖去,只剩下一对血窟窿。程维顺再也不敢小看那只“战猴”。

一连串的意外发生了,读者就更有兴趣看下去。大家都想知道谜底啊

惊慌失措的程维顺从此以后就住进了地下室,吃喝用都要专人往地下室里面送。通往地下室的通道更是布满了机关,三步一岗两步一哨,别说是猴子,就是一只苍蝇都很难飞进去。

这样,战猴还如何复仇?这是为故事制造难度,为读者增添兴趣。

故事必须自圆其说,必须合理,不能胡说

躲在地下室里的程维顺虽说是见不到阳光,但整天有下人好吃好喝地伺候着,有众姨太太们轮流陪伴着,日子过得倒也很滋润快活。

现在怎么办?猴子肯定是下不去了

这一天,程维顺正在地下室里和六姨太调笑着吃饭。六姨太突然指着她面前的盘子尖叫一声。程维顺凑上前一看,也是吃惊不小。原来,六姨太那盛放银露八宝羹的盘子里面竟然吃出来一大撮猴子毛。

又是意外——怎么吃出来猴子毛了!要知道这里连苍蝇都进不来

程维顺大怒,把桌子敲的“咚咚”响,边召唤寇夏天进来。

地下室的门响了,六姨太惊的目瞪口呆。程维顺忙回头一看,顿时也吓傻了。那只一人来高,浑身伤疤的大猴子站在地下室的门前。那猴子的两只前臂上分别绑着两把锋利的刀片,刀片上面沾满了鲜血。

意外——战猴竟然这样出现了!寇夏天人呢?

“战猴”两个跨步窜到程维顺面前,带着血的刀片架在程维顺的脖子上。

程维顺嘴里嘟囔了一句:“战猴,果然厉害。”随后,程维顺脑袋一歪,闭上了眼睛。

那“战猴”并不理会已经吓傻了的六姨太,转身窜出地下室。

战猴报仇了,这样是不是故事讲完了?

如果完了,还有很多谜团没有解开

在一片茂密的丛林里,那只高大的“战猴”领着一只小猴子跪在一个很大的坟墓前。小猴子正是出现在十九姨太的洞房,随后又出现在戏台上投了程维顺满脸猴屎的那只猴子。

这个坟墓里埋着当年悲愤而死的吴义和众多的“战猴”。

引号的作用,大家可去查辞海。

“战猴”慢慢地脱下穿在外面的猴皮,露出一个人的脑袋。那“战猴”竟然是程维顺的贴身卫官寇夏天装扮成的。

“爹。你就安心吧,儿子已经替你和咱家的‘战猴’们报仇了。”寇夏天泪流满面。“儿子没有违抗圣旨,那贼人程维顺是被吓死的。”

这里有了意外——复仇的“战猴”是卫官寇夏天!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能大闹总兵符的原因。

这样够味道么?如果再出意外还能出么?

要出一个让大家都看到却没有想到的意外——会是什么?

原来,寇夏天正是十年前被程维顺害死的吴义的儿子。寇是口的同音字,夏天即下天,口下有天不正是吴字么!

如果结尾就是:原来,寇夏天正是十年前被程维顺害死的吴义的儿子。

显得很单薄。在最后出一个字谜,是不是更有意思。谜面就在故事里面,一般读者是看不出来的。

这就是让大家把悬念和意外贯穿故事。

《百花》对悬念故事也是有要求的:情节一定不能简单,要多情节,多矛盾,多悬念,多意外。

一个字一个馒头啊!连标点符号都是钱。就结尾说了两句

没有讨论,还讲什么故事

现在不讨论故事了

讨论故事里的意外

如果没有意外,会不会让大家很有兴趣的听下去

故事可以玄幻一点,不然就没有东方夜谭了,不然就没有西游记,但是故事不能没有悬念和意外。

如果我讲一个我的故事,你们愿意听么

我早晨起床后刷牙洗脸,然后下楼吃饭,然后去上班,然后下班……

这样的故事你们爱听么?

睁开眼,正好十点半,这是早晨起床的黄金时间,起的太早就会头晕,起的太晚就会头痛。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当然是小便,没有任何时间比这个时间小便再痛快、再淋漓,甚至是再快感的。早晨每次小便结束,我都不忍离去,我会用手指掂着小弟弟站在坐便器旁闭着眼睛回味,那感觉像是刚刚结束一次完美的旅行,像是刚刚经历一次心跳的艳遇。

这是小说,不是故事。

我这两天收到不少小说,几万字的,看的我崩溃了,正本书的给我看

记住,小说是写人,故事是写事。

看小说,读者记住的往往是主人公。

看故事,读者常常记不住主人公,记住的是情节——精彩的情节。

洗脸,刷牙,准备早餐。填完肚子后打开电脑,把七拼八凑来的文章电邮给几个杂志社的编辑。然后,打开QQ给天南海北的狐朋狗友发几条短信、留言。五年的作家生涯,每天早晨的活动已经变得非常程序化。其实,作协并不承认我为作家,因为我不给作协交会费,编辑们也不称我为作家,因为我没有受约束的单位,没有单位的就不是作家,是自由撰稿人。只有那些整天和他胡吹八侃,喝啤酒看美女,讲荤笑话唱流氓歌的朋友们称我为作家,而且越是在正式的场合越是称我为作家,那是给我面子,也是给他们自己面子。

还听我的故事么?

今天就讲这么多

主要是体会一下故事中的意外和悬念

情节不合适可以修改,没有意外和悬念是没有办法修改的

每天我枪毙很多稿子

把悬念和意外在整个故事中展开,还有就是悬念必须新,必须想不到

为什么现在很多刊物都不要抗日和农村,反腐败的稿子?抗日很难再出新,农村也一样,除非出新。如果还是日本人夺宝之类的,抢花姑娘之类的,建议别费劲了。

很多作者不知道温暖故事该怎么写。来一个我经历的温暖。

那一夜我看到了光明

老妖

几年前,我在北京做生意被人骗了,几十万元的血汗钱一天之间化为乌有。

那天晚上,心情沮丧的我坐在北大附近的一家快餐厅里喝酒。当我把多半瓶白酒喝下肚后,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大姐背着个小木箱子走到我面前。大姐问:“先生擦皮鞋么?两块钱。”我用眼睛扫了那位大姐一眼,低下头继续喝酒,不说擦,也不说不擦。我原以为大姐会知趣地走开,没曾想她竟然低下身子给我擦起皮鞋来。

大姐边擦鞋边自言自语地说:“这皮鞋再不擦就擦不出来了。”看着低头擦鞋的大姐,我心里涌出些暖暖的感动。我喷着酒气说:“我破产了,明天也许我连皮鞋都穿不起了。”大姐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大兄弟,如果真的是那样,你今天就不应该坐在这里喝酒。”我问为什么?大姐说:“你这顿饭最少也要几十块钱,有了那几十块钱,你就可以重新再创业。”我忍不住大笑,几十块钱怎么可能创业!大姐认真地说:“你看看我这些干活的家当,全部下来不过几十块钱,我干一天的活就能把全部投资都赚回来。你能说我这不叫投资?不叫创业么?”大姐的话让我感到震撼,谁能说擦皮鞋不是一种创业呢!

我酸酸地一笑问:“你的意思是让我跟着你一起擦皮鞋?”大姐停下手里的活,让我伸出手来给她看。大姐盯着我的手看了一会说:“你这手可不是擦皮鞋的手,你的手将来能赚大钱呢!”我从兜里掏出十块钱递给大姐,我说不用找零钱了。

从餐厅出来,我摇摇晃晃的往回走。刚才给我擦皮鞋的大姐从后面追过来,她把两块烫乎乎的烤白薯塞进我手里。大姐说,喝了酒不能吃烤白薯,她让我路上暖手用。

离开北京前,我去那家快餐厅看望那位大姐。我看到大姐正在餐厅里面擦皮鞋,一个像是她老公的男人在餐厅外面卖烤白薯。男人不时地转过头,看一眼在餐厅里面忙碌的大姐,男人脸上满是幸福的微笑。

那一刻,我想起已经快一年没有见面的父母和妻儿。我想,无论我是成功还是失败,我能够安全的回到家中,就是给亲人的最大安慰。

我用我的稿子讲,就是让大家批评的,我好进步

床上的被子,耸立得如一座孤坟。坟堆的一角,露出一抹刺目的猩红!高海柏走过去,猛地一掀……

下一个,就是你

◆文/超级疯狂

1)见鬼

叶兰芽死后的第七天,罗涓眉竟然又看见了她。

时值傍晚,天气阴沉,空中飘着氤氲的细雨。她站在马路的对面,左手撑着把黑色的伞,右手握着一串鲜艳欲滴的冰糖葫芦,仰起脸,遥遥地看着罗涓眉笑。长发,红衣,白色球鞋,一切都清晰的可疑。

罗涓眉的头一阵轰鸣。揉揉眼睛再看,叶兰芽已经不见了,她曾经出现的地方,只剩下一根墓碑似突兀伫立的电线杆,以及那个头发斑白、身材干瘪的乡下老头--他怀里抱着一个插满了冰糖葫芦的草耙,缩着脖子站在电线杆下,如一只仓皇疲惫的老鸦。

罗涓眉冲动地从座位上跳起来,在老师和同学们诧异的目光里,奔出了教室。一分钟后,她气喘吁吁地出现在那个乡下老头的视线里。

“大爷,刚才你看没看见那个经常和我在一起的女孩?”罗涓眉惊魂甫定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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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老头摇头,瑟瑟地吸着两筒稀薄的鼻涕:“你说的是‘冰糖西施’?没看到啊!”

叶兰芽有个绰号,叫做冰糖西施。她酷爱冰糖葫芦,是这个乡下老头的熟客。下了课,她总是买上一串,一边吃一边回家。

冰糖脆来山楂甜,

山药海棠桔子瓣儿。

冰糖葫芦咬一口,

妈妈宝宝笑开颜。

咚锵咚锵!齐不龙咚锵!

……

叶兰芽说,她小时候一哭,妈妈就拿冰糖葫芦唱儿歌哄她。说这句话时她的表情很悲伤。因为她的妈妈早已经死了。

罗涓眉想,老天总是喜欢作弄人,他让你得到一样,便夺走你另外一样。

叶兰芽的父亲,据说是个非常有钱的企业家。钱虽然不能代替母爱,但至少可以让她得到更多其他的爱。--更何况,她还那么漂亮。

“你们不是天天都在一起的吗?怎么这几天都没有见到她?”看到罗涓眉怔怔地发着呆,乡下老头好奇地问。

罗涓眉颤抖了一下,回过神来,低声说:“她,她死了……”

“死了?”

“是的,一个星期前她死于意外……可是就在刚才,我又看到了她!”罗涓眉目光呆滞地指了指电线杆子,嘴唇失控地哆嗦着,“我看到她就在站那里,撑着一把黑色的伞,握着一串冰糖葫芦!”

“你是说,你看到了鬼?”乡下老头的脸色倏地变了。怀里的耙子掉下来,冰糖葫芦骨碌碌滚了一地。

那满目的猩红,血一般凄厉。

罗涓眉闭上眼睛,尖叫着蹲下去……

2)噩梦

高海柏在接到罗涓眉的电话之后,不到半个小时,便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她家门口。

“海柏,我见到了叶兰芽!”一进门,罗涓眉便披头散发地扑过来。

高海柏皱眉,长长地叹气:“涓眉,不要再自欺欺人了!兰芽已经死了!”

“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我见到的是她的鬼魂!”罗涓眉胆颤心惊地说,“叶兰芽一定很恨我--如果那天不是我提议去照相,她就不会死了……”

一个星期前,罗涓眉向好友叶兰芽、高海柏提议,晚上一起出去拍照。取景地是一处偏僻荒芜的小巷。青石,红砖,蛇腹般斑驳凉滑的苔藓,以及断垣残壁上用白色油漆涂成的大大的“拆”字,凄艳而诡秘。--他们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挺胸!抬头!下巴翘一点……”高海柏以专业的眼光,娴熟地指导她们将最美的一面展现出来。据说,他是本市某著名地产商的公子,留学国外,学的就是摄影。

那晚,身穿白衣的罗涓眉,被镜头诠释成了屏幕上的凌波仙子。而一身火红的叶兰芽,则被拍成了现代版“倩女幽魂”。

然而就在拍摄即将结束的时候,竟外发生了!--一个黑影猝不及防地从角落里蹿了出来,扑向正在镜头前搔首弄姿的叶兰芽!

目光幽冷,獠牙森寒。那是一条野狗。

“兰芽,快跑!”高海柏和罗涓眉齐声惊叫!

叶兰芽失魂落魄地逃。她穿的是旅游鞋,所以跑得很快,但再快,也比不上四条腿的畜牲。

眼看着,两条利爪搭上了她的双肩,她竭尽全力地纵身一跳,飞了起来!--确切一点说,飞起来的是她的头颅!它就象一只离开枪膛的子弹,在浩瀚的苍穹中崛起,旋转,随后不甘地坠落。

原来,小巷里不知谁家扯了一条钢丝做晾衣绳,黑暗中看不清楚,叶兰芽以极快的速度撞上去,纤细的钢丝深深勒入她的脖颈……

头飞出去,身子还在惯性地奔跑。十几步后,才轰然倒地。整个过程,惨烈得超过了任何一部恐怖电影。

从此罗涓眉恶梦缠身。梦中,那条小巷插满了如血如荼的冰糖葫芦,而叶兰芽则穿着火红的裙子在尖锐的竹签上跳舞,玉颈之上,无头……

跳着跳着,叶兰芽会猛地停下来,向罗涓眉伸出指甲枭利的双手,凄厉地大叫:罗涓眉,把我的头还给我……

罗涓眉总在此时冷汗淋漓地醒来。

3)眼睛

“涓眉,这世上怎么可能有鬼呢?一定是你悲伤和自责过度,因此产生了幻觉。”高海柏喝了一口咖啡,如是安慰。

罗涓眉宁愿只是幻觉。

“海柏,真的我好怕!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看到她惨死的样子……”她垂下头,瘦削的双肩陷在在长发里颤抖,无助地啜泣。

高海柏怜惜地将她抱在怀里,轻吻细细。

罗涓眉长得很象《象雾象雨又象风》里的周迅,单薄的身材,稚气的脸,锁骨高高地翘着,仿佛一对凄艳的蝴蝶标本。这样的女孩,男人见了就想保护。

而叶兰芽则恰恰相反。她饱满,窈窕,浑身都散发着性感的甜香,就象一串让人馋涎欲滴的冰糖葫芦。--冰糖西施确实名副其实。

罗涓眉和叶兰芽是艺术学校的大三女生,两人嫌宿舍太吵,不自由,便一起到外面合租了个房子。

她们同样拥有傲人的外貌和脱俗的气质,自大二起便开始频频被模特公司邀请,出席一些开业剪彩、广告宣传的活动,在拿到不菲报酬的同时,也开阔了不少眼界。因此她们比同龄的女孩更懂得展现自己的优点,争取更多的机会。

跟高海柏的相识,就是在一次大型的车展会上。彼时她们兼职德国Essen的车模。香车美女相得益彰,不知引爆了多少人的眼珠。高海柏也是其中的一个。

展会结束后,她们是坐着高海柏的新款保时捷跑车离去的,之后,高海柏便经常以摄影采风为名,对两位女孩殷勤邀约。

谁都看得出来,高海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很难说她们之间高海柏更喜欢哪一个。常常,刚对着叶兰芽咏完“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俄尔又搂着黄涓眉含情脉脉:“明眸靥边集,浅藏涓眉底。”

放浪不羁的海归派,对古词诗韵倒颇有研究。那么,他是不是还想学圣人,左拥右抱娥皇女英?

如今,叶兰芽死了。这对于一直深爱着高海柏的罗涓眉来说,未偿不是因祸得福;对于难以取舍的高海柏来说,也省却了选择的烦恼。

于是,接下来的一切就顺理成章。

这一夜,高海柏没有离开。用做爱来治疗恐惧,往往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他们在床上忘情的翻滚,嘶叫。浑然不觉窗外有一双幽怨的眼睛正阴怖地盯着他们……

幸好他们没有看到,否则会疯掉……

4)儿歌

冰糖脆来山楂甜,

山药海棠桔子瓣儿。

冰糖葫芦咬一口,

妈妈宝宝笑开颜。

咚锵咚锵!齐不龙咚锵!

……

叶兰芽死后的第十天晚上,罗涓眉听到叶兰芽的房间里有人在唱儿歌。

那声音,时而象个七八岁的孩子,嗓音甘蔗似的又甜又脆;时而又象个奄奄一息的老头,咳喘得如一只破风箱。

一开始,罗涓眉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掐了一把大腿,疼得吡牙裂嘴,才发现这是真的。于是,冷汗唰地一声下来了。

她恐惧地抱紧头。可这诡异的声音还是丝丝缕缕地钻进耳膜。它似乎渗进了每一寸空气分子中,看不着,却无处不在。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它消失了。房间里恢复了一片碜人的死寂。窗帘被湿冷的晚风抽起,又放下,招魂幡似地挥舞,偶尔发出一两声凄厉的尖啸,象极了送葬的哀乐。

罗涓眉哆哆嗦嗦地从被子里爬出来,再次播通了高海柏的电话:“海柏,救命……”

高海柏到来的时候,就见罗涓眉失魂落魄地蜷缩在客厅的角落,手里抓着一把锋利的菜刀,她脸色苍白、嘴唇青紫,样子——简直比鬼还象鬼。

“海柏,它来了,就在这个房间里……我听到它在唱儿歌!”

高海柏踹开叶兰芽卧室的房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副惊心动魄的画面……只见房间的墙壁上,横七竖八地插满了冰糖葫芦!这些冰糖葫芦歪歪斜斜地拼成了六个大字:下一个,就是你!!

床上的被子,耸立得如一座孤坟。坟堆的一角,露出一抹刺目的猩红!高海柏走过去猛地一掀!被子里,蜷着一只面目狰狞的死狗!死狗的头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扭转着,脖子上紧紧地勒着一根细利的钢丝……

罗涓眉惊叫一声,瘫倒在地。地板又粘又滑,腥气扑鼻。是鲜血!这满屋的冰糖葫芦,竟然是用鲜血制成的……

她的耳边,依稀想起一声阴恻恻的冷笑:

罗涓眉,下一个,就是你!

5)布局

“叶兰芽,我知道你恨我!可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她语无伦次地叫。

“不要再骗我了,罗涓眉!”高海柏突然回过头,表情诡异地盯着她,说,“那天,你故意提议去照相,其实你早就在小巷子里做了手脚,你想要害死我,这样,你就能够跟高海柏在一起了,不对吗?”

“海柏,你说什么?”

“我不是高海柏,我是叶兰芽!”高海柏的五官恐怖地扭曲着,向罗涓眉步步逼近……

罗涓眉绝望地闭上眼睛:“叶兰芽,我承认是我害死了你!可是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我比你更爱高海柏,我不能失去他……”

罗涓眉厌倦了拖沓无望的三人行,决定以智取胜。叶兰芽是她的劲敌。除了妖娆的美貌,还有一个不错的家世。若当真比较起来,还是叶兰芽的胜算高些。所以,不得不先下手为强。

她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去驯练那条野狗,让它能够辨别出叶兰芽的体味,从而当叶兰芽出现时,它就会象看到美食一样,贪婪地扑上去……而那条致命的钢丝晾衣绳,也是她提前布好的局。

“我早就怀疑,叶兰芽的死与你有关!果然不出所料!”高海柏咯咯地笑。他扔掉钢丝,从怀里掏出一枝录音笔,“实话告诉你吧,儿歌、血葫芦、野狗、鬼上身,都不过是我自己搞出来的桥段!目的就是要诈出叶兰芽之死的真相!现在,你所有的口供都在我的录音笔里,你就等着下地狱吧!”

“高海柏,原来在你的心目中,还是叶兰芽重要……”

“不,你错了,我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我自己。”高海柏冷哼一声,说,“其实我根本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也从来没有出过国!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八卦小报的记者。你们所看到的车子,是我跟朋友借来泡妞用的!没办法,现在的女孩子都太现实太虚荣了,而你和叶兰芽就是典型的代表!——如果不是因为我借来的跑车,虚拟的身份和经历,你们怎么可能看上我?这个趋炎附势、狗眼看人低的社会,我他妈受够了!……

现在,改变命运的机会终于来了。明天只要我将这条新闻放出去,绝对会成为社会版的头条!而我,也会从此在报界一举成名!我等这一天,太久了!呵呵呵……”

6)索命

“海柏,难道你从来就没有真心爱过我们?”罗涓眉不甘地问。

“真心?我倒想问问你们,你们又有几分真心?”高海柏鄙夷地冷笑,然后转身离去。

罗涓眉愣了愣,猛地从地上弹起来,扑过去!她的手里,抓着一把猩红的冰糖葫芦!尖利的竹签在高海柏惊悚回头时,准确地插入他的喉咙……人倒下,血出来。

“罗涓眉,你好狠!”高海柏痛苦地呻吟。

罗涓眉拿起一只枕头,用力按在他的脸上。直到他不再喘息,瘫软的象一只死狗。之后,她搜走录音笔,将他拖进洗手间。

尸体很重,就象一只硕大的水泥口袋。她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将它处理掉,才能不露痕迹。

碎尸,然后分块扔掉?

她捡起掉在地上的那把锋利的菜刀。——刀刃在炽光灯下划过一道刺目的弧线,颤抖着落在高海柏的脖子上。就在这时,一阵诡异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冰糖脆来山楂甜,

山药海棠桔子瓣儿。

冰糖葫芦咬一口,

妈妈宝宝笑开颜。

咚锵咚锵!齐不龙咚锵!

……

罗涓眉肝胆俱裂地跳起来……洗手间的玻璃门外,隐隐约约地掠过一个红色人影!她下意识地踹开门——客厅里,一个人僵直地站着,红衣,白色球鞋,双臂一字撑开,象十字架上受难的耶稣。再往上看,无头……

接下来的一幕,就跟罗涓眉的恶梦一样真实。——只见它伸出指甲枭利的双手,凄厉地叫:罗涓眉,把我的头还给我……

罗涓眉大喊一声,转身往门外奔去!她的手还没有触到门柄,房门就悄无声息地开了,半空中,悬浮着一张鲜血淋漓的脸!这张脸,罗涓眉再熟悉不过——是叶兰芽!

罗涓眉瞪着惊恐的眼睛,跌倒。客厅里的人影冷笑着走来,它的手里,攥着一根寒芒四射的钢丝!

钢丝在罗涓眉的脖子上绕了一圈,深深地勒下去。罗涓眉在失去知觉之前,听到了自己的喉骨嘎嘎碎裂的声音……

房间里又多了一具尸体。

7)真相

滨城晚报:昨晚,本市华青小区一所住宅内发生血案,死者为一男一女,系恋人关系,疑两人因感情问题而互戮身亡。另外,警方有证据表明,此案亦与十天前某校女生的死亡有关……

高海柏终于如愿以偿地上了社会版的头条。倘若在天有灵,此刻的他是否是笑着的?

“大爷,来几串冰糖葫芦!”放学了,几名馋嘴女生叽叽喳喳地走出来。

卖冰糖葫芦的乡下老头手忙脚乱,回头向旁边的一个女孩喊:“莲芽,还不快过来帮忙!”

“咦,莲芽?这句字好熟……”一个女生说。

“哇,你们看,她长得跟‘冰糖西施’好象!”另外一个女生也惊奇地跳。

“是啊,是啊,难道她们是双胞胎姐妹?”

“不可能啊,我听说叶兰芽的父亲是个相当有钱的企业家,怎么会跟这个卖冰糖葫芦的老头有什么瓜葛?”

……

一行人渐行渐远,背后的两个人意味深长地笑。

她们的猜测是对的。叶兰芽的确跟这个卖冰糖葫芦的女孩是双胞胎姐妹。——她的父亲根本就不是什么企业家!

从农村出来的她,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便对同学们撒谎说自己有个有钱的老爸!为了不被揭穿真相,她拼命地打工,然后用辛苦赚来的血汗钱买漂亮衣服,请同学们吃饭。

没有人怀疑,衣着光鲜、出手阔绰的她,父亲竟会是那个在学校门口卖冰糖葫芦的乡下老头!

结果,虚荣不但让她辜负了父亲忍辱负重的亲情,也让她丢掉性命!

叶瑞生看着红彤彤的冰糖葫芦,久久地叹息。叶莲芽替他拭掉眼角那颗混浊的老泪,轻声说:爸爸,别难过!姐姐的大仇已报,她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得到安息的。

叶瑞生伸出手,将女儿紧紧地抱在怀里。

这双手虽然瘦骨嵝峋,却十分灵巧。它们不但能做出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还能敏捷地操作一条细利的钢丝……

(完)

这样的故事,百花也要的。

我编辑了不少这种写法的故事

【天下传奇】

清宫秘史

◆文/胡西东

但凡月黑风高无星之夜,执事房的值班公公经过孤寂的坤宁宫时,总觉得身后有孩子的哭声传来,他不敢回头去看,因为他知道,在气死风灯笼摇曳朦胧的火光下,那堵血红色的墙壁上,会伸出一只属于孩子的苍白小手……

呵呵,实话说,我比较喜欢这样的格式。因为我喜欢看老周的小说,他也是这类风格。

我看别人的故事也能想出新故事。

一定要敢想!故事么,展开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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