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鹰潭市统计局
2011年6月18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我市7000多名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总数为1124906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9314人相比,10年共增加了75592人,增长7.20%,平均每年增加7559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0%。
二、家庭户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共有家庭户296411户,家庭户人口为1085773人,占总人口的96.52%,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0人增加了0.06人。
三、性别构成
我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90734人,占总人口的52.51%;女性为534172人,占总人口的47.49%。人口性别比为110.59(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略超过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00水平。
四、年龄构成
我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43055人,占总人口的21.60%;15—64岁的人口为798641人,占总人口的71.0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3210人,占总人口的7.4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3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我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20245人,占总人口的99.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661人,占总人口的0.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73932人,增长了7.07%,占总人口比重减少了0.1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60人,增长了55.31%,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12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我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6231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125619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435846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34147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2580人上升为5540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0216人上升为11167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2267人上升为38745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9295人下降为30356人。
我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973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8149人,文盲率由5.65%下降为3.53%,下降了2.12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我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33185人,占总人口的47.4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591721人,占总人口52.6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50个百分点。
八、分县(市、区)常住人口
全市3个县(市、区)常住人口如下表:
地区别 | 人口数(人) | 2000-2010年平均增长率(%) |
贵溪市 | 558451 | 0.21 |
余江县 | 352427 | 0.97 |
月湖区 | 214028 | 1.62 |
备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是两个不同的统计指标,户籍人口是指在公安部门办理了户籍登记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本公报中“平均每年增加7559人”是指常住人口,而我市“中心城区人口增长计划”中的人口统计口径为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