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南京有种巴黎气息《第十一诫》与南京有关的事
来源:2012-1-28金陵晚报A04版 作者于峰摘要:供职于南京理工大学的著名作家黄梵,出生于大西北,成长于荆楚大地,目前长期工作、生活于南京。由于在南京理工大学工作,黄梵显然更为熟悉南京的东郊,在书中,东郊地名被他熟练地运用,搭建成《第十一诫》中故事展开的舞台。供职于南京理工大学的著名作家黄梵,出生于大西北,成长于荆楚大地,目前长期工作、生活于南京。从南京理工大学毕业以后,他便开始了写作,2003年,他出版了长篇小说处女作《第十一诫》,迅速引起强烈反响,在网络上,《第十一诫》被看成是书写年轻知识分子校园青春忏悔录的杰作,在文坛被称为描绘知识分子的当代经典。此书还被网络公推为80后青年应读的“文革”以来的两本小说之一,被译成英语、德语、意大利语、希腊语、韩语等国文字。
《第十一诫》去年出版了其繁体字版,这本书几乎完全就是以南京为背景,南京人,尤其是生活在南京东郊卫岗、孝陵卫的人读这本书,会感动直达心底的亲切感。
南京的气息:古老而神秘
因为上大学的缘故,1979年,黄梵从湖北黄冈来到了陌生的南京。黄梵说,来到南京之后,“我才知道,人们秘密欣赏的,已不是眼见的实物!”在融合这个城市的过程中,他捕捉到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气息。他用诗一样的语言,描绘这种感觉:一种古老的气息像睡意在城市各处弥漫,它好像变成了人们的信念。不管这座城市怎样被改造,林带怎样被砍伐,河道填埋,名桥易位,人们仍相信那气息不死。的确,这气息让人信赖,使各种凡音尽为天籁。这是一种我称之为‘写作的巴黎’的气息,宁静中不乏喧哗,被上海人视为乡村的城市气息。”
这种气息是南京特有的,古老而又奇特,使黄梵迷恋,他说,这灵光乍现的气息,其实时时刻刻萦绕在我们周围:“当你走到长达三十三公里明城墙的某一处,或者城墙外护城河的某一段,你会发现它就在你的四周,这时,你无需借助书中的释义,视线中的一切比你想象的还要丰厚,你像完成一首诗的意象,怀着成功的喜悦!”
林阴大道带来幽古心境
在《第十一诫》中,黄梵将南京称为“石城”,“石城”其实就是南京另一个名字。而其他一些具体的地名,他却没有用化名,孝陵卫、中山陵、音乐台、南理工,读者都可以在《第十一诫》总轻易地找到。
由于在南京理工大学工作,黄梵显然更为熟悉南京的东郊,在书中,东郊地名被他熟练地运用,搭建成《第十一诫》中故事展开的舞台。
提起南京的东郊,人们会想起通往中山陵的大道,和大路两边遮天蔽日的林阴。黄梵毫不掩饰他对南京林阴大道的喜爱:“对许多人来说,南京是一座夏天的城市,虽不太‘南’,却热得让人耗尽体力。只有这时,人们才理解了雄伟的青墙和大道林阴带来的人性,几乎每条大道都被这样的梧桐林带庇护着。”如今虽是冬天,但黄梵的话语却引领着人们去遐想夏日法国梧桐带来的清凉:“长着巨大树冠的梧桐,在昏沉热浪中为人们争来了幽古的心境,它组成了我所说的南京特有的古老气息的一部分!”
南京有最稠密的读书人
从黄梵的简历来看,他的经历颇为有趣。和很多作家不一样的是,他是学理工科出身,毕业于南理工飞行力学专业,后来还当过南理工飞行力学助教,但现在他又跨到了另一个学科,成为文学教研室主任、文科副教授。
黄梵没有明确说明,是不是因为南京,使他从研究飞行力学的理工科学者,变成了一个拿笔码字的作家,但他对南京的喜爱却是确凿洋溢于文字里的。
“南京几乎拥有国内最稠密的读书人,最大和最小、最好和最差的书店,当然还有被称为‘大萝卜’的市民,以及与高贵毫不沾边的方言。上世纪三十年代,它有过在一条街上开八十多家大书店的纪录。而现在,它的纪录是拥有两打以上的像样的艺术家。”于峰
>>>《第十一诫》与南京有关的片断
与中山陵音乐台有关:
他们沿着音乐台拾阶而下,在冷霜似的月光中,他辨出了那些影影绰绰寻欢作乐的恋人们。汤苓失望地一屁股坐在石凳上。姜夏怀着愧疚对她说,非常抱歉,如果她愿意,他们可以做好朋友,做红颜知己。他甚至想过去一把抱住她,让她度过这个难受的时刻。
与南理工有关:
这座大学建在石城山脚下,像个小市镇,唯一的区别是,它有许多树林和羊肠小道。许多夜晚,他走过水杉林、樟树林、橡树林,然后再一片一片林子地折回去。
与孝陵卫有关:
邮局在校门外的镇街上,离单身楼有一里路远。姜夏有一阵子发疯地给同学写信,与那里卖邮票的营业员混熟了。去邮局的水泥路面有些损坏,教授就是在这条水泥路上摔坏了股骨颈。姜夏没有觉察,反穿着一只袜子上了路。过了早晨人车拥塞的上班时间,路上已很冷清。姜夏轻轻地走进邮局,生怕惊动了那里的营业员。他在汇款单的留言栏,发自内心地写了一句祝福的话。
与石城餐馆有关:
这些招徕顾客的噱头,在石城简直成了商人的摇钱树,百试不爽。这爿店刚开不久,玩心跳的是一道河豚煲。他们打完牌,便涌到这家吃饭。河豚煲上来后,大家刚才快活的劲头不见了,屋里出现了莫名的寂静。
与南京某医院有关:
姜夏曾去找过那位帮过他的女医生。去市立医院的路上,他跟着一位漂亮女人进了金聚龙礼品店。他在货架上磨着老茧的手掌,看清那位女人挑的护符。他如法炮制,买了同样一个护符,他十分信任漂亮女人的眼光。他还记得女医生的头发泛着微棕色,不知天生的,还是刻意焗色的,反正护符与头发的色泽格外搭配。
编辑:余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