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陶渊明 亲戚或余悲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在鲁迅先生的《为了忘却的纪念》还是《记念刘和珍君》的文章里读到这首诗,很有感触,却没注意作者是谁。
我不明白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看了注解,仿佛记得是“身体跟青山同老”的意思。我当时便想,跟青山同老绝对不是指把身体埋葬在山上的意思,作者肯定是希望自己死后要在青史留名,跟青山一样不朽。最近几天在思考“生命的意义”,觉得无趣的很,仿佛很迷惘,找不到所谓的意义何在。于是突然又想起了这首诗。
去百度查找了一下,得到如下结果:一、鲁迅先生引用是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主要用“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的意思,我个人理解以为还用了后面的与青山同老,与青山一样不朽的意思。二、该诗是陶潜死前两个月,即元嘉四年(427)秋九月为自己写的《挽歌》。三、诗歌全部内容如下: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崔峣。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有人认为《挽歌》只“表达诗人对死亡的看法,一种看透人生的清醒和淡泊、脱俗的态度。”而鲁迅引用该诗赋予了更高的境界。我是反对的,原诗歌除了表达对死亡的豁达之外,却还有与青山“同阿”的境界。这是诗人对自己一生追求的总结,他自己虽不得志,但却完全相信自己一生的成就已经足以同阿于青山。“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就是证明,它有“不朽”的意思。鲁迅的引用只是借用而已,并无更高的升华,因为原诗的境界已经不可能再高了。
陶潜是出世的,他的潇洒和风度千古第一,李白的《临路歌》:“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馀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竟不如他。陶潜个性比较收敛,希望自己能同阿于青山,却并不直接说出来。而李白则只说自比圣人。陶潜是对自己一生“吾愿已足”的终结,而李白是“壮志未酬”的感慨。
与陶潜相比,我更喜欢李白,更向往他的生活方式。但无可否认,陶潜对生命的意义的人生比李白要高一筹。其实,李白的成就比陶潜要高,他比陶潜更有名垂青史的可能,但他没陶潜那么豁达。陶潜以为人生能得以流芳青史便已足矣,李白的心思却不仅仅在此,他想在活着的时候就一展抱负。他们心思不同,但结局却是相同的,毕竟他们是同一类人,只不过在诗歌的成就方面有高低而已。
人生当如陶李。我们虽不求万古流芳,但亦至少要在人类历史上稍微留下一点痕迹,让后人感谢你曾经为社会的进步做了一点努力,而不妄来到这个世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如果不能同阿于青山,那么来到这个世界未免只是一种浪费,或者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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