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减版本《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记
今天看了桐华的《被时光掩埋的秘密》,2012年再版时更名为《最美的时光》。
一个简单的容易陷入流俗的故事,她写来却点点滴滴都有了可以品味的地方。
不刻意设计一种远离现实、夸张做作的文风,也不刻意设计远离现实、夸张虚假的男主人公(比如一出场就是富二代、年轻总裁等),但是慢慢读下去,像鱼游进了水里。鱼吐出的泡泡融在水中,它们成为一体。
剧情如下:女主人公苏蔓高中时候喜欢上学长宋翊,十一年暗恋,对他做足功课;毕业工作后再次见到他,为了接近他,辞去自己很好的工作,进入宋翊的公司;这个过程中认识了二号男主(注意非男二号)陆励成,陆和阳光灿烂的宋翊不同,性格冷漠疏离,但对女主渐生情愫;女主善良,在公司的一些暗涌争斗中,先后很巧地帮了在公司地位相敌的二人一次,陆励成终于鼓起勇气想向女主表白的时候,女主喝多了,先向他爆出一个秘密:“自己一直爱宋翊。”
一泼冷水浇灭了陆励成好容易鼓出的勇气。
之后单位篮球赛中,女主更是毫不掩饰对宋翊的狂热爱恋;陆励成所在的队被打败,事业情场皆几无能为力之下,在小酒馆默默舔舐自己的伤口。
我看到的结局似乎是开放式的;女主对与自己一直网聊、却不知自己身份的一号男主宋翊开玩笑表白,男主不置可否,但女主梦里梦见了他对自己微笑。
桐华的故事比我这个总结精彩得多。
谈下读完的感受:
我也喜欢二号男主陆励成。名字好听,自己双手拼打直至今日的成功,性格冷漠又微带一点腹黑,但对女主不乏温情,在昌平的一个小屋里喝着酒烤着炉火的时候,想向女主表白时被喝多的女主抢先说出一个秘密——自己爱另一个人,且这个人是处处针对自己的劲敌和对手;篮球赛中更是倍受刺激,受伤后完全沉默。
据说有个版本的番外里,女主还确实最后是嫁给了一号男主。
唉,这就更让人心疼陆励成了。
网上几乎是一边倒地喜欢陆励成。这和小说篇幅的设计是有关系的。而且一个很强的男人的示弱、软弱,往往最易打动女人的心。
宋翊相比之下倒像一个高中生。在女主心里那个他,一直是阳光灿烂潇洒灵活的:出身好,学习好,自己也很出色,不缺女孩子的爱,这样强大又不缺乏爱且对女主没什么特别的男主,女人们就懒得再去多看几眼了。
对比《枕上书》里,虽然东华帝君也很强,但是好歹对女主最后生出情愫,且一直努力挽回——那么高傲冷漠腹黑的女主一直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主这样放下身段委曲求全挽回女主,也难怪女人们都激动了炸锅了。
这三种都不一样。
当然估计男人和女人们综合权衡厉害,结论会是:更愿意选择第三种东华帝君这样的,次选第一种,次次选第二种。
找了几个有点意思的评论:
1.事实上,宋是爱苏曼的。虽然整本书并没体现出来,但在苏曼去纽约出差时,许怜霜也曾说过,宋在路灯下的凄凉令她动情。宋翎爱的其实是苏曼,许秋,就相当于过去。我第一次看小说时,也不明白,甚至愤怒。但是,从头细细品味,还有告别语,倒觉得这是一个好的结局。苏曼爱了宋翎十一年,我们尝试过吗?那种痛心疾首,谁能懂?
我本是支持陆励成的,他为苏曼也付出了很多很多,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可即使他对苏曼再好,不是也代替不了宋翎在她心中的地位吗?桐华也曾在告别语中说过:苏曼代表美好的一面,而陆励成则是代表现实的残酷。两个人,一枚硬币,正反面,青春是一段,结婚生子有是另一段。
陆励成为什么不去争取?因为他知道,那样的结局,对苏曼是最好的这就是最无私的爱啊!大多数人的暗恋,也同陆励成一样,淹没于时光的长河中。与其说是陆励成,不如说是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守护了呢......
2.被时光掩面的秘密是女主的暗念的时光,和陆BOSS暗念的时光。所以我觉得一直是陆BOSS是男一。至于宋,其实是男二,但却一直是苏蔓的男主角。我们因为局外人所以看到满满的都是陆对苏的爱。放到现实中,有过暗念的人都希望和被自己暗念着的那个人在一起,因为只看得见他,看不见暗念自己的那个。所以作者的安排其实是合理的。
3.作为同样有过深深暗恋经历的人,说实话,桐华的结局是很正常的,大家难道不能考虑考虑苏曼的心情么?她喜欢宋那么那么久,那种无数个夜晚,梦见自己喜欢的人,但是醒过来以后又真的只是梦的心情,,,,最后和宋在一起很正常,毕竟苏曼爱的是他,至于陆boss么,天涯何处无芳草,不是所有的爱,最后都能被爱。
4.宋翊和陆励成于我们而言不过是差了几分钟的出场,可是对苏蔓的人生却是差了十几年的出场。
5.而最难能可贵的绝对是陆了,好心疼这样的男主,叫人虐得却哭不出来,又不是单纯的需要被怜悯,这感觉不好描述,他的好恐怕只有外人看得见,苏曼运气好呀。
个人还是觉得女主如果选择陆励成。选择爱自己的人,多么骄傲啊。每个女孩心里都住着一个骄傲的公主:另一个人曾给的伤心都全部忘掉。从此就是这个良人了。无论是开心、生气、伤心流泪,这个人一定是满满的怀抱、手足无措的疼惜——这才是女人该有的幸福啊。
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阴天
完整版本《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读后记
神奇!我竟然把另一个完整版本的《被时光掩埋的秘密》一书看完了。
看完后要说感觉
——我只能说非常复杂。
如果让我选择,我很明显喜欢上一个书评所写的那个删减很多的版本。
——很奇怪吧。
写言情小说很奇怪的,不过说怪也不怪。
删减很多那个版本的风格相较而言是单纯、美好、线条明朗。
而没有删减的这个版本风格却有那么点阴郁、晦涩、模糊不明朗。
我从这个小说明白了一点——小说并不是写得越长才越好。
这个完整版本的书里,故事当然变得更加完整。但是在删减版本里非常明丽、爽朗、美好而令人神往的那种东西都变了味。
比如宋翊,我非常喜欢删减版本里的他。嗯,当然,也非常喜欢完整版本里大雪夜苏蔓去找他表白,在半夜里冻个半死,宋翊终于流露温柔一面,而苏蔓也欣喜若狂的那个情节;也喜欢苏蔓在电梯里衣服被电梯夹住撞到宋翊,明知要赶快站好拉开距离,身体却没有动,最后羞愧得要死的场景;还有宋翊要抽走手苏蔓一直不放手等等,虽然很丢人但是那种情感……怎么说呢——很复杂,似曾相识、似喜非喜……令人唏嘘……年少的时候,也许每个人都曾是那个苏蔓。曾有过那么纯粹的欢喜和追逐。
1但是完整版本里的宋翊变了味。他喜欢麻辣烫同父异母的姐姐许秋。唉那是个什么人呢——坦白说我不想说她聪慧啊有气质啊艳光四射之类。客观说,她是个官二代,寂寞空虚,精神有点受虐狂、灵魂阴暗、心灵扭曲的一个女子,小时候外表讨巧,私下折磨欺负蔑视以及心灵践踏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混迹于夜店酒吧这样的地方——这和麻辣烫这个官二代的妹妹的喜好和作风一模一样(虽然麻辣烫对苏蔓姐妹感情好,但我仍然不喜欢这类人)。她认识了一个同类人:外在是个正常人,却有魔鬼而阴暗的一面。那个人强奸了她(但是她其实也喜欢这个魔鬼),而且因为心灵空虚且有两个男人,所以有点扭曲,无意识地就和宋翊找茬吵架。做下一些非常奇怪、或者说丑恶的事。比如在电梯里和那个恶魔一般的男人苟且,一边听着宋翊的情话——最后在吵架中宋翊开车发生车祸——就呜呼哀哉了。
——恕我实在不能欣赏这种人以及喜欢这种人的人。
宋翊变了味。他的口味真重。
我读书的感觉本来是三月小雨淅沥沥,此时变成了下猫下狗下死耗子。
而且最可笑是许秋车祸死后,肾脏移植给妹妹麻辣烫,而麻辣烫时隔不多久喜欢上宋翊,宋翊知道自己喜欢的那个怪胎许秋的肾脏给了她的妹妹麻辣烫,所以默认了和麻辣烫的恋情,麻辣烫渐渐发现他对自己的容忍没有底线,就不断用匪夷所思的挑事来撩拨,后来宋翊那种阳光灿烂的眸子渐渐蒙上一层灰。但是宋翊还是爱那个许秋爱得死去活来,所以一直也不表态也不拒绝,不死不活地容忍着麻辣烫。并且也对苏蔓没有任何的交代。苏蔓看到好朋友和宋翊突然在了一起,惊天霹雳、晕倒、陆励成送温暖等等狗血剧情都一一上演。
我作为读者确实有点累。
还有点烦这些人。
觉得他们的关系有点乱。
2许励成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开始本来觉得他喜欢苏蔓。没想到苏蔓出国没几天,他在相亲麻辣烫,发现对方是手握重权的高官之女后就马上展开对女方的追求。女方先是摇摆了下,后来喜欢上宋翊,并且多次讽刺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没追到就像哈巴狗一样舔自己老父的脚趾头云云……该男竟然没有丝毫不认同和反击。也并不拉开距离。还经常和这个女的、宋翊、苏蔓四人成双成对出现在医院照顾苏蔓生了癌症的老爸。
——得亏苏蔓老爸生了癌症。我看要是老头不生癌,我这个读者也要生癌了。
唉,可能我作为一个渺小又自大又知识分子臭清高的毛病又开始作怪了吧。总之,我觉得这四个人很烦哎。一个受人尊重、独立、稳重、为人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男人,才有资格让我瞧得起。这个陆励成,我从头看到尾,他面对脏水一直默认的态度和心虚似的不反驳、以及他本身粘粘糊糊不明朗的行为本身,怎么让我觉得他好像是真的想攀龙附凤啊。
3非常讨厌许秋;也并不喜欢麻辣烫老在夜店和酒吧的生活习惯。
4女主苏蔓比较正常,比较能接受。
唉,我要写的小说,一定要很好的女主,很好的男主,最美的爱情。
摘抄删减版本里那些写的好或情节美好的片段:
白日,我和宋翊在一层楼里进出,忙碌时,能困在一个办公室里长达十四个小时,我们讨论计划的每个细节,分析客户潜在的需求,预测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晚上,我们在网上说一本书,聊一部电影,分享一首好歌,或者什么都不聊,各自忙各自的工作,但是都知道对方在网络的那一头,只需一声无声的问候,他就会出现。
北京城很大,大得让人常常在忙碌一天后,有找不到自己的孤独感。我曾在无数个夜里,问自己,你的将来是什么样子?难道就是这样周而复始地上班下班吗?到了时间就结婚生孩子养孩子吗?难道以后的生活就是这样了吗?
前面的道路总弥漫着雾气,而我总是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繁忙的工作让人疲惫于思考,可偶尔安静时,总会感到更清醒的迷茫。小时候幻想的长大不是这样的,如果知道长大后自己只会变成格子间里的一台工作机器,薪水就是用来供房,估计我永不会盼望长大。
可是现在,我觉得一切都是清楚明朗的,我知道我想要什么,我知道我在追寻什么,每一天、每一个时辰、每一刻,我都能感觉到幸福,都觉得自己全身充满力量。
“西方的会计作假审核上一直鼓励打小报告,因为这才是最有效的方法,不管是引发了美国法律变更的安然丑闻,还是安达信公司的崩溃都是由小报告浮现出冰山一角。MG这样的公司最怕出乱子,所以内部匿名揭发的制度更是建设得无比全面,我怀疑有人给总部写匿名信,内容肯定对陆励成不利,至于有没有牵涉到Mike,我判断不出。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弄清楚匿名信里的内容,如果没有弄清楚具体内容,随便出手,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会露出马脚。我们做审计的时候,很常用的一招就是虚张声势,其实不见得我们抓住了什么,但是可以营造声势,弄得我们好像已经察觉了什么,被审计方一旦心虚,常常会自己暴露出真正的问题所在,我觉得Linda目前用的就是这招,她也许的确掌握了些什么,但这个并不足以钉死陆励成,所以她在等有人心理防线崩溃,自露马脚。”
宋翊拿走报告后的两个星期,总部派来的审计师飞回了美国,Mike又开始高高兴兴地飞来飞去,陆励成休完了病假,返来上班,Linda却没有如大姐所预期的那样被陆励成踢出公司,反而听闻,陆励成请Linda吃晚饭,不知道陆励成说了什么,Linda哭得梨花带雨。第二天,Linda一反女强人的姿态,宣布提前休产假,但是临走前,她和陆励成都明确告诉大家,等宝宝出生后,她会立即返回MG工作。
“我曾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说,每个女人都如一块等待磨砺的宝石,她所爱的男人就是那个匠人,女人是高雅还是庸俗,取决于她爱上了一个什么样的人。这句话也许说得绝对了,但是,女人的确会被所爱的人影响。我庆幸我爱上了他,因为我爱的人是他,所以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努力热爱每一天的生活,努力用积极的态度面对挫折,因为他,我从一个自卑的人变成一个自信的人,因为他,我明白了追逐梦想的感觉,因为他,我觉得自己变得更美丽。这个世上有许多种爱情,有的浪漫动人,有的缠绵悱恻,有的沉沦痛苦,有的细水长流,但我相信再没有任何一种爱情能比我所得到的更好,我的爱情让我更爱生活,更爱自己。”
MSN那边长久地沉默着,我早已经习惯他边工作边和我聊天,所以我没特意等回复,去看漫画《死神》,很久后,他的回复才到:“这些东西太虚幻缥缈,我想你的爱情迷惑了你的双眼,我比较宁愿看股票涨跌。”
我对着电脑做了个鬼脸:“那你继续看你的股票吧,我去继续做我的白马王子梦。”
他说:“我有两只股票推荐给你。”
“我对这个没兴趣,等我失业了,再来找你。”
他回给我一个悲哀的表情,我乐,发了一个小女孩给男孩子抹眼泪的图片:“你要习惯被拒绝,虽然我知道宋翊在投资方面不大会被人拒绝。”
一只自负的加菲猫跳到对话框里,举着胖胖的猫爪,不满地瞪着我,旁边打着一行大大的粗体字:“不是不大会,是根本不会。”
我大笑,继续看我的动画片,吃我的爆米花,每一个幸福的微笑中都知道,他就在那里。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要下网了。”
“这么早?”
“最近办公室里太干,空调吹得人有些不舒服。”
“那你早点休息吧!好梦!”
等他走了,我开始立即上网查询哪个牌子的加湿器好,打算回头找个借口往办公室里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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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好气地说:“喂!人吓人,吓死人!一个小时前,我人还在繁华闹市,街上车来车往,我才刚打个盹,就发现自己置身荒野,四周了无人烟,还有个人假扮鬼火,换成你,你该什么反应?”
陆励成侧靠在方向盘上,一只胳膊搭在椅背上,手恰垂在我肩头,指间还有若有若无的薄荷烟草味:“首先,你睡了不止一个小时;其次,若真有鬼,是个男鬼,我就把它捉住,拿到市集上去卖了,若是个女鬼,正好问问她,小倩、婴宁可好。”
他脑袋里倒不全是数字,不过,没空理会他的幽默,只是震惊于一个事实,我竟然已经睡了四个多小时。
“这是哪里?”
陆励成没有回答,打着火,牧马人在黑夜中咆哮,一个一百八十度急转弯,奔驰出去。
“你怎么不送我回家?”
“我怎么知道你家在哪里?”
“你不会叫醒我问?”
他沉默着不说话,我气鼓鼓地瞪着他,他看了我一眼,突然说:“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
我“哼”了一声。
车突然停住,我撑着脖子探望,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一个木屋伫立于荒野。陆励成,你究竟想干什么?我一无姿色,二无钱财,年纪又老大,即使有个人贩子,只怕都不肯接收我。难道他打算对我进行严刑拷打?
“下来吧!”陆励成下车后,替我拉开车门。
下来就下来,已经到这步田地,谁怕谁?我抱着江姐进渣滓洞的想法,随他走进小木屋。倒是海水不可斗量,屋不可貌相,外面看着旧,里面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陆励成给我倒了杯水,听到我嘴里哼哼唧唧:“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他把水杯重重放在我面前:“我不是国军,你更不是红岩上的红梅。”他顿了一顿,嘲笑着说:“不是人人都能把自己比梅花,小心东施效颦。”
我气得甩袖就走,出了屋子,举目远望,青山隐隐,寒星点点,真是好一派田园风光呀!已近深秋,白天还好,晚上却着实很凉,迎着寒风,绕车慢行九圈后,胃中饥饿,身上寒冷,又踱着步子,回到了小屋,他在桌子前坐着吃饭,头都没抬地说:“关好门。”
我看到桌子上面还有一碗米饭,一声没吭地坐过去,即使这是鸿门宴,我也要做个饱死鬼。
本着我多吃一口,敌人就少吃一口的原则,我是秋风扫落叶般的无情,恨不得连盘底子都给清个干净。
陆励成保持了他一贯的风度,毫不客气地和我抢着,两人一通埋头苦吃,等盘子见底时,我撑得连路都要走不动。两个人看看空盘子,再抬头看看彼此。我冲着他龇牙咧嘴地笑,我很撑,但是我很快乐!我知道他没吃饱。哈哈哈!
看到他想站起来,我又立即以笨拙而迅速的动作占据屋子中唯一的一把躺椅,摇着摇椅向他示威。他没理会我,把方便碗碟装进塑料袋封好,收拾好桌子,将躺椅旁的壁炉点燃,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慢慢喝着。
估计烧的是松木,所以屋子里弥漫起松香。不知道是因为松香,还是因为胃里丰足、身子暖和,我的心情慢慢好转,四肢懒洋洋地舒展着,一边晃着摇椅,一边打量陆励成。
因为没有了椅子,他就侧坐在桌子上,身子后恰是一面玻璃窗,漆黑的夜色成了最凝重的底色,壁炉里的火光到他身边时,已经微弱,只有几抹跃动的光影,让他的身影飘忽不定,窗外的莹莹星光映着他的五官,竟让他显得很是温和。
他起身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我这才看清楚他喝的酒,色泽金黄,酒液浑浊,我立即觉得馋虫涌动,厚着脸皮说:“你哪里来的家酿高粱酒?给我也倒一点吧。”
他挑了挑眉毛,有点诧异,随手拿过一个玻璃杯,给我斟了小半杯。
我先把鼻子埋在酒杯旁,深吸了口气,再大大地喝了一口:“好滋味。”
他得意地笑着,是我从未见过的神情:“我妈亲手酿的,高梁也是自己家地里种的,难得你识货。”
我心里有点惊讶,他的衣着打扮和谈吐已经完全看不出他的出身,我嗅着酒香说:“我老爸有个老战友,有一年来北京出差,特意从陕西的农村弄了一坛子高粱酒给我爸,我爸抠得什么似的,总共才赏了我一杯子。”
我的摇椅一晃一晃,壁炉里的木头毕剥作响,精神放松,才体会出这个屋子的好,城市里从没觉得这么安静过,静得连风从屋顶吹过的声音都能听到:“我们现在在哪里?”
“昌平的郊区,不堵车,一个多小时就能进北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