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文集》全集. 张爱玲文集pdf
张爱玲文集卷一都市的人生 张爱玲著 曾湘文选编
目 录到底是上海人 代序一 纷繁家事私语天才梦…童言无忌姑姑语录说胡萝卜夜营的喇叭公寓生活记趣二 女性风景炎樱语录吉利双声我看苏青〈附〉苏青张爱玲对谈记气短情长及其他“卷首玉照”及其他谈女人有女同车爱更衣记三 炎凉世态中国的日夜道路以目打人草炉饼中国人的宗教必也正名乎造人雨伞下秘密烬余录谈吃与画饼充饥迟暮四 艺苑一瞥谈跳舞谈音乐谈画忘不了的画论卡通画之前途银宫就学记洋人看京戏及其他借银灯走!走到楼上去五 文章寸心有几句话同读者说自己的文章写什么存稿论写作谈看书谈看书后记丈人的心诗与胡说忆胡适之编后记-----------------------------------------------------------------华夏电子书下载站 http://www.china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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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 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一 纷繁家事私 语“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那时候所说的,不是心腹话也是心腹话了罢?我不预备装模作样把我这里所要说的当做郑重的秘密,但是这篇文章因为是被编辑先生催逼着,仓促中写就的,所以有些急不择言了,所写的都是不必去想它,永远在那里的,可以说是下意识的一部分背景。就当它是在一个“月落如金盆”的夜晚,有人嘁嘁切切絮絮叨叨告诉你听的罢! 今天早上房东派了人来测量公寓里热水汀管子的长度,大约是想拆下来去卖。我姑姑不由的感慨系之,说现在的人起的都是下流的念头,只顾一时,这就是乱世。 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然而我对于我姑姑的家却有一种天长地久的感觉。 我姑姑与我母亲同住多年,虽搬过几次家,而且这些时我母亲不在上海,单剩下我姑姑,她的家对于我一直是一个精致完全的体系,无论如何不能让它稍有毁损。前天我打碎了桌面上的一块玻璃,照样赔一块要六百元,而我这两天刚巧破产,但还是急急的把木匠找了来。 近来不知为什么特别有打破东西的倾向。(杯盘碗匙向来不算数,偶尔我姑姑砸了个把茶杯,我总是很高兴地说:“轮到姑姑砸了!”)上次急于到阳台上收衣裳,推玻璃门推不开,把膝盖在门上一抵,豁朗一声,一块玻璃粉粉碎了,膝盖上只擦破一点皮,可是流下血来,直溅到脚面上,擦上红药水,红药水循着血痕一路流下去,仿佛吃了大刀王五的一刀似的。 给我姑姑看,她弯下腰去,匆匆一瞥,知道不致命,就关切地问起玻璃,我又去配了一块。 因为现在的家于它的本身是细密完全的,而我只是在里面撞来撞去打碎东西,而真的家应当是合身的,随着我生长的,我想起我从前的家了。 第一个家在天津。我是生在上海的,两岁的时候搬到北方去。北京也去过,只记得被佣人抱来抱去,用手去揪她颈项上松软的皮——她年纪逐渐大起来,颈上的皮逐渐下垂;探手到她颔下,渐渐有不同的感觉了。小时候我脾气很坏,不耐烦起来便抓得她满脸的血痕。她姓何,叫“何干”。不知是那里的方言,我们称老妈子为什么干什么干。何干很像现在时髦的笔名:“何若”,“何之”,“何心”。 有一本萧伯纳的戏:《心碎的屋》,是我父亲当初买的。空白上留有他的英文题识: “天津,华北。 一九二六。三十二号路六十一号。 提摩太。C。张。“ 我向来觉得在书上郑重地留下姓氏,注明年月,地址,是近于罗唆无聊,但是新近发现这本书上的几行字,却很喜欢,因为有一种春日迟迟的空气,像我们在天津的家。 院子里有个秋千架,一个高大的丫头,额上有个疤,因而被我唤做“疤丫丫”的,某次荡秋千荡到最高处,唿地翻了过去,后院子里养着鸡。夏天中午我穿着白地小红桃子纱短衫,红哑子,坐在板凳上,喝完满满一碗淡绿色,涩而微甜的六一散,看一本谜语书,唱出来,“小小狗,走一步,咬一口。”谜底是剪刀。还有一本是儿歌选,其中有一首描写最理想的半村半郭的隐居生活,只记得一句“桃枝桃叶作偏房”,似乎不大像儿童的口吻了。 天井的一角架着个青石砧,有个通文墨,胸怀大志的男底下人时常用毛笔蘸了水在那上面练习写大字。这人瘦小清秀,讲三国志演义给我听,我喜欢他,替他取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叫“毛物”。毛物的两个弟弟就叫“二毛物”“三毛物”。毛物的妻叫“毛物新娘子” ,简称“毛娘”。毛娘生着红扑扑的鹅蛋脸,水眼睛,一肚子“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是非常可爱的然而心计很深的女人,疤丫丫后来嫁了三毛物,很受毛娘的欺负。当然我那时候不懂这些,只知道他们是可爱的一家。他们是南京人,因此我对南京的小户人家一直有一种与事实不符的明丽丰足的感觉。久后他们脱离我们家,开了个杂货铺子,女佣领了我和弟弟去照顾他们的生意,努力地买了几只劣质的彩花热水瓶,在店堂楼上吃了茶,和玻璃罐里的糖果,还是有一种丰足的感觉。然而他们的店终于蚀了本,境况极窘。毛物的母亲又怪两个媳妇都不给她添孙子,毛娘背地里抱怨说谁教两对夫妇睡在一间房里,虽然床上有帐子。 领我弟弟的女佣唤做“张干”,裹着小脚,伶俐要强,处处占先。领我的“何干”,因为带的是个女孩子,自觉心虚,凡事都让着她。我不能忍耐她的重男轻女的论调,常常和她争起来,她就说:“你这个脾气只好住独家村!希望你将来嫁得远远的——弟弟也不要你回来!”她能够从抓筷子的手指的地位上预卜我将来的命运,说:“筷子抓得近,嫁得远。” 我连忙把手指移到筷子的上端去,说:“抓得远呢?”她道:“抓得远当然嫁得远。”气得我说不出话来。张干使我很早地想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我要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 我弟弟实在不争气,因为多病,必须扣着吃,因此非常的馋,看见人嘴里动着便叫人张开嘴让他看看嘴里可有什么。 病在床上,闹着要吃松子糖——松子仁舂成粉,掺入冰糖屑——人们把糖里加了黄连汁,喂给他,使他断念,他大哭,把只拳头完全塞到嘴里去,仍然要。于是他们又在拳头上擦了黄连汁。他吮着拳头,哭得更掺了。 松子糖装在金耳的小花磁罐里。旁边有黄红的蟠桃式磁缸,里面是痱子粉。下午的阳光照到那磨白了的旧梳妆台上。 有一次张干买了个柿子放在抽屉里,因为太生了,先收在那里。隔两天我就去开抽屉看看,渐渐疑心张干是否忘了它的存在,然而不能问她,由于一种奇异的自尊心。日子久了,柿子烂成一泡水。我十分惋惜,所以至今还记得。 最初的家里没有我母亲这个人,也不感到任何缺陷,因为她很早就不在那里了。有她的时候,我记得每天早上女佣把我抱到她床上去,是铜床,我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她才醒过来总是不甚快乐的,和我玩了许久方才高兴起来。我开始认字块,就是伏在床边上,每天下午认两个字之后,可以吃两块绿豆糕。 后来我父亲在外面娶了姨奶奶,他要带我到小公馆去玩,抱着我走到后门口,我一定不肯去,拚命扳住了门,双脚乱踢,他气得把我横过来打了几下,终于抱去了。到了那边,我又很随和地吃了许多糖。小公馆里有红木家具,云母石心子的雕花圆桌上放着高脚银碟子,而且姨奶奶敷衍得我很好。 我母亲和我姑姑一同出洋去,上船的那天她伏在竹床上痛哭,绿衣绿裙上面钉有抽搐发光的小片子。佣人几次来催说已经到了时候了,她像是没听见,他们不敢开口了,把我推上前去,叫我说:“婶婶,时候不早了。”(我算是过继给另一房的,所以称叔叔婶婶。)她不理我,只是哭。她睡在那里像船舱的玻璃上反映的海,绿色的小薄片,然而有海洋的无穷尽的颠波悲恸。 我站在竹床前面看着她,有点手足无措,他们又没有教给我别的话,幸而佣人把我牵走了。 母亲去了之后,姨奶奶搬了进来。家里很热闹,时常有宴会,叫条子。我躲在帘子背后偷看,尤其注意同坐在一张沙发椅上的十六七岁的两姊妹,打着前溜海,穿着一样的玉色袄裤,雪白的偎倚着,像生在一起似的。 姨奶奶不喜欢我弟弟,因此一力抬举我,每天晚上带我到起士林去看跳舞。我坐在桌子边。面前的蛋糕上的白奶油高齐眉毛,然而我把那一块全吃了,在那微红的黄昏里渐渐盹着,照例到三四点钟,背在佣人背上回家。 家里给弟弟和我请了先生,是私塾制度,一天读到晚,在傍晚的窗前摇摆着身子。读到“太王事獯于,”把它改为“太王嗜熏鱼”方才记住了。那一个时期,我时常为了背不出书而烦恼,大约是因为年初一早上哭过了,所以一年哭到头。——年初一我预先嘱咐阿妈天明就叫我起来看他们迎新年,谁知他们怕我熬夜辛苦了,让我多睡一会,醒来时鞭炮已经放过了。我觉得一切的繁华热闹都已经成了过去,我没有份了,躺在床上哭了又哭,不肯起来,最后被拉了起来。坐在小藤椅上,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时候,还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赶不上了。 姨奶奶住在楼下一间阴暗杂乱的大房里,我难得进去,立在父亲烟炕前背书。姨奶奶也识字,教她自己的一个侄儿读“池中鱼,游来游去”,恣意打他,他的一张脸常常肿得眼睛都睁不开。她把我父亲也打了,用痰盂砸破他的头。于是族里有人出面说话,逼着她走路。 我坐在楼上的窗台上,看见大门里缓缓出来两辆塌车,都是她带走的银器家生。仆人们都说:“这下子好了!” 我八岁那年到上海来,坐船经过黑水洋绿水洋,仿佛的确是黑的漆黑,绿的碧绿,虽然从来没在书里看到海的礼赞,也有一种快心的感觉。睡在船舱里读着早已读过多次的《西游记》,《西游记》里只有高山与红热的尘沙。 到上海,坐在马车上,我是非常侉气而快乐的,粉红地子的洋纱衫裤上飞着蓝蝴蝶。我们住着很小的石库门房子,红油板壁。对于我,那也有一种紧紧的朱红的快乐。 然而我父亲那时候打了过度的吗啡针,离死很近了。他独自坐在阳台上,头上搭一块湿手巾,两目直视,檐前挂下了牛筋绳索那样的粗而白的雨。哗哗下着雨,听不清楚他嘴里喃喃说些什么,我很害怕了。 女佣告诉我应当高兴,母亲要回来了。母亲回来的那一天我吵着要穿上我认为最俏皮的小红袄,可是她看见我第一句话就说:“怎么给她穿这样小的衣服?”不久我就做了新衣,一切都不同了。我父亲痛悔前非,被送到医院里去。我们搬到一所花园洋房里,有狗,有花,有童话书,家里陡然添了许多蕴藉华美的亲戚朋友。我母亲和一个胖伯母并坐在钢琴凳上模仿一出电影里的恋爱表演,我坐在地上看着,大笑起来,在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 我写信给天津的一个玩伴,描写我们的新屋,写了三张信纸,还画了图样。没得到回信——那样的粗俗的夸耀,任是谁也要讨厌罢?家里的一切我都认为是美的顶巅。蓝椅套配着旧的玫瑰红地毯,其实是不甚谐和的,然而我喜欢它,连带的也喜欢英国了,因为英格兰三个字使我想起蓝天下的小红房子,而法兰西是微雨的青色,像浴室的磁砖,沾着生发油的香,母亲告诉我英国是常常下雨的,法国是晴朗的,可是我没法矫正我最初的印象。 我母亲还告诉我画图的背景最得避忌红色,背景看上去应当有相当的距离,红的背景总觉得近在眼前,但是我和弟弟的卧室墙壁就是那没有距离的橙红色,是我选择的,而且我画小人也喜欢给画上红的墙,温暖而亲近。 画图之外我还弹钢琴,学英文,大约生平只有这一个时期是具有洋式淑女的风度的。此外还充满了优裕的感伤,看到书里夹的一朵花,听我母亲说起它的历史,竟掉下泪来。我母亲见了就向我弟弟说:“你看姊姊不是为了吃不到糖而哭的!”我被夸奖着,一高兴,眼泪也干了,很不好意思。 《小说月报》上正登着老舍的《二马》,杂志每月寄到了,我母亲坐在抽水马桶上看,一面笑,一面读出来,我靠在门框上笑。所以到现在我还是喜欢《二马》,虽然老舍后来的《离婚》《火车》全比《二马》好得多。 我父亲把病治好之后,又反悔起来,不拿出生活费,要我母亲贴钱,想把她的钱逼光了,那时她要走也走不掉了。他们剧烈地争吵着,吓慌了的仆人们把小孩拉了出去,叫我们乖一点,少管闲事。我和弟弟在阳台上静静骑着三轮的小脚踏车,两人都不作声,晚春的阳台上,挂着绿竹帘子,满地密条的阳光。 父母终于协议离婚。姑姑和父亲一向也是意见不合的,因此和我母亲一同搬走了,父亲移家到一所弄堂房子里。(我父亲对于“衣食住”向来都不考究,单只注意到“行”,惟有在汽车上舍得花点钱。)他们的离婚,虽然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是表示赞成的,心里自然也惆怅,因为那红的蓝的家无法维持下去了。幸而条约上写明了我可以常去看母亲。在她的公寓里第一次见到生在地上的瓷砖沿盆和煤气炉子,我非常高兴,觉得安慰了。 不久我母亲动身到法国去,我在学校里住读,她来看我,我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也像是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迹地度过,一点麻烦也没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里想: “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一直等她出了校门,我在校园里隔着高大的松杉远远望着那关闭了的红铁门,还是漠然,但渐渐地觉到这种情形下眼泪的需要,于是眼泪来了,在寒风中大声抽噎着,哭给自己看。 母亲走了,但是姑姑的家里留有母亲的空气,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有些我所不大明白的可爱的人来来去去。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切,不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都在这里了。因此对于我,精神上与物质上的善,向来是打成一片的,不是像一般青年所想的那样灵肉对立,时时要起冲突,需要痛苦的牺牲。 另一方面有我父亲的家,那里什么我都看不起,鸦片,教我弟弟做《汉高祖论》的老先生,章回小说,懒洋洋灰扑扑地活下去。像拜火教的波斯人,我把世界强行分作两半,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神与魔。属于我父亲这一边的必定是不好的,虽然有时候我也喜欢。我喜欢鸦片的云雾,雾一样的阳光,屋里乱摊着小报,(直到现在,大叠的小报仍然给我一种回家的感觉)看着小报,和我父亲谈谈亲戚间的笑话——我知道他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时候他喜欢我。父亲的房间里永远是下午,在那里坐久了便觉得沉下去,沉下去。 在前进的一方面我有海阔天穷的计划,中学毕业后到英国去读大学,有一个时期我想学画卡通影片,尽量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然而来了一件结结实实的,真的事。我父亲要结婚了。我姑姑初次告诉我这消息,是在夏夜的小阳台上。我哭了,因为看过太多的关于后母的小说,万万没想到会应在我身上。我只有一个迫切的感觉: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件事发生。如果那女人就在眼前,伏在铁栏干上,我必定把她从阳台上推下去,一了百了。 我后母也吸鸦片。结了婚不久我们搬家搬到一所民初式样的老洋房里去,本是自己的产业,我就是在那房子里生的。 房屋里有我们家的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整个的空气有点模糊。有太阳的地方使人瞌睡,阴暗的地方有古墓的清凉。房屋的青黑的心子里是清醒的,有它自己的一个怪异的世界。而在阴阳交界的边缘,看得见阳光,听得见电车的铃与大减价的布店里一遍又一遍吹打着《苏三不要哭》,在那阳光里只有昏睡。 我住在学校里,很少回家,在家里虽然看到我弟弟与年老的“何干”受磨折,非常不平,但是因为实在难得回来,也客客气气敷衍过去了。我父亲对于我的作文很得意,曾经鼓励我学做诗。一共做过三首七绝,第二首咏《夏雨》,有两句经先生浓圈密点,所以我也认为很好了:“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第三首咏花木兰,太不像样,就没有兴致再学下去了。 中学毕业那年,母亲回国来,虽然我并没觉得我的态度有显著的改变,父亲却觉得了,对于他,这是不能忍受的,多少年来跟着他,被养活,被教育,心却在那一边。我把事情弄得更槽,用演说的方式向他提出留学的要求,而且吃吃艾艾,是非常坏的演说。他发脾气,说我受了人家的挑唆。我后母当场骂了出来,说:“你母亲离了婚还要干涉你们家的事。 既然放不下这里,为甚么不回来?可惜迟了一步,回来只好做姨太太!“ 沪战发生,我的事暂且搁下了。因为我们家邻近苏洲河,夜间听见炮声不能入睡,所以到我母亲处住了两个礼拜。回来那天,我后母问我:“怎样你走了也不在我跟前说一声?” 我说我向父亲说过了。她说:“噢,对父亲说了!你眼睛里哪儿还有我呢?”她刷地打了我一个嘴巴,我本能地要还手,被两个老妈子赶过来拉住了。我后母一路锐叫着奔上楼去:“她打我!她打我!”在这一刹那间,一切都变得非常明晰,下着百叶窗的暗沉沉的餐室,饭已经开上桌了,没有金鱼的金鱼缸,白瓷缸上细细描出橙红的鱼藻。我父亲趿着拖鞋,拍达拍达冲下楼来。揪住我,拳足交加,吼道:“你还打人!你打人我就打你!今天非打死你不可!”我觉得我的头偏到这一边,又偏到那一边,无数次,耳朵也震聋了。我坐在地下,躺在地下了,他还揪住我的头发一阵踢。终于被人拉开。我心里一直很清楚,记起我母亲的话:“万一他打你,不要还手,不然,说出去总是你的错,”所以也没有想抵抗。他上楼去了,我立起来走到浴室里照镜子,看我身上的伤,脸上的红指印,预备立刻报巡捕房去。走到大门口,被看门的巡警拦住了说: “门锁着呢,钥匙在老爷那儿。”我试着撒泼,叫闹踢门,企图引起铁门外岗警的注意,但是不行,撒泼不是容易的事。我回到家里来,我父亲又炸了,把一只大花瓶向我头上掷来,稍微歪了一歪,飞了一房的碎瓷。他走了之后,何干向我哭,说: “你怎么会弄到这样的呢?”我这时候才觉得满腔冤屈,气涌如山地哭起来,抱着她哭了许久。然而她心里是怪我的,因为爱惜我,她替我胆小,怕我得罪了父亲,要苦一辈子,恐惧使她变得冷而硬。我独自在楼下的一间空房里呆了一整天,晚上就在红木炕床上睡了。 第二天,我姑姑来说情,我后母一见她便冷笑:“是来捉鸦片的么?”不等她开口我父亲便从烟铺上跳起来劈头打去,把姑姑也打伤了,进了医院,没有去报捕房,因为太丢我们家的面子。 我父亲扬言说要用手枪打死我。我暂时被监禁在空房里,我生在里面的这座房屋忽然变成生疏的了,像月光底下的,黑影中现出青白的粉墙,片面的,癫狂的。 Beverley Nichols有一句诗关于狂人的半明半昧:“在你的心中睡着月亮光,”我读到它就想到我们家楼板上的蓝色的月光,那静静地杀机。 我也知道我父亲决不能把我弄死,不过关几年,等我放出来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了。数星期内我已经老了许多年。我把手紧紧捏着阳台上的木栏干,仿佛木头上可以榨出水来。头上是赫赫的蓝天,那时候的天是有声音的,因为满天的飞机。 我希望有个炸弹掉在我们家,就同他们死在一起我也愿意。 何干怕我逃走,再三叮嘱:“千万不可以走出这扇门呀! 出去了就回不来了。“然而我还是想了许多脱逃的计划,《三剑客》《基度山恩仇记》一齐到脑子里来了。记得最清楚的是《九尾龟》里章秋谷的朋友有个恋人,用被单结成了绳子,从窗户里缒了出来。我这里没有临街的窗,惟有从花园里翻墙头出去。靠墙倒有一个鹅棚可以踏脚,但是更深人静的时候,惊动两只鹅,叫将起来,如何是好? 花园里养着呱呱追人啄人的大白鹅,唯一的树木是高大的白玉兰,开着极大的花,像污秽的白手帕,又像废纸,抛在那里,被遗忘了,大白花一年开到头。从来没有那样邋遢丧气的花。 正在筹划出路,我生了沉重的痢疾,差一点死了。我父亲不替我请医生,也没有药。病了半年,躺在床上看着秋冬的淡青的天,对面的门楼上挑起石灰的鹿角,底下累累两排小石菩萨——也不知道现在是哪一朝,哪一代朦胧地生在这所房子里,也朦胧地死在这里么?死了就在园子里埋了。 然而就在这样想着的时候,我也倾全力听着大门每一次的开关,巡警咕滋咖滋抽出锈涩的门闩,然后呛啷啷一声巨响,打开了铁门。睡里梦里也听见这声音,还有通大门的一条煤屑路,脚步下沙子的吱吱叫。即使因为我病在床上他们疏了防,能够无声地溜出去么? 一等到我可以扶墙摸壁行走,我就预备逃。先向何干套口气打听了两个巡警换班的时候,隆冬的晚上,伏在窗子上用望远镜看清楚了黑路上没有人,挨着墙一步一步摸到铁门边,拔出门闩,开了门,把望远镜放在牛奶箱上,闪身出去。——当真立在人行道上了!没有风,只是阴历年左近的寂寂的冷,街灯下只看见一片寒灰,但是多么可亲的世界呵! 我在街沿急急走着,每一脚踏在地上都是一个响亮的吻。而且我在距家不远的地方和一个黄包车夫讲起价钱来了——我真高兴我还没忘了怎样还价。真是发了疯呀!随时可以重新被抓进去。事过境迁,方才觉得那惊险中的滑稽。 后来知道何干因为犯了和我同谋的嫌疑,大大的被带累。 我后母把我一切的东西分着给了人,只当我死了。这是我那个家的结束。 我逃到母亲家,那年夏天我弟弟也跟着来了,带了一双报纸包着的篮球鞋,说他不回去了。我母亲解释给他听她的经济力量只能负担一个人的教养费,因此无法收留他。他哭了,我在旁边也哭了。后来他到底回去了,带着那双篮球鞋。 何干偷偷摸摸把我小时的一些玩具私运出来给我做纪念,内中有一把白象牙骨子淡绿鸵鸟毛扇扇,因为年代久了,一扇便掉毛,漫天飞着,使人咳呛下泪。至今回想到我弟弟来的那天,也还有类似的感觉。 我补书预备考伦敦大学。在父亲家里孤独惯了,骤然想学做人,而且是在窘境中做“淑女”,非常感到困难。同时看得出我母亲是为我牺牲了许多,而且一直在怀疑着我是否值得这些牺牲。我也怀疑着。常常我一个人在公寓的屋顶阳台上转来转去,西班牙式的白墙在蓝天上割出断然的条与块。仰脸向当头的烈日,我觉得我是赤裸裸的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像一切的惶惑的未成年的人,因于过度的自夸与自鄙。 这时候,母亲的家不复是柔和的了。 考进大学,但是因为战事,不能上英国去,改到香港,三年之后又因为战事,书没读完就回上海来。公寓里的家还好好的在那里,虽然我不是那么绝对地信仰它了,也还是可珍惜的。现在我寄住在旧梦里,在旧梦里做着新的梦。 写到这里,背上吹的风有点冷了,走去关上玻璃门,阳台上看见毛毛的黄月亮。 古代的夜里有更鼓,现在有卖馄饨的梆子,千年来无数人的梦的拍板:“托,托,托,托”——可爱又可哀的年月呵! 天 才 梦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 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b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童言无忌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 的红纸条。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 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怕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切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钱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外,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 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 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眼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大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赚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囤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秤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歌:“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宁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就可惜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的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其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飘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仿佛应当填入《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没买成的我也记得。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着风雷。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飘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的,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护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照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里的太阳。但是我总觉得还不够,还不够,像Van Gogh画图,画到法国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总嫌着色不够强烈,把颜色大量地堆上去,高高凸了起来,油画变了浮雕。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这样地生活在自制的戏剧气氛里,岂不是成了“套中人”了么?(契诃夫的“套中人”,永远穿着雨衣,打着伞,严严地遮住他自己,连他的表也有表袋,什么都有个套子。) 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于人为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 有天晚上,有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 还有一件事也使我不安,那更早了,我五岁,我母亲那时候不在中国。我父亲的姨太太是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妓女,名唤老八,苍白的瓜子脸,垂着长长的前留海,她替我做了顶时髦的雪青丝绒的短袄长裙,向我说:“看我待你多好!你母亲给你们做衣服,总是拿旧的东拼西改,哪儿舍得用整幅的丝绒?你喜欢我还是喜欢你母亲?”我说:“喜欢你。”因为这次并没有说谎,想起来更觉耿耿于心了。 吃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涩,还感到一种难堪的怅惘。 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 《红楼梦》上,贾母问薛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钗深知老年人喜看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都拣贾母喜欢的说了。我和老年人一样的爱吃甜的烂的。一切脆薄爽口的,如腌菜、酱萝卜、蛤蟆酥,都不喜欢,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是一个最安分的“肉食者”。 上海所谓“牛肉庄”是可爱的地方,雪白干净,瓷砖墙上丁字式贴着“汤肉××元,腓利××元”的深桃红纸条。屋顶上,球形的大白灯上罩着防空的黑布套,衬着大红里子,明朗得很。白外套的伙计们个个都是红润肥胖,笑嘻嘻的,一只脚踏着板凳,立着看小报。他们的茄子特别大,他们的洋葱特别香,他们的猪特别的该杀。门口停着塌车,运了两口猪进来,齐齐整整,尚未开剥,嘴尖有些血渍,肚腹掀开一线,露出大红里子。不知道为什么,看了绝无丝毫不愉快的感觉,一切都是再应当也没有,再合法,更合适也没有。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坐在计算机前面专管收钱。那里是空气清新的精神疗养院。凡事想得太多了是不行的。 上大人坐在电车上,抬头看面前立着的人,尽多相貌堂堂,一表非俗的,可是鼻孔里很少是干净的。所以有这句话:“没有谁能够在他的底下人跟前充英雄。” 弟弟我弟弟生得很美而我一点也不。从小我们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蹋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 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口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问道:”有我好看么?“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 他妒忌我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我能够想象他心理上感受的压迫。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 一同玩的时候,总是我出主意。我们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骁将,我叫月红,他叫杏红,我使一口宝剑,他使两只铜锤,还有许许多多虚拟的伙伴。开幕的时候永远是黄昏,金大妈在公众的厨房里咚咚切菜,大家饱餐战饭,趁着月色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路上偶尔杀两头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锦毛毯,剖开来像白煮鸡蛋,可是蛋黄是圆的。我弟弟常常不听我的调派,因而争吵起来。他是“既不能令,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是秀美可爱,有时候我也让他编个故事:一个旅行的人为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的跑,后头呜呜赶着没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个小玩意。 有了后母之后,我住读的时候多,难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过的是何等样的生活。有一次放假,看见他,吃了一惊。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连环图画来看,我自己那时候正在读穆时英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他的口胃大有纠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见了。大家纷纷告诉我他的劣迹,逃学,忤逆,没志气。 我比谁都气愤,附和着众人,如此激烈地诋毁他,他们反而倒过来劝我了。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我父亲打了他一个嘴巴子。我大大地一震,把饭碗挡住了脸,眼泪往下直淌。我后母笑了起来道:“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没哭,你倒哭了!”我丢下了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噎着,我立在镜子前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滔滔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悲哀。 姑 姑 语 录我姑姑说话有一种清平的机智见识,我告诉她有点像周作人他们的。她照例说她不懂得这些,也不感到兴趣——因为她不喜欢文人,所以处处需要撇清。可是有一次她也这样说了:“我简直一天到晚的发出冲淡之气来!” 有一天夜里非常的寒冷。急急地要往床里钻的时候,她说:“视睡如归。”写下来可以成为一首小诗:“冬之夜,视睡如归。” 洗头发,那一次不知怎么的头发很脏很脏了,水墨黑。她说:“好像头发掉色似的。” 她有过一个年老唠叨的朋友,现在不大来往了。她说: “生命太短了,费那么些时间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是太可惜——可是,和她在一起,又使人觉得生命太长了。” 起初我当做她是说:因为厌烦的缘故,仿佛时间过得奇慢。后来发现她是另外一个意思:一个人老了,可以变得那么的龙钟糊涂,看了那样子,不由得觉得生命太长了。 她读了苏青和我对谈的记录,(一切书报杂志,都要我押着她看的。她一来就声称“看不进去。”我的小说,因为亲戚份上,她倒是很忠实地篇篇过目,虽然嫌它大不愉快。原稿她绝对拒绝看,清样还可以将就。)关于职业妇女,她也有许多意见。她觉得一般人都把职业妇女分开作为一种特别的类型,其实不必。职业上的成败,全看一个人的为人态度,与家庭生活里没有什么不同。普通的妇女职业,都不是什么专门技术的性质,不过是在写字间里做人罢了。在家里有本领的,如同王熙凤,出来了一定是个了不起的经理人才。将来她也许要写本书关于女人就职的秘诀,譬如说开始的时候应当怎样地“有冲头”,对于自己怎样地“隐恶扬善”然而后来她又说:“不用劝我写了,我做文人是不行的。在公事房里专管打电报,养成了一种电报作风,只会一味的省字,拿起稿费来太不上算了!” 她找起事来,挑剔得非常厉害,因为:“如果是个男人,必须养家活口的,有时候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怎么苦也得干,说起来是他的责任,还有个名目。像我这样没有家累的,做着个不称心的事,愁眉苦脸嫌了钱来,愁眉苦脸活下去,却是为什么呢?” 从前有一个时期她在无线电台上报告新闻,诵读社论,每天工作半小时。她感慨地说:“我每天说半个钟头没意思的话,可以拿好几万的薪水,我一天到晚说着有意思的话,却拿不到一个钱。” 她批评一个胆小的人吃吃艾艾的演说:“人家睡珠咳玉,他是珠玉卡住了喉咙了。” “爱德华七世路”(爱多亚路)我弄错了当做是“爱德华八世路”,她说:“爱德华八世还没来得及成马路呢。” 她对于我们张家的人没有多少好感——对我比较好些,但也是因为我自动地粘附上来,拿我无可奈何的缘故。就这样她也常常抱怨:“和你住在一起,使人变得非常唠叨(因为需要嘀嘀咕咕)而且自大(因为对方太低能)。” 有一次她说到我弟弟很可怜地站在她眼前:“一双大眼睛吧达吧达望着我。”“吧达吧达”四个字用得真是好,表现一个无告的男孩子沉重而潮湿地目夹着眼。 她说她自己:“我是文武双全,文能够写信,武能够纳鞋底。”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顶喜欢收到她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细细写在极薄的粉红拷贝纸上,(是她办公室里省下来的,用过的部分裁了去,所以一页页大小不等,读起来淅沥煞辣作脆响。)信里有一种无聊的情趣,总像是春夏的晴天。语气很平淡,可是用上许多惊叹号,几乎全用惊叹号来做标点,十年前是有那么一派的时髦文章的罢?还有,她老是写着“狠好,”“狠高兴,”我同她辩驳过,她不承认她这里应当用“很”字。后来我问她:“那么,‘凶狠’的‘狠’字,姑姑怎么写呢?”她也写作“狠”。我说:“那么那一个‘很’字要它做什么呢?姑姑不能否认,是有这么一个字的。”她想想,也有理。我又说:“现在没有人写‘狠好’了。一这样写,马上把自己归入了周瘦鹃他们那一代。”她果然从此改了。 她今年过了年之后,运气一直不怎么好。越是诸事不顺心,反倒胖了起来,她写信给一个朋友说,“近来就是闷吃闷睡闷长。好容易决定做条裤子,前天裁了一只腿,昨天又裁了一只腿,今天早上缝了一条缝,现在想去缝第二条缝。 这条裤子总有成功的一日罢?“ 去年她生过病,病后久久没有复元。她带一点嘲笑,说道:“又是这样的恹恹的天气,又这样的虚弱,一个人整个地象一首词了!” 她手里卖掉过许多珠宝,只有一块淡红的披霞,还留到现在,因为欠好的缘故。战前拿去估价,店里出她十块钱,她没有卖。每隔些时,她总把它拿出来看看,这里比比,那里比比,总想把它派点用场,结果又还是收了起来,青绿丝线穿着的一块宝石,冻疮肿到一个程度就有那样的淡紫红的半透明。襟上挂着做个装饰品罢,衬着什么底子都不好看。放在同样的颜色上,倒是不错,可是看不见,等于没有了。放在白的上,那比较出色了,可是白的也显得脏相了。还是放在黑缎子上面顶相宜——可是为那黑色衣服的本身着想,不放,又还要更好些。 除非把它悬空宕着,做个扇坠什么的。然而它只有一面是光滑的。反面就不中看;上头的一个洞,位置又不对,在宝石的正中。 姑姑叹了口气,说:“看着这块披霞,使人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说胡萝卜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 “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 “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 “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 ——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夜营的喇叭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 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公寓生活记趣读到“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的两句词,公寓房子上层的居民多半要感到毛骨悚然。屋子越高越冷。自从煤贵了之后,热水汀早成了纯粹的装饰品。构成浴室的图案美,热水龙头上的H字样自然是不可少的一部分;实际上呢,如果你放冷水而开错了热水龙头,立刻便有一种空洞而凄怆的轰隆轰隆之声从九泉之下发出来,那是公寓里特别复杂,特别多心的热水管系统在那里发脾气了。即使你不去太岁头上动土,那雷神也随时地要显灵。无缘无故,只听见不怀好意的“嗡”拉长了半晌之后接着“訇訇”两声,活像飞机在顶上盘旋了一会,掷了两枚炸弹。在战时香港吓细了胆子的我,初回上海的时候,每每为之魂飞魄散。若是当初它认真工作的时候,艰辛地将热水运到六层楼上来,便是咕噜两声,也还情有可原。现在可是雷声大,雨点小,难得滴下两滴生锈的黄浆然而也说不得了,失业的人向来是肝火旺的。 梅雨时节,高房子因为压力过重,地基陷落的原故,门前积水最深。街道上完全干了。 我们还得花钱雇黄包车渡过那白茫茫的护城河,雨下得太大的时候,屋子里便闹了水灾。 我们轮流抢救,把旧毛巾,麻袋,褥单堵住了窗户缝,障碍物湿濡了,绞干,换上,污水折在脸盆里,脸盆里的水倒在抽水马桶里。忙了两昼夜,手心磨去了一层皮,墙根还是汪着水,糊墙的花纸还是染了斑斑点点的水痕与霉迹子。 风如果不朝这边吹的话,高楼上的雨倒是可爱的。有一天,下了一黄昏的雨,出去的时候忘了关窗户,回来一开门,一房的风声雨味,放眼望出去,是碧蓝的潇潇的夜,远处略有淡灯摇曳,多数的人家还没点灯。 常常觉得不可解,街道上的喧声,六楼上听得分外清楚,仿佛就在耳根底下,正如一个人年纪越高,距离童年渐渐远了,小时的琐屑的回忆反而渐渐亲切明晰起来。 我喜欢听市声。比我较有诗意的人在枕上听松涛,听海啸,我是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的。在香港山上,只有冬季里,北风彻夜吹着常青树,还有一点电车的韵味。长年住在闹市里的人大约非得出了城之后的才知道他离不了一些什么。城里人的思想,背景是条纹布的幔子,淡淡的白条子便是行驰着的电车——平行的,匀净的,声响的河流,汩汩流入下意识里去。 我们的公寓近电车厂邻,可是我始终没弄清楚电车是几点钟回家。“电车回家”这句子仿佛不很合适——大家公认电车为没有灵魂的机械,而“回家”两个字有着无数的情感洋溢的联系。但是你没看见过电车进厂的特殊情形罢?一辆衔接一辆,像排了队的小孩,嘈杂,叫嚣,愉快地打着哑嗓子的铃:“克林,克赖,克赖,克赖!”吵闹之中又带着一点由疲乏而生的驯服,是快上床的孩子,等着母亲来刷洗他们。车里的灯点得雪亮。专做下班的售票员的生意的小贩们曼声兜售着面包。有时候,电车全进厂了,单剩下一辆,神秘地,像被遗弃了似的,停在街心。从上面望下去,只见它在半夜的月光中坦露着白肚皮。 这里的小贩所卖的吃食没有多少典雅的句色。我们也从来没有缒下篮子去买过东西。(想起《侬本痴情》里的顾兰君了。她用丝袜结了绳子,缚住了纸盒,吊下窗去买汤面。袜子如果不破,也不是丝袜了!在节省物资的现在,这是使人心惊肉跳的奢侈。)也许我们也该试着吊下篮子去。无论如何,听见门口卖臭豆腐干的过来了,便抓起一只碗来,蹬蹬奔下六层楼梯,跟踪前往,在远远的一条街上访到了臭豆腐干担子的下落,买到了之后,再乘电梯上来,似乎总有点可笑。 我们的开电梯的是个人物,知书达理,有涵养,对于公寓里每一家的起居他都是一本清帐。他不赞成他儿子去做电车售票员——嫌那职业不很上等。再热的天,任凭人家将铃揿得震天响,他也得在汗衫背心上加上一件熨得溜平的纺绸小褂,方肯出现。他拒绝替不修边幅的客人开电梯。他的思想也许缙绅气太重,然而他究竟是个有思想的人。可是他离了自己那间小屋,就踏进了电梯的小屋——只怕这一辈子是跑不出这两间小屋了。电梯上升,人字图案的铜栅栏外面,一重重的黑暗往下移,棕色的黑暗,红棕色的黑暗,黑色的黑暗衬着交替的黑暗,你看见司机人的花白的头。 没事的时候他在后天井烧个小风炉炒菜烙饼吃。他教我们怎样煮红米饭:烧开了,熄了火,停个十分钟再煮,又松,又透,又不塌皮烂骨,没有筋道。 托他买豆腐浆,交给他一只旧的牛奶瓶。陆续买了两个礼拜,他很简单地报告道:“瓶没有了。”是砸了还是失窃了,也不得而知。再隔了些时,他拿了一只小一号的牛奶瓶装了豆腐浆来,我们问道:“咦?瓶又有了?”他答道:“有了。”新的瓶是赔给我们的呢还是借给我们的,也不得而知。这一类的举动是颇有点社会主义风的。 我们的新闻报每天早上他要循例过目一下方才给我们送来。小报他读得更为仔细些,因此要到十一二点钟才轮得到我们看。英文,日文,德文俄文的报他是不看的,因此大清早便卷成一卷插在人家弯曲的门钮里。 报纸没有人偷,电铃上的钢板却被撬去了。看门的巡警倒有两个,虽不是双生子,一样都是翻领里面竖起了木渣渣的黄脸,短裤与长统袜之间露出木渣渣的黄膝盖;上班的时候,一般都是横在一张藤椅上睡觉,挡住了信箱。每次你去看看信箱的时候总得殷勤地凑到他面颊前面,仿佛要询问: “酒刺好了些罢?” 恐怕只有女人能够充份了解公寓生活的特殊优点:佣人问题不那么严重。生活程度这么高,即使雇得起人,也得准备着受气。在公寓里“居家过日子”是比较简单的事。找个清洁公司每隔两星期来大扫除一下,也就用不着打杂的了。没有佣人,也是人生一快。抛开一切平等的原则不讲,吃饭的时候如果有个还没吃过饭的人立在一边眼睁睁望着,等着为你添饭,虽不至于使人食不下咽,多少有些讨厌。许多身边杂事自有它们的愉快性质。看不到田园里的茄子,到菜场上去看看也好——那么复杂的,油润的紫色;新绿的豌豆,熟艳的辣椒,金黄的面筋,像太阳里的肥皂泡。把菠菜洗过了,倒在油锅里,每每有一两片碎叶子粘在蔑篓底上,抖也抖不下来;迎着亮,翠生生的枝叶在竹片编成的方格子上招展着,使人联想到篱上的扁豆花。其实又何必“联想”呢?篾篓子的本身的美不就够了么?我这并不是效忠于国社党,劝诱女人回到厨房里去。不劝便罢,若是劝,一样的得劝男人到厨房里去走一遭。 当然,家里有厨子而主人不时的下厨房,是会引起厨子最强烈的反感的。这些地方我们得寸步留心,不能太不识眉眼高低。 有时候也感到没有佣人的苦处。米缸里出虫,所以掺了些胡椒在米里——据说米虫不大喜欢那刺激性的气味,淘米之前先得把胡椒拣出来。我捏了一只肥白的肉虫的头当做胡椒,发现了这错误之后,不禁大叫起来,丢下饭锅便走。在香港遇见了蛇,也不过如此罢了。那条蛇我只见到它的上半截,它钻出洞来矗立着,约有二尺来长,我抱了一叠书匆匆忙忙下山来。正和它打了个照面。它静静地望着我,我也静静地望着它,望了半晌,方才哇呀呀叫出声来,翻身便跑。 提起虫豸之类,六楼上苍蝇几乎绝迹,蚊子少许有两个。 如果它们富于想象力的话,飞到窗口往下一看,便会晕倒了罢?不幸它们是像英国人一般地淡漠与自足——英国人住在非洲的森林里也照常穿上了燕尾服进晚餐。 公寓是最合理想的逃世的地方。厌倦了大都会的人们往往记挂着和平幽静的乡村,心心念念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告老归田,养蜂种菜,享点清福,殊不知在乡下多买半斤腊肉便要引起许多闲言闲语,而在公寓房子的最上层你就是站在窗前换衣服也不妨事! 然而一年一度,日常生活的秘密总得公布一下。夏天家家户户都大敞着门,搬一把藤椅坐在风口里。这边的人在打电话,对过一家的仆欧一面熨衣裳,一面便将电话上的对白译成德文说给他的小主人听。楼底下有个俄国人在那里响亮地教日文。二楼的那位女太太和贝多芬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一捶十八敲,咬牙切齿打了他一上午;钢琴上倚着一辆脚踏车。不知道哪一家在煨牛肉汤,又有哪一家泡了焦三仙。 人类天生的是爱管闲事。为什么我们不向彼此的私生活里偷偷的看一眼呢,既然被看者没有多大损失而看的人显然得到了片刻的愉悦?凡事牵涉到快乐的授受上,就犯不着斤斤计较了。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屋顶花园里常常有孩子们溜冰,兴致高的时候,从早到晚在我们头上咕滋咕滋锉过来又锉过去,像瓷器的摩擦,又像睡熟的人在那里磨牙,听得我们一粒粒牙齿在牙仁里发酸如同青石榴的子,剔一剔便会掉下来。隔壁一个异国绅士声势汹汹上楼去干涉。他的太太提醒他道:“人家不懂你的话,去也是白去。”他揎拳掳袖道:“不要紧,我会使他们懂得的!” 隔了几分钟他偃旗息鼓嗒然下来了。上面的孩子年纪都不小了,而且是女性,而且是美丽的。 谈到公德心,我们也不见得比人强。阳台上的灰尘我们直截了当地扫到楼下的阳台上去。“阿,人家栏干上晾着地毯呢——怪不过意的,等他们把地毯收了进去再扫罢!”一念之慈,顶上生出灿烂圆光。这就是我们的不甚彻底的道德观念。 二 女性风景炎樱语录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 炎樱个子生得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我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 (Twoarmfulsisbetterthannoarmful“)①关于加拿大的一胎五孩,炎樱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①英语,拥抱两次比不拥抱好。 炎樱描写一个女人的头发,“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 炎樱在报摊上翻阅画报,统统翻遍之后,一本也没买。报贩讽刺地说:“谢谢你!”炎樱答道:“不要客气。” 有人说:“我本来打算周游世界,尤其是想看看撒哈拉沙漠,偏偏现在打仗了。”炎樱说:“不要紧,等他们仗打完了再去。撒哈拉沙漠大约不会给炸光了的。我很乐观。” 炎樱买东西,付帐的时候总要抹掉一些零头,甚至于在虹口,犹太人的商店里,她也这样做。她把皮包的内容兜底掏出来,说:“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 犹太女人微弱地抗议了一下:“二十块钱也不够你吃茶的” 可是店老板为炎樱的孩子气所感动——也许他有过这样的一个棕黄皮肤的初恋,或是早夭的妹妹。他凄惨地微笑,让步了。“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他告诉她附近那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说:“月亮叫喊着,叫出生命的喜悦、一颗小星是它的羞涩的回声。” 中国人有这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仿佛的谚语:“两个头总比一个好。”炎樱说:“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她这句话是写在作文里面的,看卷子的教授是教堂的神父。她这种大胆,任何再大胆著名的作家恐怕也望尘莫及。 炎樱也颇有做作家的意思,正在积极学习华文。在马路上走着,一看见店铺招牌,大幅广告,她便停住脚来研究,随即高声读出来:“大什么昌。老什么什么。‘表’我认得,‘飞’我认得——你说‘鸣’是鸟唱歌:但是‘表飞鸣’是什么意思?‘咖啡’的‘咖’是什么意思?” 中国字是从右读到左的,她知道。可是现代的中文有时候又是从左向右。每逢她从左向右读,偏偏又碰着从右向左。 中国文字奥妙无穷,因此我们要等这位会说俏皮话,而于俏皮话之外还另有使人吃惊的思想的文人写文章给我们看,还得等些时。 吉 利炎樱的一个朋友结婚,她去道贺,每人分到一片结婚蛋糕。他们说:“用纸包了放在枕头底下,是吉利的,你自己也可以早早出嫁。” 炎樱说:“让我把它放在肚子里,把枕头放在肚子上面吧。” 双 声獏梦①与张爱玲一同去买鞋。两人在一起,不论出发去做什么事,结局总是吃。 “吃什么呢?”獏梦照例要问。 张爱玲每次都要想一想,想到后来还是和上次相同的回答:“软的,容易消化的,奶油的。” 在咖啡馆里,每人一块奶油蛋糕,另外要一份奶油;一杯热巧克力加奶油,另外要一份奶油。虽然是各自出钱,仍旧非常热心地互相劝诱:“不要再添点什么吗?真的一点都吃不下了吗?”主人让客人的口吻。 张爱玲说:“刚吃好,出去一吹风要受凉的,多坐一会好么?”坐定了,长篇大论地说起话来;话题逐渐严肃起来的时候,她又说:“你知道,我们这个很像一个座谈会了。”起初①我替她取名“炎樱”,她不甚喜欢,恢复了原来的名姓“莫黛”——“莫”是姓的译音,“黛”是因为皮肤黑。——然后她自己从阿部教授那里,发现日本古传说里有一种吃梦的兽叫做“獏”,就改“莫”为“獏”。“獏”可以代表她的为人,而且云鬓高耸,本来也像个有角的小兽。“獏黛”读起来不大好听,有点像“麻袋”,有一次在电话上又被人缠错了当作“毛头”,所以又改为“獏梦”。这一次又有点像“嫫母”。可是我不预备告诉她了。 ——作者原注。 獏梦说到圣诞节的一个跳舞会:“他们玩一种游戏,叫做: ‘向最智慧的鞠躬,向最美丽的下跪,向你最爱的接吻。“ “哦,许多人向你下跪吗?” 獏梦在微明的红灯里笑了,解释似地说:“那天我穿了黑的衣裳,把中国小孩旧式的围嘴子改了个领圈——你看见过的那围嘴子,金线托出了一连串的粉红蟠桃。那天我实在是很好看。” “唔。也有人说你是他最爱的吗”? “有的。大家乱吻一阵,也不知是谁吻谁,真是傻。我很讨厌这游戏,但是如果你一个人不加入,更显得傻。我这个人顶随和。我一个朋友不是这样说的吗:”现在你反对共产主义,将来万一共产了,你会变成最活动的党员,就因为你绝对不能做个局外人。‘——看你背后有什么。“ “噢,棕榈树,”张爱玲回头一看,盆栽的小棕树手爪样的叶子正罩在她头上,她不感兴趣地拨了拨它,“我一点也不觉得我是坐在树底下。”咖啡馆的空气很菲薄,苹果绿的墙,粉荷色的小灯,冷清清没有几个人。“他们都是吻在嘴上的么,还是脸上?” “当然在嘴上,他们只有吻在嘴上才叫吻。” “光是嘴唇碰着的,银幕上的吻么?” “不是的。” “哦。” “真讨厌,我只有一种兽类的不洁的感觉。”獏梦不愉快的时候,即刻换了一种薄薄的单寒的喉咙,与她腴丽的人完全不相称。“可是我装得很好,大家还以为我玩得非常高兴呢,谁也看不出我的嫌恶。” “上海那些杂七骨董的外国人,美国气很重,这样的‘颈会’(注:英文用‘颈’字作为动词,专指当众的拥抱接吻,和中国‘交颈’意思又两样)在他们是很普通的吧?” “也许我是太老式,我非常的不赞成。不但是当众,就是没人在——如果一个男人是认真喜欢你的,他还当你也一样地喜欢他,这对于他是不公平的,给他错误的印象。至于有时候,根本对方不把你看得太严重,再给他种种自由,自己更显得下贱。” “的确是不好。桃乐赛。狄斯说的——引经据典引到狄斯女士信箱,好像太浅薄可笑,可是狄斯女士有些话实在是很对——她说美国的年轻人把‘颈’看得太随便,弄惯了,什么都稀松平常,等到后来真的遇见了所爱的人,应当在身体的接触上得到大大的快乐,可是感情已经钝化了,所以也是为他们自己的愉快打算” 獏:“也许他们等不及呢——情愿零零碎碎先得到一点愉快。我觉得是这样:如果他们喜欢的话,那就没有什么不对;如果一个女孩子本身并没有需要,只是为了一时风气所趋,怕人家笑她落后或是缺乏性感,也不得不从众,那我想是不对。” 张:“可是,如果她感到需要的话,这样挑拨也是很危险的,进一步引到别的上头,会有比较严重的结果,你想不是么?接吻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獏:“嗳,对了。” 张:“如果她不感到需要,当然逼迫自己也是很危险的——印象太坏了,会影响到以后的性心理。” 獏:“只有俄国女人是例外。俄国女孩子如果放浪一点,也是情有可原,她们老得特别的快,结婚没有多时就胖得像牛。以后无论她们需要不需要,反正没有多少罗曼斯了。——真的,俄国女人年纪大一点就简直看不得。古话说:”没结婚,先看你的丈母娘。‘(因为丈母娘就是妻子老来的影子)如果男人要照这样做,所有的俄国女人全没有结婚的机会了… … 那天的宴会里有几个俄国青年编了一出极短的戏,很有趣,叫‘永远的三角’。非常简单,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迎面走来,抱住了,同声说:“我的爱!‘窗外有个人影一闪,女人急了,说’我的丈夫!”男人匆匆地要溜,说:“我的帽子!‘完了。” 张:“真好!——不知为什么,白俄年轻的时候有许多聪明的,到后来也不听见他们怎样,从来没有什么成就。杂种人也是这样,又有天才,又精明,会算计”(突然地,她为獏梦恐惧起来)。 獏:“是的,大概是因为缺少鼓励。社会上对他们有点歧视。” 张:“不,我想上海在这一点上倒是很宽容的,什么都是自由竞争。我想,还是因为他们没有背景,不属于哪里,沾不着地气。” 獏:“也许。哎,我还没说完呢,关于他们的戏,还有‘永远的三角在英国’:妻子和情人拥抱着,丈夫回来撞见了,丈夫非常地窘,喃喃地造了点借口,拿了他的雨伞,重新出去了。‘永远的三角在俄国’:妻子和情人拥抱,丈夫回来看见了,大怒,从身边拔出三把手枪来,给他们每人一把,他自己也拿一把,各自对准了太阳穴,轰然一声,同时自杀了。” 张:“真可笑,真像!” 獏:“妒忌这样东西真是——拿它无法可想。譬如说,我同你是好朋友。假使我有丈夫,在他面前提起你的时候,我总是只说你的好处,那么他当然只知道你的好处,所以非常喜欢你。那我又不情愿了。——如果是你呢?” 张:“我也要妒忌的。” 獏:“又不便说明,闷在心头,对朋友,只有在别的上头刻毒些——可以很刻毒。多年的感情渐渐地被破坏,真是悲惨的事。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说明的。你答应我,如果有这样的一天,你就对我说:”獏梦,我妒忌了。你留神一点,少来来!“ 张:(笑)“好的,一定。” 獏:“我不大能够想象,如果有一天我发现我的丈夫在吻你,我怎么办——口吐白沫大闹一场呢,还是像那英国人似的非常窘,悄悄躲出去。——还有一点奇怪的,如果我发现我丈夫在吻你,我妒忌的是你而不是他——” 张:(笑起来)“自然当是这样,这有什么奇怪呢?你有时候头脑非常混乱。” 獏:(继续想她的)“我想我还是不会大闹的。大闹过后,隔了许多天,又懊悔起来,也许打个电话给你,说:”张爱①,几时来看看我吧!‘“ 张:“我是不会当场发脾气的,大约是装做没看见,等客人走了,背地里再问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其实问也是多余①因为”爱玲“这名字太难听,所以有时候简称”张爱“,——作者原注。 的,我总觉得一个男人有充分的理由要吻你。不过原谅归原谅,这到底是不行的。“ 獏:“当然!堂堂正正走进来说:”喂,这是不行的!‘“ 张:“在我们之间可以这样,换了一个别的女人就行不通。 发作一场,又做朋友了,人家要说是神经病。而且麻烦的是,可妒忌的不单是自己的朋友,随便什么女人,男人稍微提到,说声好,听着总有点难过,不能每一趟都发脾气。而且发惯了脾气,他什么都不对你说了,就说不相干的,也存着戒心,弄得没有可谈的了。我想还是忍着的好。脾气是越纵容越脾气大。忍忍就好。“ 獏:“不过这多讨厌呢,常常要疑心——当然你想着谁都是喜欢他的,因为他是最最好的——不然也不会嫁给他了。生命真是要命的事!” 张:“关于多妻主义——” 獏:“理论上我是赞成的,可是不能够实行。” 张:“我也是,如果像中国的弹词小说里的,两个女人是姊妹或是结拜姊妹呢?” 獏:“只有更糟。” 张:“是的。可是如果另外的一个女人是你完全看不起的,那也是我们的自尊心所不能接受的。结果也许你不得不努力地在她里面发现一些好处,使得你自己喜欢她。是有那样的心理的。当然,喜欢了之后,只有更敌视。” 獏:“幸而现在还轮不到我们。欧洲就快要行多妻主义了,男人死得太多——看他们可有什么好一点的办法想出来。” 张:(猝然,担忧地)“獏梦,将来你老了的时候预备穿什么样的衣服呢?” 獏:“印度装的披纱——我想那是最慈悲的。不管我将来嫁给印度人或是中国人,我要穿印度的披纱——石像的庄严,胖一点瘦一点都没有关系。或者,也许,中国旧式的袄裤… …“ 张:(高兴起来)“嗳,对了,我也可以穿长大的袄裤,什么都盖住了,可是仍旧很有样子;青的黑的,赫黄的,也有许多陈年的好颜色。” 獏:“哪,现在你放心了!对于老年没有恐惧了,是不是? 从来没有看见张爱这样的人!连将来她老了的时候该穿什么衣服都要我预先决定!是不是我应当在遗嘱上写明了:几年以后张爱可以穿什么什么“ 张:(笑)“不是的——你知道我最恨现在这班老太太,怎么暗淡怎么穿。瑟瑟缩缩的,如果有一点个性,就是教会气。 外国老太太们倒是开通,红的花的都能穿,大块的背脊上,密密的小白花,使人头昏,蓝底子印花绸,红底子印花布,包着不成人形的肉,真难看!“ 獏:“噢,你记得上回我跟一个朋友讨论东西洋的文化,我忽然想起来有一点我要告诉他:西方的时装也是一代否定一代的,所以花样翻新,主意非常多;而印度的披纱是永久的,慢慢地加一点进去,加一点进去,终于成了定型,有普遍的包涵的美,改动一点小节都不可能。还有关于日本文化——我对日本文化的迷恋,已经过去了。” 张:“啊,我也是!三年前,初次看见他们的木版画,他们的衣料、瓷器,那些天真的、红脸的小兵,还有我们回上海来的船上,那年老的日本水手拿出他三个女儿的照片给我们看;路过台湾,台湾的秀丽的山,浮在海上,像中国的青绿山水画里的,那样的山,想不到,真的有!日本的风景听说也是这样。船舱的窗户洞里望出去,圆窗户洞,夜里,海湾是蓝灰色的,静静的一只小渔船,点一盏红灯笼那时候真是如痴如醉地喜欢着呀!” 獏:“是的,他们有一种雅气的风韵,非常可爱的。” 张:“对于我,倒不是完全因为他们的雅气。因为我是中国人,喜欢那种古中国的厚道含蓄。他们有一种含蓄的空气。” 獏:“嗳,好的就是那种空气。譬如说山上有一层银白的雾,雾是美的,然而雾的后面还是有个山在那里。山是真实。 他们的雾,后面没有山。“ 张:“是的,他们有许多感情都是浮面的。对于他们不熟悉的东西,他们没有感情;对于熟悉的东西,每一样他们都有一个规定的感情——‘应当怎样想’。” 獏:“看他们的画,在那圆熟嫣丽之中,我总觉得还有更多更多的意思,使人虚心地等待着。可是现在我知道,一眼看到的,就全在那里了。” 张:“” 獏:“” 张:“” 獏:“你想我们批评得太苛刻么?我们总是贪多贪多,总是不满足。” 张:“我想并不太苛刻。可是,同西洋同中国现代的文明比较起来,我还是情愿日本的文明的。” 獏:“我也是。” 张:“现在的中国和印度实在是不大好。至于外国,像我们都是在英美的思想空气里面长大的,有很多的机会看出他们的破绽。就连我所喜欢的赫克斯莱,现在也渐渐的不喜欢了。” 獏:“是的,他并没有我们所想的伟大。” 张:“初看是那么深而狭,其实还是比较头脑简单的。” 獏:“就连埃及的艺术,那样天高地厚的沉默,我都有点疑心,本来没有什么意思,意思都是我们自己给加进去的。” 张:“啊,不过,一切的艺术不都是这样的么?这有点不公平了。” 獏:(笑)“我自己也害怕,这样地没常性,喜欢了又丢掉,一来就粉碎了幻象。” 张:“我想是应当这样的,才有个比较同进步。有些人甚至就停留在王尔德上——真是!” 獏:“王尔德那样的美真是初步的。——所以我害怕呀,现在我同你说话,至少我知道你是懂得的;同别人说这些,人家尽管点头,我怎么知道他真的懂得了没有?家里人都会当我发疯!所以,你还是不要走开吧!” 张:“好,不走。我大约总在上海的。” 獏:“日本人的个性里面有一种完全——简直使人灰心的一种完全。嫁给外国人的日本女人,过了大半辈子的西洋生活,看上去是绝对地被同化了,然而丈夫一死,她带了孩子,还是要回日本,马上又变成最彻底的日本人,鞠躬,微笑,成串地说客气话,爱国爱得很热心,同时又有那种深深浅浅的凄清” 张:“嗳,不知为什么,日本人同家乡真的隔绝了的话,就简直不行。像美国的日侨,生长在美国的,那是非常轻快漂亮,脱尽了日本气的了;他们之中就很少好的,我不喜欢他们。不像中国人,可以有欧化的中国人,到底也还是中国人,也有好有坏。日本人是不能有一半一半的。” 獏:“你记得你告诉过我,一个人种学家研究出来,白种人的思想是一条直线,中国人的思想是曲折的小直线;白种人是严格地合逻辑的,而中国人的逻辑常常转弯,比较活动;日本人的思想方式却是更奇怪的,是两条平行的虚线,左边一小划,右边一小划,然后再是左边一小划,右边一小划,这样推行下去。——这不是就像一个人的足印?足印与足印之间本来是有空隙的,即使高一脚,低一脚,踏空了一步,也没有大碍;不像一条直线,一下子中断了,反而不容易连下去。” 张:“呀,真好,两条平行的虚线比作足迹。单是想到一个人的足迹,这里面就有一种完整性。” 从咖啡店里走出来,已经是黑夜,天上有冬天的小小的蛾眉月和许多星,地上,身上,是没有穿衣服似的,漫了水似的,透明透亮的寒冷。她们的家一个在东,一个在西,同样的远近;可是獏梦坚持着要人送,张爱玲虽然抱怨着,还是陪她向那边走去。 张:(战抖着)“真冷!不行,我一定要伤风了!” 獏:“不会的。多么可爱的,使人神旺的天气!” 张:“你当然不会伤风,再冷些你也可以不穿袜子,吃冰淇淋,出汗。我是要回去了! 越走,回去的路越远。不行,我真的要生病了!“ 獏:“啊,不要回去,送我就送到底吧,也不要生病!” 张:“你不能想象生病的苦处。现在你看我有说有笑,多少也有点思想,等回去发烧呕吐了,却只有我一个人。我姑姑常常说我自私:”只有獏梦,比你还自私!‘“ 獏:“啊,难道你也真的这样想么?喂,我有很好的一句话批评阿部教授的短篇小说《星期五之花》。那一篇我看到实在很失望。” 张:“我也是。仿佛是要它微妙的,可是只做到轻淡。” 獏:“是的,不过是一点小意思,经不起这样大写的。整个地拉得太长,摊得太薄了。 可是我说得它很美丽,我说它是一张铅笔画,上面却加上了两笔墨水的勾勒,落了痕迹了。 我就这样写在作文里交了进去,你想他会生气么?“ 张:“不会的吧?可是不行,我真的要回去了,太冷了!” 獏:“啊,这样走着说话不是很好么?” 张:“是的,可是,回去的路上只有我一个人,你知道有时候我耐不住一刻的寂寞。电车上倒是有许多人,热热闹闹的,可是挤不上。不然就坐三轮车回去,把时间缩短一点也好,我又不愿意花那个钱,太冤枉了!为什么我要把你送到家然后自己叫三轮车回去?又不是你的男朋友!——除非你替我出一半钱。” 獏:“好了好了,不要叽咕了,你叫三轮车回去,我出一半。” 张:“好的,那么。” 张爱玲没有一百元的票子,问獏梦借了两百块,坐车用了一百七十,在车上一路算着獏梦应当出八十五,下次要记着还她一百十五元。她们的钱向来是还来还去,很少清帐的时候。 我看苏青苏青与我,不是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样密切的朋友,我们其实很少见面。也不是像有些人可以想象到的,互相敌视着。 同行相妒,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何况都是女人——所有的女人都是同行。可是我想这里有点特殊情形。即使从纯粹自私的观点看来,我也愿意有苏青这么一个人存在,愿意她多写,愿意有许多人知道她的好处,因为,低估了苏青的文章的价值,就是低估了现地的文化水准。如果必需把女作者特别分作一栏来评论的话,那么,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甘心情愿的。 至于私交,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一览无余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许多人,对于文艺本来不感到兴趣的,也要买一本《结婚十年》看看里面可有大段的性生活描写。我想他们多少有一点失望,但仍然也可以找到一些笑骂的资料。大众用这样的态度来接受《结婚十年》,其实也无损于《结婚十年》的价值。在过去,大众接受了《红楼梦》,又有几个不是因为单恋着林妹妹或是宝哥哥,或是喜欢里面的富贵排场?就连《红楼梦》大家也还恨不得把结局给修改一下,方才心满意足。完全贴近大众的心,甚至于就像从他们心里生长出来的,同时又是高等的艺术,那样的东西,不是没有,例如有些老戏,有些民间故事,源久流长的;造形艺术一方面的例子尤其多。可是没法子拿这个来做创作的标准。迎合大众,或者可以左右他们一时的爱憎,然而不能持久。而且存心迎合,根本就写不出苏青那样的真情实意的书。 而且无论怎么说,苏青的书能够多销,能够赚钱,文人能够救济自己,免得等人来救济,岂不是很好的事么? 我认为《结婚十年》比《浣锦集》要差一点。苏青最好的时候能够做到一种“天涯若比邻”的广大亲切,唤醒了往古来今无所不在的妻性母性的回忆,个个人都熟悉,而容易忽略的。实在是伟大的。她就是“女人”,“女人”就是她。 (但是我忽然想到有一点:从前她进行离婚,初出来找事的时候,她的处境是最确切地代表了一般女人。而她现在的地位是很特别的,女作家的生活环境与普通的职业女性,女职员女教师,大不相同,苏青四周的那些人也有一种特殊的习气,不能代表一般男人。而苏青的观察态度向来是非常的主观,直接,所以,虽然这是一切职业文人的危机,我格外的为苏青虑到这一点。)也有两篇她写得太潦草,我读了,仿佛是走进一个旧识的房间,还是那些摆设,可是主人不在家,心里很惆怅。有人批评她的技巧不够,其实她的技巧正在那不知不觉中,喜欢花哨的稚气些的作者读者是不能领略的。人家拿艺术的大帽子去压她,她只有生气,渐渐的也会心虚起来,因为她自己也不知其所以然。她是眼低手高的。可是这些以后再谈吧,现在且说她的人。她这样问过我:“怎么你小说里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我的?我一直留心着,总找不到。” 我平常看人,很容易把人家看扁了,扁的小纸人,放在书里比较便利。“看扁了”不一定发现人家的短处,不过是将立体化为平面的意思,就像一枝花的黑影在粉墙上,已经画好了在那里,只等用黑笔勾一勾。因为是写小说的人,我想这是我的本分,把人生的来龙去脉看得很清楚。如果原先有憎恶的心,看明白之后,也只有哀矜。眼中所见,有些天资很高的人,分明在哪里走错了一步,后来怎么样也不行了,因为整个的人生态度的关系,就坏也坏得鬼鬼祟祟。有的也不是坏,只是没出息,不干净,不愉快。我书里多的是这等人,因为他们最能够代表现社会的空气,同时也比较容易写。从前人说“画鬼怪易,画人物难”,似乎倒是圣贤豪杰恶魔妖妇之类的奇迹比较普通人容易表现,但那是写实工夫深浅的问题。写实工夫进步到托尔斯泰那样的程度,他的小说里却是一班小人物写得最成功,伟大的中心人物总来得模湖,隐隐地有不足的感觉。次一等的作家更不必说了,总把他们的好人写得最坏。 所以我想,还是慢慢地一步一步来吧,等我多一点自信再尝试。 我写到的那些人,他们有什么不好我都能够原谅,有时候还有喜受,就因为他们存在,他们是真的。可是在日常生活里碰见他们,因为我的幼稚无能,我知道我同他们混在一起,得不到什么好处的,如果必需有接触,也是斤斤较量,没有一点容让,总要个恩怨分明。但是像苏青,即使她有什么地方得罪我,我也不会记恨的。——并不是因为她是个女人。 她起初写给我的索稿信,一来就说“叨在同性”,我看了总要笑。——也不是因为她豪爽大方,不像女人。第一,我不喜欢男性化的女人,而且根本,苏青也不是男性化的女人。 女人的弱点她都有,她很容易就哭了,多心了,也常常不讲理。 譬如说,前两天的对谈会里,一开头,她发表了一段意见关于妇女职业。“记者”方面的人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可是”她凝思了一会,脸色慢慢地红起来,忽然有一点生气,说:“我又不是同你对谈——要你驳我做什么?”大家哄然笑了,她也笑。我觉得这是非常可爱的。 即使在她的写作里,她也没有过人的理性。她的理性不过是常识——虽然常识也正是难得的东西。她与她丈夫之间,起初或者有负气,得到离婚的一步,却是心平气和,把事情看得非常明白简单。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然而背后的社会制度的崩坏,暴露了他的不负责。他不能养家,他的自尊心又限制了她职业上的发展。而苏青的脾气又是这样,即使委曲求全也弄不好的了。只有分开。这使我想起我自己,从父亲家里跑出来之前,我母亲秘密传话给我:“你仔细想一想。跟父亲,自然是有钱的,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你要吃得了这个苦,没有反悔的。”当时虽然被禁锢着,渴想着自由,这样的问题也还使我痛苦了许久。 后来我想,在家里,尽管满眼看到的是银钱进出,也不是我的,将来也不一定轮得到我,最吃重的最后几年的求学的年龄反倒被耽搁了。这样一想,立刻决定了。这样的出走没有一点慷慨激昂。我们这时代本来不是罗曼蒂克的。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的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 我将来想要一间中国风味的房,雪白的粉墙,金漆桌椅,大红椅垫,桌上放着豆绿糯米瓷的茶碗,堆得高高的一盆糕团,每一只上面点着个胭脂点。中国的房屋有所谓“一明两暗”,这当然是明间。这里就有一点苏青的空气。 这篇文章本来是关于苏青的,却把我自己说上许多,实在对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解释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发来解释。说到物质,与奢侈享受似乎是不可分开的。可是我觉得,刺激性的享乐,如同浴缸里浅浅地放了水,坐在里面,热气上腾,也感到昏镑的愉快,然而终究浅,就使躺下去,也没法子淹没全身,思想复杂一点的人,再荒唐,也难求得整个的沉湎。也许我见识得不够多,可以这样想。 我对于声色犬马最初的一个印象,是小时候有一次,在姑姑家里借宿,她晚上有宴会,出去了,剩我一个人在公寓里,对门的逸园跑狗场,红灯绿灯。数不尽的一点一点,黑夜里,狗的吠声似沸,听得人心里乱乱地。街上过去一辆汽车,雪亮的车灯照到楼窗里来,黑房里家具的影子满房跳舞,直飞到房顶上。 久已忘记了这一节了。前些时有一次较紧张的空袭,我们经济力量够不上逃难(因为逃难不是一时的事,却是要久久耽搁在无事可做的地方),轰炸倒是听天由命了,可是万一长期地断了水,也不能不设法离开这城市。我忽然记起了那红绿灯的繁华,云里雾里的狗的狂吠。我又是一个人坐在黑房里,没有电,瓷缸里点了一只白蜡烛,黄瓷缸上凸出绿的小云龙,静静含着圆光不吐。全上海死寂,只听见房间里一只钟滴搭滴搭走。蜡烛放在热水汀上的一块玻璃板上,隐约的照见热水汀管子的扑落,扑落上一个小箭头指着“开”,另一个小箭头指着“关”,恍如隔世。今天的一份小报还是照常送来的,拿在手里,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是亲切,伤恸。就着烛光,吃力地读着,什么郎什么翁,用我们熟悉的语调说着俏皮话,关于大饼、白报纸、暴发户,慨叹着回忆到从前,三块钱叫堂差的黄金时代。这一切,在着的时候也不曾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呀! 一只钟滴搭滴搭,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搭,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划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挑花。十字布上挑花,我并不喜欢,绣出来的也有小狗,也有人,都是一曲一曲,一格一格,看了很不舒服。蛮荒的日夜,没有钟,只是悠悠地日以继夜,夜以继日,日子过得像钧窖的淡青底子上的紫晕,那倒也好。 我于是想到我自己,也是充满了计划的。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我真的发奋用功了,连得了两个奖学金,毕业之后还有希望被送到英国去。我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样功课总是考第一。有一个先生说他教了十几年的书,没给过他给我的分数。然后战争来了,学校的文件记录统统烧掉,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吧?在那边三年,于我有益的也许还是偷空的游山玩水,认为是糟蹋时间。我一个人坐着,守着蜡烛,想到从前,想到现在,近两年来孜孜忙着的,是不是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我应当有数。 后来看到《天地》,知道苏青在同一晚上也感到非常难过。 然而这末日似的一天终于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清晨躺在床上,听见隔壁房里嗤嗤嗤拉窗帘的声音;后门口,不知哪一家的男佣人在同我们阿妈说话,只听见嗡嗡的高声,不知说些什么,听了那声音,使我更觉得我是深深睡在被窝里,外面的屋瓦上应当有白的霜——其实屋上的霜,还是小时候在北方,一早起来常常见到的,上海难得有——我向来喜欢不把窗帘拉上,一睁眼就可以看见白天。即使明知道这天不会有什么事发生的,这堂堂的开头也可爱。 到了晚上,我坐在火盆边,就要去睡觉了,把炭基子戳戳碎,可以有非常温暖的一刹那;炭屑发出很大的热气,星星红火,散布在高高下下的灰堆里,像山城的元夜,放的烟火,不由得使人想起唐宋的灯市的记载。可是我真可笑,用铁钳夹住火杨梅似的红炭基,只是舍不得弄碎它。碎了之后,灿烂地大烧一下就没有了。虽然我马上就要去睡了,再烧下去于我也无益,但还是非常心痛。这一种吝惜,我倒是很喜欢的。 我有一件蓝绿的薄棉袍,已经穿得很旧,袖口都泛了色了,今年拿出来,才上身,又脱了下来,唯其因为就快坏了,更是看重它,总要等再有一件同样的颜色的,才舍得穿。吃菜我也不讲究换花样。才夹了一筷子,说:“好吃,”接下去就说:“明天再买,好么?”永远蝉联下去,也不会厌。姑姑总是嘲笑我这一点,又说:“不过,不知道,也许你们这种脾气是载福的。” 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又到香港去了,船到的时候是深夜,而且下大雨。我狼狈的拎着箱子上山,管理宿舍的天主教尼僧,我又不敢惊醒她们,只得在黑漆漆的门洞子里过夜。(也不知为什么我要把自己刻划得这么可怜,她们何至于这样地苛待我。)风向一变,冷雨大点大点扫进来,我把一双脚直缩直缩,还是没处躲。忽然听见汽车喇叭响,来了阔客,一个施主太太带了女儿,才考进大学,以后要住读的。汽车夫砰砰拍门,宿舍里顿时灯火辉煌。我趁乱向里一钻,看见舍监,我像见晚娘似的,陪笑上前称了一声“Sister”。她淡淡地点了点头,说:“你也来了?”我也没有多寒暄,径自上楼,找到自己的房间,梦到这里为止。第二天我告诉姑姑,一面说,渐渐涨红了脸,满眼含泪;后来在电话上告诉一个朋友,又哭了;在一封信里提到这个梦,写到这里又哭了。简直可笑——我自从长大自立之后实在难得掉眼泪的。 我对姑姑说:“姑姑虽然经过的事很多,这一类的经验却是没有的,没做过穷学生,穷亲戚。其实我在香港的时候也不至于窘到那样,都是我那班同学太阔了的缘故。”姑姑说: “你什么时候做过穷亲戚的?”我说:“我最记得有一次,那时我刚离开父亲家不久,舅母说,等她翻箱子的时候她要把表姐们的旧衣服找点出来给我穿。我连忙说:”不,不,真的,舅母不要!‘立刻红了脸,眼泪滚下来了,我不由得要想:从几时起,轮到我被周济了呢。“ 真是小气得很,把这些都记得这样牢,但我想于我也是好的。多少总受了点伤,可是不太严重,不够使我感到剧烈的憎恶,或是使我激越起来,超过这一切;只够使我生活得比较切实,有个写实的底子;使我对于眼前所有格外知道爱惜,使这世界显得更丰富。 想到贫穷,我就想起有一次,也是我投奔到母亲与姑姑那里,时刻感到我不该拖累了她们,对于前途又没有一点把握的时候。姑姑那一向心境也不好,可是有一天忽然高兴,因为我想吃包子,用现成的芝麻酱作馅,捏了四只小小的包子,蒸了出来。包子上面皱着,看了它,使我的心也皱了起来,一把抓似的,喉咙里一阵阵哽咽着,东西吃了下去也不知有什么滋味。好像我还是笑着说“好吃”的。这件事我不忍想起,又愿意想起。 看苏青文章里的记录,她有一个时期的困苦的情形虽然与我不同,感情上受影响的程度我想是与我相仿的。所以我们都是非常明显地有着世俗的进取心,对于钱,比一般文人要爽直得多。我们的生活方式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那是个性的关系。 姑姑常常说我:“不知道你从哪里来的这一身俗骨!”她把我父母分析了一下,他们纵有缺点,好像都还不俗。有时候我疑心我的俗不过是避嫌疑,怕沾上了名士派;有时候又觉得是天生的俗。我自己为《倾城之恋》的戏写了篇宣传稿子,拟题目的时候,脑子里第一个浮起的是:“倾心吐胆话倾城”,套的是“苜蓿生涯话廿年”之类的题目,有一句非常时髦的,可是被我一学,就俗不可耐。 苏青是——她家门口的两棵高高的柳树,初春抽出了淡金的丝,谁都说:“你们那儿的杨柳真好看!”她走出走进,从来就没看见。可是她的俗,常常有一种无意的隽逸,譬如今年过年之前,她一时钱不凑手,性急慌忙在大雪中坐了辆黄包车,载了一车的书,各处兜售,书又掉下来了,《结婚十年》龙凤贴式的封面纷纷滚在雪地里,那是一幅上品的图画。 对于苏青的穿着打扮,从前我常常有许多意见,现在我能够懂得她的观点了。对于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于她自己,是得用;于众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苏青的作风里极少“玩味人间”的成份。 去年秋天她做了件黑呢大衣,试样子的时候,要炎樱帮着看看。我们三个人一同到那时装店去,炎樱说:“线条简单的于她最相宜。”把大衣上的翻领首先去掉,装饰性的褶裥也去掉,方形的大口袋也去掉,肩头过度的垫高也减掉。最后,前面的一排大钮扣也要去掉,改装暗钮。苏青渐渐不以为然了,用商量的口吻,说道“我想钮扣总要的吧?人家都有的!没有,好像有点滑稽。” 我在旁边笑了起来,两手插在雨衣袋里,看着她。镜子上端的一盏灯,强烈的青绿的光正照在她脸上,下面衬着宽博的黑衣,背景也是影憧憧的,更显明地看见她的脸,有一点惨白。她难得有这样静静立着,端相她自己,虽然微笑着,因为从来没这么安静,一静下来就像有一种悲哀,那紧凑明倩之眉眼里有一种横了心的锋棱,使我想到“乱世佳人”。 苏青是乱世里的盛世的人。她本心是忠厚的,她愿意有所依附;只要有个千年不散的筵席,叫她像《红楼梦》里的孙媳妇那样辛苦地在旁边照应着,招呼人家吃菜,她也可以忙得兴兴头头。她的家族观念很重,对母亲,对弟妹,对伯父,她无不尽心帮助,出于她的责任范围之外。在这不可靠的世界里,要想抓住一点熟悉可靠的东西,那还是自己人。她疼小孩子也是因为“与其让人家占我的便宜,宁可让自己的孩子占我的便宜”。她的恋爱,也是要求可信赖的人,而不是寻求刺激。她应当是高等调情的理想对象,伶俐倜傥,有经验的,什么都说得出,看得开,可是她太认真了,她不能轻松,也许她自以为轻松的,可是她马上又会怪人家不负责。这是女人的矛盾么?我想,倒是因为她有着简单健康的底子的缘故。 高级调情的第一个条件是距离——并不一定指身体上的。保持距离,是保护自己的感情,免得受痛苦。应用到别的上面,这可以说是近代人的基本思想,结果生活得轻描淡写的,与生命之间也有了距离了。苏青在理论上往往不能跳出流行思想的圈子,可是以苏青来提倡距离,本来就是笑话、因为她是那样的一个兴兴轰轰火烧似的人,她没法子伸伸缩缩,寸步留心的。 我纯粹以写小说的态度对她加以推测,错误的地方一定很多,但我只能做到这样。 有一次我同炎樱说到苏青,炎樱说:“想她最大的吸引力是:男人总觉得他们不欠她什么,同她在一起很安心。”然而苏青认为她就吃亏在这里。男人看得起她,把她当男人看待,凡事由她自己负责。她不愿意了。他们就说她自相矛盾,新式文人的自由她也要,旧式女人的权利她也要。这原是一般新女性的悲剧,可是苏青我们不能说她是自取其咎。她的豪爽是天生的。她不过是一个直截的女人,谋生之外也谋爱,可是很失望,因为她看来看去没有一个是看得上眼的,也有很笨的,照样地也坏。她又有她天真的一方面,很容易把人幻想得非常崇高,然后很快地又发现他卑劣之点,一次又一次,憧憬破灭了。 于是她说:“没有爱。”微笑的眼睛里有一种藐视的风情。 但是她的讽刺并不彻底,因为她对于人生有着太基本的爱好,她不能发展到刻骨的讽刺。 在中国现在,讽刺是容易讨好的。前一个时期,大家都是感伤的。充满了未成年人的梦与叹息,云里雾里,不大懂事。一旦懂事了,就看穿一切,进到讽刺。喜剧而非讽刺喜剧,就是没有意思,粉饰现实。本来,要把那些滥调的感伤清除干净,讽刺是必需的阶段,可是很容易停留在讽刺上,不知道在感伤之外还可以有感情。因为满眼看到的只是残缺不全的东西,就把这残缺不全认作真实:——性爱就是性行为;原始的人没有我们这些花头不也过得很好的么?是的,可是我们已经文明到这一步,再想退到兽的健康是不可能的了。 从前在学校里被逼着念《圣经》,有一节,记不清了,仿佛是说,上帝的奴仆各自领了钱去做生意,拿得多的人,可以获得更多,拿得少的人,连那一点也不能保,上帝追还了钱,还责罚他。当时看了,非常不平。那意思实在很难懂,我想再这样多解释两句,也还怕说不清楚。总之,生命是残酷的。看到我们缩小又缩小的,怯怯的愿望,我总觉得无限的惨伤。 有一阵子,外间传说苏青与她离了婚的丈夫言归于好了。 我一向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听了却是很担忧。后来知道完全是谣言,可是想起来也很近情理,她起初的结婚是一大半家里做主的,两人都是极年青,一同读书长大,她丈夫几乎是天生在那里,无可选择的,兄弟一样的自己人。如果处处觉得,“还是自己人!”那么对他也感到亲切了,何况他们本来没有太严重的合不来的地方。然而她的离婚不是赌气,是仔细想过来的。跑出来,在人间走了一遭,自己觉得无聊,又回去了,这样地否定了世界,否定了自己,苏青是受不了的。 她会变得喑哑了,整个地消沉下去。所以我想,如果苏青另外有爱人。不论是为了片刻的热情还是经济上的帮助,总比回到她丈夫那里去的好。 然而她现在似乎是真的有一点疲倦了。事业、恋爱、小孩在身边,母亲在故乡的匪氛中,弟弟在内地生肺病,妹妹也有她的问题,许许多多牵挂。照她这样生命力强烈的人,其实就有再多的拖泥带水也不至于累倒了的,还是因为这些事太零碎,各自成块,缺少统一的感情的缘故。如果可以把恋爱隔开来作为生命的一部,一科,题作“恋爱”,那样的恋爱还是代用品吧? 苏青同我谈起她的理想生活。丈夫要有男子气概,不是小白脸,人是有架子的,即使官派一点也不妨,又还有点落拓不羁。他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常常请客,来往的朋友都是谈得来的,女朋友当然也很多,不过都是年纪比她略大两岁,容貌比她略微差一点的,免得麻烦。丈夫的职业性质是常常要有短期的旅行的,那么家庭生活也不至于太刻板无变化。丈夫不在的时候她可以匀出时间来应酬女朋友(因为到底还是不放心)。偶尔生一场病,朋友都来慰问,带了吃的来,还有花,电话铃声不断。 绝对不是过分的要求,然而这里面的一种生活空气还是早两年的,现在已经没有了。当然不是说现在没有人住自己的小洋房,天天请客吃饭。——是那种安定的感情。要一个人为她制造整个的社会气氛,的确很难,但这是个性的问题。 越是乱世,个性越是突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难当然是难找。如果感到时间逼促,那么,真的要说逼促,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中国人嘴里的“花信年华”,不是已经有迟暮之感了吗?可是我从小看到的,仅有许多三四十岁的美妇人。《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在我原来的想象中决不止三十岁,因为恐怕这一点不能为读者大众所接受,所以把她改成二十八岁。(恰巧与苏青同年,后来我发现)我见到的那些人,当然她们是保养得好,不像现代职业女性的劳苦。有一次我和朋友谈话之中研究出来一条道理。驻颜有术的女人总是(一)身体相当好,(二)生活安定,(三)心里不安定。 因为不是死心塌地,所以时时注意到自己的体格容貌,知道当心。普通的确是如此。苏青现在是可以生活得很从容的,她的美又是最容易保持的那一种,有轮廓,有神气的。——这一节,都是惹人见笑的话,可是实在很要紧——有几个女人是为她灵魂的美而被爱。 我们家的女佣,男人是个不成器的裁缝。然而那一天空袭过后,我在昏夜的马路上遇见他,看他急急忙忙直奔我们的公寓,慰问老婆孩子,倒是感动人的。我把这个告诉苏青,她也说:“是的”稍稍沉默了一下。逃难起来,她是只有她保护人,没有人保护她的,所以她近来特别地胆小,多幻想,一个惯坏了的小女孩在梦魇的黑暗里。她忽然地会说: “如果炸弹把我的眼睛炸坏了,以后写稿于还得嘴里念出来叫别人记,那多要命呢——”这不像她平常的为人。心境好一点的话,不论在什么样的患难中,她还是有一种生之烂漫。多遇见患难,于她只有好处;多一点枝枝节节,就多开一点花。 本来我想写一篇文章关于几个古美人,总是写不好。里面提到杨贵妃。杨贵妃一直到她死,三十八岁的时候,唐明皇的爱她,没有一点倦意。我想她决不是单靠着口才和一点狡智,也不是因为她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具有肉体美的女人,还是因为她的为人的亲热,热闹。有了钱,就有热闹,这是很普遍的一个错误的观念。帝王家的富贵,天宝年间的灯节,火树银花,唐明皇与妃嫔坐在楼上像神仙,百姓人山人海在楼下参拜;皇亲国戚攒珠嵌宝的车子,路人向里窥探了一下,身上沾的香气经月不散;生活在那样迷离惝恍的戏台上的辉煌里,越是需要一个着实的亲人。所以唐明皇喜欢杨贵妃,因为她有他是一个妻而不是“臣妾”。我们看杨妃梅妃争宠的经过,杨妃几次和皇帝吵翻了,被逐,回到娘家去,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与历代宫闱的阴谋,诡秘森惨的,大不相同。也就是这种地方,使他们亲近人生,使我们千载之下还能够亲近他们。 杨贵妃的热闹,我想是像一种陶瓷的汤壶,温润如玉的,在脚头,里面的水渐渐冷去的时候,令人感到温柔的惆怅。苏青却是个红泥小火炉,有它自己独立的火,看得见红焰焰的光,听得见哔栗剥落的爆炸,可是比较难伺候,添煤添柴,烟气呛人。我又想起胡金人的一幅画,画着个老女仆,伸手向火。惨淡的隆冬的色调,灰褐、紫褐。她弯腰坐着,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炉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围裙底下,她身上各处都发出凄凄的冷气,就像要把火炉吹灭了。由此我想到苏青。 整个的社会到苏青那里去取暖,扑出一阵阵的冷风——真是寒冷的天气呀,从来没这么冷过! 所以我同苏青谈话,到后来常常有点恋恋不舍的。为什么这样,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她可是要抱怨:“你是一句爽气话也没有的!甚至于我说出话来你都不一定立刻听得懂。”那一半是因为方言的关系,但我也实在是迟钝。我抱歉的笑着说:“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什么办法呢?可是你知道,只要有多一点的时间,随便你说什么我都能够懂得的。”她说: “是的,我知道你能够完全懂得的。不过,女朋友至多只能够懂得,要是男朋友能够安慰。”她这一类的隽语,向来是听上去有点过分,可笑,仔细想起来却是结实的真实。 常常她有精采的议论,我就说:“你为什么不把这个写下来呢?”她却睁大了眼睛,很诧异似地,把脸色正了一正,说: “这个怎么可以写呢?”然而她过后也许想着,张爱玲说可以写,大约不至于触犯了非礼勿视的人们,因为,隔不了多少天,这一节意见还是在她的文章里出现了。这我觉得很荣幸。 她看到这篇文章,指出几节来说:“这句话说得有道理。” 我笑起来了:“是你自己说的呀——当然你觉得有道理了!”关于进取心,她说:“是的,总觉得要向上,向上,虽然很朦胧,究竟怎样是向上,自己也不大知道。你想,将来到底是不是要有一个理想的国家呢?”我说“我想是有的。可是最快最快也要许多年。即使我们看得见的话,也享受不到了,是下一代的世界了。”她叹息,说:“那有什么好呢? 到那时候已经老了。在太平的世界里,我们变得寄人篱下了吗?“ 她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在黄昏阳台上,骤然看到远外的一个高楼,边缘上附着一大块胭脂红,还当是玻璃窗上落日的反光,再一看,却是元宵的月亮,红红地升起来了。我想道:“这是乱世。”晚烟里,上海的边疆微微起伏,虽没有山也像是层峦叠嶂。我想到许多人的命运,连我在内的;有一种郁郁苍苍的身世之感。“身世之感”普通总是自伤、自怜的意思吧,但我想是可以有更广大的解释的,将来的平安,来到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们的了,我们只能各人就近求得自己的平安,然而我把这些话来对苏青说,我可以想象到她的玩世的,世故的眼睛微笑望着我,一面听,一面想:“简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大概是艺术吧?”一看见她那样的眼色,我就说不下去,笑了。 [附]苏青张爱玲对谈记——关于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 主办者:记者对谈者:苏青 张爱玲时间:三十四年二月廿七日下午地点:张爱玲女士寓前言:当前上海文坛上最负盛誉的女作家,无疑地是张爱玲和苏青。她们都以自己周围的题材从事写作,也就是说,她们所写的都是她们自己的事。由女人来写女人,自然最适当,尤其可贵的,似乎在她们两位的文章里,都代表当前中国知识妇女的一种看法,一种人生观,就是在他们个人的谈话中,记者也常可以听到她们关于妇女问题的许多独特的见解,因此记者特约苏张两女士举行对谈,以当前中国的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为对谈题材。对谈的结果非常好,更难得的是她们两位对于记者所问的,都提供了坦白的答案。记者愿意在这里向读者们郑重介绍以下的对谈记录,并向参加对谈的苏张两君表示谢意。 记者 今天预定对谈的是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承蒙你们两位准时出席,非常感谢。今天对谈的题目范围甚广,我想先从妇女职业问题谈起吧!苏青女士已从家庭妇女变成了职业妇女,同时在苏女士的文章里似乎时常说职业妇女处处吃亏,这样说来,苏女士是不是主张妇女应该回到闺房里去的? 苏青 妇女应不应该就职或是回到家庭去,我不敢作一定论。 不过照现在的情形看,职业妇女实在太苦了,万不及家庭妇女那么舒服。在我未出嫁前,做少女的时候,总以为职业妇女是神圣的,待在家庭里是难为情的,便是结婚以后,还以为留在家里是受委屈,家庭的工作并不是向上性的,现在做了几年职业妇女,虽然所就的职业不能算困苦,可是总感到职业生活比家庭生活更苦,而且现在大多数的职业妇女也并不能完全养活自己,更不用说全家了,仅是贴补家用或个人零用而已,而外界风气也有转变(可以说是退潮的时期),对之并不感到如何神圣而予以尊视,故目下我们只听到职业妇女嫁人而没有听到嫁了人的妇女定愿无故放弃家庭去就职的。这实在是职业妇女最大的悲哀。 记者 所谓职业妇女的痛苦是不是指工作的辛苦? 职业妇女的苦闷苏青 是呀,工作辛苦是一端,精神上也很痛苦。职业妇女,除了天天出去办公外,还得兼做抱小孩洗尿巾生煤球炉子等家庭工作,不像男人般出去工作了,家里事务都可以交给妻子,因此职业妇女太辛苦了,再者,社会人士对于职业妇女又决不会因为她是女人而加以原谅的,譬如女人去经商,男人们还是要千方百计赚她的钱,抢她的帽子,想来的确很苦痛。还要顾到家庭,确很辛苦。 张爱玲 不过我觉得,社会上人心险恶,那本来是这样的,那是真实。如果因为家庭里的空气甜甜蜜蜜,是一个比较舒适的小天地,所以说家里比社会上好,那不是有点像逃避现实么? 苏青 从感情上讲,在家里受了气,似乎无关紧要,一会儿就恢复了,但在社会上受了气,心里便觉得非常难过,决不会容易忘怀的。 张爱玲 嗳,真的!有一次我看见个阿妈打她小孩,小孩大哭,阿妈说:“不许哭!” 他抽抽噎噎,渐渐静下来了。母子之间,僵了一会,他慢慢地又忘了刚才那一幕,“姆妈” 这样,“姆妈”那样,问长问短起来,闹过一场,感情像经过水洗的一样,骨肉至亲到底是两样的。 苏青 不知怎样,在家里即使吃了亏,似乎可以宽恕,在社会上吃了亏,就记得很牢。 张爱玲 我并不是根据这一点就主张女子应当到社会上去,不应当留在家庭里。我不过是说:如果因为社会上人心坏而不出去做事,似乎是不能接受现实。 记者 你们所谓“人心险恶”恐怕不过是女性方面的看法。以男性来说,他们是必须要到社会上去的,因为要生活。而女性则不然,因为她们还有一个家庭可以作逋逃薮,像男人就无法逃回家庭去,女人因为还有家庭可回,所以觉得人心太险恶了。其实社会人心的险恶,向来如此,男性是一向遭遇惯了的。职业妇女的吃亏恐怕还是由于社会轻视女性的见地,但是女性也有占便宜处,像跑单帮女人就处处占便宜。我想请问一句,就是妇女应不应该就职? 苏青 我讲,虽不定是“应该”,但已确实是“需要”的。不过问题是职业妇女除做事外还得兼顾家务,不像男职员的工作那末单纯。家务工作尤其浪费时间,我觉得烧三个人吃的菜比烧一个人的菜,工作并不加重多少,但每一家都各自烧菜,许多妇女的时间精神都浪费在这上面,所以我主张职业妇女的家庭工作应该设法减少,譬如解决管理孩子问题可以组织里弄托儿所,关于洗衣,如有价廉而工作好的洗衣店,那洗衣又何必自己动手呢?同样的,烧饭也不必一定要亲自动手,要吃饭,上公共食堂不就得了?当然,偶然高兴,自己烧一次菜,也不会觉得讨厌。我总觉得家庭里不必浪费而浪费的时间太多了,像上小菜场的讨价还价,以及轧电车等等。 假使商店都是划一价钿的,女人就不必跑来跑去去拣,或是到处讨价还价了,岂不爽快。 张爱玲 我觉得现在,妇女职业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了。生活程度涨得这样高,多数的男人都不能够赚到足够的钱养家,妇女要完全回到厨房里去,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多少就需要一点副业,贴补家用。 苏青 我所谓职业妇女太苦,综括起来说:第一是必需兼理家庭工作。第二是小孩没有好好的托儿所可托。第三是男人总不大喜欢职业妇女,而偏喜欢会打扮的女人,职业妇女终日辛辛苦苦,结果倒往往把丈夫给专门在打扮上用工夫的女人夺去。这岂不冤哉枉也! 张爱玲 可是你也同我说起过的,常常看到有一种太太,没有脑筋,也没有吸引力,又不讲究打扮。因为自己觉得地位很牢靠,用不着费神去抓住她的丈夫。和这样的女人比起来,还是在外面跑跑的职业女性要可爱一点。和社会上接触得多了,时时刻刻警醒着,对于服饰和待人接物的方法,自然要注意些,不说别的,单是谈话资料也要多些,有兴趣些。 记者 职业妇女也可以考究打扮的呀? 张爱玲 就是太吃力了,又要管家,又要做事,又要打扮。职业妇女同时还要持家,所以,如果她只能做比较轻的工作,赚的钱比男人少,也不能看不起她,说男女没有同等能力,男女平等无望那样的话。比较轻的工作,我的意思是时间比较短的,并非不费力。有些职业,很不吃力,可是必须一天到晚守在那里,那还是妨碍了家庭工作。 苏青 的确,像女佣人的工作时间就是不合理的,像我家的女佣便三年不曾回家过,夫妇之道固然没有,就是她私生活也是没有的。 记者 张小姐家女佣人怎样? 张爱玲 我们的阿妈早上来,下午回去,我们不管她的膳宿,不过她可以买了东西拿到这里来烧。我不很喜欢佣人一天到晚在眼前,吃饭的时候还立在旁边代人盛饭。 苏青 有次我到朋友家里去吃饭,添饭的佣人还是一个小孩,他只对我直视,我真难过极了。 张爱玲 尤其是剩下的菜,如果是给佣人吃的,要时刻注意,多留下一点,吃得很不舒服。 苏青 我听见过一个笑话:有一次一个人吃鱼,一面吃完了,再翻过一面来,立在旁边的仆人眼见鱼不剩了,气急起来,把笔在嘴唇上抹上两撇胡子,主人问他干嘛?他说:“你顾自己的嘴吧,不用管别人的嘴了。” 用丈夫的钱是一种快乐记者 现在一个职业妇女所赚的钱,恐怕只够买些零星东西,或是贴补家用吧? 张爱玲 是的,在现在的情形下,恐怕只能做到这样。 记者 从一个女性来看,还是用自己赚来的钱快活呢,还是用别人的钱快活? 苏青 那我要说:还是用别人的钱快活。 记者 为什么呢? 苏青 用母亲或是儿子辛苦赚来的钱固然不见得快活,但用丈夫的钱,便似乎觉得是应该的。因为我们多担任着一种叫做生育的工作。故觉得女子就职业倒决不是因为不该用丈夫的钱,而是丈夫的钱或不够或不肯给她花了,她须另想办法,或向国家要求保护。 张爱玲 用别人的钱,即使是父母的遗产,也不如用自己赚来的钱来得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可是用丈夫的钱,如果爱他的话,那却是一种快乐,愿意想自己是吃他的饭,穿他的衣服。那是女人的传统的权利,即使女人现在有了职业,还是舍不得放弃的。 苏青 女人有了职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离婚时或是寡居时,小孩可以有保障,譬如我从小就没有父亲,母亲又没有职业,所以生活不大好,假使母亲当时是职业女性也许就生活得更好。 记者 男子和女子的工作效能有没有差别? 张爱玲 当然,一般女人的程度是比较差的 苏青 做戏女人可没有差吧! 张爱玲 就连做戏,女人如果生得美,仿佛就使演技差一点,也可以被宽容的吧?这样的例子很多,尤其在银幕上。 苏青 我总不很相信,从前有一位文友对我说:“你们女人总不会拉黄包车呀”,我就回答道:“我是不能够,但是你就能够吗?” 职业女性的威胁——丈夫被别人夺去记者 我看你们总以为专会打扮的女人是职业妇女的威胁,其实将来风气也许会变,一般人都会重视职业妇女,而专会打扮的女人也许反而不时髦了。 张爱玲 可是男人的天性总不见得变得这样快。 苏青 我看到某刊物上有这样的记载(当然我也并不一定认为可靠,但无论如何总是一种有趣的讽刺),说莫斯科有一次会议里讨论到妇女的打扮问题,结果女的方面不主张打扮,男的方面都举手欢迎打扮。还有一次听到商店里有化妆品出售,虽经理论家大声疾呼,叫女人们千万别轻自堕落。但女工们还是拥挤着去争买,后来闹到红军出来维持秩序才休。 张爱玲 有些女人本来是以爱为职业的。 苏青 她们是专家。普通的职业妇女恐怕竞争不过她们。 记者 专们以“爱”为职业的女子恐怕只是少数人吧? 张爱玲 并不少。 苏青 正当的妇女很辛苦的工作,以爱为职业的女人很容易把她们的丈夫抢了去,这对于兼做社会工作的女人真是太吃亏了。还有卖淫的制度不取消,男人尽可独身而解决性生活,结果会影响到女性方面的结婚问题。 张爱玲 家庭妇女有些只知道打扮的,跟妓女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 苏青 做妓女真是最取巧的职业。犹如以武力来抢取别人用劳力获得的财富。 记者 如何可以消灭这制度呢? 苏青 这是很困难的。 科学育儿法记者 苏青女士在某一篇文章里曾说过科学育儿法,究竟什么是科学育儿法呢? 苏青 我以为母亲管小孩并不是完全没有害处,倘若小孩生胃肠病,吵着哭,做母亲的,总心软,喂给他吃,可是倘若交给别人,就可以实行科学管理,不给他吃。一般的母亲没有常识,就说我,从小她们就常给我吃豆酥糖,所以现在牙齿弄得很坏,假使能采用科学管理,就不会这样。 母亲的感情记者 女人常说:男人都不可靠,你们以为怎样? 苏青 我并不存在什么偏见,只不过在一切都不可靠的现社会里,还是金钱和孩子着实一些。 记者 这样说,养孩子是女人比较好的投资? 苏青 我并不觉得顶好,不过我们宁愿让感情给孩子骗去而不愿意受别的不相干的人的骗。 被屈抑的快活记者 苏女士是不是觉得男女一切方面都该完全平等? 苏青 假使女人在职业及经济上与男人太平等了,我恐怕她们将失去被屈抑的快乐,这是有失阴阳互济之道的,譬如说以性心理为例吧,男的勇敢,女的软弱,似乎更可以快活一些,倘若男女一样的勇敢,就兴趣全失的了。我有这样感觉,倘若同男的一块出去,费用叫我会钞,我就觉得很骄傲,可是同时也稍微有些悲哀,因为已经失去被保护的权利了。这并不是女人自己不争气,而是因为男女有天然(生理的)不平等,应该以人为的制度让她占便宜来补足,叫我请客,便有不当我是女人的悲哀。假如我有,则我倒是很希望自己的丈夫常请人家客的。 张爱玲 一般人总是怕把女人的程度提高,一提高了,女人就会看不起男人。其实用不着担忧到这一点。如果男女的知识程度一样高,如果是纯正的而不是清教徒式的知识),女人在男人之前还是会有谦虚,因为那是女性的本质因为女人要崇拜才快乐,男人要被崇拜才快乐。 苏青 假如女人的程度太提高了,男的却低,女人还是悲哀的,我就独怕做了女皇,做了女皇谁又配做我的配偶呢? 张爱玲 前两天在报上看到关于菲律宾的一个岛上,女权很高,因为一切事情都由女人来做,男人完全被养活,懒得很,只知道斗鸡赌博。那样的女权我一点也不羡慕。 苏青 我说只要男女同样做事就该同样被尊重,固不必定要争执所做事情的轻重,男人会当海军会造兵舰并不比女打字员高贵,就是管小孩处理家务的女人,也同样的出着劳力。 不过这也得有保障才行,法律该有明文规定:男女的职业虽然不同,但是职业的地位是平等的。现在有人说:“管家就是职业”,可是普通职业可以解职,而女人这职业是终身的,倘若丈夫中途变心时,又该怎么办呢? 女人最怕“失嫁” 记者 现在再谈婚姻问题吧。目前上海女人的结婚方式是怎样的? 苏青 目前结婚的方式还是不一律,有的新式,有的旧式,有的半新半旧。大多数是先经介绍,后交朋友然后再订婚。 记者 本期《杂志》里有篇文章,叫《女大不嫁》,说到现在女性择配困难,以前总是中学女生想嫁大学生,大学生想嫁留学生,现在战事发生,没有了留学生的来源,于是大学女生就难有对象,譬如一家做生意人家,要娶个大学毕业的女生做媳妇,总觉得不妥。 苏青 在十年前,革命空气浓厚,大家心理上总以为娶新式老婆好,现在是停滞退潮时候,以为娶个旧式老婆反而实惠,新式女子只能找个把来做做情人,所以知识女子更吃亏了。 记者 假使你有个妹妹,要你替她择配,你会提出什么条件呢? 苏青 女人以“失嫁”为最可怕。过时不嫁有起生理变态的危机。不过知识浅的还容易嫁人,知识高的一时找不到正式配偶,无可奈何的补救办法,说出来恐怕要挨骂,我以为还是找个把情人来补救吧,总较做人家的正式的姨太太好,丈夫是宁缺勿滥,得到无价值的一个(整个),不如有价值的半个甚至仅三分之一。不过这样一来,社会对私生子应该承认他的地位。这样说来,似乎太便宜了男人,不过照目前(希望仅限于目前)实际情形而论,男人也有他的困难,因为在习惯和人情上,不能牺牲他的第一个妻子(假定她是不能自立的,也无法改嫁的)。而知识妇女自有其生活能力,不妨仅侵占别人感情而不剥夺别人之生活权利。自然能够绝对不侵占更好,不过现代男人多数早婚,而职业妇女常常迟嫁。这是过渡时代的无可奈何的办法。原是不足为训的,而且每人的结婚倘仅限一次实在太危险,因为年轻人观察力差,而年老了又要色衰。我的主张是尽自己能力观察,观察停当(自以为停当)就结婚,虽然总想天长地久,不过就不久长也罢,多嫁几次只不过是自己的不幸,既非危害民国的事,亦无什么风化可伤也。 记者 现在的婚姻制度恐怕不能说合理吧?离婚在事实上又很困难 苏青 离婚不成问题,至于小孩,依我说最好由父亲出钱,归母亲抚养。假如男的不出钱,不妨就带他们去做“拖油瓶”,据说范文正公便是做拖油瓶出身,他的继父姓朱,似乎后世也并不因此就看轻他。做继父的与孩子接触不多,实在没有讨厌他们的理由 张爱玲 一半,男人也是为了面子关系。 苏青 但是慢慢儿就会好的。我总觉得孩子与女人关系来得密切,并未碍着男人什么事。而后母管养前妻子女便不行,因为他们是时时接触的,容易发生冲突。 张爱玲 离婚后的小孩也并不如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痛苦。 记者 一夫一妻制到底是否合理? 苏青 比较合理,但不能严格执行,其间应该有伸缩余地。譬如说,这次战后我恐怕又要盛行多妻了(法律号不允许,亦不忍严禁)。原因倒不一定是战死的人太多,而是有许多男人活着也讨不起老婆。将来无生活能力的女人必定求着去当人家姨太太,有生活力的女人只好非正式的向别人分润些爱情。 这话又该给人家骂为无志气,但希望有志气的女人们速速自去断绝生殖机能吧。 记者 在现社会,早婚还是相当流行的 张爱玲 早婚我不一定反对,要看情形的。有些女人,没有什么长处,年纪再大些也不会增加她的才能见识的,而且也并不美,不过年青的时候也有她的一种新鲜可爱,那样的女人还是赶早嫁了的好。因为年青,她有较多的机会适应环境,跟着她丈夫的生活情形而发展。至于男人,可是不宜于早婚,没有例外。一来年青人容易感情冲动,没有选择的眼光,即使当时两个人是非常相配的,男的以后继续发展,女的却停滞了,渐渐就有距离隔膜。而且年青人很少能够经济独立,早婚,妻子一定是由父母赡养,养成依赖的心理,于将来的前途有碍。 大家庭与小家庭记者 关于家庭制度,两位看,还是所谓小家庭制度好呢,还是旧式的大家庭好? 苏青 小家庭也苦,孤零零的,依我说顶好是跟岳父母同居,岳母与女婿,一定相处得很好,而婆婆和媳妇因为婆婆感到做母亲的太凄凉,所以会嫉妒媳妇的。 张爱玲 这方法真好。我从没有想到,可是听了实在感到好。 记者 倘使老夫妇只养几个男孩子不是太寂寞了么? 苏青 这当然也要看情况来决定。 同居问题苏青 还有,夫妻有同居的义务一条,我认为不妨自由些,想起这样长时期的同居生活,实在也是很可怕的。或同居或不同居,一方感到需要时只可向对方提出要求,倒不必因法律规定是义务而要求强制执行也。像外国人般分床分寝室还比较好一些。但最好还是像朋友一样,大家往返,不致于每个人在婚便没有一刻的私生活可过。我说女人再嫁比初嫁难,就是因为一回想到从前住在笼里的生活也就有些怕起来了。再有社会的舆论不要对男女问题太感兴趣,夫妻是否日日同居或夜夜同床尽可由他们自己去决定,分居并不碍着众人什么事,同居亦不见得肯分惠什么给众人也。 记者 男女结了婚的人省,还是未结婚的省呢? 张爱玲 从前英文有句话说“Twocanliveascheaplyasone” ①从前是结婚比较省钱,现在似乎情形两样了。独身的人生活简单,大家都这样想,所以不留人吃饭也没人见怪,结了婚的人,就有许多不能够避免的应酬。 谁是标准丈夫记者 依照女人的见解,标准丈夫的条件怎样? 苏青 第一,本性忠厚,第二,学识财产不在女的之下,能高一等更好。第三,体格强壮,有男性的气魄,面目不要可憎,也不要像小旦。第四,有生活情趣,不要言语无味。第五,年龄应比女方大五岁至十岁。 张爱玲 常常听见人家说要嫁怎样的一个人,可是后来嫁到的,从来没有一个是像她的理想,或是与理想相近的。看她们有些也很满意似的。所以我决定不要有许多理论。像苏青提出的条件,当然全是在情理之中,任何女人都听得进去的。 不过我一直想着,男子的年龄应当大十岁或是十岁以上,我总觉得女人应当天真一点,身人应当有经验一点。 记者 今天真是“畅聆高论”了,这次对谈就到这里结束吧,真是谢谢你们两位! ①英语,意为两个人过日子不比独身费钱。 气短情长及其他一 气短情长朋友的母亲闲下来的时候常常戴上了眼镜,立在窗前看街。英文《大美晚报》从前有一栏叫做“生命的橱窗”,零零碎碎的见闻,很有趣,很能代表都市的空气的,像这位老太太就可以每天写上一段。有一天她看见一个男人,也还穿得相当整齐,无论如何是长衫阶级,在那儿打一个女人,一路扭打着过来。许多旁观者看得不平起来,向那女人叫道:“送他到巡捕房里去!”女人哭道:“我不要他到巡捕房去,我要他回家去呀!”又向男人哀求道:“回去吧——回去打我吧!” 这样的事,听了真叫人生气,又拿它没奈何 二 小女人我们门口,路中心有一块高出来的“岛屿”,水门汀上铺了泥,种了两排长青树。时常有些野孩子在那儿玩,在小棵的绿树底下拉了屎。有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微黄的长长的脸,淡眉毛,窄瘦的紫袄蓝裤,低着头坐在阶沿,油垢的头发一绺绺披到脸上来,和一个朋友研究织绒线的道理。我觉得她有些地方很像我,走过的时候不由得多看了两眼。她非常高兴的样子,抽掉了两根针,把她织好的一截粉蓝绒线的小袖口套在她朋友腕上试样子。她朋友伸出一只手,左右端详,也是喜孜孜的。 她的绒线一定只够做这么一截子小袖口,我知道。因为她很像我的缘故,我虽然一路走过去,头也没回,心里却稍稍有点悲哀。 三 家 主有一次我把一只鞋盒子拖出来,丢在房间的中央,久久没有去收它。阿妈和她的干妹妹,来帮忙的,两人捧了湿衣服到阳台上去晒,穿梭来往,走过那鞋盒,总是很当心地从旁边绕过,从来没踢到它,也没把它拿走,仿佛它天生应当在那里的,我坐在书桌前面,回过头来看到这情形,就想着: 这大约就是身为一家之主的感觉吧?可是我在家里向来是服低做小惯了的,那样的权威倒也不羡慕。佣人、手艺人,他们所做的事我不在行的,所以我在他们之前特别地听话。常常阿妈临走的时候关照我:“爱玲小姐,电炉上还有一壶水,开了要灌到热水瓶里,冰箱上的扑落你把它插上。”我的一声“噢!”答应得非常响亮。对裁缝也是这样,只要他扁着嘴酸酸地一笑,我马上觉得我的衣料少买了一尺。有些太太们,虽然也吝刻,逢到给小帐的时候却是很高兴的,这使他们觉得她们到处是主人。我在必需给的场合自然也给,而且一点也不敢少,可是心里总是不大情愿,没有丝毫快感。上次为了印书,叫了部卡车把纸运了来。 姑姑问我:“钱预备好了没有?” 我把一叠钞票向她手里一塞,说:“姑姑给他们,好么?” “为什么?” “我害怕。” 她瞠目望着我,说:“你这个人!”然而我已经一溜烟躲开了。 后来她告诉我:“你损失很大呢,没看见刚才那一幕。那些人眉花眼笑谢了又谢。”但我也不懊悔。 四 狗今年冬天我是第一次穿皮袄。晚上坐在火盆边,那火,也只是灰掩着的一点红;实在冷,冷得瘪瘪缩缩,万念俱息。手插在大襟里,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 五 孔 子孔子诞辰那天,阿妈的儿子学校里放一天假。阿妈在厨房里弯着腰扫地,同我姑姑道:“总是说孔夫子,到底这孔夫子是个什么人?”姑姑忽了一想,答道:“孔夫子是个写书的——”我在旁边立刻联想到苏青与我之类的人,觉得很不妥当。姑姑又接下去说:“写了《论语》、《孟子》,还有许许多多别的书。” 我们的饭桌正对着阳台,阳台上撑着个破竹帘子,早已破得不可收拾,夏天也挡不住西晒,冬天也不必拆除了。每天红通通的太阳落山,或是下雨,高楼外的天色一片雪白,破竹子斜着飘着,很有芦苇的感觉。有一向,芦苇上拴了块污旧的布条子,从玻璃窗里望出去,正像一个小人的侧影,宽袍大袖,冠带齐整,是个儒者,尤其像孟子,我总觉得孟子是比较矮小的。一连下了两三个礼拜的雨,那小人在风雨中连连作揖点头,虽然是个书生,一样也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辩论的起点他非常地肯迁就,从霸道谈到王道,从女人谈到王道,左右逢源,娓娓动人,然而他的道理还是行不通 怎么样也行不通。看了他使我很难过。每天吃饭的时候面对着窗外,不由得要注意到他,面色灰败,风尘仆仆的左一个揖右一个揖。我屡次说:“这布条子要把它解下来了,简直像个巫魔!”然而吃了饭起身,马上就忘了。还是后来天晴了,阿妈晾衣裳,才拿了下来,从此没看见了。 六 不 肖獏梦有个同学姓赵。她问我:“赵怎么写的?” 我说:“一个‘走’字,你知道的;那为一个‘肖’字。” “哪个‘肖’字?” “‘肖’是‘相像’的意思。是文言,你不懂的。” “‘相像’么?怎么用法呢?” “譬如说一个儿子不好,就说他‘不肖’——不像他父亲。 古时候人很专制,儿子不像父亲,就武断地说他不好,其实,真不见得,父亲要是个坏人呢?“ “啊!你想可会,说道儿子不像父亲,就等于骂他是私生子,暗示他不是他父亲养的?” “唉,你真是!中文还不会,已经要用中文来弄花巧了! 如果是的,怎么这些年来都没有人想到这一层呢?“ 然而她还是笑着,追问:“可是你想,原来的意思是不是这样的么?古时候的人也一样地坏呀!” 七 孤 独有一位小姐说:“我是这样的脾气。我喜欢孤独的。” 獏梦低声加了一句:“孤独地同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大声笑了出来。幸而都在玩笑惯了的,她也笑了。 八 少说两句吧獏梦说:“许多女人用方格子绒毯改制大衣,毯子质地厚重,又做得宽大,方肩膀,直线条,整个地就像一张床——简直是请人躺在上面!” “卷首玉照”及其他印书而在里面放一张照片,我未尝不知道是不大上品,除非作者是托尔斯泰那样的留着大白胡须。但是我的小说集里有照片,散文集里也还是要有照片,理由是可想而知的。纸面上和我很熟悉的一些读者大约愿意看看我是什么样子,即使单行本里的文章都在杂志里读到了,也许还是要买一本回去,那么我的书可以多销两本。我赚一点钱,可以彻底地休息几个月,写得少一点,好一点;这样当心我自己,我想是对的。 但是我发现印照片并不那么简单。第一次打了样子给我看,我很不容易措辞,想了好一会,才说:“朱先生,普通印照片,只有比本来的糊涂,不会比本来的清楚,是不是?如果比本来的清楚,那一定是描过了。我关照过的,不要描,为什么要描呢?要描我为什么不要照相馆里描,却等工人来描?” 朱先生说:“几时描过的?”我把照片和样张仔细比给他看,于是他说:“描是总要描一点的——向来这样,不然简直一塌糊涂。”我说:“与其这样,我情愿它糊涂的。”他说:“那是他们误会了你的意思了,总以为你是要它清楚的。你喜欢糊涂,那容易!” “还有,朱先生,”我赔笑,装出说笑话的口吻,“这脸上光塌塌地像橱窗里的木头人,影子我想总要一点的。脸要黑一点,眉毛眼睛要淡许多,你看我的眉毛很淡很淡,哪里有这样黑白分明?”他说:“不是的——布纹的照片顶讨厌,有种影子就印不出来。” 第二次他送样子来,獏黛恰巧也在,(她本姓莫,新改了这个“獏”字,“獏”是日本传说里的一种兽,吃梦为生的。) 看了很失望,说:“这样像个假人似的,给人非常恶劣的印象,还是不要的好。”可是制版费是预先付的,我总想再试一次。 我说:“比上趟好多了,一比就知道。好多了不过就是两边脸深淡不均,还有,朱先生,这边的下嘴唇不知为什么缺掉一块?”朱先生细看清样,用食指摩了一摩,道:“不是的——这里溅了点迹子,他们拿白粉一擦,擦得没有了。”“那么,眉毛眼睛上也叫他们擦点白粉吧,可以模糊一点,因为还是太浓呀!”他笑了起来:“不行的,白粉是一吹就吹掉了的。”我说:“那么,就再印一次吧,朱先生真对不起,大约你从来没遇见过像我这样疙瘩的主顾。上回有一次我的照片也印得很坏,这次本来想绝对不要了,因为听说你们比别人特别地好呀——不然我也不印了!”朱先生攒眉道:“本来我们是极顶真的,现在没有法子,各色材料都缺货,光靠人工是不行的。”我说:“我知道,我知道,可是我相信你们决不会印不好的,只要朱先生多同他们嘀咕两句。”朱先生踌躇道:“要是从前,多做两个模板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一两块钱的事,现在的损失就大了,不过我们总要想法子使你满意。”我说:“真对不起。”只好拉个下趟的交情吧,将来我也许还要印书呢。可是无论如何不印照片了。 朱先生走了之后我忽然觉得有诉苦的需要,就想着要写这么一篇,可是今天我到印刷所去,看见散乱的蓝色照片一张张晾在木架上,虽然又有新的不对的地方,到底好些了,多了点人气;再看一架架的机器上卷着的大幅的纸,印着我的文章,成块,不由得觉得温暖亲热,仿佛这里可以住家似的,想起在香港之战里,没有被褥,晚上盖着报纸,垫着大本的画报的情形;但是美国的《生活》杂志,摸上去又冷又滑,总像是人家的书。 今天在印刷所那灰色的大房间里,立在凸凹不平搭着小木桥的水泥地上,听见印刷工人说:“哪!都在印着你的书,替你赶着呢。”我笑起来了,说:“是的吗?真开心!”突然觉得他们都是自家人,我凭空给他们添出许多麻烦来,也是该当的事。电没有了,要用脚踏,一个职员说:“印这样一张图你知道要踏多少踏?”我说:“多少?”他说:“十二次。”其实就是几百次我也不以为奇,但还是说:“真的?”叹咤了一番。 《流言》里那张大一点的照片,是今年夏天拍的。獏黛在旁边导演,说:“现在要一张有维多利亚时代的空气的,头发当中挑,蓬蓬地披下来,露出肩膀,但还是很守旧的,不要笑,要笑笑在眼睛里。”她又同摄影师商酌:“太多的骨头?” 我说:“不要紧,至少是我的。”拍出来,与她所计划的很不同,因为不会做媚眼,眼睛里倒有点自负,负气的样子。獏黛在极热的一个下午骑脚踏车到很远的照相馆里拿了放大的照片送到我家来,说:“吻我,快!还不谢谢我!哪,现在你可以整天整夜吻着你自己了。——没看见过爱玲这样自私的人!” 那天晚上防空,我站在阳台上,听见呛呛呛打锣,远远的一路敲过来,又敲到远处去了。屋顶的露台上,防空人员向七层楼下街上的同事大声叫喊,底下也往下传话,我认得那是附近一家小型百货公司的学徒的喉咙,都是半大的孩子,碰到这种时候总是非常高兴,有机会发号施令,公事公办,脸上有一种惨淡动人的恳挚,很像官——现代的官。防空在这一点上无论如何是可爱的,给了学徒他们名正言顺的课外活动。我想到中古时代的欧洲人,常常一窝蜂捕捉女巫,把形迹可疑的老妇人抓到了,在她骑扫帚上天之前把她架起火来烧死。后来不大相信这些事了,也还喜欢捉,因为这是民间唯一的冬季运动,一村庄的人举着火把,雪地里,闹闹嚷嚷,非常快活。楼顶上年青的防空员长呼传话之后,又听见他们吐痰说话,登高乘凉,渐渐没有声音,想必是走了。四下里低低的大城市黑沉沉地像古战场的埋伏。我立在阳台上,在黯蓝的月光里看那张照片,照片里的笑,似乎有藐视的意味——因为太感到兴趣的缘故,仿佛只有兴趣没有感情了,然而那注视里还是有对这世界的难言的恋慕。 有个摄影家给我拍了好几张照,内中有一张他最满意,因为光线柔和,朦胧的面目,沉重的丝绒衣褶,有古典画像的感觉。我自己倒是更为喜欢其余的几张。獏黛也说这一张像个修道院的女孩子,驯良可是没脑子,而且才十二岁。放大了更加觉得,那谦虚是空虚,看久了使人吃力。獏黛说:“让我在上面涂点颜色吧,虽然那摄影家知道了要生气,也顾不得这些了。”她用大笔浓浓蘸了正黄色画背景,因为照片不吸墨,结果像一重重的金沙披下来。 头发与衣服都用暗青来涂没了,单剩一张脸,还是照片的本质,斜里望过去,脸是发光的,浮在纸面上。十九世纪有一种Pre-Raph aelite画派,追溯到拉斐尔之前的宗教画,作风写实,可是画中人尽管长裙贴地,总有一种奇异的往上浮的感觉。这错觉是怎样造成的,是他们独得之秘。这一流的画虽然评价不高,还是有它狭窄的趣味的。獏黛把那张照片嵌在墙上凹进去的一个壁龛里,下角兜了一幅黄绸子,黄里泛竹青。两边两盏壁灯,因为防空的缘故,在蕊形的玻璃罩上抹了密密的黑黑条子;一开灯,就像办丧事,当中是遗像,使我立刻想爬下磕头。獏黛也认为不行,撤去黄绸子,另外找出我那把一扇就掉毛的象牙骨折扇,湖色的羽毛上现出两小枝粉红的花,不多的几片绿叶。古代的早晨我觉得就是这样的,红杏枝头笼晓月,湖绿的天,淡白的大半个月亮,桃红的花,小圆瓣个个分明。把扇子倒挂在照片上端,温柔的湖色翅膀,古东方的早晨的荫翼。现在是很安好了。 我在一个卖糖果发夹的小摊子上买了两串亮蓝珠子,不过是极脆极薄的玻璃壳,粗得很,两头有大洞。两串绞在一起,葡萄似的,放在一张垂着眼睛思想着的照片的前面,反映到玻璃框子里,一球蓝珠子在头发里隐隐放光。有这样美丽的思想就好了。常常脑子里空无所有,就这样祈禳着。 谈 女 人西方人称阴险刻薄的女人为“猫”。新近看到一本专门骂女人的英文小册子叫《猫》,内容并非是完全未经人道的,但是与女人有关的隽语散见各处,搜集起来颇不容易,不像这里集其大成。摘译一部分,读者看过之后总有几句话说,有的嗔,有的笑,有的觉得痛快,也有自命为公允的男子作“平心之论”,或是说“过激了一点”,或是说:“对是对的,只适用于少数的女人,不过无论如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等等。总之,我从来没见过在这题目上无话可说的人。我自己当然也不外此例。我们先看了原文再讨论吧。 《猫》的作者无名氏在序文里预先郑重声明:“这里的话,并非说的是你,亲爱的读者——假使你是个男子,也并非说的是你的妻子、姊妹、女儿、祖母或岳母。” 他再三辩白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吃了女人的亏借以出气,但是他后来又承认是有点出气的作用,因为:“一个刚和太太吵过嘴的男子,上床之前读这本书,可以得到安慰。” 他道:“女人物质方面的构造实在太合理化了,精神方面未免稍差,那也是意想中的事,不能苛求。” 一个男子真正动了感情的时候,他的爱较女人的爱伟大得多。可是从另一方面观看,女人恨起一个人来,倒比男人持久得多。 妇人与狗唯一的分别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宠坏了,它们不戴珠宝,而且——谢天谢地!——它们不会说话! 算到头来,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人身上。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间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我们由此推断:男人不比女人,弯腰弯得再低些也不打紧,因为他不难重新直起腰来。 一般的说来,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么需要多种的兴奋剂,所以如果一个男子公余之暇,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的疲乏、烦恼、未完成的壮志,他应当被原恕。 对于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男子喜欢爱女人,但是有时候他也喜欢她爱他。 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女人的忙,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经帮了她一个忙了,她就不忙着帮你的忙了。所以你应当时时刻刻答应帮不同的女人的忙,那么你多少能够得到一点酬报,一点好处——因为女人的报恩只有一种:预先的报恩。 由男子看来,也许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悦目的——但是由另一个女人看来,它不过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码”的货色,所以就谈不上美。 时间即是金钱,所以女人多花时间在镜子前面,就得多花钱在时装店里。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男子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来的。 女人不喜欢善良的男子,可是她们拿自己当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后,就以为丈夫立刻会变成圣人。 唯独男子有开口求婚的权利——只要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够成为公平交易;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她“允许了他的要求”,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为了这缘故,女人坚持应由男子求婚。 多数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对的事”,方才快乐。婚姻仿佛不够“不对”的。 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她们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 现代婚姻是一种保险,由女人发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 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 女人往往和丈夫苦苦辩论,务必驳倒他,然而向第三者她又引用他的话,当做至理名言。可怜的丈夫 女人与女人交朋友,不像男人与男人那么快,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 女人们真是幸运——外科医生无法解剖她们的良心。 女人品评男子,仅仅以他对她的待遇为依归,女人会说:“我不相信那人是凶手——他从来也没有谋杀过我!”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 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多少“必要”的花费她可以省掉,委实可惊! 如果一个女人告诉了你一个秘密,千万别转告另一个女人——一定有别的女人告诉过她了。 无论什么事,你打算替一个女人做的,她认为理所当然。无论什么事你替她做的,她并不表示感谢。无论什么小事你忘了做,她咒骂你。家庭不是慈善机关。 多数的女人说话之前从来不想一想。男人想一想——就不说了! 若是她看书从来不看第二遍,因为她“知道里面的情节”了,这样的女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如果她只图新鲜,全然不顾及风格与韵致,那么过了些时,她摸清楚了丈夫的个性,他的弱点与怪僻处,她就嫌他沉闷无味,不复爱他了。 你的女人建造空中楼阁——如果它们不存在,那全得怪你! 叫一个女人说:“我错了”,比男人说全套的急口令还要难些。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凡是说“女人怎样怎样”的话,多半是俏皮话。单图俏皮,意义的正确上不免要打个折扣,因为各人有各人的脾气,如何能够一概而论?但是比较上女人是可以一概而论的,因为天下人风俗习惯职业环境各不相同,而女人大半总是在户内持家看孩子,传统的生活典型既然只有一种,个人的习性虽不同也有限。因此,笼统地说“女人怎样怎样”,比说“男人怎样怎样”要有把握些。 记得我们学校里有过一个非正式的辩论会,一经涉及男女问题,大家全都忘了原先的题目是什么,单单集中在这一点上,七嘴八舌,嬉笑怒骂,空气异常热烈。有一位女士以老新党的口吻侃侃谈到男子如何不公平,如何欺凌女子——这柔脆的,感情丰富的动物,利用她的情感来拘禁她,逼迫她作玩物,在生存竞争上女子之所以占下风全是因为机会不均等在男女的论战中,女人永远是来这么一套。当时我忍不住要驳她,倒不是因为我专门喜欢做偏锋文章,实在是听厌了这一切。一九三○年间女学生们人手一册的《玲珑》杂志就是一面传授影星美容秘诀一面教导“美”了“容”的女子怎样严密防范男子的进攻,因为男子都是“心存不良”的,谈恋爱固然危险,便结婚也危险,因为结婚是恋爱的坟墓 女人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男人的话我们也听得太多了,无非骂女子十恶不赦,罄竹难书,惟为民族生存计,不能赶尽杀绝。 两方面各执一词,表面上看来未尝不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女人的确是小性儿,娇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可是返本归原,归罪于男子。在上古时代,女人因为体力不济,屈服在男子的拳头下,几千年来始终受支配,因为适应环境,养成了所谓妾妇之道。女子的劣根性是男子一手造成的,男子还抱怨些什么呢? 女人的缺点全是环境所致,然则近代和男子一般受了高等教育的女人何以常常使人失望,像她的祖母一样地多心,闹别扭呢?当然,几千年的积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只消假以时日 可是把一切都怪在男子身上,也不是彻底的答复,似乎有不负责任的嫌疑。“不负责” 也是男子久惯加在女人身上的一个形容词。《猫》的作者说: 应当把女人看得太严重。这一直使我烦恼着,因为她们总把自己看得很严重,最恨人家把她们当做甜密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假如像这位教授说的,不应当把她们看得太严重,而她们自己又不甘心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东西”,那到底该怎样呢? 她们要人家把她们看得很严重,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她们又希望你说:“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 女人当初之所以被征服,成为父系宗法社会的奴隶,是因为体力比不上男子。但是男子的体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何以在物竞天择的过程中不曾为禽兽所屈服呢?可见得单怪别人是不行的。 名小说家爱尔德斯。郝胥黎在《针锋相对》一书中说: “是何等样人,就会遇见何等样事。”《针锋相对》里面写一个年轻妻子玛格丽,她是一个讨打的,天生的可怜人。她丈夫本是一个相当驯良的丈夫,然而到底不得不辜负了她,和一个交际花发生了关系。玛格丽终于成为呼天抢地的伤心人。 诚然,社会的进展是大得不可思议的,非个人所能控制,身当其冲者根本不知其所以然。但是追溯到某一阶段,总免不了有些主动的成份在内。像目前世界大局,人类逐步进化到竞争剧烈的机械化商业文明,造成了非打不可的局面,虽然奔走呼号闹着“不要打,打不得”,也还是惶惑地一个个被牵进去了。的确是没有法子,但也不能说是不怪人类自己。 有人说,男子统治世界,成绩很糟,不如让位给女人,准可以一新耳目。这话乍听很像是病急乱投医。如果是君主政治,武则天是个英主,唐太宗也是个英主,碰上个把好皇帝,不拘男女,一样天下太平。君主政治的毛病就在好皇帝太难得。若是民主政治呢,大多数的女人的自治能力水准较男子更低。而且国际间闹是非,本来就有点像老妈子吵架,再换了货真价实的女人,更是不堪设想。 叫女子来治国平天下,虽然是“做戏无法,请个菩萨”,这荒唐的建议却也有它的科学上的根据。曾经有人预言,这一次世界大战如果摧毁我们的文明到不能恢复原状的地步,下一期的新生的文化将要着落在黑种人身上,因为黄白种人在过去已经各有建树,惟有黑种人天真未凿,精力未耗,未来的大时代里恐怕要轮到他们来做主角。说这样话的,并非故作惊人之论。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训练与压抑,的确足以斫伤元气。女人常常被斥为野蛮,原始性。人类驯服了飞禽走兽,独独不能彻底驯服女人。几千年来女人始终处于教化之外,焉知她们不在那里培养元气,徐图大举? 女权社会有一样好处——女人比男人较富于择偶的常识,这一点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却与人类前途的休戚大大有关。男子挑选妻房,纯粹以貌取人。面貌体格在优生学上也是不可不讲究的。女人择夫,何尝不留心到相貌,只是不似男子那么偏颇,同时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谈吐风度自给的力量等项,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说现今社会的症结全在男子之不会挑拣老婆,以至于儿女没有家教,子孙每况愈下。 那是过甚其词,可是这一点我们得承认,非得要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动,我们才有希望产生一种超人的民族。 “超人”这名词,自经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发现同类的理想。尽也奇怪,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造就,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还有一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而“超等女人”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阶段中,女人还是女人。男子偏于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循环,土地,生老病死,饮食繁殖。女人把人类飞越太空的灵智拴在踏实的根桩上。 即在此时此地我们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男子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义者有他们的理想,老庄的信徒有他们的理想,国社党员也有他们的理想。似乎他们各有各的不足处——那是我们对于“完美的男子”期望过深的缘故。 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事实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顾商业道德而私生活无懈可击。 反之,对女人没良心的人尽有在他方面认真尽职的。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谓智识分子一样。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大神勃朗》一剧中的地母娘娘。 《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读了又读,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泪落。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地母”是一个妓女。“一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的女人,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她的动作迟慢,踏实,懒洋洋地像一头兽。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她嚼着口香糖,像一条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熟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着)。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着了之后,我来替你盖被。” 为人在世,总得戴个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来,说: “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 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 勃朗 (紧紧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温暖的。 地母 (安慰地,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嘘!嘘!(叫他不要做声)睡觉吧。 勃朗 是,母亲,等我醒的时候? 地母 太阳又要出来了。 勃朗 出来审判活人与死人!(恐惧)我不要公平的审判。我要爱。 地母 止有爱。 勃朗 谢谢你,母亲。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说: “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她又说: “春天总是回来了,带着生命!总是回来了!总是,总是,永远又来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忧伤)可总是,总是,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的痛苦——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换了痛切的欢欣),带着那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她站着,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这才是女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的洛神不过是个古装美女,世俗所供的观音不过是古装美女赤了脚,半裸的高大肥硕的希腊石像不过是女运动家,金发的圣母不过是个俏奶妈,当众喂了一千余年的奶。 再往下说,要牵入宗教论争的危险的漩涡了,和男女论争一样的激烈,但比较无味。还是趁早打住。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在某种范围内,可爱的人品与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世界各国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猫》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也还是可原恕。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 有女同车这是句句真言,没有经过一点剪裁与润色的,所以不能算小说。 电车这一头坐着两个洋装女子,大约是杂种人吧,不然就是葡萄牙人,像是洋行里的女打字员。说话的这一个偏于胖,腰间束着三寸宽的黑漆皮带,皮带下面有圆圆的肚子,细眉毛,肿眼泡,因为脸庞上半部比较突出,上下截然分为两部。她道:“所以我就一个礼拜没同他说话。他说‘哈罗’。我也说‘哈罗’”。她冷冷地抬了抬眉毛,连带地把整个的上半截脸往上托了一托。“你知道,我的脾气是倔强的。是我有理的时候,我总是倔强的。” 电车那一头也有个女人说到“他”,可是她的他不是恋人而是儿子,因为这是个老板娘模样的中年太太,梳个乌油油的髻,戴着时行的独粒头喷漆红耳环。听她说话的许是她的内侄。她说一句,他点一点头,表示领会,她也点一点头,表示语气的加重。她道:“我要翻翻行头,伊弗拨我翻。难我讲我铜钿弗拨伊用哉!格日子拉电车浪,我教伊买票,伊哪哼话?‘侬拨我十块洋钿,我就搭侬买?’坏凋?”这里的“伊”,仿佛是个不成材的丈夫,但是再听下去,原来是儿子。儿子终于做下了更荒唐的事,得罪了母亲:“伊爸爸一定要伊跪下来,‘跪呀,跪呀!’伊定规弗肯:‘我做啥要跪啊?’一个末讲:”定规要侬跪。跪呀!跪呀!‘难后来,伊强弗过咧:“好格,好格,我跪!’我说:”我弗要伊跪。 我弗要伊跪呀!‘后来旁边人讲:价大格人,跪下来,阿要难为情,难末喊伊送杯茶,讲一声:“姆妈勿要动气。’一杯茶送得来,我倒‘叭!’笑出来哉!” 电车上的女人使我悲怆。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爱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更 衣 记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来的甬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 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安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著的明代遗风。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领圈很低,有等于无。穿在外面的是“大袄”。在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 “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妖媚的桃红或水红。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锻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遍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 女人要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庆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裙上的细褶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褶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晚至一九二○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曾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颠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沿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分的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罢,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漏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银盘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这里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闲阶级一贯的态度。惟有世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铁路已经不这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果边”,又称“线香滚”。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俐落,容许剧烈的活动,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榫处非得开缝不可。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象刀鞘。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象个女人而象一缕诗魂。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仃无告的感觉。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男子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的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年轻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项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这吓人的衣服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 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会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喇叭管袖子” 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袄腰部极为紧小。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拨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的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分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象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舶来品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装,也同样的千变万化。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清朝,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熏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时装开始紧缩。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颔,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恕。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的肉身。 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人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恪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答,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那似乎是极其艰难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 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嵌钮。总之,这笔账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重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 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 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最近入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 一双袖子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入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只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那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使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份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惜祸国殃民。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但是预言家威尔斯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顺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三 炎凉世态中国的日夜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的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 个——落叶的爱慢慢的,它经过风,经过淡青的天,经过天的刀光,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看得出它是要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迎上来迎上来,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装出中年的漠然,但是,一到地,金焦的手掌小心覆着个小黑影,如同捉蟋蟀——“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水门汀地上,静静睡在一起,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腌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领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哔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娲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 但是,忽然——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 “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咧!伙姬!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大跳,不大能够相信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吆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袍,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似摩登女人的两个髻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模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筒,“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 (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缤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粱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惘然。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的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 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条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我很觉得震动,再一想,老这么跟在他后面看着,或者要来向我捐钱了——这才三脚两步走开了。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篮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折叠悬挂;顶上的一撮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小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 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 肉店里学徒的一双手已经冻得非常大了,橐橐拿刀剁着肉,猛一看就像在那里剁着红肿的手指。柜台外面来了个女人,是个衰年的娼妓吧,现在是老鸨,或是合伙做生意的娘姨。 头发依旧烫得蓬蓬松松撸向耳后,脸上有眉目姣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犹犹疑疑的。 她口镶金牙,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披着如同白色的螃蟹菊。她要买半斤肉,学徒忙着切他的肉丝,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不答理。她脸上现出不确定的笑容,在门外立了一回,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 肉店老板娘坐在八仙桌旁边,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她两手抄在口袋里,太紧的棉袍与蓝布罩袍把她像五花大绑似的绑了起来;她挣扎着,头往前伸,瞪着一双麻黄眼睛,但是在本埠新闻里她还是个“略具姿首”的少妇。“噢!阿哥格就是伊个!阿哥屋里就是伊屋里——从前格能讲末哉,现在算啥?”她那口气不是控诉也不是指斥,她眼睛里也并没有那亲戚,只是仇深似海;如同面前展开了一个大海似的,她眼睛里是那样的茫茫的无望。一次一次她提高了喉咙,发声喊,都仿佛是向海里吐口痰,明知无济于事。 那亲戚衔着旱烟管,穿短打,一只脚踏在长板凳上;他也这样劝她:“格仔闲话倒也勿要去讲伊*K”然而她紧接着还是恨一声:“噢!侬阿哥囤两块肉皮侬也搭伊去卖卖脱!”她把下巴举起来向墙上一指;板壁高处,钉着几枚钉,现在只有件蓝布围裙挂在那里。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娓娓唱着申曲,也是同样的入情入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 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栩栩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栳栳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欹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申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句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那壮丽的景象,汉唐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瓷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 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菜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到书桌前。 我从来没有这么快的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 改之后成为这样:——中国的日夜我的路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我的青春,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安民心,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道路以目有个外国姑娘,到中国来了两年,故宫、长城、东方蒙特卡罗、东方威尼斯,都是没瞻仰过,对于中国新文艺新电影似乎也缺乏兴趣,然而她特别赏识中国小孩,说“真美呀,尤其是在冬天,棉袄、棉裤、棉袍、罩袍,一个个穿得矮而肥,蹒跚地走来走去。东方人的眼睛本就生得好,孩子的小黄脸上尤其显出那一双神奇的吊梢眼的神奇。真想带一个回欧洲去!” 思想严肃的同胞们觉得她将我国未来的主人翁当作玩具看待,言语中显然有辱华性质,很有向大使馆提出抗议的必要。要说俏皮话的,又可以打个哈哈,说她如果要带个有中国血的小孩回去,却也不难。 我们听了她这话,虽有不同的反应,总不免回过头来向中国孩子看这么一眼——从来也没有觉得他们有什么了不得之处!家里人讨人嫌,自己看惯了不觉得;家里人可爱,可器重,往往也要等外人告诉我们,方才知道。诚然,一味的恭维是要不得的,我们急待弥补的缺点太多了,很该专心一致吸收逆耳的忠言,借以自警,可是——成天汗流浃背惶愧地骂自己“该死”的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拣那可喜之处来看看也好。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们从家里上办公室,上学校,上小菜场,每天走上一里路,走个一二十年,也有几千里地,若是每一趟走过那条街,都仿佛是第一次认路似的,看着什么都觉得新鲜希罕,就不至于“视而不见”了,那也就跟“行万里路”差不多,何必一定要飘洋过海呢? 街上值得一看的正多着。黄昏的时候,路旁歇着人力车,一个女人斜欠坐在车上,手里挽着网袋,袋里有柿子。车夫蹲在地下,点那盏油灯。天黑了,女人脚旁的灯渐渐亮了起来。 烘山芋的炉子的式样与那黯淡的土红色极像烘山芋。 小饭铺常常在门口煮南瓜,味道虽不见得好,那热腾腾的瓜气与“照眼明”的红色却予以人一种“暖老温贫”的感觉。 寒天清早,人行道上常有人蹲着生小火炉,扇出滚滚的白烟。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 煤炭汽车行门前也有同样的香而暖的呛人的烟雾。多数人不喜欢燃烧的气味——烧焦的炭与火柴、牛奶、布质——但是直截地称它为“煤臭”、“布毛臭”,总未免武断一点。 坐在自行车后面的,十有八九是风姿楚楚的年轻女人,再不然就是儿童,可是前天我看见一个绿衣的邮差骑着车,载着一个小老太太,多半是他的母亲吧?此情此景,感人至深。 然而李逵驮着老母上路的时代毕竟是过去了。做母亲的不惯受抬举,多少有点窘。她两脚悬空,兢兢业业坐着,满脸的心虚,像红木高椅坐着的告帮穷亲戚,迎着风,张嘴微笑,笑得舌头也发了凉。 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红灯,骑行时但见红圈滚动,流丽之极。 深夜的橱窗上,铁栅栏枝枝交影,底下又现出防空的纸条,黄的、白的、透明的,在玻璃上糊成方格子、斜格子,重重叠叠,幽深如古代的窗~*与帘栊。 店铺久已关了门,熄了灯,木制模特儿身上的皮大衣给剥去了,她光着脊梁,旋身朝里,其实大可以不必如此守礼谨严,因为即使面朝外也不至于勾起夜行人的绮思。制造得实在是因陋就简,连皮大衣外面露出的脸与手脚都一无是处。 在香港的一家小西装店里看见过劳莱哈台的泥塑半身像,非但不像,而且恶俗不堪,尤其是那青白色的肥脸。上海西装店的模特儿也不见佳,贵重的呢帽下永远是那笑嘻嘻的似人非人的脸。那是对于人类的一种侮辱,比“沐猴而冠”更为严重的嘲讽。 如果我会雕塑,我很愿意向这一方面发展。橱窗布置是极有兴趣的工作,因为这里有静止的戏剧。(欧洲中古时代,每逢佳节,必由教会发起演戏敬神。最初的宗教性的戏剧甚为简单,没有对白,扮着《圣经》中人物的演员,穿上金彩辉煌的袍褂,摆出优美的姿势来,一动也不动地站着。每隔几分钟换一个姿势,组成另一种舞台图案,名为tab-leau。中国迎神赛会,台阁上扮戏的,想必是有唱做的吧?然而纯粹为tableau性质的或许也有。) 橱窗的作用不外是刺激人们的购买欲。现代都市居民的通病据说是购买欲的过度膨胀。 想买各种不必要的东西,便想非分的钱,不惜为非作歹。然则橱窗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不合理的附属品了。可是撇开一切理论不讲,这一类的街头艺术,再贵族化些,到底参观者用不着花钱。不花钱而得赏心悦目,无论如何是一件德政。 四五年前在隆冬的晚上和表姊看霞飞路上的橱窗,霓虹灯下,木美人的倾斜的脸,倾斜的帽子,帽子上料吊着的羽毛。既不穿洋装,就不会买帽子,也不想买,然而还是用欣羡的眼光看着,缩着脖子,两手插在袋里,用鼻尖与下颔指指点点,暖的呼吸在冷玻璃上喷出淡白的花。近来大约是市面萧条了些,霞飞路的店面似乎大为减色。即使有往日的风光,也不见得有那种兴致吧? 倒是喜欢一家理发店的橱窗里,张着绿布帷幕,帷脚下永远有一只小狸花猫走动着,倒头大睡的时候也有。 隔壁的西洋茶食店每晚机器轧轧,灯光辉煌,制造糕饼糖果。鸡蛋与香草精的气味,氤氲至天明不散。在这“闭门家里坐,帐单天上来”的大都市里,平白地让我们享受了这馨香而不来收帐,似乎有些不近情理。我们的芳邻的蛋糕,香胜于味,吃过便知。天下事大抵如此——做成的蛋糕远不及制造中的蛋糕,蛋糕的精华全在烘焙时期的焦香。喜欢被教训的人,又可以在这里找到教训。 上街买菜,恰巧遇着封锁,被羁在离家几丈远的地方,咫尺天涯,可望而不可即。太阳地里,一个女佣企图冲过防线,一面挣扎着,一面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 众人全都哈哈笑了。坐在街沿上的贩米的广东妇人向她的儿子说道:“看医生是可以的;烧饭是不可以的。”她的声音平板而郑重,似乎对于一切都甚满意,是初级外国语教科书的口吻,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听在耳朵里使人不安,仿佛话中有话。其实并没有。 站在麻绳跟前,竹篱笆底下,距我一丈远近,有个穿黑的男子,戴顶黑呢帽,矮矮个子,使我想起《歇浦潮》小说插图中的包打听。麻绳那边来了三个穿短打的人,挺着胸,皮鞋拍拍响——封锁中能够自由通过的人,谁都不好意思不挺着胸,走得拍拍响——两个已经越过线去了,剩下的一个忽然走近前来,挽住黑衣人的胳膊,熟狎而自然,把他搀到那边去了,一句话也没有。三人中的另外两个也凑了上来,兜住黑衣人的另一只胳膊,撒开大步,一霎时便走得无影无踪。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见捉强盗。捕房方面也觉得这一幕太欠紧张,为了要绷绷场面,事后特地派了十几名武装警察到场弹压,老远地就拔出了手枪,目光四射,准备肃清余党。我也准备着枪声一起便向前扑翻,俯伏在地,免中流弹。然而他们只远远望了一望,望不见妖氛黑气,用山东话表示失望之后,便去了。 空气松弛下来,大家议论纷纷。送货的人扶着脚踏车,掉过头来向贩米的妇人笑道:“哪儿跑得掉!”一出了事,便画影图形四处捉拿,哪儿跑得掉!“又向包车夫笑道:”只差一点点——两个已经走过去了,这一个偏偏看见了他!“又道: “在这里立了半天了——谁也没留心到他!” 包车夫坐在踏板上,笑嘻嘻抱着胳膊道:“这么许多人在这里,怎么谁也不捉,单单捉他一个!” 幸灾乐祸的,无聊的路边的人——可怜,也可爱。 路上的女人的绒线衫,因为两手长日放在袋里,往下坠着的缘故,前襟拉长了,后面却缩了上去,背影甚不雅观。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路人”这名词在美国是专门代表“一般人”的口头禅。 新闻记者鼓吹什么,攻击什么的时候,动辄抬出“路人”来:“连路人也知道”“路人所知道的”往往是路人做梦也没想到的。 在路上看人,人不免要回看,便不能从容地观察他们。要使他们服服贴贴被看而不敢回看一眼,却也容易。世上很少“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的人物。普通人都有这点自知之明,因此经不起你几次三番迅疾地从头至脚一打量,他们或她们便浑身不得劲,垂下眼去。还有一个办法,只消凝视他们的脚,就足以使他们惊惶失措。他们的袜子穿反了么?鞋子是否看得出来是假皮所制?脚有点外八字?里八字?小时候听合肥老妈子叙述乡下打狼的经验,说狼这东西是“铜头铁背麻秸腿”,因此头部与背脊全都富于抵抗力,唯有四条腿不中用。人类的心理上的弱点似乎也集中在下肢上。 附近有个军营,朝朝暮暮努力地学吹喇叭,迄今很少进步。照说那是一种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可是我倒不嫌它讨厌。伟大的音乐是遗世独立的,一切完美的事物皆属于超人的境界,惟有在完美的技艺里,那终日纷呶的,疲乏的“人的成份”能够获得片刻的休息。在不纯熟的手艺里,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 初学拉胡琴的音调,也是如此。听好手拉胡琴,我也喜欢听他调弦子的时候,试探的,断续的咿哑。初学拉凡哑林,却是例外。那尖利的,锯齿形的声浪,实在太像杀鸡了。 有一天晚上在落荒的马路上走,听见炒白果的歌:“香又香来糯又糯!”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唱来还有点生疏,未能朗朗上口。我忘不了那条黑沉沉的长街,那孩子守着锅,蹲踞在地上,满怀的火光。 打 人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 “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是为仔我要登坑*K?”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草 炉 饼前两年看到一篇大陆小说《八千岁》,里面写一个节俭的富翁,老是吃一种无油烧饼,叫做草炉饼。我这才恍然大悟,四五十年前的一个闷葫芦终于打破了。 二次大战上海沦陷后天天有小贩叫卖:“马草炉饼!” 吴语“买”“卖”同音“马”,“炒”音“草”,所以先当是“炒炉饼”,再也没想到有专烧茅草的火炉。卖饼的歌喉嘹亮,“马”字拖得极长,下一个字拔高,末了“炉饼”二字清脆迸跳,然后突然噎住。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声音,与卖臭豆腐干的苍老沙哑的喉咙遥遥相对,都是好嗓子。卖馄饨的就一声不出,只敲梆子。馄饨是消夜,晚上才有,臭豆腐干也要黄昏才出现,白天就是他一个人的天下。也许因为他的主顾不是沿街住户,而是路过的人力车三轮车夫,拉塌车的,骑脚踏车送货的,以及各种小贩,白天最多。可以拿在手里走着吃——最便当的便当。 战时汽车稀少,车声市声比较安静。在高楼上遥遥听到这漫长的呼声,我和姑姑都说过不止一次:“这炒炉饼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现在好些人都吃。”有一次我姑姑幽幽地说,若有所思。 我也只“哦”了一声。印象中似乎不像大饼油条是平民化食品,这是贫民化了。我姑姑大概也是这样想。 有一天我们房客的女佣买了一块,一角蛋糕似地搁在厨房桌上的花漆桌布上。一尺阔的大圆烙饼上切下来的,不过不是薄饼,有一寸多高,上面也许略洒了点芝麻。显然不是炒年糕一样在锅里炒的,不会是“炒炉饼”。再也想不出是个什么字,除非是“燥”?其实“燥炉”根本不通,火炉还有不干燥的? 《八千岁》里的草炉饼是贴在炉子上烤的。这么厚的大饼绝对无法“贴烧饼”。《八千岁》的背景似是共党来之前的苏北一带。那里的草炉饼大概是原来的形式,较小而薄。江南的草炉饼疑是近代的新发展,因为太像中国本来没有的大蛋糕。 战后就绝迹了。似乎战时的苦日子一过去,就没人吃了。 我在街上碰见过一次,擦身而过,小贩臂上挽着的篮子里盖着布,掀开一角露出烙痕斑斑点点的大饼,饼面微黄,也许一叠有两三只。白布洗成了匀净的深灰色,看着有点恶心。 匆匆一瞥,我只顾忙着看那久闻大名如雷贯耳的食品,没注意拎篮子的人,仿佛是个苍黑瘦瘠中年以上的男子。我也没想到与那年轻的歌声太不相称,还是太瘦了显老。 上海五方杂处,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反而少见。叫卖吃食的倒都是纯粹本地口音。有些土著出人意表地肤色全国最黑,至少在汉族内。而且黑中泛灰,与一般的紫膛色不同,倒比较像南太平洋关岛等小岛(Micronesian)与澳洲原住民的炭灰皮色。我从前进的中学,舍监是青浦人——青浦的名称与黄浦对立,想来都在黄浦江边——生得黑里俏,女生背后给她取的绰号就叫阿灰。她这同乡大概长年户外工作,又更晒黑了。 沿街都是半旧水泥弄堂房子的背面,窗户为了防贼,位置特高,窗外装凸出的细瘦黑铁栅。街边的洋梧桐,淡褐色疤斑的笔直的白圆筒树身映在人行道的细麻点水泥大方砖上,在耀眼的烈日下完全消失了。眼下遍地白茫茫晒褪了色,白纸上忽然来了这么个“墨半浓”的鬼影子,微驼的瘦长条子,似乎本来是圆脸,黑得看不清面目,乍见吓人一跳。 就这么一只篮子,怎么够卖,一天叫到晚?难道就做一篮子饼,小本生意小到这样,真是袖珍本了。还是瘦弱得只拿得动一只篮子,卖完了再回去拿?那总是住得近。这里全是住宅区,紧接着通衢大道,也没有棚户。其实地段好,而由他一个人独占,想必也要走门路,警察方面塞点钱。不像是个乡下人为了现在乡下有日本兵与和平军,无法存活才上城来,一天卖一篮子饼,聊胜于无的营生。 这些我都是此刻写到这里才想起来的,当时只觉得有点骇然。也只那么一刹那,此后听见“马草炉饼”的呼声,还是单纯地甜润悦耳,完全忘了那黑瘦得异样的人。至少就我而言,这是那时代的“上海之音”,周璇、姚莉的流行歌只是邻家无线电的噪音,背景音乐,不是主题歌。 我姑姑有一天终于买了一块,下班回来往厨房桌上一撩,有点不耐烦地半恼半笑地咕噜了一声:“哪,炒炉饼。” 报纸托着一角大饼,我笑着撕下一小块吃了,干敷敷地吃不出什么来。也不知道我姑姑吃了没有,还是给了房客的女佣了。 中国人的宗教这篇东西本是写给外国人看的,所以非常粗浅,但是我想,有时候也应当像初级教科书一样地头脑简单一下,把事情弄明白些。 表面上中国人是没有宗教可言的。中国智识阶级这许多年来一直是无神论者。佛教对于中国哲学的影响又是一个问题,可是佛教在普遍人的教育上似乎留下很少的痕迹。就因为对一切都怀疑,中国文学里弥漫着大的悲哀。只有在物质的细节上,它得到欢悦——因此《金瓶梅》、《红楼梦》仔仔细细开出整桌的菜单,毫无倦意,不为什么,就因为喜欢——细节往往是和美畅快,引人入胜的,而主题永远悲观。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世界各国的人都有类似的感觉,中国人与众不同的地方是:这“虚空的空虚,一切都是虚空”的感觉总像个新发现,并且就停留在这阶段。一个一个中国人看见花落水流,于是临风洒泪,对月长吁,感到生命之暂,但是他们就到这里为止,不往前想了。灭亡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他们并不因此就灰心,绝望,放浪,贪婪、荒淫——对于欧洲人,那似乎是合逻辑的反应。像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人,一旦不相信死后的永生了,便大大地作乐而且作恶,闹得天翻地覆。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认为人一年年地活下去,并不走到哪里去;人类一代一代下去,也并不走到哪里去。那么,活着有什么意义呢?不管有意义没有,反正是活着的。我们怎样处置自己,并没多大关系,但是活得好一点是快乐的,所以为了自己的享受,还是守规矩的好。 在那之外,就小心地留下了空白——并非懵腾地骚动着神秘的可能性的白雾,而是一切思想悬崖勒马的绝对停止,有如中国画上部严厉的空白——不可少的空白,没有它,图画便失去了均衡。不论在艺术里还是人生里,最难得的就是知道什么时候应当歇手。中国人最引以自傲的就是这种约束的美。 当然,下等人在这种缺少兴趣的,稀薄的空气里是活不下去的。他们的宗教是许多不相连系的小小迷信组合而成的——星相,狐鬼,吃素。上等人与下等人所共有的观念似乎只有一个祖先崇拜,而这对于智识阶级不过是纯粹的感情作用,对亡人尽孝而已,没有任何宗教上的意义。 中国人的一厢情愿但是仔细一研究,我们发现大家有一个共通的宗教背景。 读书人和愚民唯一的不同之点是:读书人有点相信而不大肯承认;愚民承认而不甚相信。这模糊的心理布景一大部分是佛教与道教,与道教后期的神怪混合在一起,在中国人的头脑里浸了若干年,结果与原来的佛教大不相同了。下层阶级的迷信是这广大的机构中取出的碎片——这机构的全貌很少有人检阅过,大约因为太熟悉了的缘故。下层阶级的迷信既然是有系统的宇宙观的一部分,就不是迷信。 这宇宙观能不能算一个宗教呢?中国的农民,你越是苦苦追问,他越不敢作肯定的答复,至多说:“鬼总是有的吧? 看是没看见过。“至于智识阶级呢,他们嘴里说不信,其实也并没说谎,可是他们的思想行动偷偷地感染上了宗教背景的色彩,因为信虽不信,这是他们所愿意相信的。宗教本来一大半是一厢情愿。我们且看看中国人的愿望。 中国的地狱中国人有一个道教的天堂与一个佛教的地狱。死后一切灵魂都到地狱里去受审判,所以不依基督教的地底火山,单只恶人在里面受罪的,我们的地府是比较空气流通的地方。 “阴间”理该永远是黄昏,但有时也像个极其正常的都市,游客兴趣的集中点是那十八层地窖的监牢。生魂出窍,飘流到地狱里去,遇见过世的亲戚朋友,领他们到处观光,是常有的事。 鬼的形态,有许多不同的传说,比较学院派的理论,说鬼不过是一口气不散,是气体;以此为根据,就断定看上去是个灰或黑色的剪影,禁不起风吹,随着时间的进展渐渐销磨掉,所以“新鬼大,故鬼小”。但是群众的理想总偏于照相式,因此一般的鬼现形起来总与死者一模一样。 阴司的警察拘捕亡人的灵魂,最高法庭上坐着冥王,冥王手下的官僚是从干练的鬼中选出来的。生前有过大善行的囚犯们立即被释放,踏着金扶梯登天去了。滞留在地狱里的罪人,依照各种不同性质的罪过受各种不同的惩罚。譬如说,贪官污吏被迫喝下大量的铜的溶液。 投 胎中等的人都去投胎。下一辈子境况与遭际全要看上一世的操行如何。好人生在富家。如果他不是绝无缺点的,他投胎到富家做女人——女人是比男人苦得多的。如果他在过去没有品行,他投生做下等人,或是低级动物。屠夫化作猪。欠债未还的做牛马,为债主做工。 离去之前,鬼们先喝下迷魂汤,便忘记了前生。他们被驱上一只有齿的巨轮,爬到顶上,他们惊惶地往下看,被鬼卒在背后一戳,便跌下来——跌到收生婆手中。轮回之说为东方各国所共有,但在哪里都没有像在中国这样设想得清晰,着实。屁股上有青记的小孩,当初一定是踌躇着不敢往下跳,被鬼卒一脚踢下来的。母亲把小孩摆着,拍着,责问:“你这样地不愿意来么?” 法律上的麻烦犯了罪受罚,也许是在地狱里,也许在来生,也许就在今生——不孝的儿子自己的儿子也不孝,鞭打丫头的太太,背上生了溃烂的皮肤病。有时候这样的报应在人间与阴间同时发生。有人到地狱里去参观,看见他认识的一个太太被鞭打,以为她一定是死了;还阳之后发现她仍然活着,只是背上生了疮。 拘捕与审判的法律手续也不是永远照办的。有许多案件,某人损害某人,因而致死,法庭或许把一切仪式全部罢免,让被害者亲自去捉拿犯人。鬼魂附身之后,犯人就用死者的声音说话,暴露他自己的秘密,然后自杀。比这更为直截痛快的办法是天雷打,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案件。雷神将罪名书写在犯人烧焦的背脊上。“雷文”的标本曾经被收集成为一本书,刊行于世。 既然没有一定,阴司的行政可以由得我们加以种种猜度解释。所以中国的因果报应之说是无懈可击的,很容易证明它的存在,绝对不能证明它不存在。 中国的幽冥,极其明白,没有什么神秘。阴间的法度与中国文明后期的法度完全相同。 就因为它以人性为基本,阴司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亡魂去地狱之前每每要经过当地城隍庙的预审。城隍庙是阴曹的地方法院,城隍往往由死去的大员充任(像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在《红楼圆梦》里就做了城隍),而他们是有受贿的可能性的。地狱的最高法院虽然比较公道,常常查错了帐簿,一个人阳寿未满便被拘了来。费了许多周折,查出错误之后,他不得不“借尸还魂”,因为原来的尸首已经不可收拾了。 为什么对棺材这么感兴趣死后既可另行投胎,可见灵魂之于身体是有独立性的,躯壳不过是暂时的,所以中国神学与埃及神学不同,不那么注意尸首。然而为什么这样地重视棺材呢?不论有多大的麻烦与花费,死在他乡的人,灵柩必须千里迢迢运回来葬在祖墓上。中国的棺材,质地越好越沉重。制棺材的本意是要四人至六十四或更多的人来扛抬的,因此停灵的房屋如果失了火,当前的问题十分尴尬痛苦,死者的家属只有一个救急的办法,临时在地上挖个洞,将棺材掩埋妥当,然后再逃命。普遍的墓地力求其温暖干燥,假如发现墓里潮湿,有风,出蚂蚁,子孙心里是万万过不去的。于是风水之学滋长加繁,专门研究祖墓的情形与环境对于子孙运命的影响。 对于父母遗体过度的关切,唯一的解释是:在中国,为人子的感情有着反常的发展。中国人传统上虚拟的孝心是一种伟大的,吞没一切的热情;既然它是唯一合法的热情,它的畸形发达是与他方面的冲淡平静完全失去了比例的。模范儿子以食人者热烈的牺牲方式,割股煨汤喂给生病的父母吃。 这一类的行为,普通只有疯狂地恋爱着的人才做得出。由此类推,他们对于父母死后的安全舒适,关心到神经过敏的程度,也是意料中的事了。 为自己定做棺材,动机倒不见得是自我恋而是合实际的远虑。农业社会中的居民储藏一切的生活必需品,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中国的富人常被形容为“米烂陈仓”。在过去,在一个较有余裕的时代,寿衣寿材都是家常必备的东西,总归有一天用得着的。 斤斤于物质上为亡人谋福利,也不是完全无意义的,因为受审判的灵魂在投生之前也许有无限制的耽延。从前有过一番争论,不能决定过渡时期的鬼魂是附墓上还是神主牌上。 中国宗教的织造有许多散乱的线,有时候又给接上了头。譬如说,定命论与“善有善报”之说似乎是冲突的,但是后来加入了最后一分钟的补救,两者就没有什么不调和了。命中无子的老人,积德的结果,姨太太给他添了双胞胎;奄奄一息的人,寿命给延长了十年二十年,不通的学童考试及格 好死与横死中国人对于各种不同的死有各种不同的看法。讣闻里的典型词句描摹了最理想的结束:“寿终正寝”。死因纯粹是岁数关系,而且死在正房里,可见他是一家之主,有人照应,有人举哀。中国人虽然考究怎样死,有些地方却又很随便,棺材头上刻着生动美丽的“吕布戏貂婵”,大出丧的音乐队吹打着“苏三不要哭”。 中国人说一个人死了,就说他“仙逝”,或是“西逝” (到印度、释迦牟尼的原籍),又称棺材为“寿器”。加上了这样轻描淡写愉快的涂饰,普通的病死比较容易被接受了,可是凶死还是被认为可怕的。不得好死的人没有超生的机会,非要等到另有人遇到同样的不幸,来做他的替身。于是急于投生的鬼不择手段诱人自杀。有谁心境不佳,鬼便发现了他的可能性。如果它当初是吊死的,它就在他眼前挂下个绳圈,圈子里望进去仿佛是个可爱的花园。人把头往里一伸,绳圈立即收缩。死于意外,也是同样情形。假使有一辆汽车在某一个地点撞坏了,以后不断的就有其他的汽车在那里撞坏。高桥的游泳场是出了名的每年都有溺毙的人。鬼们似乎为残酷的本能所支配,像蜘蛛与猛兽。 非人的骗子中国人将精灵的世界与下等生物联系在一起。狐仙、花妖木魅,都是处于人类之下而不肯安分,妄想越过自然进化的阶段,修到人身——最可羡慕的生存方式是人类的,因为最完全。有志气的动植物对于它们自己的贫穷愚鲁感到不满,不得不铤而走险,要得到一点人气,惟有偷窃。它们化作美丽的女人,吸收男子的精液。 人的世界与鬼魅世界交亘叠印,占有同一的空间与时间,造成了一个拥挤的宇宙。欺软怕硬的鬼怪专门魍惑倒运的人,身体衰微,精神不振的,但是遇见了走运的人,正直的人,有官衔的人,它们总是躲得远远的。人们生活在极度的联合高压下——社会的制裁加上阴曹的制裁加上无数的虎视眈眈在旁乘机而入的贪婪势利的精灵。然而一个有思想的人倒也不必惧怕妖魅,因为它们的是一种较软弱、暗淡、冲薄的生存方式。许多故事说到亡夫怎样可怜地阻止妻子再嫁,在花轿左右呜呜地哭,在新房里哭到天明,但也无用。同时,神仙的生活虽然在某种方面是完美的,也还不及人生——比较单调,有限制。 道教的天堂虽然说有琼楼玉宇、琪花瑶草,总带着一种洁净的空白的感觉,近于“无为”,那是我们道教的天堂唯一的道教色彩。 这图画的其他部分全是根据在本土历代的传统上。玉皇直接地统治无数仙宫,间接地统治人间与地狱。对于西方的如来佛、紫竹林的观音,以及各有势力范围的诸大神,他又是封建的主公。地上的才女如果死得早,就有资格当选做天宫的女官。天女不小心打碎了花瓶,或是在行礼的时候笑出声来,或是调情被抓住了,就被打下凡尘,恋爱,受苦难,给民间故事制造资料。天堂里永久的喜乐这样地间断一下,似乎也不是不愉快的。 天上的政府实行极端的分工制,有文人的神、武人的神、财神、寿星,地上每一个城有城隍,每一个村有土地,每一家有两个门神,一个灶神,每一个湖与河有个龙王。此外有无职业的散仙。 尽管亵渎神灵中国的天堂虽然格局伟大,比起中国的地狱来,却显得苍白无光,线条欠明确,因为天堂不像地狱,与人群毕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即使中国人不拿天堂当回事,他们能够随时的爱相信就相信。他们的理想力委实强韧得可惊。举个例子,无线电里两个绍兴戏的恋人正在千叮万嘱说再会,一递一声含泪叫着“贤妹啊!”“梁兄啊!报告人趁调弦子的时候插了进来——”安南路慈厚北里十三号三楼王公馆毒特灵一瓶——马上送到!“而戏剧气氛绝对没有被打破。 因为中国人对于反高潮不甚敏感,中国人的宗教经得起随便多少亵渎。“玉皇大帝”是太太的代名词——尤其指一个泼悍的太太。虔诚与顽笑之间,界线不甚分明。诸神中有王母,她在中国神话中最初出现的时候是奇丑的,但是后来被装点成了一个华美的老夫人;还有麻姑,八仙之一,这两个都是寿筵上的好点缀,可并不是信仰的对象。然而中国人并不反对她们和观音大士平起平坐。像外国人就不能想象圣诞老人与上帝有来往。 最低限制的得救中国人的“灵魂得救”是因人而异的。对于一连串无穷无尽的世俗生活感到满意的人,根本不需要“得救”,做事只要不出情理之外,就不会铸下不得超生的大错。 有些人见到现实生活的苦难,希望能够创造较合意的环境,大都采用佛教的方式,沉默,孤独,不动。受这影响的中国人可以约略分成二派。较安静的信徒——告老的官、老太太、寡妇、不得夫心的妻子——将他们自己关闭在小屋里,抄写他们并不想懂的经文。与世隔绝,没有机会作恶,这样就造成了消极性的善,来生可以修到较好的环境,多享一点世俗的快乐。完全与世隔绝,常常办不到,只得大大地让步。 譬如说吃素,那不但减去了杀生的罪过,而且如果推行到不吃烟火食的极端,还有积极的价值;长年专吃水果,总有一天浑身生白毛,化为仙猿,跳跃而去。然而中国持斋的人这样地留恋着肉,他们发明了“素鸡”、“素火腿”,更好的发明是吃“花素”的制度,吃素只限初一、十五或是菩萨的生辰之类。虔诚的中国人出世入世,一只脚跨出跨进,认为地下的书记官一定会忠实地记录下来每一寸每一分的退休。 救世工作体育化至于好动的年轻人,他们暂时出世一下,求得智识与权力,再回来的时候便可以锄暴安良,改造社会。他们接连静坐数小时,胸中一念不生。在黎明与半夜他们作深呼吸运动,吸入日月精华,帮助超人的“浩然之气”的发展。对于中国人,体操总带有一点微妙的道义精神,与“养气”、“练气”有关。拳师的技巧与隐士内心的和平是相得益彰的。 这样一路打拳打入天国,是中国冒险小说的中心思想——中国也有与西方的童子军故事相等地位的小说,读者除了学生,学徒之外还有许多的成年人。书中的侠客,替天行道之前先到山中学习拳术、刀法、战略。要改善人生先得与人生隔绝,这观念,即是在不看武侠小说的人群中也是根深蒂固的。 不必要的天堂仅将现实加以改良,有人觉得不够,还要更上一层。大多数人宁可成仙,不愿成神,因为神的官衔往往是大功德的酬报,得到既麻烦,此后成为天国的官员,又有许多职责。一个清廉的县长死后自动地就成神,如果人民为他造一座庙。特别贞洁的女人大都有她们自己的庙,至于她们能不能继续享受地方上的供养爱护,那要看她们对于田稻收获,天气,以及私人的祷告是否负责。 发源自道教的仙人较可羡慕,他们过的是名士派的生活,林语堂所提倡的各项小愉快,应有尽有。仙人的正途出身需要半世纪以上的印度式的苦修,但是没有印度隐士对于肉体的凌辱。走偏锋的可以炼丹,或是仗着上头的援引——仙人化装做游方僧道来选中有慧根的人,三言两语点醒了他,两人一同失踪。五十年后一个老相识也许在他乡外县遇见他,胡子还是一样的黑。 有人名列仙班,完全由于好运气。研究神学有相当修养的狐精,会把它的呼吸凝成一只光亮的球,每逢月夜,将它掷入空中,练习吐纳。人如果乘机抓到这球,即刻吞了它,这狐狸的终身事业就完了。兽类求长生,先得经过人的阶段,须要走比人长的路,因此每每半路上被拦劫,失去辛苦得来的道行。 生活有绝对保障的仙人以冲淡的享乐,如下棋、饮酒、旅行来消磨时间。他们生存在另一个平面的时间里,仙家一日等于世上千年。这似乎没有多大好处——不过比我们神经麻木些罢了。 神仙没有性生活与家庭之乐,于是人们又创造了两栖动物的“地仙”——地仙除了长生不老之外,与普通的地主无异。人迹不到的山谷、岛屿中有地仙的住宅,与回教的乐园一般地充满了黑眼睛的侍女,可是不那么大众化。偶尔与人群接触一下,更觉得地位优越的愉快。像那故事里的人,被地仙招了女婿,乘了游艇在洞庭湖上碰见了个老朋友,请他上船吃酒,送了他许多珠宝,朋友下船之后,女子乐队打起鼓来,白雾陡起,游艇就此不见了。 仙人无牵不挂享受他的财富,虽然是快乐的,在这不负责的生活里他没有机会行使他的待人接物的技术,而这技术,操练起来无论怎样痛苦,到底是中国人的特长,不甘心放弃的。因此中国人对于仙境的态度很游移,一半要,一半又憎恶。 中国人的天堂其实是多余的。于大多数人,地狱是够好的了。只要他们品行不太坏,他们可以预期一连串无限的,大致相同的人生,在这里头他们实践前缘,无心中又种下未来的缘分、结冤、解冤——因与果密密编织起来如同蔑席,看看头晕。中国人特别爱悦人生的这一面——一喜欢就不放手,他们脾气向来如此。电影《万世流芳》编成了京戏;《秋海棠》的小说编成话剧、绍兴戏、滑稽戏、弹词、申曲,同一批观众忠心地去看了又看。中国乐曲,题目不论是《平沙落雁》还是《汉宫秋》,永远把一个调子重复又重复,平心静气咀嚼回味,没有高潮,没有完——完了之后又开始,这次用另一个曲牌名。 中国人的“坏” 十七世纪罗马派到中国来的神父吃惊地观察到天朝道德水准之高,没有宗教而有如此普及的道德纪律,他们再也想不通。然而初恋样的金闪闪的憧憬终于褪色;大队跟进来的洋商接触到的中国人似乎全都是鬼鬼崇崇、毫无骨气的骗子。 中国人到底是不是像初见面时看上去那么好呢? 中国人笑嘻嘻说:“这孩子真坏”,是夸奖他的聪明,“忠厚乃无用之别名”。可同时中国人又惟恐自己的孩子太机灵,锋芒太露是危险的,呆人有呆福。不傻也得装傻。一般人往往特别重视他们所缺乏的——听说《旧约》时代的犹太民族宗教感的早熟,就是因为他们天性好淫。像中国人是天生地贪小,爱占便宜,因而有“戒之在得”的反应,反倒奖励痴呆了。 中国人并非假道学,他们认真相信性善论,一切反社会的,自私的本能都不算本能。这样武断的分类,旋之于德育,倒很有效,因为谁都不愿意你讲他反常。 然而要把自己去适合过高的人性的标准,究竟麻烦,因此中国人时常抱怨“做人难”。 “做”字是创造、摹拟、扮演,里面有吃力的感觉。 努力的结果,中国人到底发展成为较西方人有道德的民族了。中国人是最糟的公民,但是从这一方面去判断中国人是不公平的——他们始终没有过多少政治生活的经验。在家庭里,在朋友之间,他们永远是非常的关切,克已。最小的一件事,也须要经过道德上的考虑。 很少人活得到有任性的权利的高年。 因为这种心理教育的深入,分析中国人的行为,很难辩认什么是训练,什么是本性。夏天施送痧药水的捐款,没有人敢吞没,然而石菩萨的头,一个个给砍下来拿去卖给外国人,却不算一回事。对于无智识的群众,抽象的道德观念竟比具体的偶像崇拜有力,是颇为特殊的现象。 孔教为不求甚解的读书人安排好了一切,但是好奇心重的愚民不由地要向宇宙的秘密里窥探窥探。本土的,舶来的传说的碎片被系统化、人情化之后,孔教的制裁就伸展到中国人的幻想最辽阔的边疆。这宗教虽然不成体统,全亏它给了孔教一点颜色与体质。中国的超自然的世界是荒芜苍白的,对照之下,更显出了人生的丰富与自足。 外教在中国天主教的上帝,圣母,耶稣,中国人很容易懂得他们的血统关系与统治权,而圣母更有一种辽远的艳异,比本地的神多点吸引力。但是由于她的黄头发,究竟有些隔膜,虽然有圣诞卡片试着为她穿上中国古装,黄头发上罩了披风,还是不行。并且在这三位之下还有许多小圣。各有各的难记的名字、历史背景、特点与事迹。用一群神来代替另一群,还是用虚无或是单独的一个神来代替,比较容易。所以天主教在中国,虽然组织精严,仍然敌不过基督教。 基督教的神与信徒发生个人关系,而且是爱的关系。中国的神向来公事公办,谈不到爱。你前生犯的罪,今生茫然不知的,他也要你负责。天罚的执行有时候是刁恶的骗局。譬如像那七个女婿中的一个,梦见七个人被红绳拴在一起,疑心是凶兆,从此见了他的连襟就躲开。恶作剧的亲戚偏逼着你们在一间房里吃酒,把门锁了。屋子失火,七个女婿一齐烧死。 原来这梦是神特地遣来引诱他的。 现代中国电影与文学表现肯定的善的时候,这善永远带有基督教传教师的气氛,可见基督教对于中国生活的影响。模范中国人镇静地微笑着,勇敢地愉快着,穿着二年前的时装,称太太为师母,女的结绒线,孩子在钢琴上弹奏《一百零一只最好的歌》。女作家们很快就抓到了礼拜堂晚钟与跪在床前做祷告的抒情的美。流行杂志上小说里常常有个女主角建立孤儿院来纪念她过去的爱人。这些故事该是有兴趣的,因为它们代表了一般受过教育的妻与母亲的灵的飞翔。 教会学校的学生,正在容易受影响的年龄,惯于把赞美诗与教堂和庄严、纪律、青春的理想联结在一起,这态度可以一直保持到成年之后,即使他们始终没受洗礼。年青的革命者仇视着固有的宗教,倒不反对基督教,因为跟着它来的是医院、化学实验室。 《人海慈航》影片里有一夫一妻,丈夫在交易所里浪掷钱财精力,而妻子做医生为人群服务,空下来还陪着小孩喜孜孜在地窖里从事化学试验。《人海慈航》是唯一的一出中国电影,这样不断地贤德下去,贤德到二十分钟以上。普通电影里的善只是匆匆一瞥,当作黑暗面的对照。 在古中国,一切肯定的善都是从人的关系里得来的。孔教政府的最高理想不过是足够的食粮与治安,使亲情友谊得以和谐地发挥下去。近代的中国人突然悟到家庭是封建余孽,父亲是专制魔王,母亲是好意的傻子,时髦的妻是玩物,乡气的妻是祭桌上的肉。一切基本关系经过这许多攻击,中国人像西方人一样地变得局促多疑了。而这对于中国人是格外痛苦的,因为他们除了人的关系之外没有别的信仰。 所以也难怪现代的中国人描写善的时候如此感到困难。 小说戏剧做到男女主角出了迷津,走向光明去,即刻就完了——任是批评家怎样鞭笞责骂,也不得不完。 因为生活本身不够好的,现在我们要在生活之外另有个生活的目标。去年《新闻报》上就有个前进的基督徒这样可怜地说了:就算是利用基督教为工具,问他们借一个目标来也好。 但是基督教在中国也有它不可忽视的弱点。基督教感谢上帝在七天之内(或是经过亿万年的进化程序)为我们创造了宇宙。中国人则说是盘古开天辟地,但这没有多大关系——中国人仅仅上溯到第五代,五代之上的先人在祭祖的筵席上就没有他们的份。因为中国人对于亲疏的细致区别,虽然讲究宗谱,却不大关心到生命最初的泉源。第一爱父母,轮到父母的远代祖先的创造者,那爱当然是冲淡了又冲淡了。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认为达尔文一定是对的,既然他有欧洲学术中心的拥护。假使一旦消息传来,他的理论被证实是错的,中国人立即毫无痛苦地放弃了它。他们从来没认真把猴子当祖宗,况且这一切都发生在时间的黎明之前,世界开始的时候,黄帝统治着与我们一般无二,只有比我们文明些的人民。中国人臆想中的历史是一段悠长平均的退化,而不是进化;所以他们评论圣贤,也以时代先后为标准,地位越古越高。 对于生命的起源既不感兴趣,而世界末日又是不能想象的。欧洲黑暗时代,末日审判的画面在大众的幻想中是鲜明亲切的,也许因为罗马帝国的崩溃,神经上受到打击,都以为世界末们将在纪元一○○○年来到。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没有经过这样断然的摧折,因此中国人觉得历史走的是竹节运,一截太平日子间着一劫,直到永远。 中国宗教衡人的标准向来是行为而不是信仰,因为社会上最高级的分子几乎全是不信教的,同时因为刑罚不甚重而赏额不甚动人,信徒多半采取消极态度,只求避免责罚。中国人积习相沿,对于责任总是一味地设法推卸;出于他们意料之外,基督教献给他们一只“赎罪的羔羊”,无代价地负担一切责任,你只要相信就行了。这样,惯于讨价还价的中国人反倒大大地动了疑。 但是中国人信基督教最大的困难还是:它所描画的来生不是中国人所要的。较旧式的耶教天堂,在里面无休无歇弹着金的竖琴,歌颂上天之德,那个我们且不去说它。较前进的理想,把地球看作一个道德的操场,让我们在这里经过训练之后,到另一个渺茫的世界里去大献身手,对于自满的、保守性的中国人,一向视人生为宇宙的中心的,这也不能被接受。至于说人生是大我的潮流里一个暂时的泡沫,这样无个性的永生也没多大意思。基督教给我们很少的安慰,所以本土的传说,对抗着新旧耶教的高压传教,还是站得住脚,虽然它没有反攻,没有大量资本的支持,没有宣传文学,优美和平的布景,连一本经书都没有——佛经极少人懂,等于不存在。 不可捉摸的中国的心然而,中国的宗教究竟是不是宗教?是宗教,就该是一种虔诚的信仰。下层阶级认为信教比较安全。因为如果以后发现完全是谎话,也无妨,而无神论者可就冒了不必要的下地狱的危险。这解释了中国对于外教的传统的宽容态度。无端触犯了基督教徒,将来万一落到基督教的地狱里,举目无亲,那就要吃亏了。 但是无论怎样模棱两可。在宗教里有时候不能用外交辞令含糊过去,必须回答“是”或“否”。 譬如有人失去了一切,惟有靠了内在的支持才能够振作起来,创造另一个前途。可是在中国,这样的事很少见。虽然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旦做了人上人再跌下来,就再也不会爬起来。因为这缘故,中国报纸上的副刊差不多每隔两天总要转载一次爱迪生或是富兰克林的教训:“失败为成功之母。” 中国人认输的时候,也许自信心还是有的,他要做的事许是好的,可是不合时宜。天从来不帮着失败的一边。中国智识分子的“天”与现代思想中的“自然”相吻合,伟大,走着它自己无情的路,与基督教慈爱的上帝无关。在这里,平民的宗教也受了士人的天的影响:有罪必罚,因为犯罪是阻碍了自然的推行,而孤独的一件善却不一定得到奖赏。 虽说“天无绝人之路”,真的沦为乞丐的时候,是很少翻身的机会的。在绝境中的中国人,可有一点什么来支持他们呢?宗教除了告诉他们这是前世作孽的报应,此外任何安慰也不给么? 乞丐不是人,因为在孔教里,人生的范围很有限。人的资格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人与人的关系;就连这些关系也被限制到五伦之内。太穷的人无法奉行孔教,因为它先假定了一个人总得有点钱或田地,可以养家活口,适应社会的要求。 乞丐不能有家庭或是任何人与人的关系,除掉乞怜于人的这一种,而这又是有损于个人道德的,于是乞丐被逐出宗教的保护之外。 穷人又与赤贫的不同。世界各国向来都以下层阶级为最虔诚,因为他们比较热心相信来生的补报。而中国的下层阶级,因为住得挤,有更繁多的人的关系、限制、责任,更亲切地体验到中国宗教背景中神鬼人拥挤的,刻刻被侦察的境况。 将死的人也不算人;痛苦与扩大的自我感切断了人与人的关系。因为缺少同情,临终的病人的心境在中国始终没有被发掘。所有的文学,涉及这一点,总限于旁观者的反应,因此常常流为毫无心肝的讽刺滑稽,像那名唤“无常”的鬼警察,一个白衣丑角,高帽子上写着“对我生财”。 对于生命的来龙去脉毫不感到兴趣的中国人,即使感到兴趣也不大敢朝这上面想。思想常常漂流到人性的范围之外是危险的,邪魔鬼怪可以乘隙而入,总是不去招惹它的好。中国人集中注意力在他们眼面前热闹明白的,红灯照里的人生小小的一部。在这范围内,中国的宗教是有效的;在那之外,只有不确定、无所不在的悲哀。什么都是空的,像阎惜姣所说:“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蹋。” 必也正名乎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于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到兴趣的。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符其实的,(往往适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缺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岁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可援,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想必这是他们的职司中最有兴趣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永远跳不出乔治、玛丽、伊丽莎白的圈子。我曾经收集过二三百个英国女子通用的芳名,恐怕全在这里了,纵有遗漏也不多。 习俗相沿,不得不从那有限的民间传说与宗教史中选择名字,以致于到处碰见同名的人,那是多么厌烦的事!有个老笑话: 一个人翻遍了《圣经》,想找一个别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扬扬告诉牧师,决定用一个从来没人用过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 我看报喜欢看分类广告与球赛,贷学金、小本贷金的名单,常常在那里找到许多现成的好名字。譬如说“柴凤英”、“茅以俭”,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俭的酸寒,自不必说,柴凤英不但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仿佛还有一个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里蠢动着。在不久的将来我希望我能够写篇小说,用柴凤英作主角。 有人说,名字不过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者颇多,可是他们自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当然这不过是人情之常。谁不愿意出众一点?即使在理想化的未来世界里,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编上号码,除了号码之外没有其他的名字,每一个数目字还是脱不了它独特的韵味。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显得老实。张恨水的《秦淮世家》里,调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朴讷的姊姊。《夜深沉》里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谨愿的田二姑娘。 符号运动虽不能彻底推行,不失为一种合理化的反响,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实在是过于复杂。一下地就有乳名。从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囡囡”“宝宝”来搪塞。 乳名是大多数女人的唯一的名字,因为既不上学,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而出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为“张门李氏”了。关于女人的一切,都带点秘密性质,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轻易告诉人。在香奁诗词里我们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当着人唤出妻的小名,是被认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娇嗔。 男孩的学名,恭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唤。另他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他另有一个备而不用的别名。至于别名,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目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捧一个女戏子,又换一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儿女英雄传》里的安公子有一位“东屋大奶奶”一位“西房大奶奶”。他替东屋题了个匾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爷看见了,大为不悦,认为有风花雪月玩物丧志的嫌疑。读到这一段,我们大都愤愤不平,觉得旧家庭的专制,真是无孔不入,儿子取个无伤大雅的别号,父亲也要干涉,何况这别号的命意充其量不过是欣赏自己的老婆,更何况这两个老婆都是父亲给他娶的!然而从另一观点看来,我还是和安老爷表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 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的角度端详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 像这一类的自我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防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是臧孙虫带虫东的名字,在×××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莲,樱渊也是他,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报上他叫东方髦只,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来,改名蔺烟婵,又名女S範。”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是*鑫娜耍* 一个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得到他份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字;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 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什么填名字好。我的小名叫Y*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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