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飞邢丹好人为什么没有好命(修改补充重发)?
这两天丛飞的遗孀邢丹遇难之事,成为了新闻。我亦深有感慨。作为100名“感动中国人物”之一的丛飞及其妻子这样的好人,为什么没有好命呢?如果芸芸众生以此得出“好人不得好报”等错误结论,进而在社会上恶性循环形成不畏作恶、反惧行善的不良社会风气,那将是十分可悲的。而我们周围的现实情况是,无论是中国还是全世界,这种基于错误知见的不良社会风气是愈演愈烈了!如今,我们需要认真分析一下,恢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正确地位,以正视听了。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丛飞及其妻子邢丹。
丛飞(1969--2006)存世37年。是深圳著名男歌手。先后参加了400多场义演,收入并不丰厚,但自1994年25岁起进行了长达11年的慈善资助。共资助了183名贫困儿童,认养孤儿37人,累计捐款捐物300多万元,2005年患癌后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2003年年底,离异数年并带有一女的丛飞和邢丹举行了简朴的婚礼。
2005年3月,36岁的丛飞被病魔击倒。因无钱治病,陷入困境。
2005年5月12日,丛飞被确诊患有胃癌,次日发现癌细胞扩散。
2005年5月27日上午,丛飞在病房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6月以后,各级领导探视,中央个别领导的批示(略)。
2006年4月20日,因病治疗无效,去世。留下一不满周岁女儿。
丛飞生前立下遗嘱捐献眼角膜,履行他最后的爱心之举,丛飞捐献的眼角膜使5名眼疾患者受益。
邢丹(1981--2011),存世30年。“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获得者、深圳市爱心大使、2005感动中国年度人物丛飞的遗孀。
2003年,22岁的漂亮女孩邢丹大学毕业后来到深圳,并以优越的条件被深圳航空公司录用,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空姐。
2003年底,邢丹嫁给丛飞后,辞掉了工作,专心在家照顾丛飞和前妻的女儿。
2006年丛飞去世后,政府给邢丹安排到深圳市教育局工作,后被提拔为共青团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干部。
2011年4月13日晚和朋友去惠州吃海鲜,返程中在高速公路上遭到三青少年扔石头砸车取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她遭遇意外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2011年4月14日邢丹母亲已同意摘取邢丹角膜并作捐赠,完成其生前夙愿。
留下一5岁女儿。
我们再来看看丛飞的生活。
物质贫乏、借债搞公益、身体每况愈下
丛飞的家只有58平方米,廉价的防盗门上的铁皮已经破出了半尺多长的大洞,门锁彻底失灵,每天只能虚掩着。狭小的厨房除了安装炉灶的地方,只能进去一个人。屋里没有任何值钱的家当,衣柜里的衣物都是些便宜货,惟一有些档次的就是那套白色的演出服。
丛飞在深圳没有工作单位,虽为深圳义工联艺术团团长,但从未领过一分钱工资,他的主要收入都来源于商业演出。据丛飞身边的朋友们讲,他常常是收到一笔演出费后,马上就寄给贫困地区的孩子,要不就是给了残疾人和孤儿,自己根本存不下钱。其经济状况也因此时常捉襟见肘。2003年SARS事件后,丛飞的演出机会锐减。而他坚持演出前不吃饭(怕影响演出效果)的习惯也让他的胃病越来越厉害,终致胃出血。后来,他的演出越来越少,收入越来越少,连给孩子交学费的资金也出现周转不灵。“有次为了给孩子们交学费,他用录像机来抵押,向我借了1000元钱,到现在我用的这个录像机还是他的。”以前和丛飞一起表演的李雄说,丛飞为孩子学费问题的确伤过脑筋。曾和丛飞一起去湖南表演的魔术师讲,那次他看到丛飞把2万元出场费当场捐给别人了,所以“他应该赚得不少,可他兜里好像总是没有什么钱”。2003年至2004年间,为了在开学前筹齐助学款,他先后背上了17万元的债务。资助了那么多贫困生,花去300多万,第一任妻子愤然离婚,他患了胃癌却无钱看病。2005年初,丛飞抱病参加了为东南亚海啸灾区的6场赈灾义演。那时,丛飞已经患上了胃癌,连食物都已经难以下咽了。然而,他却将用于治病的1.5万元钱捐了出去。2005年5月,丛飞的病情迅速加重,而他却从大家捐给他治病的钱中拿出2万元捎到贫困山区。
看到这里,我想问问各位,丛飞夫妻是不是好人呢?答案是肯定的,绝对的好人。好人啊!你为什么短命?
在此,我无意批判某些人,但我只想说说我自己的一些想法。
首先,我认为,做慈善,一定要认真理解中国的那句古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句话的意思放在这里理解就是在你没有能力去帮助别人的时候,先要保证自己,让自己的亲人过上舒适的生活。等自己有能力的时候,才能去“兼济”。大家一定不要忽视了这个“兼”字,“兼”就说明了我们不能忽视自己,一定要让自己的生活得到保障,自己的家庭成员的生活得到保障。如果一个人自己都吃不饱饭,自己的家庭成员都还吃不饱饭,还在那里奢谈帮助别人,我认为那实在是不值得提倡的。所以“达则兼济天下”,实在是我们老祖先的智慧,他们在那个岁月没有喊出“穷济天下”的口号,我们在“济天下”的时候也应该是“力所能及”而不应该是“勉为其难”的。
中国儒家还有句话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我想应该是物质的身体和心灵的身体都要修的,从“身心灵”的层面都要考虑,身体层面毫无疑问就是要尽量做到《黄帝内经》中讲的“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惔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最后达到“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如果在行善事的同时还“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则只能是“半百而衰也”。丛飞很显然是没有按照先贤的要求做的,没有按照“道”的要求去做。这从上文的介绍就能看出来。而邢丹则是晚上与友人一起驱车上高速去海边吃海鲜,但愿不是去暴殄天物了。儒家和佛家都认为行善能让人消灾避凶,可是如果一边行善,一边自残自己的身体,一边用嘴在杀生,你让佛陀和圣人怎么去平衡呢?我们要想消灾减难趋吉避凶,一定是在遵守自然规律符合“道”的前提下的,在这个基础上去行善去修行佛陀和圣人的力量才能显现。所以说行善不是一个方面,而是方方面面都要行善的。
“身心灵”都健康和谐之后,还要做到“齐家”,把家庭的工作做好,安置好妻儿老小,家庭和谐,然后才是“治国,平天下”。而丛飞呢?看看他的家庭情况吧,第一任妻子不堪忍受离他而去,住宅状况描述的情况在我们郑州这个不太发达的城市也应该是列为贫困家庭的状况,何况那是在深圳啊,绝对的赤贫状态。“修身、齐家”他合格吗?我们还有什么话要说呢?仁者爱人,也要爱亲人,爱身边的人,虽然爱自己的亲人算不上高尚,无法获得崇高和赞扬,但这是道德完善的基础,是最基本出发点。
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从宣传媒体的报道来看,丛飞与邢丹无疑于是在全力行善之事,我们也相信他们是“积善之家”,也有愿望希望他们“必有余庆”,也希望能看到这样的结果。可是事实往往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有时候事实还会让人大跌眼镜,让人对老祖宗的话充满了怀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还是老祖宗在忽悠人呢?我们该向丛飞邢丹学习吗?我们还该不该继续去行善助人?如果行善的结果就是丛飞邢丹这样,我相信绝大部分的人都会停止行善,而改为“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些话并不过时,不是老祖宗在忽悠我们,仍然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理由如下:
首先我要问问各位,大家在做善事的时候,想过没有,我们是真善还是假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有没有做恶事?什么叫善,什么叫恶?可能有人会说,我又不呆又不傻,善恶我还是能分别清楚的。且慢!
在《了凡四训》中有这样一段话“有益于人,是善;有益于己,是恶;有益于人,则殴人,詈人皆善也;有益于己,则敬人,礼人皆恶也。是故人之行善,利人者公,公则为真;利己者私,私则为假。又根心者真,袭迹者假;又无为而为者真,有为而为者假;皆当自考。”文中说明,有益于他人的事是真善,有益于己的事是真恶。所以常人认为的打人骂人是恶,敬人礼人是善,而真实情况则可能是“认善为恶,指恶为善”,结果则是“不憾己之是非颠倒,而反怨天之报应有差”。公开宣传的文章我们无从知道丛飞日常生活中有没有作恶,但妻女的日常生活如果得不到保障,这最少也是不值得我们称道的。
除了善的真假之外,《了凡四训》中还提到“善有真,有假;有端,有曲;有阴,有阳;有是,有非;有偏,有正;有半,有满;有大,有小;有难,有易;皆当深辨。为善而不穷理,则自谓行持,岂知造孽,枉费苦心,无益也。”
从上面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做善事,不是那么简单的。有的时候我们自以为我们在做善事,岂不知“为善而不穷理,则自谓行持,岂知造孽,枉费苦心,无益也。”我们其实有可能是在作孽而不自知啊。把作孽当作行善的人,我们还在奢望他们“必有余庆”吗?
比照这段话,丛飞这样的善人,是真善应该毫无疑问,但是善还“有端,有曲;有阴,有阳;有是,有非;有偏,有正;有半,有满;有大,有小;有难,有易”,这些方面丛飞邢丹做的怎么样呢?在此,我们仅就“是”、“非”来谈谈。
在《了凡四训》中,特别提到了同样有一段话“何谓是非?鲁国之法,鲁人有赎人臣妾于诸侯,皆受金于府,子贡赎人而不受金。孔子闻而恶之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道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受金则为不廉,何以相赎乎?自今以后,不复赎人于诸侯矣。」
子路拯人于溺,其人谢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自今鲁国多拯人于溺矣。」自俗眼观之,子贡不受金为优,子路之受牛为劣;孔子则取由而黜赐焉。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现行虽善,其流足以害人;则似善而实非也;现行虽不善,而其流足以济人,则非善而实是也。然此就一节论之耳。他如非义之义,非礼之礼,非信之信,非慈之慈,皆当抉择。”文中是这样说的:子贡给人帮忙了,别人感谢他要给他酬谢金,子贡不接受,孔子认为他这种行为对社会是恶;子路给人帮忙了,别人感谢他要给他酬谢一头牛,子路接受了,孔子认为他这种行为对社会是善。那么我们所认为的丛飞这样的善人,如果让孔子来评判,他究竟是善还是恶呢?他该不该成为感动中国的人物?丛飞和邢丹这样的善人该不该成为我们这个社会宣传的楷模呢?他们到底是“是”亦或是“非”呢?
与此相似的还有宗教放生。关于放生的善恶,常人很容易脱口而出“善”!然而,我们知道吗?圣严法师说:“盲目放生没有功德,反倒有罪过”。国家林业局也下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管理的通知》规定,其中有一条是:“禁止开展外来物种的野外放生活动。因科学研究、生物防治、调节野生动物种群结构等特殊情况,需放生外来物种的,放生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放生地所在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白头鹤研究专家郭玉民说:“如果越来越多的人为了放生,去市场上买鸟,必然形成一种供需,卖鸟的人会越来越多,会促使更多的人去逮野生鸟,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鸟这种动物是不适应抓、放的。一旦受伤,放生后它无法找到自己的种群,面临的只有死亡。”而如果放生的鸟是热带鸟种红嘴相思鸟与银耳相思鸟等,则会出现“热带鸟在北方放生,一是它找不到适合的食物,二是没有种群,当地鸟会攻击它们,极容易死掉。”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王恒瑞告诉我们,巴西龟生长速度快、高繁殖、易存活,—旦放生到黄河中,会大量掠夺其他生物的食物,同类物种会受到毁灭性打击。巴西龟一旦适应了当地环境,就能大量繁殖,“它不但影响黄河内的生物,还会破坏候鸟的食物链。”王恒瑞告诉还说,除了巴西龟这种极具侵略性的物种外,前几年还有人放生食人鲳。但是,经过媒体的围追堵截,现在,食人鲳在国内很少再当宠物饲养了。它比巴西龟更有杀伤力,也不能放生到本地的河流中。而在黄河湿地保护区,也不时能看到张贴的“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非法猎捕猎杀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通告”。看到这里,还在盲目放生的我们,我们放生究竟是在做善事还是在做恶事?我们究竟是在守法还是在违法?其实完全可以把一个最简单最安全最没有争议最伟大的放生方式告诉给大家,那就是口下留情,逐步减少肉食的摄取,减少动物制品的使用(包括皮鞋、皮衣、羽绒服等),并以此实际行动去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想一下啊,坚持一年下来,我们该有多么大的功德啊!
通过上面所说的这两件事,我想,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丛飞夫妻的一生,对于芸芸众生而言,是“善无善报”的典型,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反面教材。大家看到了他们的生活之后大多数人是不会去学习他们的,说明白点他们的所作所为“明善实恶”,所以把丛飞树列为感动中国的100人之一、把他二人作为我们青年人的楷模,只会误导国人。
在这点上,我们可以看看美国首富微软公司董事长比尔·盖茨的做法。他是全球第一大慈善家,个人累积捐款达400多亿美金,资助非洲贫困地区,艺术,环境保护,医学研究等等。同时在“修身”方面盖茨也很节俭,从不花不必要花的钱,比如坐飞机从来都只坐经济舱,不贪图高等舱的舒适与享受。在“齐家”,方面盖茨在生活中并不降低生活质量而亏待自己以及家庭成员,他花费了一亿美金修建了依山傍海的豪宅,就是为了让自己和妻子过上无与伦比的舒适生活,下班后没有一点点家居烦恼,从而可以充分休息,第二天精神抖擞地去上班,“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可以继续向社会捐赠更多的财富,去“治国、平天下”,这样比尔盖茨就实现了慈善事业的良性循环,即善其身,又兼济天下。这全面诠释了中国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
试想一下,作为富豪,世上有几个人愿意为了别人而失去千辛万苦挣来的财富和高品质的生活水准?相反,丛飞忽略妻子女儿的权利,把慈善和个人利益、家庭利益对立起来,他过度行善,把自己的行善资源过度利用,竭泽而渔,把道德变成了义务,把义务变成了债务。最终行出师未捷身先死,妻子离异,留下老母幼女,患癌逝后又留下一对寡母孤儿,可以说,家破人亡,这不是给慈善事业涂上了悲壮色彩,令后人视慈善为畏途,望而却步吗?丛飞的家庭悲剧只能让富豪们认为乐善好施是一件代价高昂的事。
盖茨的行为为全球富豪树立了乐善好施的光辉榜样,并且他的事迹具有可学习性,因为富豪们看到不必抛家舍业,就可以进行慈善事业,不影响自己的高品质生活,又能积善行德,获得慈善家的美名,何乐而不为?
对于贫困生来说,艰难困苦,玉汝以成,丛飞对178名贫困生捐助了300万,平均每人合1.5万,真的需要这么多钱吗?在丛飞因病而潦倒的时候,有家长给他打电话中说:“你不是说好要将我的孩子供到大学毕业吗?他现在还在读初中,你就不肯出钱了?这不是坑人吗?”丛飞回答说:“我病了,好几个月都没有演出,暂时没法寄钱了。”家长则问:“什么时候病能治好?”对于这个问题,丛飞也答不上来,因为自从住进医院,大夫就没有和他谈过出院的事情。
有个贫困生给丛飞写信说:“我们以为你是大歌星,一场演出就收入几万,所以接受了你的资助之后,花钱大手大脚也不心疼……我们错了”,这样的资助只能培养依赖他人,不知道感恩,缺少艰苦奋斗精神的懒汉。只有那些最贫困的,不接受资助就要失学的孩子,才值得资助。
丛飞资助178名贫困生,这不是他的法定义务,究竟谁应该资助这些贫困生呢?政府,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丛飞为政府省下了300万,但是政府每年却有2千亿用于官员们的吃喝。
丛飞用自己的行动来揭示贫富极端不均的社会现象,他不屑于和为富不仁的富人社会同流合污,而反过来,丛飞却成为了他们拿来歌颂和粉饰社会一个工具!
丛飞邢丹,安息吧,天国里没有人需要资助。
全文陈述之此,我想丛飞二人之善恶,应该已经明了,他们的的生命意义也就无损于“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真理性了。
《了凡四训》中也提到只有大善之人和大恶之人,才会产生和自己“命中注定”不相一致的命运。从他们现在的命运结局看,可以肯定的是,丛飞二人至少不是大善之人,至于他二人的命运是劫数如此还是大恶之人加剧了这种夭亡命运的到来,老天自由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