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精彩舌战赏析(三)
辩论经典:罗文锦成功辩护胜洋商
宁泊傲/文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图片来自百度)
罗文锦(1893—1959)香港人。1893年生。父亲罗长肇是怡和洋行买办,母亲是何东家族成员。13岁赴英国留学,1915年以法学士第一名毕业,随即回港执业。1918年,与何东长女锦姿结婚。1921年,港府委任其为太平局绅。1932年,又获委任为团防局绅和卫生局议员。1935年,更获委任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3名华人代表之一,兼任香港大学校董及参事。他曾向港府提议,撤消对华人报纸的检查。二次大战后,更涉足商界和社团事务,出任多家上市公司董事和社团会长。
罗文锦素以敢言著称,他无畏权势,在议会中仗义执言。例如,在他极力说服下,港府方同意招聘华人护士。后来,罗文锦成为首席华人非官守议员,并获英皇颁发CBE勋衔。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军侵占香港。罗文锦被日军单独关押,威逼他参加由日军主持的立法局。罗文锦无奈之下,实行消极抵抗政策,每次开会均一言不发,以示抗议。战后,罗文锦重返立法局工作。一九四六年,他又被港府委为香港行政局议员。因为热心社会公益,三年后,他被封为爵士。一九五八年,罗文锦六十六岁时从行政局退休,从政长达二十四年。
罗文锦亦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不仅和弟弟创办了“罗文锦律师楼”,还担任了香港中华电力公司、香港大酒店、省港澳轮船等公司的董事。一九五九年三月七日,罗文锦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享年六十七岁。
30年代中期,茂隆皮箱行由于货真价实生意兴隆,因而引起英国商人威尔斯的嫉妒。一次,威尔斯蓄意敲诈,到茂隆皮箱行订购3000只皮箱。价值港币20万元。合同写明一个月取货,逾期不按质按量交货,由卖方赔偿损失50%……。冯灿如期交货,威尔斯却说,皮箱中有木料,就不是皮箱;合同书上写的是皮箱。因此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按合同规定赔偿损失。开庭时,港英法院偏袒威尔斯,企图判冯灿诈骗罪。冯灿只得委托当时还不出名的罗文锦出庭辩护。正当威尔斯在法庭上信口雌黄、气焰嚣张的时候。罗文锦从律师席上站了起来,从口袋里取出一只大号金怀表,高声问法官:
“法官先生,请问这是什么表?”
法官答道:“这是英国伦敦出品的金表,可是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呢?”
“有关系”。罗文锦高举金表,面对法庭上所有的人问道:“这是金表,没有人怀疑吧?但是请问这块金表除表壳是镀金之外,内部的机件都是金制的么?”旁听者纷纷议论:“当然不是。”
罗文锦继续说:“那么,人们为什么又叫它金表呢?”稍作停顿,高声道:“由此可见,茂隆行的皮箱案,不过是原告无理取闹,存心敲诈而已?”
法官在众目睽睽之下,理屈辞穷,只得以威尔斯诬告罪,罚款5000元结案,从此罗文锦名声大振。
赏析:
在辩论中,正面进攻的常规技术,一般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是指批驳敌论先要击倒对方用来支持论点的论据,证明其是不能立足的,是虚假的;而擒贼先擒王,则是以论敌提出的基本论点作为主攻目标,分析其实质,击中要害,就能以理服人。罗文锦就是针对威尔斯的论点“箱中有木头,就不是皮箱”,运用“金表中机件不是金的,人们公认为金表”的类比推理,给予有力的反击,获得诉讼。
仿照反驳,是基于比较和联想形成的一种逻辑辩驳方法。其联想来源于对方的观点,而仿照出来的观点与对方的观点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律师论辩中,仿照反驳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律师完全顺对方的思路产生联想,仿照出与对方相同的观点公布于众,使对方错误观点呈现出较高的透明度,从而置对方于绝境。第二种是逆向思维,根据对方的观点,仿照出一种与对方完全相反的观点,造成两种观点鲜明对照,使对方的错误观点暴露无遗,从而驳倒对方的观点。
在论辩中,仿照反驳法是一件“轻武器”,已被广大律师广泛使用。特别在感到对方论述有一定道理,而又难以明显予以反驳时,运用仿照反驳法,可以显露其论辩的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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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25 草根名博首页《草根大讲坛》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