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龄不是边塞诗人 王昌龄的边塞诗

王昌龄不是边塞诗人 王昌龄的边塞诗
王昌龄不是边塞诗人武桢

建国以来的各种文学史基本上把王昌龄定位为“边塞诗派”。

我认为,边塞诗派——至少边塞诗人的提法,是值得斟酌的。

在文学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流派,不过这种或那种流派的自觉形成与维护应该是开始于唐代以后那个讲究道统与文统,注重师承关系的宋朝。而且这些被认可的流派——如江西诗派——是就作家一类体裁的全部作品而论。唐代的边塞诗所体现的题材与风格并不能代表一个诗人的主要创作风貌。执其一端而强分流派,宋词中的豪放、婉约就是一个例子。吴熊和先生在《唐宋词通论》中指出“对这些创作上各有特色的词人,都不能以一体一派视之”,“如果失之简单化,反而使泾渭相混,雅郑无别”。

具体说来,首先,数量上不说赠别诗,就是宫怨、闺怨诗也不下于边塞诗,这是七绝的情况,在五古里其他题材的作品也在一半以上。边塞诗不但在数量上不占优势,而且创作年代集中,涉足官场之后就较少涉及,这至少说明诗人对边塞诗的创作并非特别着意,否则边塞诗,尤其是边塞七绝,应该更多,也可能更好。因为既然要分派别,就要有一定的系统性。如果以题材来命名诗的派别,那么这个题材至少应该是该派诗人所致力于其中的,数量当然不是最重要的标准,但至少也是一个标准。很难想象一位边塞诗派的诗人却把大部分精力来专注于其他的题材——这一点,为什么不能从他所留存的作品的数量上看呢?

其次,主张王是“边塞诗人”多提出王诗七绝的创作成就主要在于边塞诗。这是不确切的。根据前面的分析,以及历来的评论,王昌龄宫怨诗的成就也是很高的,赠别诗中也有脍炙人口之作,“旗亭赌唱”所记录的两首王昌龄绝句就一首是宫怨,一首属赠别。我们在讲述唐诗中的女性诗,或送别诗,都无不例外地要谈到王昌龄的作品,而且所占的并非是可以一笔带过的地位。如果能够注意到“边塞诗人”和“写边塞诗的人”之间的区别,那么再看将其定位为“边塞诗人”,不是太不准确了吗?鲁迅说过:“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扬,更离真实。”再说,文学史不是作品选读,如果我们只关注那些成就高的作品,而不考虑作家的创作实际,这样研究起来也许方便一些,但这无异于把研究建立在选本上,所得的结论必然是主观、片面的。

王昌龄的作品用“边塞”二字是难以概括其全的,在文学史上给他作“边塞诗人”的界定也是没有必要的。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文学史是文学的历史,历史所着重的片段表现在作品上并非都是处于颠峰状态的优秀之作——所以胡适的《尝试集》尽管写得不太出色,在近代文学史上还是占有不小的地位。更何况王昌龄三类题材的作品成就都不低,文学史都要研究,单单提出“边塞诗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而且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其他两类题材的创作,容易被误导。文学史研究的任务是如实地反映历史,细心梳理并抉发其中的联系,而不是做简单归纳,然后局部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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