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朱公经商十八法》
生意要勤快,切勿懒惰,懒惰则百事废。
接纳要谦和,切勿暴躁,暴躁则交易少。
价格要订明,切勿含糊,含糊则争执多。
期限要约定,切勿延迟,延迟则信用失。
账目要稽查,切勿懈怠,懈怠则资本滞。
货物要整理,切勿散漫,散漫则查点难。
出纳要谨慎,切勿大意,大意则错漏多。
临事要尽责,切勿放任,放任则受害大。
用度要节俭,切勿奢侈,奢侈则钱财竭。
买卖要随时,切勿拖延,拖延则机会失。
赊欠要识人,切勿滥出,滥出则血本亏。
优劣要分清,切勿混淆,混淆则耗用大。
用人要方正,切勿歪斜,歪斜则托付难。
货物要面验,切勿滥入,滥入则质价低。
钱账要清楚,切勿糊涂,糊涂则弊窦生。
主心要镇定,切勿妄作,妄作则误事多。
工作要细心,切勿粗糙,粗糙则出劣品。
说话要规矩,切勿浮躁,浮躁则失事多。
陶朱公《商训》
能识人。知人善恶,账目不负。
能接纳。礼文相待,交往者众。
能安业。厌故喜新,商贾大病。
能整顿。货物整齐,夺人心目。
能敏捷。犹豫不决,终归无成。
能讨账。勤谨不怠,取行自多。
能用人。因才四用,任事有赖。
能辩论。生财有道,阐发愚蒙。
能办货。置货不苛,蚀本便经。
能知机。售贮随时,可称名哲。
能倡率。躬行必律,亲感自生。
能运数。多寡宽紧,酌中而行。
陶朱致富《十二戒》
勿鄙陋,勿虚华,勿优柔,
勿强辨,勿懒惰,勿固执,
勿轻出,勿贪赊,勿争趣,
勿薄育,勿昧时,勿痴赁。
陶朱五字商训:天,地,人,神,鬼。
天:为先天之智,经商之本;
地:为后天修为,靠诚信立身;
人:为仁义,懂取舍,讲究“君子爱才,取之有道”;
神:为勇强,遇事果敢,敢闯敢干;
鬼:为心机,手法活络,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期限要约定,切勿延迟,延迟则信用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