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第四研究所

《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12~2030)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简本)

发布日期:2012-03-26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目录

1 总则

1规划背景

2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

3评价标准

4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2 规划概述与分析

2.1 规划概述

2.2 规划的一致性与协调性分析

3 开发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自然环境概况

3.2 社会经济概况

3.3 评价区域主要珍稀物种及生态环境敏感区

3.4 环境质量现状

陆地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3.6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7 区域开发利用现状

3.8 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水环境影响分析

4.2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4.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4.4 声环境影响分析

4.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6 环境风险分析

4.7 社会影响分析

4.8 陆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 资源利用与环境容量分析

5.1 水资源承载力分析

5.2 土地适宜性分析

5.3 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

5.4近岸海域水环境承载力分析

6 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

6.1 规划定位的合理性

6.2 规划规模的合理性

6.3 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

6.4 环境目标的可达性

7 规划方案优化与不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7.1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8 环境管理、监测与跟踪评价

8.1 环境管理计划

8.2 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8.3 引进企业的环境保护准入条件

9评价总结论

1 总则

1.1规划背景

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地处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圈,是厦门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厦门隔海相望。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快速发展,厦漳泉大都市区和厦漳同城化建设步伐加快,发达地区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为开发区建设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十二五”期间龙海市实施城市空间“东移北拓”的发展战略,“东移”战略重点是建设南溪湾新城。为提升龙海市产业竞争力,促进龙海市经济快速增长,带动南溪湾新城服务业发展,集聚人气,为新城的全面开发建设打好坚实基础,龙海市政府决定先行开发建设南溪湾经济开发区,并相应成立了南溪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同时也委托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编制《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12~2030)》

我所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现场踏勘,详细了解规划及相关内容,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相关规划、环境状况、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等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收集规划区域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等有关信息资料,同时进行陆域和海域外业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开发区规划特点,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影响因子的筛选,并在大量现状调查资料基础上,进行室内模拟计算,预测影响,按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 130-2003)、《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31-200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HJ/T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以本次规划环评对象《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的用地范围为基础控制区域。开发区规划用地范围的16.47km2,规划范围见图1.4-1。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4,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图见图1.4-1,近岸海域评价范围图见图1.4-2。

表1.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评价要素

评价范围

近岸海域

九龙江河口海区(漳州开发区屿仔尾-厦门岛沙坡尾避风坞连线以西,鼓浪屿以南包括整个九龙江河口区海域)

大气环境

以规划区范围为重点,周围外扩2.5km

地表水

九龙江南溪开发区段(开发区上游500m)

地下水

以开发区范围为重点

陆地生态

规划区及周边受影响区域

声环境

规划区内及规划边界外200m

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与开发区规划一致,预测和评价的时段分为近期、远期:

近期:2011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30年

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创新园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如表1.5-1所示,创新园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见图1.5-1。

表1.5-1 开发区及周边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地址或方位

1

地表水

九龙江南溪

开发区西侧

2

近岸海域

龙海市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

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外围保护地带、鸡屿白鹭保护区)

九龙江口海区

3

环境空气

开发区内及周边1km范围村庄集中居住区

开发区及周边1km范围内

4

声环境

开发区内及周边200m范围村庄集中居住区及各村庄内的小学:西凤小学、奇汾小学、溪山小学、美山小学、霞圳小学、丹宅小学;规划区东侧边界附近小学:后宝小学

开发区内及周边200m范围内

5

陆域生态

石壁山

开发区东北侧,浮宫镇内

龙海市级文化保护单位:美山郑氏古宅院、崎岎凤安宫和崎岎陈氏祖厝

浮宫镇美山村、白水镇崎岎村

名木古树

开发区内

景观生态

开发区内

杨梅树(浮宫杨梅原产地)

浮宫镇

6

社会环境

开发区内分布的村庄:浮宫镇(溪山村、山塘村、霞圳村、丹宅村、美山村、际都村(部分)、霞兴村);白水镇(方田村、崎岎村、西凤村)

开发区内

开发区周边村庄

开发区外

评价因子筛选

表1.6-1规划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

项目

评价因子

大气

现状评价

SO2、NO2、PM10、二甲笨

影响评价

SO2、NO2

地表水

现状评价

pH、盐度、溶解氧、CODMn、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硫化物、六价铬、氰化物、镉、铜、锌、砷、汞、铅、镍、粪大肠菌群

地下水

现状评价

PH、总硬度、硫酸盐、氰化物、氯化物、CODmn、硝酸盐、亚硝酸盐、NH3-N、铜、锌、铅、总大肠菌群

海域水环境

现状评价

PH、活性磷酸盐、无机氮、COD等

影响评价

COD、无机氮

噪声

现状评价

等效声级LAeq

影响评价

土壤

现状评价

pH、汞、砷、铬、镉、铜、锌、有机质

固体废物

影响分析

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固废

陆域生态

现状评价

水土流失、植被生态、动物生态、名木古树、景观资源环境

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识别表

根据区域的特点及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规划区的主要行为和主要的环境影响,辨识其影响效应的正负和影响的程度以及与规划决策的相关性,见表1.6-2。

表1.6-2开发区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识别矩阵

环境资源类别

影响因子

涉及的规划主题

发展目标、性质

产业结构用地布局

主要功能分区

综合交通规划

基础设施规划

生态保护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

地表水

地表水水质

-2

-1

+1

-1

+2

+2

-1

地下水水质

-1

0

+1

0

+2

+2

0

近岸海域

海水水质

-2

-2

+1

0

+2

+2

-2

海洋生态

-2

-2

-1

0

+2

+2

-1

大气

环境空气质量

-1

-1

-1

-1

-1

+2

-1

噪声

环境噪声

-1

-1

+1

-2

-1

0

-1

固体

废物

固体废物

-1

-1

-1

0

+2

+1

-2

生态

自然植被

-2

-2

-2

-1

-2

+3

-2

区域景观

+2

+2

+1

+1

-1

+2

-1

资源承载能力

水资源

-2

-2

+1

0

+2

+1

-1

土地资源

-3

-3

-1

-2

-1

+1

-1

社会

经济

经济发展

+3

+2

+1

+2

+2

+2

+1

社会发展

+3

+1

+1

+2

+2

+2

+1

注:“-”为负方面影响,“+”为正方面影响,“0”表示没影响或基本没影响,“1”表示有轻微影响,“2”表示有影响,“3”表示有重大影响。

1.2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闽政文[2010]26号),本次规划修编范围属于厦门-漳州外围城镇和城郊农业生态功能区,编号第5303,见图1.7-1,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城镇生态环境、城郊农业生态环境、饮用水源保护,主要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是:建设生态城镇和生态工业区,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城镇环保设施建设,治理工业三废污染和城镇生活废弃物污染;发展城郊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加强丘陵山地植被恢复、果园水土流失治理和矿区生态恢复。

海洋功能区划

根据《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报批版),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所在九龙江口海区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区、旅游娱乐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等。各功能区具体划分情况见表1.7-1和图1.7-2。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的通知》(闽政[2011]45号),九龙江河口海区规划主导功能红树林保护、一般工业用水、港口、纳污等,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拟建设污水处理厂排海区域为九龙江口招银四类区(FJ118-D-Ⅲ),环境主导功能为港口、一般工业用水区、纳污,属于四类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为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开发区近岸海域各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7-2和图1.7-3。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区域定为居住、商业、文化混合区和一般工业区,大气环境功能定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龙海市环境功能区划》,规划区西侧九龙江南溪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

噪声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按开发区总体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对规划实施后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进行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具体方案见表1.7-3。

表1.7-3南溪湾经济开发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方案

适用区类别

适用区域

执行标准

2类区

规划范围内浮宫镇(溪山村、山塘村、霞圳村、丹宅村、美山村、际都村(部分)、霞兴村);白水镇(方田村、崎岎村、西凤村)居住区域

2类

3类区

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

3类

4类区

规划区内快速路和主干道两侧区域

4a类

规划建设的铁路两侧区域

4b类

说明:表中标准为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3评价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规划区及区外临近居民点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对于GB3095-1996无规定的特殊空气污染物,参考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2)海水水质

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拟建污水处理厂排水区域九龙江口招银四类区(FJ118-D-Ⅲ)执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3)海洋沉积物质量

评价海域海洋沉积物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一类、二类标准。

(4)地表水水质

九龙江南溪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5)地下水水质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6)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相应标准。

(7)声环境质量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于不同的声功能区所执行相应的标准级别,见表1.7-3。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不同类型企业及不同装置的污染物排放及烟囱高度分别执行以下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2)二类区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对于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拟建污水处理厂的排海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开发区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根据边界外环境噪声功能区类别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开发区内经营性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等社会生活噪声根据边界外环境噪声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标准。

(4)固体废物标准

开发区内产生的不同类型固废及固废处置设施按类别执行相应的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1~GB5085.7-200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4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规划方案可能涉及的环境敏感问题及主要制约因素,按照《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274-2006)⑴、《龙海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⑵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重点产业战略环境评价报告》⑶、,确定本规划环评的主要评价指标。见表1.5-3。

表1.5-3 本规划区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一览表

环境

主题

环境目标

评价指标

目标值

指标来源



环境

控制区域水环境污染,改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环境,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提高再生利用率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5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0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75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吨/万元)

≤8

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kg/万元)

≤1

大气

环境

控制大气污染,保证大气环境功能区达标

API指数优良率(%)

≥90



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kg/万元)

≤1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50



噪声

环境

保障声环境功能区达标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A)

≤60



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dB(A)

≤67



固体

废物

使固体废物产生量达到最小化或减量化和资源化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00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

100



生态环境、社会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保护区域资源环境与生态系统,优化城市生态系统结构,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25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m3/万元)

≤9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

≤0.5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

≥15



名木古树保护完好率(%)

100

-

文物保护单位完好率(%)

100

-

2 规划概述与分析

2.1 规划概述

2.1.1规划范围

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是南溪湾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新城的产业用地进行整合,确定经济开发区,便于新城建设启动。规划范围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调整来确定。

规划范围北至浮宫镇岩下山,南至白水镇区南面山脉,西至南溪,东至浮宫镇五魁山,规划用地范围16.47平方公里。

2.1.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1-2030年

近期:2011-2015年

远期:2016-2030年

2.1.3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龙海市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新经济增长极。2030年力争建设成为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产业特色鲜明,环境优美,节能环保型现代化经济开发区。

(2)经济目标

引进企业标准在技术和产出效率上严格把关,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效率。参考《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商资发「2006」257号)文件,规定设置2010年工业用地工业产值目标值为6300万元/公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虽然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但考虑到本开发区高起点的要求,每公顷工业用地产值目标值设定为7000万/公顷,开发区产业用地577.88公顷,至2030年,预计年产值达404.5亿元。

2.1.4性质与发展规模

(1)开发区性质

厦门湾南岸新兴产业基地,龙海市省级经济开发区,浮宫镇和白水镇重要的产业新区。

(2)发展规模

2030年,开发区产业工人大约8.6万人,居住人口大约7.2万人;开发区建设用地14.9平方公里。

2.1.5总体布局规划

2.1.5.1 空间发展方向

白水产业园沿南溪和山体之间的狭窄平原带状发展;浮宫产业园南北两侧都为山体,园区利用中间平原地带沿208省道由西往东拓展。

2.1.5.2 空间布局结构

空间结构可归纳为:“两园九组”。

开发区规划布局结构详见图2.1-2。

表2.1-1 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城市建设

用地(㎡/人)

R

居住用地

373.99

25.10

51.9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

90.12

6.05

12.5

三类居住用地

283.87

19.05

39.4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6.14

1.75

3.6

其中

文化设施用地

3.52

0.24

教育科研用地

13.20

0.89

体育用地

5.65

0.38

医疗卫生用地

2.96

0.20

文物古迹用地

0.81

0.05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7.90

2.54

5.3

其中

商业设施用地

31.22

2.10

商务设施用地

2.60

0.17

娱乐康体设施用地

3.11

0.21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97

0.07

M

工业用地

533.97

35.84

74.2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36.84

2.47

二类工业用地

497.13

33.36

W

物流仓储用地

43.91

2.95

6.1

其中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35.29

2.37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8.62

0.58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94.52

13.05

27.0

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

190.44

12.78

交通枢纽用地

2.67

0.18

交通场站用地

1.41

0.09

U

公用设施用地

9.59

0.64

1.3

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

7.87

0.53

环境设施用地

0.35

0.02

安全设施用地

1.37

0.09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70.04

18.12

37.5

其中

公园绿地

63.88

4.29

防护绿地

206.16

13.84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1490.06

100.00

H

建设用地

22.52

其中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22.52

E

非建设用地

134.28

其中

水域

27.59

农林用地

106.69

非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156.80

规划总用地面积

1646.86



2.2 规划的一致性与协调性分析

通过对比分析,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结果见表2.2-2。

表2.2-2本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分类

相关规划名称

相关规划级别

与本规划关系

协调性分析结果

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国家级

上一层次

协调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家级

上一层次

协调

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

省级

上一层次

协调

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2008-2020)

省级

协调

龙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

县市级

上一层次

协调

城市发展规划

龙海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2011-2030)

县市级

上一层次

协调

龙海市南溪湾新城发展概念规划

县市级

上一层次

协调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总体规划

省级

同一层次

协调

环境保护相关规划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

省级

上一层次

协调

漳州市生态功能区划

市级

上一层次

协调

漳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

市级

协调

龙海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11-2015)

县市级

上一层次

协调

3 开发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自然环境概况

龙海地处北纬24°11′~24°36′,东经117°29′~118°14′,位于福建东南沿海九龙江下游出海口,东临台湾海峡,与台湾隔海相望,与厦门经济特区同处一个港湾、陆域接壤达25.22公里;西接漳州中心市区,是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枢纽地带,具有上承长三角、下接珠三角的独特区位条件。

开发区位于中国福建东南沿海厦漳泉都市区沿海城镇发展带,位于厦门湾南岸,龙海市中部,九龙江出海口南岸,南溪东侧,漳州市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之间。西距漳州中心城区约25公里,龙海中心城区约13公里,北距厦门约15公里,南与漳浦县接壤。

3.2 社会经济概况

龙海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九龙江下游。东与厦门经济特区隔海相望,西与漳州文化古城及南靖、平和两县接壤,南与漳浦县交界,北与长泰县毗邻。行政区划为程溪、九湖、颜厝、榜山、角美、紫泥、石码、海澄、东园、白水、浮宫、港尾12个镇,东泗、隆教二个乡,还有角美工业开发区、程溪农场、双第华侨农场。全市总面积1128平方公里,2010年总人口81.49万人。

规划范围内涉及2个镇,10个行政村,村民总户数7110户,总人口30007人。

3.3 评价区域主要珍稀物种及生态环境敏感区

3.3.1评价区域主要珍稀海洋物种

中华白海豚

中华白海豚(Sousa chinensis)是一种暖水性的小型鲸类,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世界珍稀、濒危物种(CITES),它除了可供人类观赏外,还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自然条件优越的厦门港一带是中华白海豚重要的栖息地,出现在厦门湾的中华白海豚,体长一般为2~2.5m,全身乳白色,腹部及背部有粉红色彩,以成对行动居多。

调查结果表明,海沧大桥以北到厦门海堤(集杏海堤和高集海堤)之间的水域,全年发现6只次,绝大部分在宝珠屿以南。宝珠屿以西北海域没有发现白海豚活动,与2003-2004年的调查结果是一致的,这表明宝珠屿西北海域并不是白海豚的主要活动区。

鹭鸟

厦门通常所称的白鹭实际上是一些鹭类的鸟禽。目前,厦门有10类鹭类,占我国鹭科鸟类总种数的50%。其中白鹭属的5个种齐全。根据《厦门珍稀海洋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论证报告》:鸡屿1997年鹭鸟的种群结构以夜鹭为最多,数量约4200只;白鹭为其次,数量约2250只,此外尚有300只池鹭,总数量达7000只左右。

红树林

评价海域红树林主要分布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侧九龙江口河口湾一带。九龙江口红树林主要分布在龙海的甘文尾、角尾--白礁、浮宫、海澄一带。1988年2月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九龙江口河红树林离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最近的红树林区主要位于龙海市海澄镇的大涂洲、浮宫镇霞郭村海堤外及海门岛的西半部海岸。其中海门岛的南岸红树主要为秋茄林,有少量白骨壤(Avicennia marina)伴生,海门岛的西岸很窄,是南岸和北岸连接的区域,红树与南岸相似,海门岛北岸主要分布秋茄林和白骨壤林,红树林遮天蔽日,高达6~7m,极适合鸟类及小生物生存栖息。

3.3.2生态敏感区

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

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属福建省省级自然保护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88]综36号《关于成立龙海县红树林保护区的批复》,保护区范围包括龙海浮宫、紫泥、角尾三个乡(镇)及港尾乡的部分滩涂,总面积为3000亩。主要保护对象为红树林生态系统、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湿地鸟类等,属海洋与海岸生态系统类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以潮间带滩涂为主,是九龙江河流自上游泥沙冲积在水道中淤积而形成的潮间滩涂。

其中浮宫片距离龙海南溪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最近距离约2.7km。

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2000年4月经国务院审定(国办发[2000]30号文《国务院关于发布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由原厦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1997年建)、厦门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1995年建)及厦门文昌鱼市级自然保护区 (1991年建)联合组建而成。

本次评价海域范围内涉及有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的中华白海豚外围保护地带、鸡屿白鹭核心区,与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最近距离分别约为北8.5km、东北10.0km。

饮用水源保护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2]34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榜山镇等30个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7]447号)对龙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位于本规划区东南部约1.7km以外的郊边水库和赤兰溪水库属于白水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地理位置见图3.3-8)。其保护区的范围为:赤兰溪水库和郊边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为一级保护区;赤兰溪水库和郊边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3.4 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区域PM10、NO2、SO2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龙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4年),九龙江南溪东泗境内至浮宫浦头(龙海境内)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利用单因子指数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见表3.4-5。由表中可知,除Hg以及1#站位的NH3-N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外,其余站位及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根据《龙海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龙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06-2010年的监测数据,九龙江南溪的桥闸断面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近10多年来,开发区内开发强度都不大,本次调查的地表水体环境质量基本上可以达标,因此总体而言,开发区内的地表水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各测点的F值见表3.4-8。从表中可以看出,各监测点的F值处于2.20~7.35范围之内,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93)表3提供的地下水环境质量判据,美山村、崎汾村地下水水质质量总体良好,溪头村地下水水环境质量较差,主要影响因子为氨氮,霞兴村地下水水质质量极差,主要影响因子为总硬度、COD、亚硝酸盐、氨氮,经初步调查判定,霞兴村紧靠海边,地下水受海水侵蚀严重。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美山小学因靠近省道208、丹宅小学在监测时因正值小学放学,昼间环境噪声值均超过2类标准,其他测点昼间噪声符合2类标准;崎汾小学因靠近道路,西凤小学因约10m外为道路且约100m外有戏曲表演,夜间环境噪声值均超过2类标准,其他测点夜间噪声符合2类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除崎岎村的土壤铜含量超出标准值外,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GB15618-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可见规划区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陆地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1)主要涉及生态系统类型。本开发区评价区范围内,现状生态基线背景在北东南三面主要为低山丘陵山地,山地广泛果林果园开垦、山前地带广泛的果林营造、自然林木贫乏,西临南溪与滨滩湿地,境内主要为河谷平原农业耕作区、以及星罗棋布的自然乡村等生态环境类型。

主要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主要为果园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以及滨滩湿地生态系统等类型。

(2)植被资源主要为广播性。本开发区规划用地范围及周边评价区内,现状生态基线背景中,生长分布的的主要植物资源种类计有维管束植物100科230属292种。主要植物区系成分、以及群落类型,大部乃属我国闽东南滨海地区广播性或次生性、或广泛栽培的资源种类及植被群落生态类型,不具稀有性。

除古树名木资源分布外,无发现涉及珍稀、或濒危野生植物分布,无涉及原生地带性森林植被。

(3)森林贫乏水土流失明显。本开发区地处滨海地带,受区位自然条件制约,尤其是山地广泛的深度人工果园开垦的影响,现状山地自然或半自然林木贫乏,仅见局部残存林木、或零星小群落树丛或树族;现状山地大部为深刻的果园开垦,生物多样性不高。

应特别指出的是,山地的深刻果园开垦,尤其是坡度较大的山坡或山体的中上部的大面积深刻的果园开垦,不利于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以及区位生态环境的优化。

(4)涉及大面积农田和果林。本开发区规划用地及其周边评价区内,现状生态基线,涵盖有大面积的农田耕地、以及大面积的果林果园。其中不乏涵盖有大面积的基本农田。农田耕地及果林园地,其资源属性是所属区域乡村民众生产生活的重要生存资源。

本开发区规划用地范围内,地势平坦开阔,水系发达和土壤肥沃,现状农田耕地,具有优越的耕作土壤和的水利条件;→现状果林果园,或山前地带或山坡山顶,均广泛果园开垦,亦颇具可揽果园生态景观特色,其中大面积分布的主要为龙眼林、荔枝林和杨梅林等,前二者主要位山前或山体中下部,后者主要位山体的中上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是国家重要保护的资源目标。→征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有待置换和补偿。

(5)名木古树是重要生态资源。古树名木,是重要的自然与人文遗产,亦是重要的生态和景观资源,是沧桑岁月的见证,体现的是一方特色和自然人文底蕴,属重点敏感保护目标或对象。根据本次实地调查,本开发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现状生态基线背景中,生长分布有古树珍贵资源计20株,主要生长分布在 20地段或点位(见表3.5-4和图3.5-5至图3.5-7),估计树龄均在百年至几百年以上,其中大部尚未见建档挂牌保护。

其是本开发区,在规划设计期、建设期施工、以及运营服务期,所必须因地制宜重点关注与规划保护、资源及生境避让、优化景观利用的特殊生态资源敏感目标。

(5)河口红树林主为人工幼林。红树林是一项备受国内外广泛关注和重点保护的资源与湿地类型,对维护海岸河口生态平衡、保护滨海生物多样性、以及提供旅游休闲景观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开发区西临南溪,现状南溪南岸滩涂,除有零星的分布的秋茄树丛外,尚有较为成片沿岸线滩涂分布的新近人工种植的秋茄苗木幼林。现状苗木生长状况普遍相对较差,尚未成林。

(6)重要野生动物主要为鸟类。本开发区用地及其周边评价区内,由于人类开垦和密集的生产生活活动的深刻影响,除鸟类外,现状生态基线背景中活动的野生动物多样性不高,区域中重要的野生动物基本上主要为鸟类,而其它野生脊椎动物的物种多样性及种群数量均较小。

常见的陆域鸟类主要为鸠鸽科、鸦科、鹟科、椋鸟科、燕科、鹰科、鹎科、扇尾莺科、莺科、麻雀科、燕雀科等科属鸟类;常见的湿地鸟类主要为鸭科、翠鸟科、秧鸡科、丘鹬科、鸻科、鹭科等科属种类。其中有褐翅鸦鹃、普通鵟、黑翅鸢、红隼等列入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

野生鸟类不仅是自然生态系统组成的重要环节,对维持区域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本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现状生境的陆地鸟类,多数属于食虫鸟类,对控制和减少区域的山林、农田、果园等生态环境的害虫发生,维持区域生态平衡起着重要的作用。

湿地鸟类是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湿地属肉食性和杂食性鸟类,属于食物链顶端的高级消费者,易受环境改变的影响。

(7)文物古迹是主要人文景观。根据本次实地调查,本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现状生境中分布有龙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计3处,分别是位于美山村的“郑氏古宅院”、位于崎岎村后头自然村的“凤安宫”和“陈氏祖厝(奕德堂)。此外,据不完全的统计,规划区内尚分布有如古墓、寺庙、家庙、优秀古民居等人文景观或历史文化遗存计20余处(见表3.5-7和图3.5-8至图3.5-10)。

上述各目标除“郑氏古宅院”外,其余规模不大,占地面积亦较小。但其不仅是地方人文敏感目标,亦是本规划区域地带,具有一定历史或文化传承的珍贵符号,也是主要的人文景观资源。

(8)无明显开发生态制约问题。本开发区用地及其周边评价区内,除基本农田外,→无涉及自然保护区或自然保护小区、或风景名胜区或景观点、或森林公园、或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地带、或原生性天然林分布、或重要野生动物或鸟类明显集中栖息繁殖区等敏感资源生境、或敏感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问题等,对本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存在的明显自然生态制约问题。

其中,涉及的名木古树、以及历史文化遗存应予规划避让保护;涉及征用的农田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应予耕地置换补偿等。

3.6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6.1海水水质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

2007年2~3月枯水期海水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CODMn)、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及无机氮,尤以无机氮超标较严重,二类水质超标倍数在1.84~6.42之间,已100%超过四类海水水质标准;CODMn和BOD5小潮期二类水质超标率分别为33.3%和和8.3%,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50和1.11;2007年5月丰水期九龙江河口海区湾口海水水质要优于河口区水质,除无机氮51.4%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和8.57%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污染指数在0.867~4.333之间外,其余指标均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2010年8、11月和2011年5月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pH、DO、CODMn,尤其是无机氮超标较为严重,超标倍数在1.07~17.22之间,无机氮、活性磷酸盐、pH、DO、CODMn超标率分别为100%、95%、59%、9%、17%。

总体上,评价海域枯水期海水水质要劣于丰水期水质;监测值具有从靠近九龙江河口海域测站向外海测站降低的趋势,这可能与九龙江径流和沿岸陆域生活、工业污水影响有关。2010年、2011年水质不太理想,这与调查站位更靠近九龙江径流有关。

3.6.2海洋沉积物现状调查与评价

2007年2月海洋沉积物中主要超标因子有:铅、锌、硫化物、镉、有机碳、铜,超标倍数分别为1.0~3.0、1.1~1.6、1.02~1.95、1.39~4.70、1.92、1.1,其中铅、硫化物、镉、有机碳甚至超过二类沉积物标准,超标率分别达到16.7%、25.0%、8.3%和8.3%,超标站位主要分布于海门岛北侧附近海域;2011年5月海洋沉积物中主要超标因子有:铅、锌、硫化物、镉、铜,一类标准超标率分别为23.1%、23.1%、23.1%、14.7%、14.7%,超标倍数分别为1.31~2.14、1.41~2.71、1.5~1.8、2.12~5.01、1.04~1.08。其中锌、镉、硫化物甚至超过二类沉积物标准,超标率分别达到7.7%、7.7%、7.7%。其余沉积物监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3.6.3近岸海域海洋生物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从表3.6-9可看出,评价海域牡蛎(贝类)样品中仅铬、汞、砷3项监测项目符合《海洋生物质量》第一类标准要求;铜、铅、锌、镉、石油烃的测值均已超过《海洋生物质量》一类标准,其中铜、锌甚至超过二类标准,但均符合三类标准。评价海域牡蛎样品生物质量总体较差,其中靠近九龙江河口海域的牡蛎生物质量要较靠近厦门南部海域的牡蛎生物质量总体上更不容乐观。评价海域牡蛎生物样品质量总体较差,可能与牡蛎对重金属具有很强吸附累积作用及部分站位沉积物中重金属如铅、镉、铜及锌含量较高有一定关系。

3.6.4海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九龙江河口海区历年海水水质呈现波动趋势,河口海域以三、四类海水水质为主,主要污染因子有无机氮、铜、铅、锌、石油类;1991-2004年九龙江河口海区海水中铜、锌、铅、无机氮污染较为严重。2007-2011年九龙江河口海区海水中主要污染因子是无机氮。该海域作为九龙江入海口,其水质受河流及上游地区污染的影响,水质变化与河流的水质变化有着明显的关联。

评价海区沉积物中有机碳、硫化物含量近10来总体年呈下降趋势,但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2011年九龙江河口海域沉积物中重金属铅、铜、锌、镉、砷等有污染加重的趋势,其中铅和镉最高含量2007年甚至在沉积物质量三类标准范围,锌和镉最高含量2011年在沉积物质量三类标准范围。

评价海域牡蛎生物样品质量总体较差,可能与牡蛎对重金属具有很强吸附累积作用及部分站位沉积物中重金属如铅、镉、铜及锌含量较高有一定关系。

3.7 区域开发利用现状

规划区总面积为16.47平方公里,现状主要为农业发展地区,非建设用地面积大,为12.95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78.6%,其中农林用地12.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52平方公里,以村庄建设用地为主,村庄建设用地3.19平方公里。(具体情况详见表3.7-1,图3.7-1)。规划区用地比较平坦,现状以农用地为主,用地条件较好。据调查了解,规划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已全部调整完毕,目前正在进行报批过程中。规划区用地范围内村庄较多,对土地的集约利用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表3.7-1开发区2011年土地使用统计一览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比例

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5

0.3%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1.0

A33

中小学用地

3.3

A7

文物古迹用地

0.2

2

M

工业用地

16.8

1.0%

3

W

物流仓储设施

1.1

0.1%

4

H14

村庄建设用地

318.9

19.4%

5

H22

公路用地

10.7

0.6%

H

建设用地

352

21.4%

6

E

非建设用地

1294.9

78.6%

其中

E1

水域

45.5

E2

农林用地

1249.4

总用地面积

1646.9

100.0%

3.8 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

开发区现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布情况如表3.8-1所示。

表3.8-1规划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布情况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经纬度

所属乡镇

行业类别

1

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

N 24°21′14.6″

E117°54′6.8″

浮宫镇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2

漳州西华工业有限公司

东园工业园

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3

龙海嘉生食品有限公司

东园镇凤鸣村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4

福建省龙海市大桥纸制品厂

N 24°21′27.7″

E 117°54′11″

浮宫镇山塘村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5

龙海市永鑫轻工制品有限公司

浮宫镇溪山村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9 主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

(1)规划区本地水资源主要依靠九龙江北溪调用满足区域用水。随着开发区规划实施,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将会越发加快,区域供水系统的安全保障问题愈发显得重要。虽然规划期内供水能力足以支撑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需要,但是供水现状仍然存在供水安全性不高、管网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近海地区地下水受海水入浸,大多咸水或半咸水,难以开发作为开发区水源。

另规划区内污水排放管网尚不完善,现有村庄未配套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后就近排入土壤或周边水体,对区域内现有水资源的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2)从九龙江口海域海水水质趋势分析来看,九龙江河口海区以三、四类海水水质为主,其水质主要受九龙江河流及上游地区污染的影响,其中无机氮已无环境容量,这是开发区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性环境指标因素。

(3)规划区用地范围内村庄较多,对土地的集约开发利用会产生一定影响。

(4)规划区现有企业以小型和微型企业、作坊式企业为主,规模企业相对较少,企业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

(5)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较低;区内垃圾未经统一收集,部分区域(如南溪沿岸村庄)存在随意倾倒、堆置现象。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水环境影响分析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规划区用水量预测核算

经核算,本规划区用水量约为5万m3。

(2)再生回用水量预测

根据以上标准核算,再生水总用水量为8288m3/d,再生水回用率达20.7%。

(3)污水量预测

本评价经重新核算,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日用水量约为5万m3,污水量产生系数取0.8,则总污水量为4万m3/d。

污水处理规划方案可行性分析

(1)污水处理厂接纳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污水水质、规模可行性分析

南溪湾经济开发区定位是建设成为一个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产业特色鲜明,环境优美,节能环保型现代化经济开发区。优先发展高科技、高投入、低污染的项目;要采用国际先进的环保工艺和技术,建造一个环境优美的新型生态工业园区。

根据《龙海市南溪湾新城发展概念规划》,南溪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统筹考虑了南溪湾经济开发区发展需求,在南溪的出海口附近,统筹建设一个污水处理厂,以处理整个规划区的污水,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为12万m3/d。污水处理深度为二级(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九龙江。南溪湾新城(含南溪湾经济开发区)在规划期内最大污水量约为11.31万m3/d,而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为12万m3/d,因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可以满足水处理需求,但应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2)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可行性分析

根据污水量分布,沿规划区道路布置d300~d600的污水管道,逐步形成对本规划区的全面覆盖,避免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为便于污水的收集及管网实施,规划结合现状地势,将污水主干管沿南溪两侧布设。规划区污水管网建设图见图2.1-7。

近期应加快建设南溪东岸的污水收集主干管(d300~d600)、水仙花水系南岸的污水收集主干管(d300~d600),以便满足近期建设的产业园区、安置小区的生产、生活废水的排放。

(3)污水再生处理回用可行性分析

开发区再生水主要供给道路广场浇洒、车辆冲洗、公厕冲水及建筑施工等市政杂用水和绿化浇洒、景观补水等用水。为避免工业区污水水质超标时影响再生水水质,工业企业排放污水应自行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时方可进入污水处理厂。根据《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相关规定,再生水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标准应按其中最高要求确定。因此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标准,可按用水量最大的用户的水质标准确定。个别水质要求更高的用户可自行补充处理直至达到使用要求。

为确保再生水供水的可靠性,建议根据再生水的回用规划建设再生水管网。

地下水环境影响简析

规划区内生产、生活用水来源于自来水,但仍然要采取措施对地下水进行保护:地下工程设施或者地下勘探等活动,应当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在无良好隔渗地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防止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污水渗漏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后,规划区建设活动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4.2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近期排放口(南溪湾湾口)污染物的预测结果

(1) 近期排放口污水量5.0万m3/d时,正常排放条件下CODMn的浓度增量分布

在近期排放口附近海域正常排放污水量5.0万m3/d条件下CODMn的浓度增量分布,根据计算结果可知, CODMn的浓度增量最大值出现在落急时刻,其浓度增量最大值约0.42mg/l,主要集中在排污口附近的浅海区域。海域CODMn的浓度增量在涨急、高平潮、低平潮三个时刻均小于0.5mg/L,叠加该海域附近的CODMn的背景值2.0mg/L,该海域浓度最大值为2.42mg/L,满足海域功能区划的要求。

(2)近期排放口污水量5.0万m3/d时,事故排放条件下CODMn的浓度增量分布

在近期排放口附近海域事故排放污水量5.0万m3/d条件下CODMn的浓度增量分布,根据计算结果可知,事故排放时,在排污口附近海域将形成一个CODMn增量相对较高的区域。CODMn的浓度增量最大值出现在落急,其浓度增量最大值约2.3mg/l,主要集中在排污口附近的浅海区域,叠加背景值后达到4.3mg/L,超过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中超二类标准的影响面积约为3.24km2,对该海域的海水水质有一定的影响。

(3)近期排放口污水量5.0万m3/d时,正常排放条件下活性磷酸盐的浓度增量分布

在近期排放口附近海域正常排放污水量5.0万m3/d条件下活性磷酸盐的浓度增量分布,根据计算结果可知, 活性磷酸盐的浓度增量最大值出现在落急时刻,其浓度增量最大值约0.011mg/l,主要集中在排污口附近的浅海区域。海域活性磷酸盐的浓度增量在涨急、高平潮、低平潮三个时刻均小于0.010mg/L。

●远期排放口(打石坑附近)污染物的预测结果

(1) 远期排放口污水量15.0万m3/d时,正常排放条件下CODMn的浓度增量分布

在远期排放口附近海域正常排放污水量15.0万m3/d条件下CODMn的浓度增量分布,根据计算结果可知, CODMn的浓度增量最大值出现在落急时刻,其浓度增量最大值约0.97mg/l,主要集中在排污口附近的浅海区域。海域CODMn的浓度增量在涨急、高平潮、低平潮三个时刻均小于0.95mg/L,叠加该海域附近的CODMn的背景值1.5mg/L,该海域浓度最大值为2.47mg/L,满足海域功能区划的要求。

(2)远期排放口污水量15.0万m3/d时,事故排放条件下CODMn的浓度增量分布

在远期排放口附近海域事故排放污水量15.0万m3/d条件下CODMn的浓度增量分布,根据计算结果可知,事故排放时,在排污口附近海域将形成一个CODMn增量相对较高的区域。CODMn的浓度增量最大值出现在落急,其浓度增量最大值约2.8mg/l,主要集中在排污口附近的浅海区域,叠加背景值后达到4.3mg/L,超过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中超二类标准的影响面积约为1.34km2,对该海域的海水水质有一定的影响。

(3)远期排放口污水量15.0万m3/d时,正常排放条件下活性磷酸盐的浓度增量分布

在远期排放口附近海域正常排放污水量15.0万m3/d条件下活性磷酸盐的浓度增量分布,根据计算结果可知, 活性磷酸盐的浓度增量最大值出现在落急时刻,其浓度增量最大值约0.014mg/l,主要集中在排污口附近的浅海区域。海域活性磷酸盐的浓度增量在涨急、高平潮、低平潮三个时刻均小于0.014mg/L。

4.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范围内SO2、PM10的最大日均浓度增量叠加上本底值后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由于目前规划区内的PM10浓度相对较高,因此PM10远期占标率较高,达0.82;HCL的最大日均浓度增量较小,远期占标率小于0.11。评价范围内SO2、PM10的远期年均浓度增量分别小于15%、2%,对区域长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规划实施后,各敏感目标的各污染因子小时浓度增量、日均浓度增量均较小。叠加本底值后,各敏感目标SO2、PM10中期最大小时浓度增量占标率分别小于0.29、0.72,远期分别小于0.34、0.74,均符合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但由于PM10的本底值较高,所以PM10的日均浓度相对较高。HCL最大日均浓度增量规划中期、远期占标率分别小于0.01、0.03,增量很小,对村庄的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不产生影响。各敏感点的SO2、PM10的年均浓度增量均较小,远期浓度增量占标率分别小于9%、1.3%,规划实施后对各环境敏感目标的长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4.4 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以后,区内主要受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公用噪声的影响。交通噪声超标的范围主要在规划绿化带及建筑物退道路红线的范围内或交通干道两侧第一排建筑,声环境敏感点(居住区、学校、集中办公区等)尽量不要沿街布置;交通主干道两侧新建的办公楼、商住楼要采取隔声、防振等措施,保证足够的建筑退距,确保临街第一排建筑的声环境质量达到2类区标准;在采取交通分流、严格限速等措施的前提下,保证足够的道路防护绿地,区内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2类区标准。各村庄的拆迁安置地与交通道路之间应保证足够的道路防护绿地宽度,临街一侧居民楼和教学楼做好隔声、防振措施。规划实施后,只要将高噪声的场所布置在距离厂界一定距离之外,或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可以确保厂界外声环境不受工业企业噪声的影响。社会噪声和公用噪声在加强管理,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隔振等方法后,可使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4.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规划实施以后,园区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81万t/a,应加强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及时收运后送龙海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物,因此需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或安全处置。

总之,区内的固体废物经过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理处置后可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6 环境风险分析

规划实施以后,开发区内大量的农林用地将转变为工业用地,开发区将由单一的农业发展区转变为工业、城镇综合发展的区域。区内各工业企业涉及的原料、辅料和产品中,如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对规划居住用地、现有村庄、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将产生环境风险隐患。

在光电产业中,生产红、黄LED外延片企业因使用磷烷、砷烷等剧毒性原料,环境风险最大。磷烷、砷烷泄漏对敏感目标的风险影响明显。因此,光电产业组团在引进项目时,应当慎重引进红、黄LED项目。光电产业中的液晶显示器生产,主要生产车间需要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鉴于光电组团中,山塘村与际都村之间的二类工业用地周边分布有较多的村庄居住用地,且与杨梅栽种区较近,因此,建议该处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或居住用地。

只要各企业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则机械、电子、轻工等产业配套电镀生产线所涉及的氰化物、电镀废水发生泄漏、渗漏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避免的或减低到最小程度的。

食品工业组团若涉及以氨为制冷剂的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结构冷库的建设,大型冷库氨压缩机房贮氨器处稀释漏氨排水及紧急泄氨器排水若未收集处理,随意排放,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应严格按照《冷库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选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并制定完备的风险应急预案。

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对海域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应加强环境管理,防止事故排放;运送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避免由于技术设备故障及工作人员人为过失造成的重大行车事故,在经过南溪、村庄等敏感目标时应特别注意,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品仓库发生泄漏、火灾时将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危险品仓库周边必须建立收集系统,并设置一个可满足风险防范要求的应急收集水池,鉴于开发区内不存在生产、经营、使用大量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本环评建议区内不设置危险品仓库。

4.7 社会影响分析

通过对南溪湾经济开发区的社会影响分析,规划实施更有利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且对龙海市的经济发展带来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随着开发区实施,将会有大量而稳定的就业岗位提供,为农民创造更好地生活条件,也将同步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增加就业岗位和就业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并对科技文化、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有积极意义。通过走访开发区内的居民,当地公众也均对开发区实施的社会影响表示乐观态度,在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和相关补偿的前提下,受访公众均对开发区的实施持支持态度。

虽然,规划实施也不可避免的带来征地拆迁引起的农村短期内土地丧失、生活秩序扰动等不利影响;并可能造成短期的社会治安问题等。但是通过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就业引导,规划区实施的不利因素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并逐步提升开发区内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

总体而言,开发区实施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妥善解决受影响的村民劳动就业和生活出路问题,保证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或有所改善的情况下,南溪湾经济开发区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是利大于弊的,从社会影响角度论证,开发区规划实施是合理可行的。

4.8 陆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对植被资源生态影响。

本开发区的规划建设期,对境内的植被生态,将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或影响,主要时段在建设施工期,对周边果园生态、农田生态的不利影响也潜在于营运服务期。→主要影响或破坏对象,主要包括果林果园、农田植被、灌草丛植被、以及局部的林木树丛等类型,其中涉及对山地的征用或开挖破坏较小。

所破坏或影响的生态目标,主要为广播性和次生性或广泛栽培的资源种类及群落类型,无涉及珍稀或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对此,对区位植物物种多样性、群落生态多样性影响较小。但将造成本区域地带生物量的降低,造成单位面积生物量损失估算,其中马尾松林、相思树林、桉树林、果林、灌草丛、以及农田植被等,分别为67.28、50.20、84.07、66.23、9.85和11.25t/hm2。

农田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属重要的生存资源,本开发区将征用较大面积的农田耕地,造成珍贵耕地资源的损失。除应上报审批,并应采取相应的置换和补偿对策措施。→工业区运营期,对所处区域周边的果园生态,如杨梅林等,可能潜在有不利影响,如工业尘埃扬尘、或有害有毒气体的排放等。对此,建议跟踪监测、以及必要实施重点片区山地退果还林。

名木古树属重要生态和景观资源,本开发区境内及近侧现状分布有古树计20株。本规划尚未见对此珍贵资源的关注和相关规划保护。本规划的实施,对此潜在不利影响,主要包括可能的遭受砍伐、或搬迁移位、或生长环境的遭受破坏等。

(2)对野生动物生态影响。

野生动物具有移动和规避不良环境的能力或特性,尤其是鸟类的飞翔能力使其比其它脊椎动物具有更强的迁移和规避能力。本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对现状区位生境中的鸟类及其它野生动物资源生态,将潜在直接的不利影响。

主要影响是栖息觅食生境的破坏和丧失、生态环境属性的改变、以及环境的污染和干扰等。影响时段主要在规划建设施工期,也潜在于规划运营期。

就破坏占用或改变原生境而言,无发现涉及鸟类等重要野生动物明显集中栖息繁衍敏感生境,无涉及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问题。同时现状外围地带,尚拥有大面积各式类似生境,野生动物具有移动和规避不良环境的本能属性,被迫可自然迁移至周边地带,并觅寻到相似的生存环境。此外,随着本规划区的生态绿化建设,部分鸟类等可以回迁。

对此,本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对现状区位中的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资源及生态影响相对较小,不会造成珍稀物种的灭绝问题。

(3)对景观资源环境影响。

本开发的规划建设,无涉及风景名胜区或景观点等敏感景观环境保护问题;无发现涉及有重要或尚待特别保护的自然景观景源目标;对区位的山形地貌等景观环境,不会带来明显的破坏、或影响较小。

本规划的实施建设,对境内的凤安宫(县市级保护单位)及郑氏家庙等2处具有相应用地规划。而对其它两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郑氏古宅院和陈氏祖厝,以及其它尚未列为保护单位的则可能潜在不利影响,尚有待进一步关注和保护规划。

(4)有待跟踪调查与评估

本规划的实施建设,必将带来区位生态环境进一步的人工化和生态属性的较大变化;自然生境多样性的减少,必将带来对区位物种多样性带来一定的影响。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生态优化建设的生境补偿,则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起积极作用。

环境的变化,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尤其是对生物物种多样性的影响,许多是难以预测或是潜移默化的结果。为此,本开发区规划的实施建设,应进一步重视实施生态与环境监控计划,进行跟踪调查监测与评估,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与减缓或生态补偿对策措施,这是值得重视的后续工作。

5 资源利用与环境容量分析

5.1 水资源承载力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知,南溪湾经济开发区供水主要来自九龙江北溪引水工程、郊边水库、杨美水库、赤兰溪水库,规划期内水资源量基本可达到供需平衡且有剩余。随龙海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城镇人口增加、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未对水资源的需求呈不断增长之势,水资源短缺问题也将日益突出,应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管理手段加强用水管理,调整用水结构,实行计划用水,杜绝用水浪费,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建立科学的用水体系,有效地使用和保护水资源,适应城市经济和城市建设持续发展的需要。

5.2 土地适宜性分析

本项目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调查结果,选择土地生态敏感评价因子,利用GIS的空间分析功能完成生态敏感单因子评价及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所有的建设用地都处于土地非敏感和一般敏感区。因此,规划用地总体上与生态环境相适宜,不会破坏区域陆域生态格局,用地规划实施总体上对区域陆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5.3 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

经计算,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SO2环境容量为0.82万t/a ,NOX环境容量为1.282万t/a,开发区拟执行的总量控制目标龙海市下达的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准。本评价仅依据规划区环境容量的研究成果提出的区域总量控制方案,供相关总量控制决策部门提供参考。

5.4近岸海域水环境承载力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南溪湾经济开发区近岸海域CODMn的环境容量为73.23t/d,可满足开发区各污水处理厂尾水CODMn的排放要求。由于九龙江农业面源,生活污水,养殖污染等的影响,开发区近岸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已无剩余环境容量,因此建议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增加二级脱氮除磷及中水回用等相关设施,以降低开发区近岸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的污染负荷。

6 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

6.1 规划定位的合理性

本规划区的定位为:厦门湾南岸新兴产业基地,龙海市省级经济开发区,浮宫镇和白水镇重要的产业新区。主要功能为工业、居住和服务。

(1)根据规划一致性与协调性分析的结果,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规划是在贯彻和落实“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等指导精神和上层规划的基础上,立足于区域开发建设,重点考虑用地规模扩展、城市空间发展的基础上编制而来,其规划总体定位和内容与上一层次和同一层次规划大体协调。

(2)开发区的发展性质及定位对环境的总体影响不大,不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本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片区开发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不大,对区内植被资源、景观资源等的生态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可采取一定的生态保护和优化措施予以减缓。规划区受到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人口的集聚和经济规模的增长带来污水产生量的增加,南溪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可以满足规划区内污水处理量的需求,但应加快污水干管和污水生处理厂建设,才能满足规划实施所产生的水处理需求。

(3)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和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的结果,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供水主要来自区外,规划期内水资源量基本可达到供需平衡且有剩余。为确保水资源的供应,规划区内不得引进高耗水的工业,同时进驻规划区的工业企业应采取必要的节水措施,确保水资源合理供给。

(4)根据生态适宜性分析的结果,本规划区所有的建设用地都处于土地非敏感和一般敏感区。因此,规划用地总体上与生态环境相适宜,不会破坏区域陆域生态格局,用地规划实施总体上对区域陆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从宏观规划、区域规划等对本规划区的定位,环境影响分析和资源承载力分析的结果的角度综合考虑,本规划区的定位基本合理。

6.2 规划规模的合理性

本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6.47平方公里,到2030年,开发区产业人口规模大约8.6万人,居住人口规模大约7.2万人;开发区建设用地14.9平方公里。区内虽然未涉及到整个村庄的拆迁安置,但仍然拟拆迁部分居民。

(1)规划实施涉及部分村民拆迁安置,在充分吸收当地居民的意见,根据拆迁安置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完善、能被各方接受的拆迁安置计划和实施细则,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失地失业居民的就业问题,并按相关政策落实征地补偿方案的情况下,开发区建设所带来的征地拆迁和村民安置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分析结果,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供水主要来自区外,现状及规划供水能力能够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

(3)南溪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可以接纳并满足规划区内污水处理量的需求,但在南溪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建成前,企业生产污水应自行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才能满足规划实施所产生的水处理需求。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南溪湾新城污水处理厂近、远期尾水排放的影响均在可接纳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从资源承载力、污水排放及尾水受纳水体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的结果来看,规划区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可以接纳规划区的污水,但应加快各衔接污水干管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才能满足规划实施所产生的水处理需求;规划区现状及规划的供水能力能够满足区域发展的需求。建设单位应充分吸收当地拟搬迁村民的意见,制定合理、完善、能被各方接受的拆迁安置计划和实施细则,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失地失业居民的就业问题,并按相关政策落实征地补偿方案。可见,园区的规划规模基本合理,拟拆迁的规模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6.3 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

《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根据地理环境特点,将开发空间结构可归纳为:“两园九组”。“两园”:以208省道为界,将开发区分为两个产业园,浮宫产业园和白水产业园。“九组”:按照用地功能布局,将开发分为9个组团,其中浮宫片区5个,分别为轻工产业组团、光电产业组团、物流产业组团、科技园组团和浮宫生活配套组团。白水片区4个组团,分别为装备制造产业组团、新兴产业组团、食品工业组团和白水生活配套组团。整个开发区工业、居住用地布局相对集中,各个区块功能明确,便于基础设施、工业厂房、物流仓库的建设,用地布局紧凑合理。

根据生态适宜性分析建设用地基本位于土地“非敏感”和“一般敏感区”,因此,规划用地总体上与生态环境相适宜,不会破坏区域陆域生态格局,用地规划实施总体上对区域陆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根据用地适宜性分析(详见图5.2-8),建设用地基本位于“适宜建设用地”和“基本可建用地”地块内,符合土地适宜性控制要求。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尤其是后田村的一处与名木古树相邻的不可移动文物。规划对区域内美山郑氏古宅院、崎岎凤安宫和崎岎陈氏祖氏等3处市级文物古迹采取了原址保护措施,基本符合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

规划区主导风为东偏南风,南侧边界外围为海拔200~240m的山体,对东南侧来风具有一定程度上的隔挡和削减作用。规划区两个产业园均布置一、二类工业,其中白水片区的生活配套组团基本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上风向则布置有二类工业用地和危险品仓库。该布局形成主要是由于该片区规划的生活配套组团现状条件下为崎岎村、西凤村、方田村等村庄居住集中用地,实施整体搬迁的难度较大,且大规模村庄搬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规划时保留原村庄用地,仅对小部分被征地的居民进行集中安置,安置小区仍选址西凤村、方田村处。

浮宫片区的生活配套组团位于主导风上风向,基本上可避免二类工业企业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对其造成严重影响,但该片区个别工业用地地块设置包夹于居住用地之间,建议该地块调整用地类型。

综上分析,建议规划区个别紧邻居住区的工业用地地块进行适当调整,以较少对下风向敏感区的不利影响。综上,规划区布局经优化后,规划方案趋于合理,建议。

6.4 环境目标的可达性

(1)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结合本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和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的结果,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大气环境容量较大;并且规划区规划能源结构以液化石油气、电力等为主,只要严格环境管理,可以保证规划实施以后规划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结合本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的结果,规划区位于九龙江南溪下游,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本规划逐步实施后,通过污水再生处理厂和市政污水管网的建设,以及农村污水截流处理,生活污水及面源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可以逐步得以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可以达到功能区要求。

(3)声环境质量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规划实施以后,注意临道路一侧居民楼和中小学教学楼做好隔声、防振措施,在采取交通分流、严格限速等措施的前提下,保证足够的道路防护绿地,区内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第四研究所
规划实施以后,规划区的生活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后,及时送至龙海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工业固废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危险废物严格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或安全处置后,能满足规划区对固体废物的控制目标。

(5)生态保护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规划区的生态环境现状较好,严格执行根据本环评结论进行优化以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并对区域内不合理的布局进行一定的优化调整以后,可以保证本规划区的生态敏感目标不因片区的开发建设而受到影响,生态环境质量不因片区的开发建设而恶化,保持规划区的生态良性循环。

7 规划方案优化与不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7.1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7.1.1规划布局与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建议

(1)白水片区紧邻崎岎村居住区郊马路对面的区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由于其北、东、南三侧均布局主要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并规划布局有中、小学校、医院、文体活动中心和商业设施等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建议该地块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或居住用地;

(2)崎岎村东南侧凤安宫和崎岎陈氏祖氏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紧邻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考虑到文物保护的需要及与居住区相邻,建议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或居住用地。

(3)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中在开发区白水片区西南侧边界规划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即为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由于此地块处在开发区白水片区的生活配套组团及食品工业组团的上风向,整个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角度分析,并没有大量生产、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企业,因此从开发区产业功能定位及运输条件考虑,该地块规划方案存在一定的不相适宜,建议取消三类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4)浮宫片区山塘村东南侧紧邻208省道的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开发区主导风为东南风,在山塘村集中居住区上风向规划为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乱和污染的二类工业用地显得不太适宜,并且该区块西南沿山一侧分布有大量杨梅树,因此建议该区块用地布局调整为居住用地。



7.1.2给排水工程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1)针对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选择,本评价根据数模计算,建议在规划近期排污口设在规划污水处理厂附近海域(如图1#所示),规划远期排污口设在外侧打石坑附近海域(如图2#所示),各排污口位置见图4.2-1。本报告中对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选择仅作为排放区域导向建议,排污口选择确定应在污水处理厂实施建设时应通过项目环评水环境专项论证,进行排污口比选和水环境影响预测来确定。

(2)由于九龙江农业面源,生活污水,养殖污染等的影响,开发区近岸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已无剩余环境容量,因此建议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增加二级脱氮除磷的深化处理设施,将这两项指标排放标准提高到一级B,以降低开发区近岸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的污染负荷。

(3)为减少水厂的投资,对于规划区内的工业用水建议按分质供水方式进行供应,对于对原水需求较大的企业可直接采用原水。

7.1.3规划方案实施建设时序建议

(1)开发区规划开始实施建设时,与其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应同步开工建设,同步运行。

7.1.4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标准调整建议

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土壤、声环境质量等环境保护规划功能区划定方案调整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

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区域定为居住、商业、文化混合区和一般工业区,大气环境功能定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规划区及区外临近居民点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环发[2000] 1号)二级标准。

(2)地表水水质

开发区西侧九龙江南溪地表水环境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3)地下水水质

开发区区域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海水水质

九龙江口招银港口四类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

规划区范围内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相应标准。

(6)声环境质量

开发区环境噪声按不同功能区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标准。见表1.7-3。

8 环境管理、监测与跟踪评价

8.1 环境管理计划

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建设期、运行期会对周围地区的环境造成影响,这就需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在建设期、运行期进行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其目的是监督工程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得以实施,使之更好的保护环境。

对下一层次规划或项目环评的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本规划环评报告经本关部门评审批复后,下一层次规划(主要是各专项规划)如涉及规划布局、产业结构、规模等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划实施对于符合规划产业布局要求的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等未发生大的变化,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以简化。

(1)下一层次规划或项目环评可简化的内容

1)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本规划环评从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环境可行性等方面充分论证了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并提出了优化方案。下一层次规划或项目环评可适当简化该部分内容,侧重分析评价项目区内的布局如何满足环境合理性的要求。

2)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环评对规划与国家、福建省、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与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协调性与符合性进行了分析,下一层次规划或项目环评在符合本规划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该部分内容。

3)地表水环境影响

开发区内工业和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纳入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排入地表水体,本规划环评已经根据规划水平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从宏观、整体性角度论证了规划实施各阶段区内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因此下一层次规划或项目环评时可适当简化相关内容,侧重分析各具体项目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与保障措施要求。

(2)下一层次规划或项目环评应重点评价的内容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由于在规划阶段,项目的开发具有明显的阶段性,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工程量和施工工艺等尚未明确,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此,本规划环评未对规划实施的各个项目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要留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确定施工方案和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2)项目对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本规划环评对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较为宏观,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同时,规划区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随着规划的实施和时间的变化产生相应的变化,在下一层次规划或项目环评时应重视对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3)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本规划环评对规划实施提出了区域环保措施的配套建设要求,以及区域开发的环境保护原则,并未针对具体项目提出环保措施要求,因此下一层次规划或项目环评应重视对具体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4)项目特征污染物的识别及其影响分析

本规划环评考虑的是开发区现有及规划主导产业中普遍存在的特征污染物。今后项目环评应重视对入驻工业企业的特征污染物进行分析,尤其是规划环评未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

(5)总量控制方案的分析

本规划环评对整个区域的资源、环境容量进行了论证,下一层次规划或项目环评需重点分析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8.2 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是实施环境管理和监督的手段,也是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进行验证的重要手段,本环评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包括环境监测的项目、频次、监测实施机构、监督机构等具体内容。

有关部门要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项目的的环境监测应纳入已有的常规监测系统一并实施。

环境监测计划见表9.2-1。

表9.2-1环境监测计划

序号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测点布设

监测频次

监测实施机构

1

地表水水质

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悬浮物等项目

九龙江南溪区内段

1个点

一年1次

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2

环境空气

SO2、NO2、PM10、特征污染物

区内的居民集中居住区,布置2~3个点

1年1次

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3

噪声

LAeq

交通干线两侧:

美山、霞兴、方田小学

一年1次,分昼夜监测

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4

土壤

PH、铬、铜、锌、铅、有机质

开发区内2个点

两年1次

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8.3 引进企业的环境保护准入条件

规划区禁止与鼓励入区项目

(1)禁止入区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严禁与规划区产业功能定位不一致的企业入驻。

②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

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明令淘汰的项目;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明令淘汰的项目;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明令淘汰的项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类”项目;

——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的项目。

②带有污染转移性质的区外或国外重污染产业项目。

③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④ 高能耗、高耗水、高污染和高风险的项目。

(2)鼓励入区项目

鼓励入区项目应当是符合本规划区功能定位,符合《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鼓励入区项目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①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鼓励引入的项目;

② 清洁生产标准达到或优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

(3)开发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

① 装备制造业

主要是发展船舶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零部件、金属制品产业。开发区应选择污染小、占地规模少、技术含量高的装备制造业为突破口,如船用零部件、汽车关键零部件、通用与专用机械零部件以及小型特殊用途船、高端五金制品等行业。

② 轻工产业

主要发展以包装材料产业、家具制造产业为主的轻工业。在开发区建设启动阶段,适当发展轻工产业,可以集聚人气,为开发区建设和产业升级打好基础。

③ 新兴产业

主要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上产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产业链长、上下游关联紧密、带动作用强,应用领域广泛、前景广阔,具备形成以产业链为基础的大型产业集群的条件。

④食品加工业

主要发展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保健与功能食品等新型食品加工业。食品加工业以当地丰富的原辅材料为基础,应大力发展蜜柚、香蕉、杨梅等地方优势产品种植、养殖与加工基地。发展同时可适度发展生态饲料加工业。

⑤现代物流业

开发区将物流业定位为辐射漳州市和环厦门湾的区域性专业物流中心,重点发展冷链物流、食品物流、钢铁与装备物流、船务代理、仓储、快递、采购与订单处理服务、物流信息与咨询服务等专业性物流。

⑥光电产业

开发区引进光电产业主要是以光电产业下游企业为主,引进企业应当符合开发区发展规划,有利于改善产业结构,建设循环经济。入驻企业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高新技术产业特点,具有生产工艺先进、技术装备一流、科技含量高、能耗低、高产值、低污染的企业。

新入区项目布局建议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规划区新入区项目布局应遵循如下原则和要求:

(1)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学校之间应设置20~30m的环境绿化隔离带。

(2)同类型的工业项目应尽量安排在一起。

9评价总结论

《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符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符合《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2007-2020)》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及规划,规划对指导开发区的建设,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开发区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厦漳泉城市联盟一体化建设。

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可支撑规划的实施;从资源承载力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规划方案基本合理;规划目标与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基本协调,规划实施有利于龙海市省级开发区新兴产业基地的建设。在对规划方案进行适当优化调整,严格执行规划和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本规划方案具有环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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