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托妮·莫里森的小说《所罗门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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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妮·莫里森(1931——)是美国黑人女作家。原名克洛艾·沃福德,一九三一年二月十八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附近的钢铁工业小城罗伦。父亲是蓝领工人,母亲在白人家做女佣。1949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当时专为黑人开设的霍华德大学,攻读英语和古典文学。曾担任高级编辑,为拳王穆罕默德·阿里自传和一些青年黑人作家的作品的出版竭尽全力。作为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已在当今文学界产生深远影响。被公认为当今世界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她的小说成就是美国黑人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莫里森致力于保存和弘扬黑人文化。
托妮·莫里森是一位有着强烈种族意识的作家,面对黑人的过去与现实,在作品中倾注了自己对同胞命运的关心和同情,始终把黑人的历史和前途作为作品的主题。写黑人在美国社会的生存困境,揭示蓄奴制和种族歧视对黑人的精神摧残,写白人的价值观念使黑人人性造成扭曲,也写黑人社会内部对自己同胞的排斥和伤害。她写人的精神世界、心路历程,内心的创痛、骚动和渴求,写对自我的寻找和对自己文化之根的追寻。黑人要实现自己的生存价值,要找回尊严和独立的自我,必须保持自己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从而才能有真正的生活。
黑人处境问题是当今许多黑人作家所关注和思考的问题。美国当代黑人女作家,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托妮·莫里森,对她所置身的种族偏见根深蒂固的美国社会有较深的认识。在迄今为止所发表的7部长篇小说中,她从不同的视角思考和探索了在这个共存而又对立的世界中,美国黑人所面临的种种困境。老愤青今天计划从解读小说《所罗门之歌》的主题着手,揭示托妮·莫里森对于黑人处境的历史思考。这部作品发表于1977年民权运动高潮不久,曾被评为同年最佳黑人小说。关于该小说的主题,国内已有不少论述,有的认为它旨在探索美国黑人获得精神上新生的途径;有的则提出它是展示黑人男性的成长历程。而博主认为,这部作品的主题是探索美国黑人作为种族的未来出路问题。因此这部小说显然已突破了自哈莱姆文艺复兴以来美国黑人文学中传统的抗议和探寻自我的主题范围,表现了更为广博而深刻的社会主题。
一、小说是以诘问“人是否会飞”开篇的。莫里森在此虚构了一位当代黑人青年探索人是否会飞的现代神话故事。北卡罗莱那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一位黑人经纪人罗伯特·史密斯,为了向世人证明黑人会飞,决定于1931年2月18日下午3时,从非医生街一家慈善医院的屋顶,凭借一双蓝绸制作的翅膀,作人会飞试验,结果不幸坠楼身亡。作家以该现代神话作为小说的引子,其真正的用意是以隐喻这种黑人文学中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首先向读者提出一个诘问:人是否会飞?而这个诘问,实际上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揭示了美国黑人作为种族所面临的一个无法选择的困惑:即他们迄今在美国白人社会中处于倍受歧视的尴尬境地,而对此,他们却别无选择。美国黑人作为最早的移民,最初是作为奴隶被贩卖到新大陆的。自从踏上美洲起,他们就遭受了历史的劫难:从被迫割舍与非洲故土、文化的血脉联系,直至遭受奴役,被剥夺作为人的一切权利。他们还被迫接受强加于他们身上的种族不平等观念:他们被判定为劣等人种,只能处于被奴役、压迫的境地,就像判定人不会飞一样。正如原始初民悲哀地意识到人不能像鸟那样飞翔,美国黑人在面对这样一种无法选择的命运时,感到了同样的茫然与困惑。他们像本能地要解开斯芬克斯之谜那样,曾反躬自问:“黑人到底是什么?真的应该遭受炼狱般的磨难?”当被置于无法掌握的命运罗盘前时,不公正的境遇向美国黑人昭示了现世的苦难,陷他们于无终的困惑和反思之中。
自蓄奴制时代起,在遭受奴役、歧视的不公境遇中,在白人掌握着生杀大权的社会机制前,美国黑人只有两种选择:或接受客观现实,或拒绝天命,挣脱枷锁。小说中黑人青年罗伯特·史密斯即是后者的代表。为了向黑人不会飞的宿命论挑战,他不惜以自己的生命去换取黑人能够飞行的证明。这个悲壮的飞行故事昭示着美国黑人抗争命运、追求自由的精神境界。
然而,在《所罗门之歌》【以下简称《所》】中,罗伯特的飞行故事只是小说的楔子,或者说只是一个问题的设置,它的作用在于引出小说的主题。而小说主要情节的设置都是对这一诘问的层层解答。这个诘问也引出了小说独特的陈述方式——神话的隐喻,正因为如此,《所》可视为一个现代神话,因为在小说的表层情节结构下还潜藏着一个神话结构。从表层结构来看,小说描述的是梅肯·戴德一家三代人的奋斗史和主人公奶人的人生探索;而在深层结构中,莫里森则借用了美国蓄奴制时代流传南方的黑人会飞的神话传说,并在作品的情节构思中安排了一个与之契合的神话结构,即小说主人公奶人要探索黑人何以能飞的奥秘。在小说的结尾,奶人成功地从故乡的所罗门跳台腾飞,成为黑飞人,这暗喻他终于找到了黑人会飞的真谛。
神话在当代批评家弗莱看来,“更重要的作用是作为文学的一种形式模型、一种文学结构的原则”。小说家可以用它来重新置换故事情节。而从当代叙事学的角度来看,作品中深层神话结构其实是意义模式,它主要为作品的表层情节与主题关系作出相关的解释。黑人会飞的民间传说原本是蓄奴制时代南方黑奴反抗种族主义的奴役和压迫,寻求自由的理想寄托。缘于当时蓄奴制在法律上被确认的残酷现实,黑奴追求自由的愿望只能是一种奢望,因此黑人幻想能成为飞人,获得飞行能力,以重返非洲。因此黑人会飞的神话似乎蕴涵着这样一个母题:即黑人作为种族对自由的向往和对获救出路的探寻。在《所》中,莫里森在构思小说情节时不仅借用了“黑人会飞”的神话,还从现代意义上重新诠释了这个神话。她运用隐喻式的类比把当代美国黑人探索种族出路的愿望同历史上黑人对自由的探求联系起来,其目的是展示小说探索黑人种族出路的主题。《所》中的文学探索主题首先是从主人公奶人的家史切入的。通过梅肯·戴德一家三代人的人生经历,小说回顾了美国黑人从奴隶到自由人、从南方农村到北方城市、从被排斥在白人社会以外到融合进主流社会这一历史巨变过程,历时性地展现了自黑人解放至1963年百余年来,美国黑人力求摆脱困境,超越现实,寻求发展、探录民族出路的艰难曲折的求索过程。对家史的追溯同时也表现了作家对历史的回顾与反思,这为小说探索当代黑人种族出路主题提供了前提。
小说中,作家对历史的反思主要是通过奶人的祖辈、父辈和同辈三代人为摆脱困境、寻求自救所选择的三条有代表性的道路来体现的:一是以奶人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为代表的两代美国黑人,他们为改变黑人的处境、提高黑人的尊严,融进主流社会,曾试图选择走完全接受白人社会价值体系的道路。
奶人的祖父梅肯·戴德、外祖父福斯特大夫都是南北战争后第一代被解放的黑奴。成为自由人后,他们天真地把美国视为一个机会平等的民主国家,相信“成功将最终降临于那些勤劳的人、有节制的人、诚实的人和有教养的人……信守契约义务及其不可侵犯的人”。他们,一个凭借其勤劳的双手用16年的时间创建了一个“林肯天堂农庄”,成为远近闻名的“养殖、种植能手”。另一个则靠个人的勤奋努力,终于成为了有名的黑人医生,他的声望和成功使其居住的街道被黑人们骄傲地称为“医生街”。然而他们的命运结局都是悲剧性的。祖父梅肯·戴德因其财富和成功招致白人的嫉恨,最后为保护家产不被白人霸占而遇害身亡。外祖父福斯特大夫虽然医术精湛,但却始终得不到白人阶层的接纳和承认,最后抑郁而死。
而奶人的父亲梅肯因父亲被害,为了从白人手中夺回失去的财产,他走上了追逐金钱的道路。他以其精明、勤劳、善于把握商机,在二战期间发了财,25岁时便成为了北卡罗莱那州屈指可数的拥有2栋住宅楼房产权的黑人房地产商。因事业上的成功,他还娶了“医生街”福斯特大夫的独生女露丝。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梅肯逐渐认识到黑人要融入白人社会,关键在于拥有金钱。他的信条是:“要占有产业。用你所占有的产业去占有其他产业,这样你就可以掌握自己,也就可以掌握别人了”。但成为富翁后,他断绝与黑人社区的穷黑人交往,包括自己的亲妹妹,另一方面怕招致白人的嫉恨,他汲取了父辈的教训,在白人面前愈益谦卑,长期违背本性最终导致其心理扭曲,成了“黑人的皮肤,白人的心”——遭黑人唾弃的人。对金钱的贪婪还使他逐渐良心泯灭,变成了惟利是图之徒。
二是以小说中奶人的姑姑彼拉多为代表的美国黑人,他们是哈莱姆文艺复兴后民族意识觉醒的一代。他们不满于长期被置于社会底层的处境,更不愿被白人主流文化完全同化,因而对白人主流文化持排斥态度,主张保持自我,固守信念,走回归传统的道路。彼拉多选择走回归传统的道路是与她早年个人的成长经历有关,其次是因为目睹了白人社会的价值观念对本性淳朴善良的哥哥的侵蚀。父亲被白人枪杀时,她才年仅12岁。哥哥梅肯独自北上去追逐金钱,而她为了寻找亲人则步行南下弗吉利亚,从而走上了寻根的道路。途中,她靠打零工、短时工维持生计,历经艰辛,终于到达了弗吉利亚——美国黑人的第二故乡。从12岁起,她就一直生活在南方黑人群体中,深受黑人民族传统文化的熏陶。由于自降生就天然无肚脐而不断吓跑情人,青年时代的彼拉多便带着自己的女儿,离开了弗吉利亚海边那个海岛,去北卡罗莱那州,寻找多年失散的哥哥梅肯。当找到了已成为富翁的哥哥时,她却被拒之门外。此后,她便在黑人社区的贫民窟落了脚,开始以酿酒、做黑市买卖为生,并与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女居住在一起。与哥哥所不同的是,彼拉多蔑视金钱,崇尚自然淳朴的生活。她生活在都市里,却固守着南方黑人的生活方式,从拒绝使用电灯、自来水到拒绝接受白人社会的礼仪与文化。她试图和自己的女儿、外孙女一道营造一个远离城市文明的世外桃园。但由于外孙女哈格尔狂热追求都市文明,不断受挫和失败,抑郁而死,她这种桃花源般的理想因而破灭。
三是以奶人的伙伴吉他为代表的当代黑人青年,他们目睹了自黑人解放至今美国黑人仍遭受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之苦,黑人的现实处境没有根本改善,因而主张走激进的“以暴抗暴”道路。吉他出身于一贫穷的黑人家庭,其父因工伤而亡,而白人资本家为此只向他的母亲支付了40美元作为安葬费。吉他的母亲因无力担负家庭的重担离家出走。因从小目睹了家庭的不幸,吉他萌生了对白人的敌视,认为白人不会对黑人有仁慈心。这种孩童时期的“内化”行为使吉他长大后产生了复仇心理。他后来参加了社区地下恐怖组织“七日集团”,从此走上了疯狂报复白人的道路,最终变成了一个冷酷无情的职业杀手。
通过以上这三条有代表性的道路,莫里森概括了自黑人解放至20世纪60年代百余年来美国黑人为探索种族出路所作的种种努力,但对它们能否真正使黑人摆脱其自身的困境问题,也作了理性的反思。她分析了黑人在探索种族出路问题时屡受挫折的原因,以便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从作品人物的悲剧性结局来看,她认为迄今为止美国黑人并没有找到其生存与发展的可行出路之所在。第一代黑人有迫切要改变自身处境的愿望,但他们对白人社会制度和价值体系理解过于简单化,对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不作理性思考、盲目认同,直至遭受愚弄和欺骗。在此,莫里森反思了黑人仅仅走适应白人社会的价值体系的道路,“只谋求经济出路”的可悲性。这不仅不能拯救自己,反而使黑人迷失自我,甚至产生了民族虚无主义。而像小说中的彼拉多那样,如果黑人仅仅固守传统,只停留在过去,靠保存黑人文化来构建远离种族歧视、抵御白人文化侵袭的世外桃源,回避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幻想恢复过去那种与世隔绝的生活方式,这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在后工业时代的美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无疑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和现世中的荒谬绝伦。在此莫里森清醒地暗示读者:回归、固守只是消极的回避和一种无奈,就像一杯烈酒,只能使人倒下,而不能使人腾飞。而对吉他所采取的以暴抗暴的斗争方式,莫里森也颇有微词。因为早在6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就十分清醒地指出:“黑人革命的目的在于实现种族平等而不是独立。”在以白人为主体的社会中,白人掌握着制约黑人的社会机制,占少数的黑人要想凭借其弱小的力量与整个社会机制去抗争,其结果必然造成黑人更大的损失,尤其片面地主张民族的分离主义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在作品中,莫里森也否定了黑人运动的偏激做法。
莫里森在小说中历时性地回顾和反思了百余年美国黑人为探寻种族出路所走过的曲折艰辛的历程,讴歌了黑人民族奋斗求索的精神。这正是民族腾飞的基础和希望。然而她也看到了百余年美国黑人所尝试选择的这三条代表性的道路终究未能真正为黑人摆脱其困境指明方向,因此,为探索黑人种族起飞的奥秘,仍需另觅他途。这种求索仍是一种拯救般的历史使命。
二、20世纪30年代,美国黑人历史学家杜波依斯在论及如何改变黑人的社会处境问题时曾呼吁:“要改变黑人的现实处境,仅仅去改变法律和现行的体制还不够,必须来一场对整个社会的重建,来一场价值观念的革命。”从蓄奴制被废除至20世纪60-70年代,美国黑人在探索改善他们处境的途径时一直着眼于寻找经济出路与政治出路。7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过后,黑人的外部生存环境有了某些改善,受教育状况及经济条件已有了改观。这一时期美国黑人中一些有识之士在探索黑人的处境问题上已不再局限于种族关系的狭隘范畴,而更多地是注重内在原因的探讨。他们注意到黑人长期处于种族歧视的社会环境中,为了自我保护不得不压抑情感、个性,久而久之,长期的违背本性和对外界的防御造成了黑人个性的扭曲以及对于个人和民族的不认同,甚至产生认识上的误区。因此基于这一认识,托妮·莫里森意识到其作品的现实意义。在她看来,如果不纠正美国黑人在认识上的误区,不首先进行一场价值观念的革命,那么就很难使黑人找到一个真正适合民族振兴发展的契合点,使民族有一个自觉的奋斗方向。所以在《所罗门之歌》中,她通过主人公奶人的成长历程和人生探索,从共时的层面上揭示了奶人对当代美国黑人种族命运和前途的思考,从内因上去阐释其改善黑人处境,寻求民族出路的理想途径。
《所》是托妮·莫里森的第三部小说。在谈及创作该小说的意图时,她指出:“《所》可说是通过男人写人生的不同阶段。”这部小说的中心内容是展示当代美国黑人青年奶人的成长历程。奶人出生在战后经济大萧条的30年代,父亲是北卡罗莱那州富裕的房地产商。家境的富有使他从小不必为衣食发愁,中学尚未毕业就在父亲的房地产公司见习,因为其父认为黑人要在白人社会里立足,首先须学会怎样积累财富。然而成长中,奶人所见到的却是富翁父亲的冷酷自私,父母、父亲与姑母的反目,以及父亲对两个姐姐婚姻上金钱的算计。因而他对父亲替他安排的人生道路产生困惑。在苦闷彷徨中,他避着父亲与姑母来往,并与姑母的外孙女哈格尔有了私情。但无论是哈格尔狂热的激情,还是儿时伙伴吉他所参与的“七日集团”的政治暴力,都使他感到厌倦。为摆脱父亲的控制,获得个人的独立,他在31岁时离家出走,只身南下故乡宾夕法尼亚,寻找姑姑与父亲当年遗留在丹维尔山洞里的藏金。正是在这次的南方寻金之行中,经历了种种磨难和考验,奶人已接近精神上的成年。他学会爱自己的同胸,认同黑人民族传统文化,还找到了自己未来的人生道路,最后在祖父的安葬地——所罗门跳台成功地腾飞。
传统的寻宝故事和个人成长小说,这类叙事模式往往是用来表现一些启悟性或探索性的文学主题。《所》的主旨正是通过展示奶人的成长历程来表现作品的人生探索主题。奶人的人生探索,是构成小说的核心内容。奶人在其30多年的生命历程中所思考与探索的问题就是该走怎样的人生道路。曾对奶人个性形成产生重要影响的有父亲梅肯、姑姑彼拉多和伙伴吉他。而他们各自不同的人生选择都曾促使他反思。父亲梅肯天性善良,出于替父复仇心理,他所选择的是追逐金钱的道路。姑姑彼拉多从小目睹了父亲因保卫家产遇害,后又看见自己的哥哥因追逐金钱而良心泯灭,从而轻视金钱,走上了回归自然、传统的道路。伙伴吉他天性单纯,是家庭的悲剧使他认识到白人资本家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本质,从此不再对白人社会寄予幻想,走上与白人直接对抗的道路。奶人最初因家境富有、生活安逸,他没有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人生之路,到了30岁仍浑浑噩噩。但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奶人开始意识到树立生活目标、掌握自己命运的重要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促使他开始思考今后的人生道路。然而对是否要走父辈、姑姑及伙伴的道路,他曾面临着艰难的抉择。他最初想步父亲后尘,但他对赚钱毫无兴趣,后又向往姑母彼拉多一家充满温情的生活,但不久又感到这一生活的荒唐,遂之产生厌倦之情。而他见到伙伴吉他疯狂杀人,又对黑人社区的暴力政治产生了恐惧。因此在思考前辈和同辈的人生选择后,他尝试着选择另一条人生道路。
回故乡寻找藏金是奶人一生的转折点。奶人决定去南方,一是追寻姑姑当年的足迹,二是期望找到藏金,能够摆脱父亲的控制,获得经济上独立。于是奶人从白人价值观占主体的北方城市来到了黑人聚集的南方。旅行中,奶人的心理也出现了变化。出行前,他思想观念中,拥有名车、名牌西装、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都是人成功的标志。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实现这些目标。但在寻找藏金的历险中,奶人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从磨难中,他体悟到了黑人的处境:“人人都要黑人的命。”而对黑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外在的东西,而是要具有在任何逆境中不屈不挠的意志和能忍受一切的耐力。这次寻金之行中,从对亲友的寻访中,他了解了自己祖先的奋斗历史和他们的理想信念。从当地黑人孩子所唱的“所罗门之歌”的民谣中,他还意外地知道自己的曾祖父所罗门在蓄奴制时代,因不堪遭受奴役,奋起反抗,追求自由,终于英灵转圣,变成黑飞人,飞回了故乡——非洲的传说。家史的发掘以及所罗门家姓给奶人带来的荣誉,使奶人在南方之行后确立了走继承黑人文化遗产的民族主义道路。
主人公奶人是莫里森精心塑造的重要人物,借这个人物作家来表现她对黑人种族命运的思考,也展现小说的探索主题。这一创作的意图也就决定了奶人在作品中的中心地位。他既是当代黑人青年的代表,其人生经历与人生探索都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同时他又是一个具有神话原型意义的形象。这个以黑飞人为原型塑造出来的形象构成了复杂的隐喻与象征。神话原型是集体无意识的积淀和反映。神话中,黑飞人体现了黑人反抗奴役、追求自由的民族精神,也是早期探寻种族出路的民族探索者形象。小说中,莫里森把奶人的降生安排在罗伯特·史密斯飞行失败后的次日,正是暗示了这个神话原型人物的救赎价值,也昭示了他将要肩负起探索当代黑人民族崛起之路的历史重任。这双重角色也就决定了小说中奶人的探求行动不能简单地被视为一般意义上的人生探索,而是具有很浓厚的象征色彩。从奶人具有仪式性的求索历程看,与其说他是探索个人出路,不如说他是为当代美国黑人探寻一条振兴发展的理想道路。而小说的结尾也有这样类似的暗示:即奶人从南方远行中领悟到自己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后,他从所罗门跳台上成功地起飞,终于变成了“黑飞人”。这一具有象征意味的结尾其实暗喻着奶人已成功地找到了黑人民族振兴之路——即黑人会飞的奥秘。那么究竟如何理解主人公奶人最后所探求到的黑人民族振兴之路呢?
1981年2月,在该小说发表4年后,托妮·莫里森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谈及了她对于黑人种族未来发展道路的构想。她说:“我们现在处境危急,要么完全割断未来、死守原地——这就等于,用一句想象的语言来形容:好比把我们自己全部消灭,把我们抛到星球、地球、大海或虚无之境去。要么我们假装不知道有什么过去、只顾盲目往前走,去追求那个我们以为就是快乐的东西……理想的情况是取之于过去、用之于未来的,这并不改变过去或者未来——而是在两者之间择其善者而从之罢了。”
由此我们可以说,在《所》中,奶人最后所探索到的“黑人会飞”的奥秘就是这条“取之于过去,用之于未来”的道路——即“走继承黑人文化遗产”的民族主义道路。
在探索黑人种族出路问题上,作家提出了重视黑人文化遗产的思想。这本身包含着作家要扭转黑人民族心理的一番苦心,她力图要从内因上去寻求拯救黑人民族的良方。那么黑人文化遗产对于黑人民族又具有什么价值呢?从作品的内容上,可以看出两点:文化遗产可以使黑人获得民族的归属感和自我认同。文化遗产在莫里森看来是具有丰富的内涵的,它既指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等精神财富,也包括一个家庭的家系史。在非洲的文化传统中,民族历史和家系史都是非常重要的。美国历史学家格尔达·勒内曾指出:“没有历史,任何国家(也包括民族)都不能享有合法地位或唤起爱国热诚……被剥夺了历史的各种群体,自我意识往往遭到扭曲……”而对非洲黑人来说,“如果一个人不能清楚地追溯自己的家谱,就如同没有身份那样”。因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就在于它可以确立一个民族的归属感,可以使个人或民族获得自我认同。所以在《所》中,奶人家姓的失而复得恰恰说明了这个问题。奶人在南方之行中重新确认了自己的家姓是“所罗门”,而不是“梅肯·戴德”。家史和家姓的发掘使奶人重新确立了家族和民族的自豪感。他开始认同祖先和黑人民族,从而获得了民族的归属感。此外,文化遗产本身还蕴含着民族精神和民族魂魄,它可以增强民族凝聚力。在小说中,莫里森描写了奶人从文化遗产受到启示而改变自己的人生态度的经过。奶人南下之前,思想观念中已不自觉地沾染上了北方爱慕虚荣、拜金主义的恶习。因此在南下寻金的过程中,他屡屡与南方黑人发生冲突。后来他参加了当地黑人的狩猎活动,与他们一道置身于大自然中,经历生与死的考验,终于体悟到黑人民族在逆境中之所以能顽强生存,主要取决于他们自身顽强的生命意志。尤其在了解家史后,从祖先的斗争业绩上,他终于领悟到了黑人民族所具有的共同经历和追求。自此改变了以往对待同胞的态度,视自己为民族之一员,并以此为自豪。人生态度的转变也使他在小说的结尾部分决定用爱来消除他与吉他之间的怨恨。在这里,莫里森不仅指出了继承文化遗产对于黑人民族的重要性,而且也提出了立足于本民族历史与文化传统,构建一个足以支助同胞的社会的设想,这就是她所主张的“取之于过去,用之于未来之路”。
三、《所》之所以在莫里森的创作道路上被称为里程碑之作,其意义就在于作家一方面意识到20世纪7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美国黑人种族的何去何从问题,另一方面又试图找到一剂启迪美国黑人种族的良方。正如这部小说所揭示的那样,当代黑人运动的主流中,存在着许多不无担忧的问题,简单地谋求了物质生活和局部社会地位的改善,并没有从整体上解决黑人种族前途的问题。莫里森认为欲寻求黑人生存与发展问题的解决,必须着眼于去纠正黑人群体在寻求自身出路上的认识误区。这就是托妮·莫里森在这部小说中所提出的要进行一场价值观念革命的必要性,其核心就是弘扬民族文化遗产。
问题在于对作家在70年代末仍倡导走继承民族文化遗产的民族主义道路,我们应如何理解和评价?她所提出的主张,又与小说中彼拉多所代表的“回归传统”究竟有什么差异?而尤其在以白人主流文化占绝对优势的美国现实背景下,作家所提出的“取之于过去,用之于未来”这一理想之路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
应该看到,莫里森倡导走继承民族文化遗产的民族主义道路,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她主要基于“60-70年代美国出现了反主流文化的浪潮,年轻人对以往岁月里所信奉的科学精神、道德观念产生了深刻的怀疑,对社会产生了极度不满。他们用全然个人的极端方式来对待它。无力感、无望感、孤独感、分离感在那个时期的作品中表现突出”。而莫里森则要强调这一观念:“认同祖先,认同集体,黑人们个体可在精神上获得圆满和胜利。”
此外,更是基于当今现代化历史背景下黑人个体与整个种族、黑人种族与全球现代化的关系的考虑。现代化是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潮流,但现代化推进的历史过程其实也是西方工业文明征服与扩张的过程,而美国的现代化历史进程更是白人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和文化理念不断张扬的过程。长期以来,美国黑人置身于白人文化传统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黑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去适应环境,逐渐抛弃或割舍黑人的文化传统,接受白人文化的同化。而从种族的历史角度来看,美国黑人与非洲文化传统早就存在离异。这种离异后来又随着他们在新大陆立足后对白人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文化理念的模仿、学习与趋同,而不断增强。尽管这种离异是历史的进步潮流,但由于在现实中黑人与白人的强弱贫富差距悬殊,因此美国黑人往往产生缺乏自信的民族自卑感,甚至产生了对民族历史文化不认同的民族虚无主义。而与自己本民族的文化传统的离异,其后果势必要导致黑人种族的主体意识的丧失,并危及到黑人种族自身的存在问题。因此莫里森提出走继承民族文化遗产的民族主义道路,是向传统文化回归的一种举措,其目的是从传统文化中寻求本民族的精神和主体意识,防止被白人价值观念完全征服和同化。这种回归包含许多合理、积极的因素,因为民族文化既是个人和群体获得自我认同的基础,也是使一个民族立足于社会,保持它自己地位,保持一个种族完整性的必要条件。尤其在人类思想高度融合、交流的时代,黑人更不能走民族虚无主义的道路。
但由于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几千年历史文化的积淀,所以正如英国历史学家汤恩比所认为的那样,各民族文化内部都具有两种机能:排他性与包容性。排他性有利于传统的稳定与持续,包容性则有利于吸收外来文化并适应时代的潮流。但这两种功能在不同的内部与外部条件下,其作用的发挥程度往往有所差异。大抵一种文明当其健康发展并富于自信时,则往往表现出较多的包容性;而当其病态发展,特别是在外来先进文明冲击而减弱了自信时,则表现出较多的排他性,而这种排他性多半属于消极性质,容易产生负面效应。莫里森倡导走继承民族文化遗产的民族主义道路,但她注意到了“回归传统”需要适度,黑人民族在经历了与非洲本土文化传统的长时间离异后,走向回归容易走向复旧。这也是她在作品中不赞同彼拉多“退回到传统”的极端化倾向的地方,也是她的主张与彼拉多“固守传统”理念的差异所在。彼拉多虽然是作品中黑人文化的代言人,但她的主张与道德理念显然是“守旧”的,她倡导“回归传统”,实质上是面对白人社会主流文化的强有力冲击找不到对策与出路,只能靠固守传统或退居“过去”来抵御外来文化的侵蚀。这种“回归传统”显然不符合时代的潮流,因此走继承民族文化遗产道路要避免“复旧”,要更侧重于以包容、自信、开放的姿态去吸收外来文化并适应时代潮流。实际上,在思考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时,莫里森已注意到回归与超越之间的辩证关系。
但我们也应看到,在当今美国现实背景下,莫里森的“取之于过去,用之于未来”这一理想之路虽然提出了要兼收并蓄、超越传统、要适应全球现代化的历史潮流的想法,但她的主张无疑还是以重整传统文化为主要目标,且具有很浓厚的乌托邦色彩。从性质上,这一主张仍是民族主义情绪的表现,其目的是用来反白人主流文化的,它没有摆脱种族主义中心的困惑。从价值取向上看,它强调以黑人民族文化为本位,对白人主流文化是持排斥与拒绝的态度的。从认同对象上看,它没有把黑人民族文化与白人主流文化之融合和综合作为目标。因此这种主张在对待黑人民族文化与白人主流文化的关系以及对这两种不同文化本质有认知上之不足。实际上黑人民族文化在由非洲本土向美洲移植过程中,与新大陆的不同文化已发生碰撞与冲突,并产生了相互影响。事实上这种相互影响使得现在的美国黑人民族文化已产生了“选择性的变迁”,很明显,它已不能完全等同于非洲本土传统文化。因此如果莫里森想试图完全走以重整传统文化为主要目标的民族主义道路,而不是在新与旧、民族文化与西方文化中抉择其可能有价值的文化特质,走以理性为融合的文化再造与批判的道路,她的主张是不具有现实可行性的,也是不符合现代化历史发展的价值取向的。总之,“取之于过去,用之于未来”这一理想之路不是要回到以美国黑人为中心的民族文化主义的路上去,而是要走向世界中心的融合主义的路上去。美国黑人民族百年来期盼振兴的求索不应只忠于他们的“过去”,也不应满足于传统文化的复归,更应以丰富世界文化为最终目标。从《所》这部作品来看,莫里森还是徘徊于新旧价值体系抉择之矛盾中。直到90年代后期,在其最后一本小说《乐园》中,莫里森才明确提出了“从排斥到融合”的思想,真正理智地摆脱了过去的种族主义中心的羁绊,而力主融合到白人主流文化中去。而她这样做,从历史辩证发展的观点来看,并不是要迎合主流文化和强化主流价值观念,而是她对种族中心主义价值观念的超越,更是对黑人种族未来命运的合乎理性的历史选择。
《所罗门之歌》完美地表现了莫里森背负的一个民族的历史。她沉重而宏大的黑人史诗使她展现出不亚于福克纳、加西亚·马尔克斯及弗吉尼亚·伍尔芙的天才。托妮·莫里森告诉我们:在美国,黑人的文化和命运并不能依靠对白人文化的认同来挽救,也不能靠以暴治暴的复仇式对抗来调解,黑人只有到自己的文化中去挖掘善待人生善待社会的精神遗存,摆脱自卑的精神枷锁,才能过上自由的生活, 才能在异质文化冲突中找到健康成长的道路。这恰是小说《所罗门之歌》为追求更新、发展的黑人种族,乃至世界各民族所阐述的一个生存之本:黑人不必梦回非洲,黑人更应该在自己立足的土地上寻求飞行!!
我读的译本:《所罗门之歌》托妮·莫里森著,胡允恒译,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 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