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延友先生证明了国产法学教授一般不是法学专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http://img.aihuau.com/images/01111101/01022228t018750201b884f5c0e.jpg)
当李天一辩护集团以为可以通过“非法的辩护”推翻李天一的犯罪事实时,(犯罪行业的主客体都已经是事实,罪名成立则仍未被判为事实,因此在司法方角度上,仍然是李嫌而非李犯;但并非公众义务,注意责任区分),只是辩护集团自已的选择(以为),却未必是中国法治水平的真正退步。只有在公众最终在判决中“不出所料”后,才能确定中国的所谓法制,距离法治到底还有多远。李天一辩护集团,可能利用了李庄黑律师案在公众中带来的误解,以至于一部分法盲公知,已经误以为“免罪才是法治”;法治简直成了观音大赦。
但是我国公立顶级的清华大学的易延友先生,显然不属于法盲公知之列。因为易延友是皇命国产顶级的法学副教授,还曾经到英国(sure)公费进修过法学,如果说易延友先生是法盲,则等于说天朝帝国选任专家是争眼瞎!虽然这也是人所周知的中国特色,但是在帝国皇朝时代,此乃国产大明律中“大不敬”罪,罪当大辟,秋后问斩!所以无论是按中华法家传统,还是现实中对于清华大学代表了中国法律的先进性,不会选一头畜牲当法学教授,按明朝东林作派传统就应该问罪,本应是法学天才的易学延教授,必定是良心大大的坏了。
李天一的法律顾问兰和律师(竟然不是辩护律师!)提示了中国公众,法庭控辩里必是法律理由,律师嘴里吐的也未必是法律词句。易延友先生则提醒了中国公众,国产法学教授嘴巴里吐的也未必是法学。虽然公众未必都是律师,不可能个个都是清华的法学教授,但如果因此这些律师和教授的国产“职称”就成了公众的权威,公众还要奉国产专家的胡言乱语为标准答案!那就难怪国产的专家职称抢手。外有方舟子帮着天朝学历打假,内有千百万未成年人,从高考到国考,几十年如日地在八股科举中,消耗掉青春的每一分时光。
李天一辩护集团,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虽然爆出“轮奸酒吧服务员(陪酒女),比轮奸良家妇女,社会危害小”和“(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犯罪特权)不受网络暴民的威胁,政府必要时可以封闭互联网”的名言,但是天朝文人擅好“诡道”,互联网上就无奇不有,这两句话尽管在法学中是显著的常识错误,但却是很多愚民左棍的传统共识!只有当这两句话被确定出自一位叫易延友的年轻的清华大学教授,而且还是法学专业的时侯,才有了一点实证意义,得以证明“国产法学教授如果不是讲政治的行家,国产官方没有真正的法学专业”。
无论是从中华帝制的先进性的传统,还是从英国中世纪专制年代的国际惯例,只要是传统文化的政治土壤,就不难找到易延友教授这两句语录的“哲学的,历史的,法律条文”的根据。易延友教授大概可能也是搞互联网流氓骂街的手段,“语要雷人才哲学”,指望着“越挨骂越高深”?纯粹为了出名而炒作?但是至少笔者是不会骂这种人的!因为“传统美德即恶法”“愚民总是大多数”;不要说易教授,就算是习近平法学博士口出此言,也只不过进一步证明了,所有这些基于传统的“共识”,是如何成为阻挠民主进程的顽石!
根据笔者对干互联网流氓的理解,易友延教授实际上是想刺激公众的底线时,表达对天朝政治正确性的效忠。易教授打好了有赢无输的官场算盘,如果挨骂了就是仗政治正确性之正义而感言;如果挨打了,差不多可以申报没死的烈士;如果根本没有反应,易教授既没有损失,凭空有了一些效忠宣誓;如果有谁哲学瘾头大发,易学延教授法治的法学肯定没料(由言论可知),但是马恩毛的辩证法的法学肯定炉火纯青,正好炒作一下自已的“学术地位”。易教授唯一没想到,公众可能只是简单“哦!清华大学的官五毛也会说这种话!”。易教授无非是现身讲解,国产的法学教授,真正的专业是搞政治宣传,理论创新,跟罗马“法学家”所指的法学,完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