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练员队伍管理与国标宣贯班上与贵州吉源驾校宋宏伟校长及管理团队合影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2〕729号),交通运输部组织制订了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两项国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将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实施后,全国培训机构将面临大范围调整与改造,涉及教练场地规模、安全管理员设置以及城市街道模拟设施配置等。不仅如此,教练场所还必须符合严格的安全条件,其中包括必须与外界采用物理隔离,合理设置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并要求配备照明设施,方便学员夜间学车。路跑的训练道路则要求侧重设置循环路线网,至少设立1段城市模拟街道,并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等。改造工程巨大,驾校将耗资不菲。
日前,大连市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培训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新“国标”内容。业内人士分析,新“国标”的实施,将引发全市驾培市场新一轮“洗牌”。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驾校74所,其中市内驾校32所。在现有这些驾校中,除了个别能够达到新“国标”中的相关规定,绝大部分都需要进行整改。大连市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培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照新“国标”的要求,市内现有驾校主要面临着两大困难。
一是培训场地面积不够。“以规模最小的三级驾校为例,按照规定教练场地再加上单车道长度等其他面积,我们初步计算,训练场总面积最少应在1.3万平方米,而且场地还不能分散。而目前这32所市内驾校,除了20所有自有场地外,其余12所都使用租用的教练场地,有的驾校还分设几个训练场地,面积根本达不到要求。”
二是驾校教练车数量不达标。一些小驾校教练车总数不足20辆;一些大驾校为了追求利益,无限制增加教练车数量,有的只有1万多平方米训练场,教练车竟高达40余辆。“根据新规,在原有规定训练场地面积基础上,驾校每增加一台小型教练车,对应的教练场地面积要增加400平方米,这将会杜绝随意增加车辆的现象,为学员提供更好的学车环境。”
据了解,新“国标”实施后,必将带来行业调整及资源整合。那些未能达到新规要求的驾校,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市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培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标”实施临近,要求全市各驾校对新国标要求的设备设施、科目设置及场地面积要执行到位,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培训机构,该整改的整改,该降级的降级,该取消培训车型的取消相应培训车型。
按照辽宁省交通厅要求,新“国标”执行后,新增的驾校必须要满足新标准,不过现有驾校在执行新“国标”时会有个“缓冲期”,目前省内初定现有驾校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按新“国标”整改到位,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整改的坚决退出市场,但各市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执行期限。但6月1日以后新发展的培训机构将一律按照新“国标”执行。
除辽宁大连以外,现在全国各地主管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开始搞宣贯培训和前期动员。然而,新国标虽然对开业资格条件、教练场地等均做了细致的规定,不过却没有一条惩罚性的措施,如果没有相关法律的支撑,这样可能会使“新国标”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颁发的新国家标准目前只是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配套的法规来支持确认,就像当年的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和《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一样,由交通部颁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来引用相关条款予以强制执行。原则上,各省若出台本省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政策规定,也只能在新国标的基础上提高要求,不能降低标准。
据悉,自2013年3月全国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时,交通运输部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修订建议开始征集意见,目前已经完成前期调研,并即将修订出台。与此同时,一些省市也在酝酿修订本地区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譬如福建省目前正就驾校“新国标”的具体实施和操作向省内各地市进行意见征求;如武汉市政府已将《武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列入2014年年度政府规章调研项目。武汉市交委要求运管部门加强驾校规范管理,对驾校培训行为进行专项督查。按照政府规章项目计划,《武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将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组织调研。武汉市政府要求,要确定项目具体负责人,制订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