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雷》一週年,紀念林峰轉載 结婚一周年纪念品

《戰雷》一週年,紀念林峰


《戰雷》一週年,紀念林峰(轉載) 结婚一周年纪念品

(文章來源;百度戰雷吧,作者;天碧碧海藍藍)

我是突迷。早几年,做突迷是件幸福的事情。忽然间发现有很多素不相识的人因为一部剧走到一起,分享青春、热血、奋斗、忠诚、信念等等等等很久以来你都不好意思挂在嘴边的东西。那时候,我多半是沉默着,沉默地读很多意气风发的文字,沉默地守望,静静地被感动。我只写了一篇,为袁朗,题为“中校的突击”,其实心里我是想为他们每个人都写点什么的。但是我记着许三多的话:好好活就是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好好活。

如果说《士兵突击》里我最欣赏的角色是段奕宏的袁朗,那么我最认同的角色则是邢佳栋的伍六一——因为他有一颗最高贵的心。

感谢《战雷》,这部缺点与优点一样闪亮的军旅剧托出了这么一个沉默的老兵林峰,让我在满以为自己已经稳稳地衰老之时发现心底依然有火苗,依然有远方和信念。此文,为林峰,为伍六一,也为隐没在他们身后的邢佳栋。

楔子

狼山的夏天多雨,雷雨。闪电划破暗夜,雷声滚滚。一个身影立在山顶,任大雨瓢泼。

梦里挑灯看剑,又回吹角连营。汗涔涔惊醒,可怜白发生。披衣出门,但见残月疏影,夜凉如水。有不知名的夏虫在吟唱。微风拂过,吹动他的长发,送来淡淡花香。一年一度,狼山兰,开啦。

这是他守候的第十八度开放。

(一)

高等与林峰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是被他一脚飞踹到院子里。待高等咧着嘴、忍着疼站起来,只看见一个穿雨衣的背影,长发凌乱,写满萧索。

高等小心翼翼地赞了一句,“发型,不错”,得到的回应是铺盖卷直接被铁锹扔出了门外。

那天晚上高等就见证了林峰原地满血复活的本领:从床上一跃而起,命令他通知保卫处17号地区抓人,手握地雷引线,呵斥两个毒贩缴械投降,前后不过几分钟。但是后来高等记得最清楚的倒不是这些,而是林峰为他排雷被他恼怒地推开后,伸手不愠不火地撩开垂在额前的一绺头发。

那绺头发垂在他右眼的黑色眼罩上。

(二)

林峰刚住进狼山修理班时,还时常会有人来看他,战友,老领导,请他做事迹报告的单位,等等。日子久了,这里也就渐渐被人淡忘了。现在偶尔还会上山看他的不多的几个人中,眼前的崔鸣并不算一个。崔鸣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而他的事无外乎地雷。

崔鸣这次是为了雷公雷。这是十八年来一直在林峰心头嗡嗡作响的名字,却是十八年来第一次有人问起。当年,拜雷公雷所赐,“一仗下来,飞鹰大队侦察一连的87颗脑袋就剩下两颗。”他看着崔鸣,用力拍拍自己的脑袋,“这算是一个。”

崔鸣又问起闪电雷。他沉默了。他曾经有过那样年轻气盛好显摆的时光吗?曾经那样骄傲地在自己布的每一颗雷上都留下闪电的标记?

但雷公是不一样的。雷公的标记是骷髅头。如果说林峰埋下的是少不经事的骄傲和天真无邪的正义,那么雷公埋下的就是恐惧,每个工兵心底的恐惧。

清晨,他给炸了厨房、饿了一天的高等送来一只烤野鸡腿,看见那小子四脚八叉地睡在床上,张着嘴打呼噜。他也曾经有过这样憨傻黑甜的睡相、这样心无芥蒂的酣眠吗?他的安眠丢到哪里去了?

那臭小子还不领情。“行,我吃,你闻着。”他说着就吃了一口,顺手撩开那一绺总是垂到额前的头发。

他已经很久没有理发了。

(三)

林间忽然响起哨声,有一点焦灼,有一点期盼,还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这哨声他已经听了快二十年了。

远远地,他就看见高等手舞足蹈地站在姜锦面前。她的目光却直接越过了高等,带着尽力掩饰的期艾落在他身上。

她背着医药箱,还带了全套的理发工具。看到他居然配合地坐下,她的眼里闪过一抹似乎不敢自信的欣喜。他听凭她给自己系上围裙,梳子轻轻地梳过他的头发,闭上了眼睛。她的指尖柔软又温暖,从他的额前抚过,让他的眉峰不由自主地微微颤动。

他不由挺直了身体。

终于剪完了。她拿过一面小镜子。镜子里映照出一张焕然一新的脸。

无话。只好又问了一遍那个问了很多年的问题:“啥时候转业啊?”她的回答也一如既往,“这话应该我来问你吧?”

十八年前,他从战火中抱起哭泣的她,那时她还只是一个小女孩。然后,年复一年,他看着她长大,听她追在自己身后叫“林峰哥哥!林峰哥哥!”忽然有一天她就长成了令他无法直视的温婉女子,让他不知如何面对,除了冷漠和拒绝。

她不知道的是,每次把她赶下山后,他都会默坐良久。

(四)

一年里,他难得下山几次,每次都要犹豫很久才能下定决心。山下,有一家可以供他歇歇脚的修车行,老板刘二黑是他曾经的战友。

见了面,除了喝酒,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十八年了,还有什么该说的没有说呢?刘二黑总是那几句话:“这日子就是向前走的狼,不是向后退的羊。下山吧,找个人,好好过日子。”

他只是一语不发地高高举起酒杯,把刘二黑更多的啰嗦堵住。这一杯,为当年抢在他前面跃出战壕的85只飞鹰,为他们漂泊的英魂,为他们戛然而止的生命。他把酒洒向空中,一起泼洒出去的是他十八年里抱残守缺的煎熬。

(五)

自从高等那小子上山,他的生活就不复一池静水了。扪心自问,他倒也没有多么厌烦那小子带来的鸡飞狗跳。有这么个混不吝的家伙陪他打打嘴仗、练练拳脚,日子过得没有那么漫长。

但是,消失了多年的雷公雷又露出了骷髅头,这却是他没有准备好的。从刘二黑的修车行出来,他去雷场看了看。明月夜,短松岗,一片沉寂,只有草丛里的蛐蛐儿在叫唤。闭上眼,他仿佛嗅到多年没有嗅到的味道,混杂着硝烟和血腥,还有酝酿着的蠢蠢欲动的宿命。

崔鸣和关键各自带着人马来“请”他下山排雷,手里都攥着绳子。趁他们争执不下,他背起缆绳冲向山崖。崖下的山谷有他的净土,他的避风港,还有被他的双手年复一年摩挲得玉石一般光滑的墓碑,巍巍然静静矗立的几十座墓碑。

刻在墓碑上的字早已深深地刻在他心里:

你走的每一步都事关生死

你踏出的每一步都是整个人生

他不是第一次守着这些墓碑度过漫漫长夜。每一个中秋,每一个除夕,每一个团圆的日子,每一个无法排遣的良宵,他都会在这里。有时斟一杯酒,一壶茶,更多的时候只是默然枯坐。天上有月亮和星辰,地下有肝胆相照的兄弟,他的世界如此完整,唯有感恩。他常常坐着,直到天明。

今夜的月色却不是他独享,今夜的墓园里还有那个被他赶得无处可逃的臭小子。今夜他也并不烦那小子在这儿,有这家伙戳在面前,他就可以不去思量:下山?排雷?不用说服自己:当初我接到的命令就是布雷,布更多的雷,布谁也拆不了的雷。

(六)

他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又走进狼山深处,走进野狼谷。

拜那臭小子所赐,他带队进山寻人,寻一个比那臭小子还要不知天高地厚的臭丫头。他并不烦这任务,真的,不烦。这任务给了他一个理由,一个他等待了多年的、天经地义的理由。进了山,他发现自己陡然清醒起来,就像是从一次漫长的昏睡中苏醒。他的眼睛变得鹰一般锐利,能一眼看见十几米外隐藏在灌木丛中的细如蛛丝的绊发弦;他的鼻子变得狗一般灵敏,能闻出潜藏在花草树木气息中的最微细的金属的气味;连聋了多年的右耳似乎都重新启动,能从两公里外的枪声中辨出枪支的型号。M16,外军。

很多年了,他没有这样完全地活过,仿佛每一个毛孔都张开着,每一根神经都绷紧着,活跃地接受着来自天地的全部信息。

他讶异于自己的变化,却来不及细想这是为什么?是好还是坏?是吉还是凶?

他忽然停住脚步。臭小子催他:“老林,快,咱得追上去救人哪。”他伸手整了整右眼的眼罩,定了定神,“没有路了,前面,是野狼谷。”

前面是野狼谷,是十八年前飞鹰消失的地方,是十八年来再无人涉足的雷区禁地,是他夜夜梦魂盘旋、不肯离去的归宿。他看着身边那几个后生,“我上次是滚雷出来的,身上钉了十七个弹片和钢珠。你们也打算滚吗?”

(七)

臭丫头找到了,在野狼谷腹地一个隐蔽的山洞。手被卡在机关里,挣脱不出。简单的办法:锯掉胳膊;冒险豪赌一把:靠他的目测和手感来一次定向精准爆破。

他正准备点燃引线时,臭小子突然站了出来,走到那姑娘身边,把她抱在怀里。他嘴里骂着“抽什么风啊?”,心里却情知骂也没用。“行,我成全你。”他一边往洞外退,一边祈祷自己不要手潮。他发现自己开始喜欢这个没心没肺、爹不疼娘不爱的臭小子了,这个完全不懂拆雷却敢把雷往死里拆,每天抱着块石头琢磨着怎生用凿子、锤子、火药把它整烂,睡觉的时候全无睡相,吃饭的时候全无吃相的臭小子了。

这臭小子让他想起自己依稀也有过这样懵懂幸福的年少时光。那些被他扔进记忆的黑洞、任岁月掩埋的日子,那些激情燃烧的日子,那些身后追随着姑娘们的目光的甜蜜的日子,那些在自己布的每一颗雷上都骄傲地留下闪电标记的单纯的日子。

听说青春是慢慢逝去的,但是,他的青春不是,他的青春在一瞬间如鹰一般飞走,从此再未回来。他就在那一瞬间从二十岁变成了四十岁,不,六十岁。那个瞬间就定格在他手腕上那只再也走不动的手表上。那是十八年前飞鹰在野狼谷的雷声中消失的瞬间,那是他被一个个义无反顾地冲向雷阵的身影孤独地留在战壕的瞬间。

山洞里,除了卡住那丫头手臂的机关,还别有玄机。他仿佛瞅见一个徘徊不去的幽灵,嗅到一股来自地下深处的恐怖气息。雷公。

雷公的雷邪门,机关也邪门,想要从他的洞里拿点什么,必须得留下点什么作纪念。一只胳膊,一条腿,或者一条命。他知道,他与雷公终将再会,那时雷公会向他索要什么?

至于高等那小子,他倒不担心。那家伙像年轻时的他一样,命硬,地雷都绕着他炸,有资格耍混玩儿命。想到这里,他乐了,不知是为高等高兴,还是为自己高兴。

(八)

臭丫头在军区医院接受治疗,他奉命在军区医院接受体检。候诊大厅宽敞明亮,穿着白大褂的护士、大夫在他身边来来往往。他在等待的这一个小时里看到的人比他过去十八年在狼山修理班看到的人数总和还要多。他的眼睛不知该看向哪里,耳朵不知该捕捉什么声音。置身于一片安宁有序中,每一个突然出现的身影都不是威胁,都漠视他的存在,令他感觉不到在雷场、在战壕里才能感受到的那种大敌当前的踏实和自在。不安从他心底升起,迅速弥漫全身,将他包裹。

直到他的目光落在墙上那张海报上。海报上是代表海陆空三军的三个帅小伙儿,旁边大书五个字:“热血铸军魂。”

热血铸军魂,热血铸军魂……脑子仿佛被地雷炸开,将他送回十八年前的那个夜晚,狼山总攻前的那个夜晚。飞鹰突击队领命赴野狼谷为主攻部队开出一条血路。他记得出发前队长令狐耀南在战壕里清点人数,用自己的探雷针敲打每个兄弟头上的钢盔,最后敲到的是他,“八十七。”队长冲他一笑,命令丢掉一切辎重,每人只带两样东西和一个命令:两样东西是你们的脑袋和手中的武器,命令是完成任务后原地集合。

令狐第一个冲向野狼谷的雷阵。掩体里的他们都坚信,没有令狐拆不了的雷。突然,令狐掉头冲他们大喊:“雷公——”

令狐没有喊完。震耳的爆炸吞没了他的声音,也吞没了他的身影。

灰飞烟灭。

战壕里的他们没有时间惊骇,也没有时间悲泣。离总攻只有不到十分钟了。副队长下令:新兵独苗留在后面,党员骨干、家里有兄弟的跟我向前冲——

(九)

陈司令员请他去家里吃晚饭。司令员是当年飞鹰大队的大队长。当年司令员叫他“小林子”,今夜还是。

司令员说:小林子啊,下山吧,山下还有好多大事等着你呢。司令员又说:那些地雷是我们留在狼山上的,就应该由我们排出来。我们的战争早就结束了,可边境的老百姓还生活在战争里。你也一样,小林子,一直都是。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斟满,再一饮而尽。下山?排雷?不……他没有想过,没有准备好,完全没有准备好,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准备好。他曾经是一名布雷手,他接受的任务是布雷,布尽可能多的雷,布谁也拆不了的雷。他布的每一颗雷都是他留下的脚印,记录着他年轻时的荣光。他没有想过亲手布下的雷还要亲手拆除。布雷是任务,拆雷也是任务,一布一拆之间,十八年的光阴归于何处?十八年里飞溅的血汗是否全都虚掷?

况且,他并没有把握拆除雷公雷。想到雷公雷,他就想起令狐,飞鹰突击队的第一排雷高手。他记得令狐最后的那一声“雷公——”,记得令狐圆睁的双眼,记得那眼睛里的绝望,记得爆炸之后的灰飞烟灭。

(十)

这么多年了,他发现自己还是一个孬兵,一个最孬的兵,就像当年他在飞鹰突击队里是最末一个——第八十七个——一样。他拂逆了司令员的邀请和陈晨的恳求,带着另一个跟他一样的孬兵高等回狼山修理站。

下了车,看见熟悉的山路,他的心终于放下来,可是,却无法像之前的每一次返回一样踏实、笃定和欢喜。他终究被搅得有些心神不安了。身后臭小子的嘟哝加剧了他的不安。

臭小子问:“你收徒弟吗?教我排雷行吗?”他兀自倒吸一口冷气。“学这个干嘛?!你比我聪明,比我命大,你能干的事情多的去了。扫雷队那么多人,不差你一个!”

那小子脖子一梗,“就差我一个!你排不了雷公雷,不敢去,我去!”

“小子,我跟你说实话。地雷这东西杀孽太重,学会了,将来折磨的是你自个儿。”他想起当年那个也喜欢梗着脖子耍横逞能的自己,不老老实实在炊事班烧火做饭,偏要没事瞎琢磨地雷,直到骄傲地上了前线。那时没有人提醒他这东西后面的杀孽,这杀孽背后的负担,这负担背后的折磨。就算有人提醒,心高气傲的他也未必能听进去吧?

但是,不管眼前这臭小子能不能听进去,他要说出来。

那小子说:“我只排雷,不布雷。”

好吧,小子,如果这是你命中注定的路,愿你比我好运!

(十一)

他的收徒测试是布一个宽五米、长一百米的纵深复合雷场。小子,要想学会排雷,必须学会布雷。只有学会了布雷,才能真正了解布雷手的心理。

又是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那小子一直在山谷里忙乎着,他也并没有让他回屋休息。他熬好了一锅姜汤,又找出一卷纱布,一副工兵手套,一样一样地摆在桌上。他在做这些的时候,忽然有一种家的感觉,一种等待家人归来的感觉。

这是这么多年以来第一个没有让他感觉冰冷刺骨的雨夜。

那小子浑身湿透地跑进屋,端起茶缸二话不说地喝了一大口,舔舔嘴唇,得意地问:“搁了红糖了吧?”不待他回答,又叹口气说,“我现在想做个好兵,可是不知道下一步该踩在哪儿?人家都说一步错步步错,我要是从根儿上就错了,还能绕回来吗?”声音低落,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他。

“路没有错的,就看走的人。我就知道走好眼下这步。”身后鼾声响起。他回头,那小子已经全无睡相地睡着了。他的心忽然就放下了——也许,这家伙会不一样。每个人的包袱都是自己加诸自身的,这小子也许天生就不会自寻烦恼。

新一天的训练科目,五公里越野,目标——六六二高地。蓝天,碧野,狭窄的山道在脚下无尽地绵延。很多年了,他没有这样畅快淋漓地奔跑过。心像风一样自由,身后那小子的呼哧带喘是他取之不竭的动力。

他们终于站到了六六二高地上。野狼谷就在脚下深深的谷底。当年,就是为了站到他们现在站着的地方,飞鹰突击队的八十多个弟兄都躺在了下面。这么多年了,陪着他们的只有数不清的地雷。他们一直在朝这个山头望,从来没能上来过。

他看着身边那张年轻的面孔、那双干净的眼眸慢慢地蒙上了一层凝重,忽然相当不忍。“再给你一次机会,好好想想,你可以远离这一切。一旦开始,你就和死亡拴在一起了。永远活在高压下面,技术越好,陷得就越深。慢慢的,这种赌命的快感会让你上瘾。但是迟早,迟早你会碰到你拆不了的雷,那就是你生命的终点。”他一句一顿,像是要把每一个字都嵌进那颗年轻的心里,又像是在回首检视自己在无数个昨天留下的深深浅浅的脚印。

那小子说:“没什么可想的。决定了,就没有退路。我要把我这二十多年扔出去的脸全都争回来。”

他在心底一声叹息:从来就没有什么对错,只有对命运的安排的领受。

那家伙是一块可造之材,一个天才。既然这是命运的安排,那就让他倾自己所有,领那小子上路吧,并且陪他走下去,一直走下去。

(十二)

“每一颗诡雷都是一件艺术品,杀人的艺术品,而雷公雷就是最高级的诡雷。雷场就是生死场,你必须把全部的心力都凝聚在指尖。双脚踏在地上,心要飞在天上,你要学会像鹰一样俯视。无论你身旁是乱飞的子弹,还是带血的断臂残肢,你都要保持安静,纯然的安静。这样你才能排掉你面前的雷。”

“你的敌人会制造各种假象,所以不要轻易相信自己的眼睛。真正的高手没有规律可循,任何所谓的规律都是麻痹对手的反规律,所以要保护好你的双手,记住对所有零件的最轻微的触感,让这些触感都印在你的神经里,如同钢琴家对键盘的记忆一样。每一个排雷者都应该有一双能弹钢琴的手。”

他想起在医院等待体检的那个下午他心底的恐慌,想起在军区大院打听司令员住处的那个傍晚他心底的彷徨。可笑啊,他能在枪林弹雨中保持纯然的安静,能闭着眼睛排掉一颗颗诡雷,却无法走下山,无法走进人群。

祈愿面前的这个臭小子会跟自己不一样。

远处传来哨声。臭小子如同得了救星一般,欢喜雀跃。他淡淡地说:“别乐,不是她。”她的哨声他听了快二十年了,比双手对所有零件的触感都更清晰地印在他的神经里。

果然不是她。刘二黑摆出几盒菜,又摆出一壶酒。他绷紧了身体,笔直地坐下。“不年不节的,上山啥事啊?”不用问,他心里也知道是啥事。除了雷公雷,还能有啥事?

借着酒劲,刘二黑破口大骂。“你一个人在这山头上,守着几座破坟,穿着飞鹰的背心睡大觉,全是虚的,扯淡!”他仍是淡淡的,“跟排雷队说,见到雷公雷,圈起来绕着走。”“老林子,你真是越老越怂了。老子虽然脱了这身军装,可是心里永远是绿的。你呢?你穿着这身军装,可你的心早就给掏空了,你不配做飞鹰!”

骂得对。该骂。

为什么除了他自己,所有人也都把拆除雷公雷视为他的责任?仿佛所有人都把宝押在他身上,把他视为最后的救星——这不是他希望的,不是他希望的。如果可以,他也愿意站在高手的身后,站在老兵的身后,让老兵为他遮风挡雨,为他排除万难。但是,没有这个可能了,那些总是冲在他前面、为他遮风挡雨、为他排除万难的老兵,都早已躺在深深的野狼谷。他们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把生的磨难留给了他,也把生的重担留给了他

还是后山好。后山有个臭小子等他调教,后山有他希望的安宁,还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不给他任何挤压。他需要很多很多的时间,过去的十八年远远不够;他需要很多很多的空间,像脚下的狼山一样,绵延无尽。

他告诉那臭小子,“我不想走,炮轰都轰不走;想走,谁也拦不住。”那小子却满嘴不以为然,“佩服,比我还能吹。你这话是不是连自个儿都不信哪?你不下山是因为你根本不会与人相处,跟活人在一块儿,没根探雷针,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在山上你是英雄,扎到人堆里马上成草鸡了。”

他手中的老虎钳停了下来。是这样吗?他不下山不是因为害怕拆不了雷公雷,而是因为害怕那一个个吵吵闹闹、晃来晃去、各怀欲望的大活人吗?这么多年了,他早已习惯高兴的时候,倚着墓碑坐一会儿;憋闷的时候,摸着墓碑说会儿话;习惯了风吹过,送来树木杂草的气息;习惯了鸟飞过,留下一路啁啾的涟漪。

轰——一声震耳的爆炸,一颗终于没能躲过去的地雷。

刘二黑立在血泊里,他站在刘二黑面前。他终于无路可退了。这与世隔绝的山林里也终于没有了他立足的时间和空间。既然他永远都不可能准备好,那么,就这样仓促上阵吧。此刻,现在。这么多年的抱残守缺难道不是为了这样一个鲜血浇筑的出征吗?

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再见,狼山修理班!再见,山谷里的那几十座坟茔!请祝福林峰的征程!

(十三)

崔鸣在雷场热烈欢迎他的到来,根本不看他身边的高等一眼。这是他牵下山的小犊子,他会像曾经护着他的老兵一样护着这个新兵蛋子。

“我们俩人来的,一起来,也一起走。下边这块雷场我破了,把他留下来,干什么都行,成吗?”

坡上的人都以为他在闲庭信步,坡下的他知道自己在拎着脑袋赌命。将全部意念集中在手臂、手腕上,给肌肉合适的强度,使每一块肌肉受到最大程度的刺激。收缩,伸展;收缩,伸展;在纯然的安静中忘掉生活中的其他任何事情——不,于他而言,他不是忘记了生活中的其他事情,而是他早已把其他事情都驱逐了出去。这种快感令人上瘾,而他,戒了快二十年了,无果。

“谁有烟啊?”他把一根燃烧的烟蒂轻轻弹进他刚刚犁过的那块雷场。轰隆隆,轰隆隆。弹指间樯橹灰飞烟灭,把臭小子送进了炊事班。

像高等说的,山下令他畏惧的不是地雷,而是活人,是与活人相处、周旋。崔鸣向扫雷一队全体队员隆重地介绍他:战斗英雄,一级英模,滚雷英雄,“当年的狼山战役拎着自己的头颅杀出一条血路”……句句锥心。他唯有起立,深深地鞠躬,谢罪。

他不是为了处人下山的。月色里,他在被雷公改造成八卦雷阵的二号雷场找到了避风港。刘二黑说过,“你得下山看真的!”他下山了,也看到真的了,但还是拿不出办法。他,不是众人期待的那个神。

(十四)

山下的日子过得飞快。一转眼,他已经下山一个半月了,他排出的雷差不多可以装满一卡车。

姜锦就住在那间存放备用物资的帐篷里,随队巡诊。说是随队,不如说是随一个人。他从不主动找她,也不跟她搭讪,即使从她身旁走过,也目不斜视。他能感受到人群中总是有一双眼睛追随着他,目光落在他的背脊上,沉甸甸的,带着温度,带着重量,令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把已经绷直的身体绷得更紧。

高等不一样。高等会为她打架。他铁青着脸,“干什么呢?爷们在雷场上玩儿命,你们在这儿扯淡!”他把那头暴怒的野驴子拉到雷场边——看看下面,告诉我看见什么了?人在雷场扫雷?他们不光在扫雷,他们都在忍。谁能忍,谁就能在雷场上存活。每上一次雷场,他们都在和自己较劲,和暴躁、莽撞、焦虑较劲。在生死面前,人堆里的那点委屈算什么呀?

他不知道自己是在安抚那头野驴子,还是在说服自己。当他的青春随着八十多个青春的灰飞烟灭而一去不返,当他的心头密密麻麻地矗立起八十多座墓碑和坟茔,人堆里的那些委屈和纷争,那些温存和依恋,都能算什么呢?能算什么呢?

军区里来了一个调查组,调查对象是他。他在看见那两个干事的第一眼就知道,该来的终于来了。他长嘘一口气,笑了。好吧,等待了快二十年的了断,终于到来。他在那一瞬间忽然明白:此番下山,不为雷公雷,只为这一个了断。他终于能畅快地喊出来:我,不是滚雷英雄!我,就是一个孬兵,一个庸人!

他在禁闭室里,任凭地雷将他的胸膛炸开,带他穿越回十八年前野狼谷的那个夜晚。这是他十八年来的第无数次穿越,他愿这是最后一次,愿这最后一次将他尸骨无存地留在那里,再不回来。

令狐耀南冲上去了,指导员带着党员模范冲上去了,老兵和家里有兄弟的也冲上去了。战壕里只剩下几个新兵独苗。他是新兵,他是独苗。面前是已经被炸成一片焦土的雷场,雷场上是刚才还在一起嬉闹的弟兄。他们躺在那里,躺在断臂残肢中,一动不动。空气中是凝固不散的硝烟和血腥,是死神的面孔。身旁的通讯兵突然站起,甩掉电台,呐喊着冲了出去。爆炸,寂灭。他是战壕里的最后一个兵了,最后一个,第八十七个。

他也呐喊着冲了出去。

他在陷入长久的昏迷前清晰地记得:他被一发炮弹击中,那一发炮弹把他的右眼和右耳永远地留在了那片雷场,陪着弟兄们的断臂残肢。

总攻部队只在野狼谷雷场找回一个喘气儿的。老政委说:小林子,为了飞鹰突击队的荣誉,必须有一个英雄站出来。你,就是这个英雄,滚雷英雄。

那年他虚岁十九。后来他想,如果再大几岁,也许他不会接受这个命令?他戴上的不是一个英雄的称号,而是一个枷锁,一个无法挣脱的枷锁。

十八年了,他在夜夜辗转中拷问自己:最后一个冲出战壕,是在执行指导员“新兵独苗留下”的命令,还是因为这命令恰恰契合了他心底的恐惧?听凭老政委把他树成滚雷英雄,是为了扛起飞鹰的荣誉,还是说掺杂了虚荣,哪怕只有一丝一毫?在后来的战事里他的三次负伤、一次一等功,是出于军人的勇敢和责任,还是说附加了让自己配得上英雄称号的私念?

十八年了,他没有答案。他在这夜夜拷问中将心撕扯得鲜血淋漓,在鲜血淋漓的痛楚中得到点点慰藉,又因这点点慰藉而更深切地拷问自己。无休无止。

我,是一个抢死人的荣誉的人吗?——这是埋在他心底的诡雷,埋了快二十年了,现在,在这间禁闭室里,他亲手将它引爆。轰——炸了,炸得好,炸出一朵一朵的云彩,在天上飘……

当工兵的,碰到拆不了的雷,就怕不响。响了,就踏实了,就知道自己的结果了。愿从此夜夜安眠。

(十五)

他向司令员申请退伍。司令员问:“小林子,你想好了?”他敬了一个军礼,“是,首长。希望您批准。”

谎言就是谎言,自己编造的也好,别人强加的也罢。人跟人不一样,有的人也许会在岁月的轮转中把谎言幻化成真实,说服自己接受,慢慢的,那谎言就真的变成真相了。他做不到,这谎言就像一块污渍,粘附在他的心口,越擦越明显,越擦越污浊。快二十年了,他被这个谎言压在狼山,压在雷场,喘不过气来。如今终于刑满,该出去透口气了。

吉普车载着他驶过训练场,那里有新兵在一招一式地操练;驶过军区大院,路边有两个一大一小的身影,是姜锦和她的女儿花花。他对司机说:“不见!绕过去!”身后响起哨声,倔强的、不依不饶的、承载着期盼和挽留的哨声。当年,在姜锦还是花花的年龄时,是他把哨子亲手交到她手里,他说:“你害怕的时候就把哨子吹响,能吹多响就吹多响,哨子响了,解放军就来了。”如今,她已长大,而他已身残心老,不能再为她的哨声翻山越岭了。

吉普车载着他在山路上盘旋,山林中是声声不绝的呼喊:“老林——独眼龙——老林——”这是那个臭小子,那个拿着扫雷队每一个人的手印要用军功换他归队的臭小子。

在这即将远去的军营里,除了山谷中的那些坟茔,他终于还是添了其他的牵挂。

不过才两个月,墓园里已经长满杂草。他并没有去整理,他想:弟兄们也许会喜欢这样的一派生机呢?他是来告诉弟兄们,他要走了。他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里。将来有一天,他愿自己还能回来,叶落归根地跟弟兄们躺在一起。

(十六)

他哪里也没走成。在烈士陵园里他被臭小子兜头一桶凉水,“独眼龙,等你救命哪!”

在越过警戒线之前,他用力地看了一眼那个哭泣的女子,把她的无助和悲切尽收心底。这么多年了,她终于还是没有长大,没有长大,还是不能让他无牵无挂。

屋里,已经被雷公布置成一个几无立锥之地的八卦雷阵,雷阵的中心是姜锦的丈夫,不,前夫,李玉斌,和他们的女儿。

“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他和臭小子披荆斩棘地来到兑位和巽位。他在花花面前蹲下,像很多年前他在年幼的姜锦面前蹲下一样。他冲花花挤挤眼睛,温柔地一笑,像很多年前他安慰哭泣的姜锦一样。

定时炸弹。一分三十秒。李玉斌的车载着他和炸弹狂奔。“知道往哪儿开吗?”“没人的地儿呗。”行,小子,算你还有种,没白白干过几年工兵,也不枉她嫁你一回。那小子恨恨地瞟了他一眼,“林峰,你跟我说实话,你跟姜锦到底好过没有?”

好吧,每个人的心里都深埋着一颗雷,李玉斌心里的,就是这一颗了。

汽车载着他们冲破桥栏,一头栽进河里。轰——定时炸弹,炸了。

“林峰——李玉斌——”深深的河水吞没不掉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女孩哭泣的声音。这个傻女子!轰——他心里的雷,李玉斌心里的雷,一起炸了。浪花飞溅。

也许,这就是天意吧。雷公下的这封战书,是冲他。这身军装,他还不能脱。

(十七)

狼山进入了漫长的雨季。在这个雨季的开始,他不再是一名现役军人,他,成了一名军工。

日子突然变得悠闲。派给他的活计不多,在仓库里修修门窗、换个灯泡什么的。找他的人却不少,说的都是一个人——高等,一件事——勘界扫雷。

团长告诉他,雷公雷夺去了一个瓜兮兮的士兵的一条胳膊、一个眼珠子,也吸走了那臭小子的魂儿,把他揉搓成了软面条。

他不置可否,当着团长的面,把改锥、扳手、钳子一样一样扔进工具箱,咣啷,咣啷,咣啷。

传说中有一种能重生的鹰,活到四十岁、喙秃翼老的时候,会一次次地撞向峭壁,直到把喙撞断、把翅膀撞折。这只衰老的残鹰会爬进峭壁中的巢穴,蛰伏在那里,直到熬过撕心裂肺的痛楚,直到长出新的、更锋利、更坚锐的嘴巴和翅膀。到那时,会有一只涅盘重生的鹰冲出巢穴,翱翔蓝天,拥有一个崭新的四十年轮回。

他见到了一个老飞鹰,贺权。廿年不见,这家伙出息了,入选特种兵,参加联合国维和部队,双脚踏遍地球上的雷场。廿年不见,只一个电光火石的对视,他们就了知曾经见证过的彼此最不堪的记忆仍在彼此的心底,连同飞鹰赋予他们的那一身绿,深深地烙在那里。往事休提,往事休提。

他被贺权安置到了炊事班,负责采购,兼司刷盘子洗碗洗菜拖地。不愧是老战友,让他的军旅生涯始于炊事班,也终于炊事班。

(十八)

自从他进了炊事班,系上了白围裙,所有的盘子、碟子、茶缸、大碗、小碗就都变得像新的一样干净,餐厅、厨房的桌面、地面就都变得像镜子一样能照出人影。老本行了,他干得驾轻就熟,又细致又耐心。就这样一直洗刷刷下去,是不是也很好?

可惜他还不得不跟菜市场打交道。他去过一次就知道,那地方是个比军区医院的候诊大厅还要恐怖的所在。空气里弥漫着烂菜叶子和鸡鸭鱼肉混合发酵的味道,满眼尽是面目模糊的人,都高声尖叫着。“老板娘,大白菜怎么卖?”“老板,我来一斤黄瓜!”“老板,你这秤给我称好了!”

他学到了很多本领。买土豆,要先看有没有发芽,发芽了的土豆不能买。还要问价钱。“一块三!”“太贵了,昨儿还卖一块呢!”“那行吧,老主顾了,一块一卖给你。”

炊事班的老关见天给他介绍女菜贩子,总跟他说:“有什么不合适的?聊着聊着就合适了。”也许就是这么回事?这伙房,菜场,说不定,他待着待着就合适了。

但是他似乎让好些人别扭了。团长说他是“原子弹打蚊子”,“杀鸡用牛刀”。而高等那臭小子领着一群缺心眼的新兵蛋子立在雨里,在贺权的窗前戳了几个钟头。

他只是希望像蛰伏在巢穴里的鹰一样,不被打搅,默默舔舐伤口。他无意展览自己的伤疤,更不愿有人见证他的衰老。多少年了,面前是山一样的责任,黑黢黢地立在那里,堵住了他的路,也挡住了他的视线,让他哪里也去不了,什么都看不见。难道他连闭眼自欺一会儿的权力都没有吗?

那臭小子裹着棉大衣,喝着姜汤,只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让他暴怒。“告诉你们,以后别再狗拿耗子!老子就愿意在这儿烧火做饭!”

(十九)

又是一个雨天。他穿着雨衣,往伙房里卸菜。一筐土豆,一筐圆白菜,一筐西红柿,一筐黄瓜……他愿意卡车里的菜永远也卸不完,让他无暇去想其他。

贺权那老东西设了一个局。棋盘是布了十一颗地雷的一片泥塘,棋子是高等和新来的预备队的几个得瑟家伙——其中最得瑟的一个叫胡一南。这棋局是为他设的,他是贺权的奖品,或者说诱饵。

贺权赌赢了。他卸完了菜,擦好了桌子,拖完了地,赶到泥塘边,见证了两个泥人儿,高等和胡一南,争抢最后一颗雷。他在一瞬间有些恍惚,这是高等和胡一南,还是当年的林峰和令狐耀南?

淋浴间里,扫雷队的臭小子们在欢庆这场不输胜利的平局。他一盆水摔过去,砸得小子们鸦雀无声。“我让你们去了吗?我让你们去了吗?都记住了,以后谁再去找预备队的茬儿,我就去帮他们!”

他盛怒地摔门而出,不肯承认,在看到泥塘里的高等和胡一南的那一刹那,他心底的天空仿佛开了一条缝,有一线晨光透进来,催开他紧闭的心门。伴随着这晨光的是一缕微风,把清晨的朝露吹进他的心田。晨光照耀着他,微风轻拂着他,朝露滋润着他……他像熬过了伤筋断骨的痛楚的鹰,在长久的蛰伏、等待和隐忍后,终于依稀看到黎明。

不过高等那个臭小子,总是这么自作主张,该骂!他气哼哼地想。

(二十)

他与雷公雷的再一次交锋不赖高等,是胡一南那小子逼出来的。高等说得对,狗逼急了能跳墙,人逼急了呢,就能从坤卦杀到乾卦,从死门杀出生门。二号雷场的倒八卦雷阵,破了。

雨季就要结束,他心里那场下了快二十年的雨也该止歇了。他看着贺权,“我上山,参加勘界扫雷。”“你想好了?”“这是我的命。”“也是我的命,野狼谷里我欠你一次冲锋。”

他们的目光在电光火石间交汇,又迅速离开。心照不宣。

这过去的二十年,他似乎只做了两件事:上山,下山。现在,他要第二次上山了,他不知道,这次他还能不能走出狼山,他只知道,没有这第二次上山,狼山就会永远横亘在他心里,把他堵截在昨天。

所有的人都在为出发做准备,写家信,整理行装,收束心情。他的准备是擦地,擦厨房和餐厅的地面,直到光可鉴人。高等那臭小子的准备是来催他,“这都快出发了,您还不赶快收拾收拾?”“这不收拾着吗?”要出发了,才发现这系了好几个月的白围裙、刷了好几个月的锅碗瓢盆、擦了好几个月的地板并非不值得留恋。谢谢你们,慷慨地收容了一只鹰的蛰伏。

(二十一)

还未出发,勘界扫雷的任务就变成了勘界扫雷救人,目标,野狼谷。冥冥中,果然自有天意。

当枪械库的大门打开,一排肃杀的兵器突现眼前,他在一瞬间仿佛回到二十年前的狼山前线。硝烟的味道,从不曾远去。枪械库里没有他熟悉的八一杠,只有九五——无论他怎么固守,时间终究还是在向前。

山林里弥漫着雾气,弥漫着清新的花草树木的芬芳。如果没有草丛里锈蚀的地雷,没有灌木林里突现的断臂,跟在他身后的那几个小犊子也许会以为这是一次远足,一次野炊。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会把和平当作与生俱来的常态,当作上天的馈赠,当作刻板生活无限延展的无聊背景。而经历过战争的人,忘不掉空气中的硝烟和血腥,知道每一片草叶都浸染着鲜血,每一寸土地都掩埋着忠骨,知道和平是多么短暂的幻象,而战火是多么真实的存在。经历过战争的人,走不出战争。

步步生死,步步命。他领着小犊子们向野狼谷跋涉。山外,是和平的生活,是共和国的历史上不会留下任何战事记录的日子(如果硬要记录,也许会是这样一句话:边境无战事);山里,他们付出了一人中毒、一人被绑架、两人中弹、集体挂彩的惨烈代价。

他,终于站在了野狼谷里。衰草连天,寂无声息,连风都停止了呜咽。他的耳边却是炮火隆隆,他的弟兄们咆哮着,怒吼着,鹰一样飞出战壕,滚向无边的雷阵。

这一瓶酒,藏了二十年,今日,与弟兄们痛饮。这一盒烟,揣了二十年,今日,与弟兄们分享。这一滴泪,在心底滚动了二十年,酿成了珍珠,酿成了琉璃,今日,终于重重地跌落。

老鹰们,我回来了!来看你们了!林峰回来看你们了!林峰回来看你们了!……

“每人只带两样东西和一个命令:两样东西是你们的脑袋和手中的武器,命令是完成任务后原地集合。”——队长!武器犹在,任务完成,迟了二十年,林峰归队。

乌云压着天空,乌云中有鹰在翱翔。他的目光追随着飞鹰,越过野狼谷,越过绵延的山脉。这是二十年里他第一次双足踏进野狼谷,却是二十年来他的目光第一次离开野狼谷,向无尽的天空,向山外的世界,眺望。

二十年了,弟兄们,你们用生命保护的这个新兵,长大了。站在野狼谷里,他终于明白,他的幸存,不是耻辱,而是幸福和责任,是沉甸甸的幸福和沉甸甸的责任。他会把你们的生命都融进自己的生命里,好好地活。他要抱起文涛的吉他,唱一曲“在我童年的时候”;他要给秦戈的游戏机装上新电池,闯过每一道关卡;他还要拿起张光的相机,为很多很多的漂亮姑娘拍照……还有,令狐耀南的探雷针,他会一辈子稳稳地拿着,传给高等,传给胡一南,直到,直到这边境的山林里再没有雷公雷,直到你们誓死守卫的这片国土的山山水水再没有地雷,直到生命存在的每一个角落都只有安宁,没有地雷。

时间短暂,生命无限。老兵不死,只是隐去。

写在后面

邢佳栋是我非常喜欢的演员,他的作品我却只看过两部,一部是《士兵突击》,另一部就是《战雷》了。

邢佳栋的小影迷们管他叫“舅舅”,年龄大一点的管他叫“邢先生”或者“居士”——邢先生信佛。

除了在作品里露面,邢佳栋很少出现在乱七八糟的节目里,因此在电视上要看到他不太容易。我记得他上过一档天津卫视的节目,郭德纲主持。节目结束前,邢佳栋送给郭德纲一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郭大腕大大咧咧地接过,顺嘴念道“banruo 波罗蜜多心经》。邢佳栋听在耳朵里,却只不动声色地淡淡地笑笑。

再就是北京卫视为《战雷》做宣传的节目。张博说最后一集高等终于说了声“爸,对不起”,而这句话他回到家里对自己的父亲也说了一遍。邢佳栋闻言,第一个露出由衷的赞许的微笑,为张博鼓掌。

每个演员都大谈拍戏的辛苦,只有邢佳栋最后说:干演员这一行,辛苦是应该的,而演员无论怎么辛苦,不过三个月,但那些士兵,那些躺在烈士陵园里的年轻的生命,一辈子都是如此。

这些年演员中信佛的越来越多。以我的浅见,佛教修行者面对的是自我和由此产生的我执,修行的过程就是去除自我和我执的过程。在我看来,“抱朴见素,无执无失”的邢佳栋在这条路上走得比很多人都要远,都要认真。

林峰这个角色入了我的心,不仅因为他本身的和邢佳栋赋予他的丰富和厚重,还因为他引领我思考战争,思考军人,思考自我救赎。人类从未远离战争,据说有文字记载的四千年文明史中地球上只有一年没有战事。孟子说“春秋无义战”,我相信,随着文明的进步和人性的进化,终有一天,当我们回首历史时,会看清所有的战争都是人类因贪婪、野心、欲望和邪恶而加诸自身的苦难。走出战争的没有输家和赢家,只有用血肉之躯扛起了战争苦难的老兵。

人类总是健忘,我们这个民族似乎尤甚。当和平降临,我们总是轻易地忘掉战争的伤痛和血泪。如今我们依然模糊地记住的似乎只有抗日的烽火,而共和国成立之后的抗美援朝、中苏战争、中印战争,乃至去今不过二十余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在我们的记忆中都早已烟消云散,连同在战火中逝去的生命,一起被我们遗忘。甚而至于在回望历史时,会有一些聪明人讪笑着说:切——有什么意义?

战争是苦难,是罪恶,但是很多时候对抗战争的苦难和罪恶的唯一办法就是战争。这是人类的悲哀。鲜有战争是军人发起的,而扛起战争的却无一例外的是军人,是士兵。他们在战争的苦难和罪恶里,把生的荣耀、勇敢、尊严、骄傲、忠诚和信义活到极致——所以,作为后人,我们可以臧否一次战争,却无权漠视战争锻造的军魂,无权嘲笑在战火中怒放又凋零的生命。

当战争远去,老兵随硝烟隐没,在被和平遗忘的角落里,默默扛起战争的全部记忆和伤痛。林峰的自我救赎也是老兵的自我救赎。《战雷》在这条主线上走得很远,可惜28集野狼谷祭奠英烈之后,这条线似乎就断了,剩下的只有林峰执拗的一个人的战争——为了归葬野狼谷。这个主创预设的结局让我很不安。似乎没有人能替林峰看见一条生路,似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一辈子也没有走出狼山战役的老兵,他的最好归宿就是雷冢。但是,老兵的付出难道还不够多吗?而我们这些从来就生活在和平中的人,对背负着战争创痛的老兵亏欠得还不够多吗?

我们欠林峰一个和平,欠所有背负着战争创痛的老兵一个和平,而我们能够给予他们的似乎只有一份祝福,祝福他们能走出战争,走向重生。

自我救赎,不应该是走向死亡;自我救赎的完成当是新生命的开始。所以,我的叙述止于第28集。我相信从双脚重新踏上野狼谷的那一刻开始,林峰就像传说中重生的鹰一样,终得自由,展翅翱翔。

愿所有的老兵都能像他一样,走出战争

写作此文时,我偶然看到两篇报道。一篇是关于韩国总统朴槿惠提出的归还中国人民志愿军军人遗骸。对于将士的遗骸,美国军方一直做得最用心,他们专门成立有“战俘/失踪人员搜寻鉴定联合指挥部”(JPAC),专司在全球各地寻找、发现、鉴定二战以来参与各项战役的阵亡美军遗骸。该部的部训为“直到他们身归故里”(UntilThey Are Home)。

这篇报道里有这样一段话:“不管战争的性质如何,军人都是为国家而战,他们所付出的远远大于他们所得到的,这是因为他们和国家之间有一份信任契约,知道国家永远不会背叛遗弃他们,即使是在他们死亡之后。”简言之,士兵为国家而死,因为他知道背后是一个在乎他生死的感恩的国家(agrateful nation)。

我愿我们是一个感恩的民族,我愿我们每一个都是这个感恩的民族的感恩的一员。

另一篇报道是关于中国首批赴马里维和部队的。这是中国承担的第30项联合国维和使命,共有395名官兵,包括155人的工兵分队、170人的警卫分队和70人的医疗分队。这是我国第一次向联合国维和任务派出作战部队。

谨以此文向老兵致敬!愿他们都能安享他们用生命缔造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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