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托词”很无耻
早晨到办公室打开QQ,跳出一个对话框,显示的新闻是“发改委认可联合利华涨价,称百姓可自主选择商品”。据报导说,发改委有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企业涨价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在自由的市场环境下,老百姓可根据价格不同自主选择商品。
我不知道发改委的这个有关人士是谁?我只感到他发表这样的言论是欠抽,脑袋被门挤了。你可以给涨价找一个理由,但是,你不能找这么弱智的理由。你脑残了,你不能认为中国人民都脑残了。神马叫“企业涨价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如果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你们前段时间为什么要约谈联合利华,并处罚200万元?还大言不惭的说神马“在自由的市场环境下”,我呸!中国有自由的市场环境吗?中国市场的竞争是自由的吗?我感觉,在日化行业的竞争,只能说相对充分一些,离自由竞争还有一定差距。这么漂亮的托词后面只能显示出涨价的理由是苍白无力的。按照发改委这位领导的说法,石油、电信、电力行业是否也能够像西方国家的市场一样,自由选择呢?我觉得,在中国,政府要能够让老百姓自由选择,恐怕你们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前段时间,对于国家发改委对联合利华的处罚,我曾撰文批评不妥,这次我看了这则报导有些哭笑不得: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吴晓华表示,上次发改委的约谈也不是说不让企业涨价,而是了解企业的情况。产品涨价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只要没有违反《价格法》,政府就不能干预。此前发改委有关人士也表示,200万元的罚款并不是因为联合利华的涨价行为,而是因为其在涨价之前多次通过媒体对外放风,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属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构成了《价格法》认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因此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处罚。
看后,我觉得这样的解释有些掩耳盗铃,这番表白是自己在打自己的耳光。你的这番表白无非是想要告诉老百姓,我们没有干预企业涨价,我们只是在规范市场,罚与不罚我都是对的,我都是有理由的。
这是一种神马样的政府啊,这是一种毫不利人专门利已的政府;这是一种神马样的“托词”啊,这是一种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的“托词”。
对于发改委来说,价格涨了也就涨了,你能怎么我呀?涨了之后怎么样,就不是我发改委的事情了,我发改委所要做的事情就是为涨价找一个理由,哪怕是非常弱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