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司法厅和律协也被北海公权力激怒了!!!
我现在为南宁市梁俐珍被公权力陷害故意伤害案而准备死嗑南宁中院已到了南宁市,该案是我与杨金柱律师担任辩护人的。
几个小时前,我接到我妻子打来了电话,说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寄来了一封国家赔偿的决定书。我早就知道,该决定书只对我坐牢九个月进行赔偿,而对我被监视居住的六个月不予赔偿,每日赔偿约182元。此事广西区律协及司法厅的高层领导都愤愤不平。
广西律协为此事曾汇报区政法委,还多次与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交涉,主要分歧是是否要精神赔偿问题,区律协的意见是要参照浙江叔侄案的约每年37800元给予赔偿,而北海方面只同意总数赔偿30000元,双方为此谈不拢,后来北海方面干脆来个大转弯,连监视居住的六个月也不予赔偿。
北海方面认为,其若作出精神赔偿,担心被作为样版。区律协认为,这是不可比性,认为律师的职业特殊,应当参照农民工予以赔偿,律师都不如农民工,太欺负我们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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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律协决定大力支持本人提起诉讼,还表示:今后广西律师只要是合法的律师执业问题(我认为如征地、拆迁、上访、退伍军人维权、FLG案件等),不管北海方面提什么要求建议之类都一概驳回。我认为北海方面为这区区的几万元与区司法厅、区律协闹翻也是我乐见的!即使我丧失了这几万元,也值得!
实践证明,公权力太欺负我们律师了,律协应敢于支持律师的正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