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誓词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参加条件
凡系南方医科大学全日制学生,不分年龄、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及宗教信仰均可申请成为图书馆志愿者。申请成为图书馆志愿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图书馆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在服务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
2.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
3.有责任心和爱心,愿意尽心为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
二、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权利:
1、有权接受图书馆相关工作指导和技能培训;
2、有权对图书馆志愿服务工作或相关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权参加图书馆为志愿者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志愿者交流会、文体活动等;
5、有权获得图书馆志愿服务的荣誉和奖励;
6、累计服务时间达到100小时的志愿者有权获得由图书馆和校团委盖章的社会实践证明;
7、有权申请终止志愿服务关系。申请终止关系的志愿者需提前一周向图书馆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终止关系。
三、图书馆自愿者的基本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发扬“奉献、友爱、互动、进步”的精神,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2、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的精神,保质保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和项目。
3、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为有需要的读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四、奖励机制: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一)基本条件:志愿者每半年或一年需完成一次自我鉴定,自我鉴定为优秀者可申请相关奖励。鉴定优秀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日常工作积极,在工作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并受到指导老师好评;
2、工作主动性强,在工作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和创造性建议者;
3、在对外交往中,为我馆争得荣誉和利益者;
4、有其他功绩者。
(二)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证书
4、授予称号
(1)授予“星级志愿者”称号: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达到100小时以上者,授予一星志愿者,二星至五星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间需分别达到200、400、800、1500小时;
(2)授予“十佳志愿者”或“志愿者标兵”称号。
5、提供借阅增值服务:如增加借阅量、延长借阅期限、毕业后继续提供免费阅览服务或文献传递服务等。
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
二〇一〇年四月
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一队
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二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