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内蒙自治区检察院的矛盾起源及相关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网

我与内蒙自治区检察院的矛盾起源及相关说明

由于我从2011年2月11日起,在网上举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长包庇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原检察长刘丽洁,2012年9月8日举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包庇公诉科长金瑞森开警车撞死民工案,2013年不点名叫板原呼伦贝尔市检察长王汉武调任呼和浩特市检察长后,立即对我举报刘丽洁案进行报复。这三件事,第一起最高人民检察院24小时就给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长下达指令处理。第二起更快到12小时就命令处理。9月8日零点上网,中午12点就从自治区检察长、呼和浩特市检察长,传达到我本人。当天是星期六,下午4点就请我到市检察院喝茶。
第三次是王汉武2013年初一到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立即以习总提倡节俭为由,扣发市检察长与我“拉勾上调,100年不变”的宣传奖励费3万元,及2013年上半年的奖金1万元。
此奖励是原市检察院为加强检察宣传工作,早就制定的规定。
规定的来源是,在十年以前,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的宣传工作一直落后于全国检察机关。而在此之前各检察院都有宣传任务,如我院一直规定,凡是写了就给10元,如果在市、自治区和国家级上被采用,分别奖励30至300元,有的单位给1000元。
但是几十年来,呼市检察机关无一人文章能上国家级。云布俊检察长上任后,为开创检察宣传局面,先是宣布谁如果能上国家级,就给谁立三等功。恰巧其宣布后,我的一篇文章被国家级媒体采用。按理应当记三等功。可由于我一直同我院云忠孝检察长斗争,别说是写一篇文章,就是为保护人民群众,面对迎面而来的汽车,我怕撞到群众,没有躲闪,直接撞到汽车上。这本应记二等功以上。可是事发时,检察长坐车路过现场,只停了一下,就开车走了。直到单位一同事路过才报警。
1996年,我对公安机关定的一起杀人案,进行自行侦查。最后确定此是被害人自导自演的盗窃案,事后法院向检察院给我请功,自然也不会得到批准。
市检察院于是改立功为发资金,每篇500元。
而到第二年,我上国家级的文章大量增加,按规定可得2万元。结果检察院拿不出钱,就给我记三等功。并且再一次减少奖励数额,被国家级采用减少到100元。
原来每写一篇文章,是双奖,既市检奖励,本院也奖励。我院看到我写多了,从此取消了此项奖励。
后来我写的多了,就主动向市检察院提出,对我写的国家级奖励,就按照自治区奖励,按50元计算。以免再减少各院奖励,让他们骂我。这样市检就按我意见,本该发三万元奖励,就只发一半。少的那一万五元就给个三等功。
就在我高姿态时,却发生一件奇怪的事。就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突然不承认我发表在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的文章,只算在检察日报和正义网的。
这一规定是自治区检察院单独为我而立。
那么自治区检察院为什么会单独为我“立法”?
其原因是我一人每年所发表文章,全区检察院加一起也赶不上我。但是每年评比都是包头市检察院第一,我市只能排第二。
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宣传处的说法,是因为我市没有完成检察日报的订报任务。
呼和浩特检察院不知道根本原因,以为只要能完成订报就可以当第一了。于是在我一年在全国媒体采用300篇之后,立即追加经费,加大检察日报订阅量。结果自治区检察突然来了这一手,让市检察院花了钱,还是上不了名次。于是市检察院政治部姜主任把火都发在我身上,并扣发了我全部奖金。
其实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这样做,完全是因为包头院检察长乔青山。这位乔检原是呼和浩特托县检察院检察长,后来调到新城区检察院,在其同时从托县调来任新城区区委书记李鹤的支持下,加大对检察院的资金和乔的政治支持,采用弄虚作假加跑关系方式,得到自治区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将新城区检察院搞成全国优秀检察院,自己同时获得政治资本,先调入自治区检察院任反贪局长,后调入包头当检察长。关于此人的具体情况,将在以后专门举报。
因乔是自治区院调去的,又是整我的元凶。自治区检察院才会为了乔而对我进行特殊的打击报复。
这是造成我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激烈冲突原因。
当我举报自治区检察院后,最高检察院立即过问,为平息矛盾,自治区检察院被迫取消对我的专门规定。但是将国家级的奖金由50元降到市级水平,既每3稿100元。市检察长明确讲这是有些人红眼,让我大人不记小人过。然而事过一年,被我同时举报的呼伦贝尔市检察长王汉武调到我市。当听到他来时,我就意识到他又要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
而当时市检察院和我院都怕在这个问题上出问题,多次协商。据传说王汉武来呼时,自治区检察长曾说过,让其到任后,不要轻易改变前任检察长作过的规定。
然而王汉武报仇心切(真不知道他和那个刘是什么关系),一上任就取消我的全部奖金,并把责任推到习总那。我当即在网上不点名的指出其报复行为。当然正值全国两会,有人说现在举报要抓人。我说两会开了再说。
后来王汉武可能在上面劝说下,同意按照原规定,给我发了2012年全部奖金三万元。但是至今没有给我发2013年6月我退休前的一万元奖金。

对这次举报形式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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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往,我的微博一直处于最高检和自治区两级检察院的监控之下。我一有风吹草动,早就有人出面了。而今却从最高到下面,都当没事一样。
分析其原因:
1、从市检察长王汉武讲,其新任,对以前的事他正想利用有人举报,他好借机修理一下,好安排自己人。而新城区检察长也是新的。
2、自治区检察长马永胜也是新的。
3、最高检对于内蒙的腐败早就知道,这次明知我说话算数,干脆让我把事说了。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4、自治区高院对于呼和浩特市原中级法院院长林诚之事,以厅级干部管不了为由,进行推脱,但是他们忘记了他们已经接到举报,自己管不了,就必须将我举报送到自治区纪委,另外对于范巧珍他们是推脱不了的。再就是对于我举报检察机关,他们坐山观虎斗,看笑话。
5、新城区政府领导也是新换的。
最后分析如下:现在的举报已经和以前举报不同,以前他们和事情有牵连,不管就搞到自己身上。但是不管是最下面的新城区还上面的自治区政府和检察院,只知道我手中有底牌,并且知道几张。可他们并不清楚我全部底牌,在如今内蒙古自治区腐败揭不开盖子之时,势必引起中纪委的关注。当然我也要做长期斗争的准备。同时我居住的地方,也是检察院几个腐败分子的住地。不排除他们狗急跳墙,杀人灭口。而公安机关也参与了其中一些事,同样不排除他们采用流氓手段。
此文是先讲一下举报原因和形势分析。
预告:接下来先揭露两起检察官开车撞死人不但不处理,反而被提拔之事。20年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共发生三起开车撞死事件,全部被摆平。我先揭露其中两起,另一起放一放。

内幕揭露人: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现退休。

2014年9月14日22时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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