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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3日 点击数: 来源:
合肥八中关于加强党政班子
廉政勤政建设的若干规定
一、廉政自律方面
1、 不准挪用、拖欠公款,不准利用职权占用集体财物;
2、 不准个人私自经商,不准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友经商、工程承包、租用商品房等提供优惠条件;
3、 不准利用子女、亲属婚丧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 不准违反规定领取兼职职务的工资、奖金,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一律交公,不得据为已有;
5、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必须登记交公;
6、 在同单位和个人的交往中,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7、 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用公款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娱乐活动;
8、 不准用公款宴请、送礼。对外必要的业务应酬招待应从严控制,并只由有关的少数人参加作陪;对内的各种节日、会议活动应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不得大吃大喝。
二、勤政自强方面
1、 牢固树立奉献教育、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市教委“创特色、上层次、创一流”的指导思想,为八中的不断发展和创新而不懈努力。
2、 以“教学为中心”、“育人为根本”,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各负其现责,团结协作地作好各项工作。
3、 努力培养“廉洁、勤奋、团结、民主、开拓”的领导作风,深入工作实际,切实落实教委提出的“八个一”要求。
4、 加强职能部门建设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
5、 坚持多办实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关心群众生活,与群众同甘共苦。
6、 依靠教师办好学校,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7、 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8、 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公平公正,不得徇情枉法,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加强监督方面
1、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四个服从”的原则,凡属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有要民主化程序,集体决定的事要坚持不懈地贯彻实施。
2、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搞好班子与内部的自我监督;同时,平时要加强情况交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解决思想或工作中的问题。
3、 加强党内监督,通过全体党员大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的集体讨论及党员个人发表意见等形式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4、 通过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定期召开离退休协会和民主党派座谈会通报工作等形式,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5、 学期通过期中教学检查,用书面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向学生了解对学校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6、 定期进行班子考核:除了上级组织的班子考核和全员年度考核外,在每次教代会时组织教代会代表对班子成员从德、能、勤、绩各方面进行定量考核。
中共合肥八中总支部关于干部考核的若干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我校干部自身素质,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干部考核的内容
干部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考核,并注重考核工作实绩。考德,是考核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品德,重点是考核其奉献教育、爱校兴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考核其敬业奉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品质。考能,是考核干部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考勤,是考核干部的工作态度、勤奋状况和工作效率。考绩,是考核干部本职工作的成绩及对学校发展的贡献。
二、干部考核的方式
干部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定期考核。校级干部考核方式有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党员民主评议(两年一次)、年度考核(每年一次)、任期考核(三年一次)、离退休人员和民主党派座谈会(每年一次)等。中层干部考核参照以上形式。
三、干部考核的组织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的考核由党组织负责组织。校级干部的民主活动会和任期考核由上级党委指导、参与,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操作;校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总支委员组织。中层干部考核由党、政共同组织。
四、干部考核的程序
1、民主生活会的程序是:个人准备、会议个人交流、相互评议、上级领导意见。
2、党员民主评议的程序是:个人小结、支部交流、民主评议等、评议总结。
3、年度考核的程序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日程、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干部述职、群众民主测评、群众代表评议座谈、统计整理材料、考核结果反馈、考核材料入档或上报。
4、任期考核:校级干部考核由教委党委组织进行;中层干部任期考核程序比照年度考核进行。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作为干部改进工作的依据。
2、领导班子定期综合研究多种考核的结果,作为整体改革、加强管理和班子建设的依据。
3、考核结果作干部奖惩、任用和升降的重要依据。
中共合肥八中总支部
关于发扬党内民主的若干规定
一、发扬党内民主的原则
1、发扬党内民主要以《党章》为依据,以实现党的纲领为目的,以引导、保护发挥积极性为出发点,紧密结合组织的职能和党员的权利、义务而展开。
2、发挥党内民主必须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必须遵守《党章》,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履行党员义务。
3、发扬党内民主必须坚持党内民主与提高党员素质相协调的原则,发扬党内民主要逐步推开,随着党员素质的提高,发扬党内民主的范围、层次要不断提高。
4、发扬党内民主必须坚持在党的原则和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二、发扬党内民主的内容
1、党务管理民主化。所有的党务工作,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统战工作、党的组织活动、组织生活、计划检查、总结等日常管理,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发挥党员的参与作用和主人翁作用。、
2、组织发展民主化。发展新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中培养考察对象的确定、培养考察过程、发展对象的确定、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预备党员的转正等环节,都要考察过程、发展对象的确定、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预备党员的转正等环节,都要发挥党小组、党支部、党总支与各级组织的职能,都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民主作用。
3、党内干部选举民主化。党小组由本党小组党员直接选举;党支部委员由各支部党员先民主推选候选人,再由全支部党员选举;党总支委员由上级党委与本总支委协商产生候选人,再由全总支党员选举。
4、重大决策民主化。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的建设、党的活动等重大决策,要在倾听党员的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意见,再拿到党员中充分讨论,最后通过民主程序形成最后决议。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也要先在党内讨论,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5、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要切实执行中纪委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发扬党内民主的保障措施
1、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决议,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水平、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提高党员民主参与的知识和能力。
2、加强制度建设,使党的工作规范化。党内各项工作都应按照《党章》及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制度,使制度成为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指导规范,成为党员民主参与党务工作、民主监督干部工作的依据。
3、加强集体领导、杜绝个人专断。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实行集体领导。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时,要在充分讨论、协商以后,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决议。
4、实行党内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党内事务凡是上级允许公开的,都应该向党内公开。所有党员都有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干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同级或上级组织反映。
中共合肥八中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有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并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依据《党章》和中组部颁发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结合本总支情况制定本《办法》。
党总支和各支部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注意从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二、发展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其基本程序是:个人书面申请入党、党组织确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党组织确定培养考察对象关进行一年的培养考察、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并进行政审上报、党委初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党委审批为预备党员、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一年预备期教育考察、预备党员转正。在团员中发展预备党员要经过团委推荐。
三、入党申请书应交总支委员会存档,党总支将其情况通知应负责的党支部。各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对每位要求入党的同志进行一至两次的谈话。每半年各党小组要向党支部推荐一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支部确定后报总支委员会。
四、总支委会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定期组织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党委举办的党的知识培训班学习;学生积极分子需要参加本校的学生业余党校学习。
五、每年党小组从培训合格的积极分子中向党支部推荐培养考察对象,党支部确定后报党总支审定。党小组和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考察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并通过谈心、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和分配一定社会工作等形式进行培养和教育。培养联系人要按季度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实簿》。
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书面报总支委员会讨论认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是团员的,还要有团委的“推优”意见。、
七、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党总支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后,连同本人的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党支部意见等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查。
八、党委同意发展后,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党章,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党组织汇报和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九、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交支部大会讨论。
十、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的程序为: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介绍培养情况和意见,党小组说明培养考察和发展的意见,支委会报告审议的情况,大会讨论,举手表决,宣读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发言,党组织负责人讲话,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十一、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其他有关材料,交总支委员会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二、预备党员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党总支及时与其谈话提出要求和希望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同时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唱国际歌、致开幕词、预备党员列队面向党旗宣誓、预备党员代表发言、党员代表和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发言、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十三、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十四、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后,党支部按时讨论其能否转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转正的手续是:本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党总支审查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五、党委审批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论在党员大会上宣布。预备党转正后,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十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合肥八中总支部
关于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的规定
《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了加强党的领导,为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利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 党组织对民主党派工会要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无党派知识分子工作要遵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政治上信任、工作上依靠、生动上关心”的原则。所有工作都必须以《宪法》和相关法律为根本准则。
二、 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识分子在学校管理和改革发展的作用,其主要形式有:
1、有关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措施,在酝酿、讨论中,专门召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进行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并在修改中吸收正确意见。
2、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召开所有民主党派成员座谈会,通报学校工作和有关情况,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3、党总支委员要同民主党派负责人保持联系,交知心朋友,交诤友,在政治上,思想上互相了解和帮助,在重大的政治活动、改革措施、师德建设中协调一致,共同行动。
三、 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识分子的政治作用和业务作用,其主要形式有:
1、按照上级要求和本人表现,推荐优秀的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作为市、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候选人。
2、学校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应考虑要有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成员,若民主党派负责人没有选代表,应作为特邀代表参加教代会。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职务评审领导小组中应吸收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分子参加。
3、在工作上,对德才兼备、成绩卓著的民主党派、无党派教师应委以教育教学重任,其优秀者应视情况选任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直到中层干部。
四、 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识分子在学校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作用,其主要形式有:
1、通过会议座谈、个别谈话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对学校办学方向、教育方针执行、工作作风、自律状况进行监督。
2、通过会议座谈、参与考核、书面检举等形式,对学校党政负责人的职责履行、工作作风、自律状况进行监督。
五、 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其主要内容有:
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首先是民主党派的班子建设,第二是注重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其他素质,加强对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1、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支持吸收新成员时注意政治质量和德才并重。
2、支持民主党派的组织活动,学校尽量给予时间、场所和经费上的支持。
中共合肥八中总支部
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工会、教代会领导的有关规定
《党章》规定:“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方法,提高领导水平。”根据《党章》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贯彻落实《工会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规、政策,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的领导。
二、 党组织支持工会、教代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党总支负责人员应出席工会、教代会的有关重要会议。工会主席应到总支委员会有关工会和学校民主管理方面会议。
三、 党组织应把工会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工作日程,总支委员会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应听取工会、教代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工会的工作计划,必要时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四、 党组织支持工会、教代会在学校发挥四大作用:即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桥梁作用,在教职工队伍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职能作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维护作用。
五、 党组织支持工会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工会、教代会工作的相关制度,使工会、教代会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 党组织支持、指导和督促工会、教代会按时换届,定期开会,实现活动经常化。
七、 党组织运动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参与、指导对每届工会委员和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提高工会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的民主和参政广议政管理能力。
八、 党组织要协调好工会与行政的关系,使校长负责制和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调一致地致力于发展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
合肥八中学生业余党校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校德育工作,为了培养跨世纪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为了使我校学生业余党校教学规范化,根据中组部“要加强在中专、高中学生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学宗旨:对要求进步、表现良好的高中学生团员进行党课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知识水平,使他们了解党的基本知识,掌握党员的标准,知道如何争取加入党的组织,从而为在高中生中发展党员创造条件,为了提高高中学生中优秀分子的政治素质开辟有效途径。
二、学员对象及招收办法:每期从高中一、二年级学生团员中招收表现良好、要求进步、愿意学习的学员二十至五十名。
招收办法:个人申请,团支部推荐,团委审查,业余党校校务委员会批准。
三、学员待遇:凡认真参加学习、学完规定内容、认真撰写学习体会的学员,发给党课学习结业证。凡认真履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行为规范》、符合入党条件的结业学员吸收入党;未被吸收入党的结业学员,写出培养报告并随学生档案转出。
四、教学内容及安排:教育主要内容: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为指导、以党史和英雄事迹为主要内容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教学安排:每期学员要学完规定课程,根据教学内容,安排一定的教育专题,采取讲座、自学、答疑、访问、调查、音像等教学形式,每期结束时,每个学员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教学的主要专题: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纲领;中共党员的标准、义务和权利;如何争取做一名中共党员;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和目标;社会主义是中国繁荣富强的必由之路;共产主义前程永放光芒;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中共党史上的巨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儿女;在最高理想的追求中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等。
五、业余党校的组织和管理:
学生业余党校的校长:由党总支委员中的青年委员担任。
校务委员会:由党总支委会及团委主要负责人组成。
教务主任:由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教员:由党总支委员、优秀党员、党员政治教师担任,并聘请上级党员干部兼任。
教材:以党章、《邓选》有关文章、党的重要文件为基本教材,由教员按规定专题,根据针对性、说理性、思想方法指导性原则编写,经校务委员会审定使用。
学员管理:每期学员审定后,登记造册;每次专题学习进行考勤、记录;对各学员的学习心得体会进行审阅;每期结束时,根据学员的学习及表现情况进行鉴定,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优秀者推荐入党。学习中对违反校纪、表现不好或缺席两次以上者取消学员资格。
合肥八中校务委员会章程
1、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我校具体实际,决定成立“合肥八中校务委员会”。
2、校务委员会是由校长主持的、参与学校工作审议的机构,有权讨论、审定学校的重大事务和向校长提出意见、建议,对校长的决策起咨询、参谋和制约作用。校务委员会必须接受校长领导。
3、校务委员会的组成,除上级文件中明文规定的当然成员外,其他成员由校长聘任。
4、校务委员会成员采取任期制,任期满后,可连任,但要重新履行聘任手续。
5、校务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关系学校全局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可以向校长或有关部门领导咨询教职工关心的问题。
6、校务委员会成员义务工作,不索取任何额外报酬。
7、校务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如发现违法行为,可随时中止其委员会的工作,校长有权另行聘任。
8、校务委员会成员必须有主人翁精神、强烈事业和高度的责任感,必须遵守委员会内部的纪律。
9、本章程内容可定期修订、增补。
合肥八中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学校工会接受校党总支与上级工会领导,是由全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工会是其常设机构,负责其闭幕期间的日常工作。工会主席是校工会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工会工作,其岗位职责为:
1、负责主持制定校工会工作计划,做好期终、工作总结。
2、负责向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3、召集和主持工会委员会及工会会员会议。
4、执行工会委员会议,支持和督促各位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
5、负责“教代会”的筹备及其日常工作,做好工会“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6、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正确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7、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协助党组织和校长做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反映群众呼声,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团结。
合肥八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
1、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人以上代表出席。
3、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①审议建议权;②审议通过权;③审议决定权;④评议监督权。
4、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
1、凡我校正式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并由各工会小组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2、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校办企业职工,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3、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第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4、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离、退休、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代表出现缺额,工会可视情确定是否需要补选。
5、教代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学校党、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程序
(一)大会准备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并下设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宣传组、会务组。
3、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审查小组印发提案表,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
4、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是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应立案,并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和交承办部门。
5、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二)召开预备会议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由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或由各代表组推荐;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采取举手或鼓掌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主席团。
2、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它问题。
3、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程序(草案)提供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4、听取教代会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三)召开正式会议
1、校长作工作报告及宣读提交大会的有关方案。
2、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教代会筹备组(提案小组)作的案征集情况报告。
3、组织代表组讨论审议校工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教代会秘书组或工会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校长及有关部门。
4、大会交流,对校长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召开教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讨论通过的关问题的决议草案、讨论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6、通过大会决议(或作出决定)和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然后大会闭幕。
7、闭幕后教代会秘书组作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
(四)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
2、各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督促和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
3、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合肥八中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会选举原则
工会选举原则是工会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工会选举资格
凡在我校正式教职工工会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者,不参加选举,非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工会选举程序
1、成立工会选举领导小组,由校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选举事宜。
2、由各工会小组民主讨论并推荐五名同志为各工会小组推荐的候选人。
3、凡由2个或2个以上工会小组提名者为正式候选人,工会选举小组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4、由工会选举小组主持召开全体工会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副主席、主席:
①报告出席大会的会员人数,超过会员的半数,选举有效,可宣布进行选举,如果未超过半数,选举将是无效的,必须改期进行。
②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③推选唱票、记票和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本届工会委员会和下届的候选人,都不宜提任选举工作人员。
④投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实行差额选举,选举工会委员、副主席、主席、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⑤开票,可在大会上当众开票,也可宣布暂时休会,由选举工作人员开票。
5、宣布选举结果,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准后生效。
四、特殊情况
如需从委员中增补主席、副主席,一般由委员会选举产生,不是委员的要先由工会会员大会增选为委员后方可。
合肥八中教职工“双向选择”若干规定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二日第五届教代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深化改革,现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市教委批准的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就校内教职工聘任问题,规定如下:
一、聘任原则
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相对稳定、公平竞争、微观放开、宏观调控。
二、聘任方法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科)负责人参加的聘任小组。
2、在校内接受聘任的教师,要根据聘任原则和个人的业务专长、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身体状况、人际关系等具体情况填写下学年工作意向书(愿意担任班主主任工作的意向书上注明),然后,将工作意向书交教研组长,由教研组长交教务处。
3、教务处将教师工作意向书收齐后,和政教处及各教研组长进行协商,再由聘任小组任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然后由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聘任任课教师。校内各年级教学人员聘定后,提交学校聘任小组审定。
4、职工将工作意向书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照意向书志愿,分别投向有关处(室、科、厂),由各处(室、科)负责人聘任。
5、聘任工作一般在每年六月进行。全部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公布。
6、学校成立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组成的人事聘任仲裁小组,裁决聘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三、聘任要求
1、实行聘任时,应根据校内各部门和教研人员编制和满工作量的规定进行(特殊情况需经学校聘任小组研究批准)。
2、各年级组如不能接收受聘人,须尽快将受聘人的工作意向书交教务处,以便重新协调研究。
3、教职员工聘期为一学年,可续聘,也可中途解聘。如聘期内解除聘约,主动一方应在前两周上报审批部门,并正式通知对方。
4、特殊情况可先试聘。双方签订试聘协约,确定试聘期,待试聘期满,再决定是否聘任或接受聘任。
5、教职工可以不接受学校聘任。对不接受聘任的教职工视为拒聘,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起,除按《合肥市第八中学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外,一年内仍不服从安排,经上级批准按自动离职处理,或送教育人才市场,参加人才交流。
6、列为待聘人员如到外单位工作,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其工资福利和医药费(双方单位要签订协议书)。教师、职员在校内改做其它工作的,保留其原职务、职称和福利待遇。
合肥八中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全总”十三大的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为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法治校,根据市教委合教群[1999]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规范校务公开行为,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自身权益的一项有效措施。是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径。通过校务公开,密切了干群关系,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使大家同心同德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好。
二、校务公开内容
总的要求,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校务以及社会对学校的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必须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党务方面
1、党总支及各支部的工作计划。
2、党总支的组织活动安排。
3、组织发展的新党员名单,党内职务的分工。
4、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内奖励情况。
(二)政务方面
5、学校管理目标、规划、工作计划、期终、年终总结。
6、学校改革方案。
7、聘任制的原则、过程、结果。
8、职称评审的政策、名额、结果。
9、大宗物品招标、采购情况。
10、维修的招标、预算、决算结果。
11、教职工年终考核政策、过程、结果。
12、住房(含解困房)的调整分配情况。
13、学生奖惩。
(三)教务方面
14、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15、招生(中考)政策、计划、数额、编班结果。
16、期中、期末考试分析及评教评学结果。
17、各学科竞赛评奖情况。
18、调入教师业务考核结果。
(四)财务方面
19、收费政策、标准、项目等。
20、经费收支结果(含预算外资金)。
21、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22、税务、审计、计财处等部门检查结果。
23、医疗费使用。
24、学生助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情况。
25、各种经费(福利费、课时费、津贴、加班费等)使用情况。
26、年度预决算和财务分析。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原则
(一)公开的形式
通过“校务公开专栏”(专设两处)、“教代会”、工会委员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开。具体为:根据工作情况和进程,随时公布(由办公室负责将学校及各部门需要公开的内容统一公布)。财务每月公开一次,每学期集中公布一次,学生“预收代支”部分,期终结算,人手一份并张榜公布。“教代会”上,将学校重大事项统一公布,财务上的总收入支出、预决算印发给代表审议。
(二)公开的原则
公开的内容要有政策和法律依据原则;要真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工作的程序、标准、结果公开的原则。
校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目的是搞好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具体有效落实和实施校务公开,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庞怀恩任组长,各行政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计九人组成。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党总书记郑明盛任组长,工会代表、教代会参加,计五人组成。
本实施办法自一九九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合肥市第八中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依法治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合肥市第八中学,简称合肥八中。校址:安徽省合肥市桐城此路173号。
第三条 学校是安徽省省级示范中学,全日制高级中学建制,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以人为本,积极建构现代学校教育体系,努力建设一所高规格、现代化的国家级示范学校。
第五条学校的校训、校风、学风和教风。
校训:完善自我,追求卓越
校风:尊师、育才、砺志、求真
学风:博学、勤问、慎思、笃行
教风:严、高、细、实、新、活
第六条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全面发展,能力突出,特长显著,有发展潜力的合格毕业生。
学校的办学理念:让教师和学生共同成长。
第二章 学校管理
第七条 学校属合肥市教育局直接领导,校长、书记由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任命。
第八条 学校是法人单位,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依法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第九条 学校建立各级会议制度和相应工作的领导小组。学校的日常工作由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实施,校长办公会议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在校长领导下,各专门小组正常工作。校长办公室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和积极支持学校工作的开展,负责对学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并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在党委领导下,定期召开教代会,讨论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依法民主办学。
第十二条 工会应积极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关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教职工的建议、意见,及时向学校党政反馈,并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接受政府主管、监督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审计、发改、纪检、监察、卫生等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教育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教育贯彻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指导思想。
第十五条 学校教育工作以“培养全面发展,能力突出,特长显著,有发展潜力的合格毕业生”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
第十六条 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年级负责实施,规范管理,制订并执行教育教学规章。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建设相应的校本课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创出品牌特色。
第十八条 学校重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以“反思性教育”为策略,以教育科研为抓手,以“生命的课堂”为平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和富有合作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开门办学和开放办学,完备学校、家长、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强对外交流,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
第二十条 学校加强教育装备,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技术和教育的有效整合,推进教育现代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加强体育保健工作,增进学生身心健康。重视艺术、劳技教育,培养高尚情操,提高实践能力。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育用语为普通话,规范汉字。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后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后勤工作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第二十五条 总务处对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财务管理,依法做好预、决算工作,合理使用经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1000元以下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大额资金使用由校长签审并经校长办公会同意。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主管会计、出纳及财产保管员等岗位,明确职责并建立预决算、经费使用,购物申请、报销、财物使用管理,报损等制度。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财政局发放的收费许可证所列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并按规定开具规范的票据,收费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收入的现金当天存入学校开户银行。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医务室,积极做好疾病防治。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改善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的教职工依法享有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学校的教职工具有任职资格,职务评审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行全员合同聘任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教职工热爱学校,热爱工作,敬业爱生,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工作主动,有创新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第三十六条 学校贯彻按劳分配和优质优酬的原则,实行国家规定工资和校内结构工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建立教职工考核及奖励制度。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权利并实行管理。教职工录用和调动必须符合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活动,提高教职工的素质。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努力创设条件招收各类优秀学生入学。
第四十条 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社会培养合格公民和高素质人才。
第四十一条 学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对学生的培养、教育和保护责任。
第四十二条 学校团委、学生会组织学生活动,建立各种社团组织,提高学生的自律、自治、自理能力,锻炼才干。
第四十三条 学生在校依法享有规定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对各类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发扬,对违反校纪校规应及时给予教育帮助。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教代会讨论并通过,送教育局存档,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合肥八中领导干部监督制度
为了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校的党、政、工、团和其他群众组织都要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都按规章、按程序操作、执行,克服和防止工作上的随意性和武断性。制度建设是加强监督的基础工程。
二、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对涉及学校发展前途,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大事,如学校的人、才、物、事的重大校务事项,利用会议或公布栏形式予以公布。校务公开是加强监督的依据之一。
三、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依法办学和执行制度情况;
(2)学校的办学方向、工作计划和干部责任目标情况;
(3)经费收支、学费(含借读费)、房租及其他收入情况,课时费及其他福利支出情况;
(4)校内干部任用、教职工调入、评选先进(优秀)、职务评审、年度考核情况;招生、借读生情况;
(5)大宗设备、物品购买、基础设施维修、校产管理、住房购买(分配)情况;
(6)干部个人的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
四、领导干部监督方式
(1)组织监督:配合上级组织对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定期(半年一次)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
(2)民主监督:定期召开教代会,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组织教代会代表或群众代表民主评议干部;定期召开民主党派座谈会和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3)群众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箱,由经检员和办公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监督举报事件。
(4)个人报告:领导干部定期向上级报告个人收入、重大事项、住房、执行中纪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五、定期进行领导干部监督总结,奖励监督有功人员。
合肥八中领导干部分工实施细则(修订)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明确校领导分工,使学校管理再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王建明校长为学校法人代表,依法治理学校。
二.学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王建明同志为合肥八中党总支副书记,管理中共党员,并指导民盟、民进等民主党派工作。
三.分工细则:
1.王建明:党务方面负责全面工作,分管纪检工作;校务方面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2.孔祥斌:党务方面分管统战、群团、退教协、关工委工作;校务方面分管总务处、保卫科。
3.陈明华:党务方面分管组织、宣传、党建工作;校务方面分管教务处、政教处、教研室、信息实验处。
合肥八中领导干部分工实施细则(修订)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明确校领导分工,使学校管理再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法人代表,依法治理学校。
二.分工细则:
1.王建明:党务方面负责全面工作,分管纪检工作;校务方面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2.孔祥斌:党务方面分管统战、群团、退教协、关工委工作;校务方面分管政教处、总务处、保卫科。
3.李斌:党务方面分管组织、宣传、党建工作;校务方面分管教务处、教研室、信息实验处。
合肥八中干部值周制度
为让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化,充分发挥校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力度,让各处室尽职尽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周领导原则上应当天无课,以方便检查。每学期开学初办公室安排好领导值周表,并根据本学期学校工作重点制定值周检查表。
二、值周领导应于上午第一节课到校,下午放学后离校。如有公事应事先调好。
三、值周领导职责:
1、星期五上午行政例会汇报本周值周情况,并提出下周常规管理的要求。
2、值周领导每天早上和下午预备铃时在校门口负责监督全校学生考勤记载,负责集队集会(朝会、课间操)对各班的检查评比。评分要客观公正,拉出差距。
3、做好“督、查、看”的工作:督促值周班级有效开展各项检查评比工作,查早读教师到班情况,查下午第一节课教师到班情况,看学生做课间操情况。
4、按要求填写好干部值周表和校值周班级卫生评比表,并将表格及时送交校长办公室。
5、负责集体备课的检查。
6、佩戴值周标志。
合肥八中干部听课制度
为了强化课堂有效教学,加强教学监管力度,培养中青年教师,增加领导干部对学校教学的了解,特定本制度。
一、 校行政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两节。
二、 学校每天安排一位教师的课,供行政领导有选择地随堂听课。
三、 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周五前安排好下周听课教师及时间表,办公室负责分发到各处室。
四、 听课要有记录,听完后要及时找相关教师评讲。
五、 周五行政例会上,对本周听课进行汇总。
六、 学校听课是推门听课,事先不通知相关被听教师,听课的行政领导也可以自行选择教师听课。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合肥八中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强化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在中层干部队伍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中层干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机制,现制定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1、工作态度(德):(标准分满分为25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2)拥护和执行学校领导班子、学校党委及主管领导的决议、决定,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化的建议或建设性的意见,工作中勇挑重担。
(3)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模范地执行学校的各项改革方案,关心学校的事业和发展,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在领导和组织科室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欺上瞒下,清正廉洁。
(5)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识大局、顾大体,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群众满意。
2、工作能力(能):(标准分满分为25分)
(1)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开拓精神,计划性强,检查措施得力,善于及时地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
(2)能与其他科室搞好工作协调,主动研究相互交叉和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不扯皮不推诿,享有共同名利时,不独占,不抢功。
(3)能解决科室内部矛盾,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矛盾不上推。
(4)工作效率高,能在学校领导班子及主管领导任务下达的时限内,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5)努力钻研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实践,是本岗位业务的行家或骨干。
3、工作作风(勤):(标准分满分为25分)
(1)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所负责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能亲自参加或操作具体的工作。
(2)在工作中能主动向主管领导常请示、常汇报,有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处理问题的方案,处理问题及时果断,但不武断。
(3)能组织所属的工作人员经常研究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
(4)经常深入群众,主动做所属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模范地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地对照检查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工作业绩(绩):(标准分满分为25分)
(1)所领导的科室在学校的教学、管理等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中走在前列,被评为先进科室。
(2)工作得到学校领导班子及主管领导的肯定或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表扬和肯定。
(3)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所领导的科室人员思想过硬,在学校改革等重大事件中,态度积极,无大的思想波动及对立情绪。
(4)重视科室两个文明建设,所领导的科室在学校文明单位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成绩突出。
(5)在工作中坚持精减效能的原则,厉行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在创收或节资中取得成绩。
二、考核办法
对每位中层干部按考核内容实行量化打分。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或者所在科室教职工会议及服务对象代表会议,由群众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量化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20%。
2、召开全校中层干部会议,由中层干部互相进行民主测评,量化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20%。
3、召开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会议,由学院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分占综合得分的30%。
4、学校主管领导考核评价打分占30%。
综合考核得分分为四等,考核综合为90--100分的为优秀,考核得分为80--89分的为良好,考核得分为70--89分的为中等,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的为较差。
三、考核时间安排
中层干部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学年工作基本结束时。结合年度总结评优等项工作协调进行,由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实施,吸收工会、教代会等有关部门参加。
四、奖惩办法
中层干部的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具有严肃性,搞好中层干部的考核,落实考核后的奖惩是考核的关键。通过中层干部考核,成绩优秀者,作为今后提拔晋升的依据,并作为学校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达不到优秀者原则上不能评为年度先进个人;考核为良好者,鼓励努力工作,向优秀者看齐;考核为中等者,由主管领导进行戒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为中等者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考核为较差者,学校党委讨论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
合肥八中教职工坐班及考勤管理办法
为适应学校寄宿制管理的要求,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充分体现管理的公正公平,全心全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一.坐班规定
1.教职工实行全员坐班,坐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的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8:00;
2.鉴于实际情况,允许教职工实行有限弹性上下班。但早读及第一节无课的老师,必须在8:30前到岗。上午第四节无课的老师,11:30后才可离岗。下午第一节课无课的老师2:30必须到岗。活动课及晚自习无任务的老师下午5:30后方可离岗。行政、教辅和工勤等学校的其他所有非教学人员,上午必须在8:30前到岗,下午在第一节上课前到岗;上午及下午最后一节课无具体工作任务的,11:30及17:30后可以离岗。
3.周一至周五每位老师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情况下,可有两个半天的调休;个人调休时间若与学校的会议或临时安排工作有冲突,则需服从学校的会议安排。
二.考勤办法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坐班规定,遵守作息时间,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
2.全体教职工坐班的考勤,以刷卡机记录为主要依据。教职工进出校园必须严格执行门卫规定刷卡,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刷卡记录判定其到岗和离岗情况。特殊情况以签到为依据。
3.因有事、有病不能按时出勤者,须按《合肥八中教职工请假条例》相关程序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批准方可休假。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或不履行销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结果运用:
1、教职工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按旷工半天计算。
2、教职工一个月中旷工半天的,扣发其当月1/4的工作津贴;一个月中旷工1天及以上的,扣发其当月全部工作津贴;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或一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学校给予辞退或解聘。
3、教职工病假按实际病假时间停发工作津贴,另外从工资中每天扣10元。
4、教职工事假按实际事假时间停发工作津贴,另外从工资中每天扣20元。
5.参加学校及部门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其他社会活动,均实行签到,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缺席一次扣20元(公假除外)。
6.学校按以下顺序扣除以上各类款项:工作津贴、绩效工资、职务补贴。扣完为止。
7.请病假当年度内累计超过一个月、事假当年度内累计超过十五天、旷工半天的,不得参加年终评优;请病假当年度内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当年度内累计超过30天、旷工当年内累计达到3天的,年度考核不定等,不能晋级当年的薪级工资。
四、学校实行考勤月报制度,每月根据刷卡和其他记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的第一周公布。
合肥八中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暂行)
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充分体现学校管理的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我校教代会通过的《合肥八中关于强化基础管理的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政策的规定,就教职工请假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请假”包括:病假、 事假、公假、丧假(直系亲属死亡)、生育假、婚假。
二.教职工因故不能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教研活动、政治学习、教学分析或其它集体活动均在请假范围。
三.教职工请假的手续及审批
1. 教职工办理请假手续时,应一律填写由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并由相关领导审批交校办备案后,方才生效。
2、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年级主任审批;由二天以内的,教学副校长审批;三天及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3.兼课的行政人员因公事请假,应持有关领导批准的请假单提前到年级部备案。
4.请假原则上应由本人提前一日申请。如确因特殊情况,应在假内及时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但应尽快补办有关手续。
5、在请假期满后仍无法上班,仍须按上述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6、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会议等活动,均提供和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分管校长或校长批准同意后,履行请假手续。
四、销假
1.请假人员在假满后必须办理销假手续。一般应在假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到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2.办理病假销假时,应提供有关医院病历、药费发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应书面说明,由分管校长签字确认。
五. 续假
凡因故需延长假期的,必须在请假时间到期时办理续假手续,并继续按审批权限报批。
六.不请假而擅自离岗,请假但末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请假逾期不归而末办理续假手续,均认定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和停发津贴和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在年度考核中按相关考核规定处理。
七.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附:
1.产假、婚假均包括寒暑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丧假、病假、事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带薪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1)产假: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难产或剖工工工腹产,增加15天;晚育(年龄为24岁)增加30天;在产假期内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再增加30天。
2)婚假:法定为3天。晚婚(女23岁,男25岁),婚假增加12天。
3)丧假:(指教职工的配偶、父母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3天。
合肥八中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条例
在全国专业技术职评改革大潮的推动下,在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开放专业技术职评制度的基础上,我校将健全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我校的专业技术指标,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省级示范学校比例下达的,目前核定为高级职称38%,41人;中级职称45%,49人。但由于专业人员的流动,每年高一级职称资格的申报等诸多因素带来的指标数与已获得的相应职称资格的人数不符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使得职称聘任成为关注的焦点,为了稳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条例,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依据:
一、 在编在岗人员,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条件,即可申报。
二、 学校严格按上级核定的职称指标数聘任。
三、 在本校评审并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按申报、考核确定的顺序依次聘任,聘任时间从学校有指标之月计算。
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开招聘人员,按批准录用文件下达时间考核排序后依次聘任。
五、 一般调入人员,以正式行政关系到校日期为依据,职称聘任,须待上年度本校相应职称变动人员聘任完毕后,再按考核排序依次聘任。
以上条例解释权在校职评领导小组。
合肥八中教师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我校七届一次教代会通过的《合肥八中关于强化基础管理的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政策的规定,就教师请假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请假”含以下几种情况:
1、 教师因疾病而请的病假;
2、 教师因个人私事而请的事假;
3、 教师因其直系亲属死亡而请的丧假;
4、 职工因生育而请的生育假;
5、 因学校公事而请的公假。
6、 婚假和探望配偶、父母的探亲假。
二、教师因故不能进行学校的教学活动、教研活动、政治学习、教学分析或其它集体活动均在请假范围。
三、教师请假的手续及审批
1、教师请假应首先提出申请,并根据情况由教务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审批:请假时间在一日以内的,由教务主任审批,一日以上三日以内的,由教学副校长审批,超过三日的,由校长审批。
2、兼课的行政人员因公事而影响学校的教学活动,原则上应持分管领导批准的请假单到教务处备案。
3、 请假原则上应由本人提前一日申请。如确因特殊情况,应在假内及时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但应尽快补办有关手续。
4、 教师办理请假手续时,应一律填写由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并交教务处后,方才生效。
5、 教师在请假期满后仍无法上课,须办理续假手续。具体程序参照本款(1)、(2)、(3)条。
6、 按国家规定,婚假、探亲假应在寒暑假安排。
四、销假
1、 教师在假满后必须办理销假手续。一般应在假满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理。
2、 教师销假由教务主任在该教师的请假申请单上签字,并交教务员登记,统一报办公室备查。
3、 在销病假时,应提供有关医院病历、药费发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应书面说明,由校长签字确认,教务员登记并报办公室备查。
五、教师请假期间课程安排
1、教师因请假而引起的课程安排,应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应积极配合。
2、教务处原则上应安排请假教师所在年级同一学科教师代课。如确实无法在同一年级内安排,可以安排其它年级同一学科教师代课。如仍无法安排,也可以安排任教同一班级其它学科教师代课,在这种情况下,请假教师应在假满后,在教务处的安排下补回所缺课程。
3、任何教师在学校课程不冲突的情况下,应无条件服从学校的代课安排,不得无故推辞。
六、涉及请假的待遇和处罚
1、教师请假的有关事宜由教务处统计,并于每月一日统一报办公室汇总度算。
2、教师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学校实际,就请假的有关待遇作如下进一步规定:
(1)病假请假时间在一日以内,当月扣10元,一日以上累计计算;事假请假在一日以内,当月扣30 元,一日以上累计计算。
教师因请假而扣除的款项应在课时津贴、30%补贴中的60%部分、职务补贴中的80%部分足额扣除,
其扣款顺序为课时津贴、30%补贴、职务补贴。
公假、生育假、丧假不适合此项规定。
(2)同一学科教师代课,按每课时25元进行补贴,并随当月课时津贴一同发放;其它学科教师代课,按每课时15元进行补贴,并随当月课时津贴一同发放。
4、 不按制度请、销假,除按国家规定处理以外,特作如下规定:
(1)不请假而擅自离岗;或请假但末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请假逾期不归而末办理续假手续,均作旷工处理,一律按有关规定扣发或停发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在年度考核中按考核规定处理。
(2)请假但不销假,应给予适当批评。
(3)无故延期而不办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处理。
七、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本规定自二〇〇一年九月第二周执行。
合肥八中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班级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这个基本单位的灵魂,贯彻教育方针的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班主任的具体落实。一个好的班主任,必然带出一个好的班级。一所学校,班主任整体素质高,必然取得教育教学的高质量。我校十分重视班主任工作,曾在《学校发展规划》中指出:“建立一支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管理有方,肯于奉献,精明强干的班主任队伍。”我校多年始终把班主任队伍建设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从而为培养政治方向明确,思想道德高尚,行为规范优秀、身体心理健康的跨世纪人才奠定了基础。
一、择优选聘,加大管理力度
1.优选与培训
(1)筛选聘任:我国的教育事业正在由传统教育向现代化教育转变,实现现代化教育的关键是有现代化的教师。当代班主任担负着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重任,要实现人才的培养目标,班主任必须具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素质。即:高尚的思想品德,端正的教育思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接受并传授新知识的能力;执着热爱班主任工作,富有进取精神和创造精神;善于了解和理解学生,掌握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能够有效地组织活动,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有良好的个人修养,不断完善自己的师表形象。如此标准的班主任,不是学校里的每一位教师都能达到的,所以实行选聘制度。每学年结束时,我们召开大会宣布选聘班主任的要求,由应聘者自己取表,填写自己应聘所具备的条件和工作打算。之后在安排新学年工作时,实行校长提出的“先配班主任后配科任”的原则,选用那些既热爱事业又有能力干好工作的同志做班主任,聘期不定,根据表现随时调整。
(2)加强培训:班主任选聘结束,培训工作即刻开始,组织班主任学习教育法规,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开办班主任培训班,邀请教育专家来校作报告,同时开展校内同行间的工作交流,举行“新时期学生特点”等专题研讨活动;实行班主任到会制,由政教处组织,每两周一次,沟通情况、探讨问题、听取意见、协调工作、部署任务;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观看德育录相片,参观青春期教育展览;参加部队、工厂、农村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中老年班主任与青年班主任结对子活动,充分发挥中老年班主任的传帮带作用,努力培养青年班主任迅速成长。
2.领导与管理: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班主任工作,政教处全面领导班主任工作,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班主任工作。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层层向上负责,使领导渠道畅通,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加大管理力度,形成优化的队伍,主要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淘汰制度,虽然我们的班主任是在教师中进行筛选之后才上岗的,但也不是每一位都是胜任的班主任。采取“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原则,对学生和家长有意见、工作上不来的、经过教育帮助仍无长进的班主任,实行解聘,另换他人。有的班主任任聘不到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就被淘汰下去。
(2)建立学生评价制度。每个学期期中,发动全校学生对自己的班主任,从工作态度、班级管理、德育教育、差生培养等20个方面进行背靠背的评价。由政教处进行统计汇总,反馈给班主任本人。
(3)建立考核制度。由政教处对班主任的出勤率,卫生管理、活动组织、学习指导、常规管理等各方面工作进行量化考核,逐一统计,每月汇总一次,由学校出资,按量化考核的结果拉开差距,分等发放,每学期的效益奖也按量化考核结果发放。肯定优者,鞭策差者。虽然钱没差多少,但知识分子要的是学校的肯定。
(4)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把班主任每学期的计划、总结、论文、获奖情况,所带班级学生的各方面成绩等材料集中起来,存入档案,作为考核晋级、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
3.待遇与奖励:根据班主任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学校领导班子积极主张提高班主任的待遇,对来自其他方面的攀比意见进行耐心细致的工作,采取有效的提高待遇措施:
(1)在评定职称时,做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优先,其中的先进分子可以突破晋级。向连续担任5~10年的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召开教代会时必须有班主任代表,给班主任创造参加学术会议的机遇。等等。
(2)学校关怀班主任政治思想上的进步,重视接纳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各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班主任可以借阅,可在班主任中传达,学校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先在班主任中讨论和布置。
(3)建立表彰奖励制度,每学期评选一次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提拔优秀班主任为中层领导干部。这些政策导向,使班主任看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吸引了大量优秀教师自愿当班主任,从而扩大了班主任选聘的余地,为建设一支优秀的班主任队伍提供了基础条件。
二、树立“三心意识”,提高班主任素质:我们在教师中提出树立事业心意识、爱心意识、进取心意识;要求班主任努力做到:
(1)更新观念,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要求班主任必须转变教育观念。第一,从“保姆”型向“导师”型转变。我们要求班主任必须真正以学生为主体,在“导”的前提下,逐渐地“放”,使学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健康成长。第二,从“威严”型向“民主”型转变。我们要求班主任做到克服那种我训你听,我教你学,我管你服的旧教育模式。不耍教师威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与学生平等地探讨问题,做学生的知心朋友。所以,从外校考入我校的学生,感慨的第一件事,是我校的师生关系密切。第三,从“学校”型向“社会”型转变。打破学校的封闭式教育,走向社会,才能使培养出来的人,适应社会生活。在这方面学校和班主任做了大量工作。第四,从“专业”型向“全才”型转变。现代社会,对学生的素质培养要求越来越高,除学好文化课知识外,还要有文学、音乐、影视、社交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如果没有全面发展的班主任,就很难培养出更多的全面发展的学生。因而我们要求全体班主任都努力增长自己各方面的才干。
(2)主动学习、掌握现代育人知识:首先,我们组织大家利用每两周一次的班主任例会时间集体学习。由政教处组织,选择最新最先进的教育理论知识、心理学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介绍给班主任;其次,督促大家在校学。我校图书馆藏书十万余册,订阅杂志十多种,有专用的教师资料室,内藏《班主任》《班主任之友》等适合班主任学习的杂志、书籍、报纸上百种,我们要求班主任每周必须去一次资料室,写出学习摘要,以备检查;再次,是号召大家自学。自费购书已在班主任中形成风气,许多班主任到外地公出时,第一件事是进书店。用假期和业余时间读书已在班主任中形成习惯。
(3)著书立说,做科研型教师:我们要求教师不做“教书匠”,要做教育家;不做“经验”型班主任,要做“科研型”育才人。同时提出“科研兴校”的口号,鼓励从事教育科研和著书立说。我们要求班主任,每人都要就一个教育侧面,进行课题实验。如:爱心教育、成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挫折教育、特长教育,等等。要求班主任定期总结自己的工作,每学期写一篇论文,举行论文报告会,评选优秀论文并予以适当奖励,产生了一批高质量的论文。一个变经验型教师为科研型教师的春潮正在涌动,班主任教师都在朝着成为教育家的方向努力。
以上是我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一些远景规划,学校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制定并实施以上方案,希望通过学校、政教处、教师共同努力,建设庞中的优秀班主任队伍,以达到“庞中教育,无愧一方百姓”的平凡目的。
合肥八中师德考评实施方案
为激励我校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培养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加强师德建设的过程管理,促进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基) [2000]28号)文件,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实施方案>及<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教人[2003]10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师建设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师德考评结果作为教师的职称评审、奖惩、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师德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凡师德考评不合格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第三条 凡有以下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视为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
1.年内受过党级、法纪、政纪处分以及参加邪教等不法活动。
2.利用工作期间外出授课,课外对本班、本校学生实行有偿家教者。
3.有体罚、侮辱学生行为,不准学生进班上课者。
4.上课接打手机,期中、期末考试泄密试卷内容者。
第四条 对师德考评为优秀者学校在校园内予以公示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给予表彰,同时做为年度评优的侯选人。
第五条 考评内容按教育局《考评细则》执行。
合肥八中保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肥八中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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